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大使】
一、官稱。
北魏正光五年(524),以酈道元為大使,慰撫六鎮,大使之名始此。
隋初有安撫大使,唐初有黜陡大使、經略大使。
唐親王遙領節度使稱節度大使,其副使稱副大使知節度事,處理實際事務。
宋安撫、經略、制置等使之位高秩重者亦稱大使。
元管理製造、稅務、倉庫等事官員有大使,明、清沿襲,為低級官員。
二、近現代外交官官員。
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
由國家元首任命,在所駐國家代表本國及本國元首,為最高的外交代表。
此為國際公認的準則,而非個別國家的規定。
我國民國時期駐外使節,在三十年後期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級的公使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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