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論合法】 [打印本頁]

作者: 伍智毅    時間: 2014-1-1 03:35
標題: 【論合法】

論合法


凡出針以指頭肚急按穴眼,勿泄其氣,使不出血,復以土按穴上,多揉為妙。


如血多揉必止,此止血法也。


再令病患不時揉之,永無後患。


今人習針少而用藥多者,恐暈針也。


獨不知暈針者無不獲效,用藥不當,難以保全。


針與藥較,針易而藥難也,胡不學。


暈針詳後。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6220&pid=393341&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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