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取寸】
【頭部】
前發際至後發際,折作十二節,為一尺二寸。
前發際不明者,取眉心直上行三寸。
後發際不明者,取大椎上行三寸。
前後俱不明者,折作一尺八寸。
頭部直寸,並依此法取。
眼內角至外 角為一寸,頭部橫穴,並依此穴寸法取。
神庭穴至曲差穴、曲差穴至本神穴、本神穴至頭維穴各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四寸半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0038&pid=380593&fromuid=526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