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鄉官】
《周禮·地官》自州長以下,有黨正、族師、閭胥、比長;
縣正以下,有鄙師、酂長、裏宰、鄰長。
此即鄉官之制。
漢因秦法,以三老、有秩、嗇夫、遊徼等為鄉官,佐縣之令長治一鄉之事。
其治事之處亦稱鄉官,《漢書·黃霸傳》顏師古注:
“鄉官,鄉所治處也”。
漢以後尚有其制。
北魏太和中,李沖請依古制,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一裏長,五裏立一黨長,均取鄉人強謹者任之。
北周亦有黨、族、閭、裏正長之職。
隋文帝時始盡罷州郡鄉官。
顧炎武謂漢鄉官多忠信老成之士,賢才往往出於其間,與後世以奸猾之徒充當官府差使者不同。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