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可發汗脈證並治第十六】
辨可發汗脈證並治第十六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漐漐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
若病不解,當重發汗。
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
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鞕爾,設利者,為大逆。
鞕為實,汗出而解。
何以故?
脈浮,當以汗解。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E%8B%E6%9C%AC/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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