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大三法司】 清死刑案件,須由都察院、大理寺、刑部主管覆核,奏報得准,方得執行。詳見“小三法司”。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
清死刑案件,須由都察院、大理寺、刑部主管覆核,奏報得准,方得執行。
詳見“小三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