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臟六腑】
三焦者,水穀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
上焦在心下、胃上,其治在膻中,直兩乳間陷中者。
中焦在胃中脘,當臍上四寸,其治在臍旁。
下焦當膀胱上際,其治在臍下一寸。
肝重二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其治在左,其臟在右脅、右腎之前,並胃,附脊第九膽在肝之短葉間,重三兩三銖,包精汁三合。
膈膜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周遭著脊,以遮隔濁氣,不使上熏心肺也。
脾重二斤三兩,廣三寸,長五寸,掩乎太倉,附脊十一椎。
胃重二斤一兩,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紆曲屈伸,長二尺六寸。
小腸重二斤十四兩,長三丈二尺,左回迭積十六曲。
小腸上口,即胃之下口,在臍上二寸;
復下一寸水分穴,為小腸下口,至是而泌別清濁,水液入膀胱,滓穢入大腸。
大腸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廣四寸,右回迭十六曲,當臍中心。
大腸上口,即小腎有兩枚,重一斤一兩;
狀如石卵,色黃紫,當胃下兩旁,入脊膂,附脊十四椎,前與膀胱重九兩二銖,廣九寸,居腎下之前,大腸之側,膀胱上際,即小腸下口,水液由是脊骨二十一節,取穴之法,以平肩為大椎,即百勞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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