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大宗正司】
宋官署名。
景祐三年(1036)置。
掌糾合宗室外族屬而訓之以德行、道藝接受其詞論而糾正其違失,有罪即先劾奏皇帝,法例不能決斷者,即共同上殿取裁。
總管宗室服屬遠近之數及其賞罰規式。
每年記錄宗室存亡之數報宗正寺。
長官為知大宗正事與同知大宗正事,以宗室團練、觀察使以上有德望者充任,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者充任。
大宗正司官,先皆以宗室充任,熙寧三年(1070),始以異姓朝臣知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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