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太監】
一、官名;
唐有中禦府大監,《資治通鑒》胡三省注,“大”作“太”。
古人寫“太”字常作“大”,唐“大監”或即“太監”。
遼南面官的太府、少府、秘書、將作、都水諸監,主官均稱太監,其下有少監、監丞。
元藝文監有太監檢校書籍事;
儲政院所屬典用監、典醫監、典牧監、甄用監,均有太監;
此外,太府監、度支監、利用監、中尚監、章佩監,經正監、秘書監,也有太監,位次於各監的卿或太卿。
以上各監除中尚、章佩二監外,所司職務均與宦官無涉。
《元史·百官志六》中尚監各官參用宦者三人,又謂章佩監所轄禦帶庫人員,均以中官為之,可證章佩監各官並非中官。
自唐至元,“太監”一詞與宦官毫無關係。
二、宦官別名。
明以太監為宦官二十四衙門及其他機構主官,一般設掌印太監一人,如內官、御用等監、四司八局、內府供用庫、提督東廠等;
部分機構如司禮監,除掌印太監外,有提督太監、秉筆太監、隨堂太監;
提督京營有掌印太監、坐營太監。
太監與上層宦官自此始有聯繫。
清朝內務府大小各官均非宦官,宦官僅系執事人員,最高者為敬事房四品總管,銜稱宮殿監督領侍,以太監為宦官別稱。
故太監與宦官同義,僅限於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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