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日曆所】
宋官署名。
屬秘書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主管。
以宰相、執政官時政記與起居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記朝廷政事,按日月編次,修撰成書。
唐永貞元年(805),始令史官撰日曆。
宋初,門下省置編修院,專掌國史、實錄、修纂日曆,所屬有日曆所。
元豐四年(1081),廢編修院歸史館。
次年,屬秘書省國史案。
元祐五年(1090),改國史案為國史院,改屬門下省。
紹聖二年(1095),日曆所還屬秘書省。
紹興元年(1131),改名修日曆所。
三年,令宰相提舉,侍從官修撰,次年,又改名名館。
十年,再並歸秘書省國史案,以著作郎、著作佐郎修纂。
不久,又改名國史日曆所。
隆興元年(1163),以編類聖政所並歸日曆所,仍命宰相提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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