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官職詞典·八股文】
也稱“時文”、“制藝”、“制義”、“八比文”、“四書文”。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規定的文體。
其部分格式,如“破題”之類,宋時已有。
元於《論語》、《孟子》、《大學》、《中庸》中出題,是為四書文的起源。
明洪武時定鄉、會試文字程式,稱五經義、四書義。
成化後八股文臻于完善。
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部分組成。
“破題”用兩句說破題目要義。
“承題”承接破題而闡明其意。
“起講”為議論的開始。
“入手”為起講後入手之處。
下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議論,以“中股”為全篇重心。
在這四股中,都有兩股排比對偶的文字,合共八股。
題目出自《四書》,內容須據宋朱熹的《四書集注》,不許自由發揮。
鄉、會試二場之五經文,也靦須用八股文格式,內容根據五經的宋、元人注本。
八股文不僅形式刻板,亦束縛作者思想。
光緒言二十八年(1902),廢八股,鄉、會試雖尚有四書義、五經義,文章格式已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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