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
戰汗四證:
厥陰逆至第七日,脈得微緩微浮,為有脾胃脈也。
故知脾氣全,不再受克,邪無否極泰來,營衛將復,水升火降,則寒熱作而大汗解矣。
黑奴丸證,服藥一丸,但與冷水盡足飲之,須臾當寒,寒竟汗出便瘥。
小柴胡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
得湯必蒸?。
調胃承氣湯證云: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先必振栗,汗出而解。
急下兩證:
少陰主腎,系舌本。
傷寒熱氣入於臟,流於少陰之經,腎汁乾,咽路焦。
故口燥咽乾而渴,宜急下之。
非若陽明證宜下而可緩也。
雖然陽明宜緩,而有一證,發熱汗多者,宜?。
傷寒傷風誤下成痞:
傷寒傷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
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
此非結熱,但?。
三陰可汗:
陰病不當發汗,發汗即動經。
然太陰脈浮,少陰病發熱,亦須微微出汗,但不可太陰脈浮者,宜桂枝湯。
少陰發熱脈沉,宜麻黃細辛附子湯。
少陰二三日,常見少陽證者,宜麻黃甘草附子湯,微發汗。
皆陰證表藥也。
瘥後昏沉:
傷寒瘥後十數日,或半月二十日,終不惺惺,常昏沉似失精神,言語錯謬,又無醫或作鬼祟,或作風疾,多般治之不瘥。
或朝夕潮熱頰赤,或有寒熱似瘧。
皆緣發汗余毒在心胞絡間所致也。
知母麻黃湯主之。
飲酒復劇:
傷寒時疾,三日已汗解,因飲酒復劇,苦煩悶,乾嘔口燥,呻吟錯語,不得臥。
毒湯主之。
循衣摸床: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以上,至十余日,日晡即發熱,不惡寒,見鬼狀。
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
若微者,但發熱譫承氣湯主之者,一服,利則止後服。
脈弦則生,脈澀者死。
傷寒別名:
清便自調、自可,謂大小便如常也。
大便秘而堅則曰硬。
小便不利,小便少。
下皆謂水穀不分。
得大便曰更衣。
大便堅,小便利,曰脾約。
下利曰飧泄。
腸僻謂痔利曰鴨溏,熱而利曰腸垢。
轉失氣謂氣轉而鄉,時時失下,即後分泄氣,蓋腸中有傷氣,大下傷血,或火邪逼迫驚狂,或尺寸脈緊而反有汗,或發汗後汗不止,曰漏風。
或陰病本無汗而反有汗,或其脈浮遲微弱不能作汗,皆曰亡陽。
吐、汗、下、溫針以後,其病不解,曰壞病,曰何逆。
瘥後更發熱曰遺熱。
脈相克賊曰負。
兩手無脈曰雙伏,一手無脈曰單伏。
左關脈曰人迎,右關脈曰氣口,足趺上動脈曰衝陽,足後跟上陷中動脈曰太谿。
婦人乳頭直下近腹處曰期門。
臍下一寸半曰氣海,二寸曰丹田,三寸曰關元。
玄府即汗空也。
臍間動氣曰奔豚。
筋惕肉動曰?。
中暑曰中?。
妄發濕溫汗曰重?。
渴欲飲水,水入即吐,曰水逆。
心下停水怔忪,身無大熱,頭額微汗,曰水結胸。
乾嘔曰?,咳逆曰噦。
目中不了了,謂不明了也。
睛不和,謂不和平如常也。
三月至夏方發病曰晚發。
傷寒戒忌:
傷寒新瘥後,但少吃糜粥,常令稍飢,不得飽食,反此則復。
不得早起,不得梳不得多言,不得勞心費力,反此則復。
瘥後百日內,氣體未得平復,犯房室者死。
狗肉肥魚油膩諸骨汁,及咸藏 脯油餅面,病再發。
臨治警省:
傷寒證候,傾刻傳變。
傷寒治法,繩尺謹嚴,非可以輕心視之也。
其間種類不一浩繁,是固難矣。
