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十二刺應十二經】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痺,刺此者傍鍼之也;
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
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鍼,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鍼復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痺;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以治痺氣小深者也。
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
六曰直鍼刺,直鍼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鍼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痺,稍搖而深之,置鍼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鍼刺,傍鍼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痺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鍼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瘇也。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9384&pid=408116&fromuid=526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