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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加州規定蓄鬍不得擔任獄警】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6-16 14:50
標題: 【加州規定蓄鬍不得擔任獄警】

加州規定蓄鬍不得擔任獄警

 

更新日期:2011/01/26 12:25

 

(中央社加州沙加緬度25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加州檢察長表示,宗教信仰不足以凌駕某矯正機關禁止獄警蓄鬍的禁令。


總檢察官賀錦麗(Kamala Harris)在沙加緬度(Sacramento)高等法院的訴訟案表示,假使歐貝洛(Trilochan Oberoi)遵循錫克教(Sikh)規定蓄髮,他的臉部將無法與防毒面具緊密貼合。


賀錦麗說,這項政策自2004年生效以來,沒有任何例外。她要求法院駁回歐貝洛的告訴。


民權團體今天致函給賀錦麗,要求她重新考慮反對的理由。


他們表示,這座矯正機關的規定,允許獄警在特定醫療需要下蓄鬍。


關於賀錦麗的動議,4月19日進行審判。(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6/5/2lgz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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