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分司】 唐建都長安,以洛陽為東都,朝廷官員之分在東都執行職務者,稱為分司,但除侍御史之分司東都者有實權外,僅以分司之名優侍退閑之官而已,並無實際職權,宋分司之制略同,亦用以侍退閑之官,又清在鹽運使下設分司,以運同或運副兼領。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唐建都長安,以洛陽為東都,朝廷官員之分在東都執行職務者,稱為分司,但除侍御史之分司東都者有實權外,僅以分司之名優侍退閑之官而已,並無實際職權,宋分司之制略同,亦用以侍退閑之官,又清在鹽運使下設分司,以運同或運副兼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