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被男友父襲胸 成婚後幫公公求情】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100年10月某日,台中市謝姓男子得知兒子13歲女友獨自在房內,一時色慾薰心強行摸胸,被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一審判處3年2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被害人已和謝男兒子結婚並產下一子,雙方以5萬元和解,她在法庭上以「兒子需要公公照顧」為由替謝男求情,法官改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法官審理認為,謝男之行為惡性並非重大,顯然是一時失慮,考量他態度良好,且已達成和解,因而做出以上判決。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125/20140125074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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