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三司都憑由司】
宋三司所屬機構,掌京師官物支付事務,以判三司都理欠司官兼管。
凡鹽鐵、度支、戶部所支官物,經檢查其憑由無差誤,即蓋印簽發,有關機構支付後,再據數送請復核銷。
雍熙四年(989),鹽鐵、度支、戶部務置憑由司,後並為一司。
至道二年(996)並歸都理欠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