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客於手陽明之絡】
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端如韭葉,各一,立聞。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右取左,左取右。
凡痹行往來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生死為數。
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 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其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
病如故,復刺之如法,以月生死為數,月生一日一,二日二,漸多之,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漸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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