【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司禮監】
明宦官官署名。
十二監之一,有提督、掌印、秉筆、隨堂等太監,下設掌司、典簿等員。
提督太監掌督理皇城內一切禮儀、刑名,並管理當差、聽事各役、關防門禁等。
掌印太監掌內上章奏。
秉筆與隨堂太監掌章奏文書。
掌司分別管理書籍名畫、內書堂等,各司其職。
典簿記錄奏章及出納號簿,按制度,太監不過正四品,但明後期皇帝常不見大臣,有事時皇帝口述命令,由秉筆太監以朱筆記錄,送內閣票擬,權勢極重。
明武宗時劉瑾以掌司禮監,熹宗時魏忠賢以秉筆太監而權傾內外。
清順治時十三衙門亦有司禮監,康熙即位後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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