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勒斃女同事 男判無期定讞】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7日電)王姓男子向年長的女同事求歡遭拒,竟性侵對方後勒斃棄屍。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全案緣於海軍陸戰隊退伍的台南市男子王聖貿於民國101年7月間邀約年長的女同事外出看星星,由王男開車搭載女方,一同前往台南市安南區的曾文溪便道。
王男在車上向女同事求歡遭拒,強行性侵對方後,兩人發生言語衝突,王男竟以雙手勒住女方頸部後,再以駕駛座安全帶勒斃對方,隨後將屍體載至台南市安定區曾文溪河床附近草叢棄屍。
法院一審判決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開庭辯論時,被害人母親到庭不斷哭泣,無法陳述意見;被害人逾80歲的父親則說,女兒善良又孝順,要求一命賠一命,判處王男死刑。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認為,王男曾當庭向被害人父母下跪道歉,且他的父親也到被害人靈堂弔唁祭拜,並賣屋賠償新台幣130萬元,王男坦承犯行,對被控事實無任何辯詞,審酌相關情狀後,認為他並非無教化矯治可能,仍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40117/20140117058595.html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