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A走1236萬 重判10年】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女巡佐蔡文娟,擔任出納期間「挖東牆補西牆」,4年來挪用3千多萬元公款,填補自己投資失利的損失,造成分局短缺1236萬元。新北地院昨日審結,依貪污等罪重判處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應追繳發還。
新北市警局表示,蔡員遭起訴後已停職,判決定讞後將會直接免職,其夫擔任市警局勤務中心股長,事後也已辦理退休。
51歲巡佐蔡文娟,96年因投資股票失利,開始利用職務之便,挪用3千多萬元公款,實際A走1236萬元,直到99年有員警發現薪資扣款短少,才被察覺。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121/20140121065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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