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幽賦】
交正者,如大腸與肺為傳送之府,心與小腸為受盛之官,脾與胃為消化之宮,肝與膽為清淨之位,膀胱合腎,陰陽相通,表裡相應也。
本經者,受病之經,如心之病,必取小腸之穴兼之,余仿此。
言能識本經之病,又要認交經正經之理,則針之功必速矣。
故曰:寧失其穴,勿失其經;
寧失其時,勿失其氣。
交經繆刺,左有病而右畔取;
繆刺者,刺絡脈也。
右痛而刺左,左痛而刺右,此乃交經繆刺之理也。
瀉絡遠針,頭有病而腳上針。
三陽之經,從頭下足,故言頭有病,必取足穴而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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