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夫外遇 醋妻朝女潑酸判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溫姓婦人20年前懷疑丈夫與藍姓女子外遇,假扮鄰居及詢問漏水問題與藍女攀談,再朝她潑酸。最高法院今天判溫姓婦人9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溫婦穿著家居拖鞋,在民國84年5月間跑到藍女住處,假扮樓下住戶詢問藍女家中是否漏水,進入屋內,再趁藍女不注意時潑酸報復。
藍女因而受到頭臉、全身3、4度灼傷,聽力受損,多年來數度進行植皮、整形手術。溫婦行凶後躲藏被通緝,直到前年被查獲,逃亡達17年。
判決指出,溫婦到案後,辯稱不認識藍女,也不知道她住在哪,還說自己因車禍受傷,案發時正在醫院進行復健。不過,法院清查溫婦就醫紀錄,且根據藍女指述,溫婦當天跛腳,另經口卡指認,確認潑酸的就是溫婦。
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依重傷害罪判溫婦9年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40505/20140505271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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