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瀉南方補北方論】
(HT 洄集)
王安道曰。
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以常情觀之。
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
此子能令。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
越人則不然。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水。固與常情無異。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
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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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南方補北方論】
一句言病因也。
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
蓋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水為本之毋若補水之虛)
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此虛謂抑其過而欲虛之也)
水勝火三字。
此越人寓意處。雖瀉火補水並言。
而其要又在於補水耳。然水不虛而火獨暴旺者。
固不必補水也若先因水虛而致火旺者。
不補水可乎。
且夫肝之實也。
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實之二因也。
肺之虛也。
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
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
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
又金不受克而制木。東方不實矣。
金氣得平。
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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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南方補北方論】
若以虛則補母言之。
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勢正盛。克土之深。雖每日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
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
亦所得不償所失矣。
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疑木旺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殊不知木已旺矣。
何待生乎況水之虛。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 安有餘力生木哉。
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
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不補土。 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
此法之巧而妙者。
苟不能曉此法。
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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