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五口通商大臣】
清官名。
雅片戰爭後,開放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五口通商,清廷初命兩江總督耆英以欽差大臣名義兼管有關事宜。
道光二十四年(1844),耆英調任兩廣總督,仍兼辦各省通商善後事宜。
此即所謂五口通商大臣。
咸豐八年底(1859年初),清政府命兩江總督何桂清兼任五口通商大臣。
總理衙門成立後,五口通商大臣改屬總署。
同治五年(1866),改稱南洋通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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