至於陰極發躁,熱極發厥;
陰證如陽,陽證如陰;
香港腳似乎傷寒;
乎熱病;
與夫蓄血一證,上熱下冷,乍哄乍寒,至四肢發厥,昏迷悶絕。
凡此等類,思而明辨之。
若疑似未別,體認未明,姑且詢探,切不可妄投決病之劑。
方匕雖微,也。
謹之哉。
傷寒篤證:
搖頭直視,形如煙熏,心絕。
唇吻反青,四肢多汗,肝絕。
反目直視,狂言遺尿,腎絕。
汗出發潤,喘而不休,肺絕。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脾絕。
汗出如油,喘促無已,水漿不下,形體不仁,命絕。
大發濕家汁則成痙,熱而痙,不治。
發濕溫汗,身青面變,耳聾不語,曰重,不治。
發風溫汗,必譫語,並不治。
發風濕、中濕汗,並逆,發動氣汗,不治。
發少陰汗,九竅出血,曰下厥上竭,不治。
發少陽汗則譫語,發汗只在頭面,不至遍身,鼻衄不止者,逆。
發汗不至足者,逆。
諸逆發汗劇者,言亂目眩,並不治。
當汗無汗,服麻黃數劑,七日汗不出者,不治。
汗出如珠不流,不治。汗出如油,口噤肉戰,呻吟喘促,不治。
汗後嘔吐,水藥不入口者,逆。
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不治。
汗後不為汗衰,復大熱脈躁疾,狂言不食,曰陰陽交,不治。
忽冒昧無脈,服藥後汗解則生。
若無汗,脈不至者,不治。
少陰,厥逆無脈,服藥通脈,其脈漸續則生,暴出則不治。
下利厥逆無脈,灸之脈不回,身不溫,微喘,不治。
少陰,四逆下利,惡寒而拳,發躁無脈,不治。
下利日十余行,其脈反實者,逆。
少陽陽明合病,下利脈長大而弦,曰負,不治。
陽病見陰脈,不治。
發斑屬陽,見陰脈,不治。
代脈不治。
吐血、衄血,脈反浮大而牢,不治。
陰易、陽易,脈離經,外腎腫,腹中絞痛,手足拳變,不治。
咳逆上氣,脈散者,不治。
譫語脈反沉微,四肢厥冷,不治。
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不治。
七八日以上發大熱,難治。
舌本爛,熱不止者,逆。
下利發熱,或汗不止,厥不止,並不治。
下利發熱,厥逆,躁不得眠,不治。
譫語直視,或喘滿,或下利,並不治。
譫語屬陽,見陰證者,逆。
傷寒,脈乍疏乍數,不治。
發斑,先赤後黯,面色黧晦,不治。
發斑,大便自利,不治。
發黃而變黑,不治。
口乾舌黑,不治。
口張目陷,不治。
張口出氣,乾嘔,骨骸熱痛者,逆。
咳逆不止者,不治。
心下疰悶,上氣喘粗者,逆。
霍亂,喘脹煩躁,不治。
誤下濕家,額汗喘促,或小便不利,大便自利,不治。
頭汗,內外關格,小便不利,此為陽脫,不治。
腹滿咳逆,不得小便,不治。
腹大滿而下泄,不治;若脈洪緊而滑,尤可慮。臟結如結胸,舌白苔,陰筋引臍腹痛,時時下利,不治。
結胸證具,加煩躁,不治。
臟厥七八日,發厥膚冷,煩躁下利,無時暫安,不治。
少陰吐利,厥逆煩躁,不治。
厥而下利,反能食者,曰除中,不治。
四肢厥逆,臍下絞痛石硬,眼定者,逆。
厥陰唇青,舌卷黑,而耳聾囊縮,不治。
頭連腦痛甚,手足俱寒,不治。
陰毒、陽毒,過六七日,不治。
兩感,難治。
狐惑,咽乾聲啞,唇瘡,不治。
赤斑,五救其一。
黑斑,十救其一。
尋衣摸空者,逆。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48679&pid=296990&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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