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刺應十二經】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
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針之也。
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復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以治痹氣小深者也。
五曰楊刺,楊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大博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置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針刺,傍針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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