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病方論】
卷三‧暑病方論
太陽中 。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 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其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趙注。此證屬陰陽俱虛。脈弦細者陽虛也。
芤遲者陰虛也。
所以溫針復損其陰。 汗之復傷其陽。惟宜甘藥補之。
以解其熱耳。
即靈樞所謂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補陰則陽脫。可以甘藥。因是知白虎湯中石膏之甘寒。粳米、甘草之輔正。人參之益元。 為的對之藥矣。
雖知母之苦寒。為除足陽明及手太陰氣分之熱。並可益腎。以除煩躁耳。
舍此其誰與歸。 太陽中熱者。
是也。
汗出惡寒。身熱而渴。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方見前)
周注。趙氏引成注一段。因表裡不明。足以惑疑後人。故刪之。
趙云。此證為令火之氣酷其金。肺主氣者也。
肺傷則氣虛。然太陽膀胱屬水主表。肺金之子也。
母虛而子亦不足。衛虛表不足。由是汗出身熱惡寒。內經曰。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膈消則渴也。
皆相火傷肺之所致。此可知其要在救肺也。
石膏雖能除三焦火熱。然仲景名白虎者。
為石膏功獨多於清肺。退金中之火。是用為君。知母亦就肺中瀉火。滋水之源。人參生津液。益所傷之氣而為臣。粳米、甘草補土以滋金為佐也。
愚按冬月有寒。則能傷人名中寒。夏月有熱。亦能傷人名中熱。此是外來之熱。故曰中。非即伏寒發出。夏必病熱之熱也。
然而同用白虎者。
總以所傷在氣。則所主在金。所病在熱。生金者土。金生者水。金病則我母我子俱病。故與伏氣之在少陰發出之由陽明者無異。要皆並主一湯。全不因冬月之伏。與夏月之中。為二義也。
又全不以伏氣之渴與今病之渴為稍異。而必主人參也。
嗚呼。聖人於此。有意立方。無心表異。以千古之前。自有此理。萬世之下。自有此悟。不意今之學人。不知冬月伏氣。與暑月中熱。同治之旨。反當以此湯治傷寒。 每至投而輒斃。光與盞落。反疑聖人有未盡善者。
何可勝悼。 太陽中 。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熱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一物瓜蒂湯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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