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中風證治第一】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0:57
標題: 【中風證治第一】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上編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前總證中所有之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乃太陽經中風傷寒所均有之脈症。而猶未分其所以為中風。為傷寒也。


故此篇即於上條之脈浮頭項強痛之總證。而增入發熱汗出惡風脈緩。以別其為中風者如此也。


中風。風傷衛也。


風者。春令陽氣上騰。呼吸而為風。所以發生萬物者也。


其太過不及之氣。乃為淫慝之邪。感之則為中風矣。


然非獨春令為然也。


四時皆有之。唯春時為當令耳。發熱者。風邪客於衛而鬱蒸也。


汗出惡風者。風邪襲於毛孔。衛氣不能司其開闔之常。玄府不閉。故汗自出。腠理疏而不克任受風寒。故惡風也。


風寒雖可互言。此篇則仍重於風也。


緩者。


緊之對稱。非遲脈之謂也。


風為陽邪。非勁急之性。故其脈緩也。


此一條為太陽中風之綱領。以下凡言中風發熱。汗出脈緩之太陽病。用桂枝湯者。皆同此脈證也。


以風傷衛為第一層。故列為太陽上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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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0:58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陽浮陰弱者。即所以釋前總症中脈浮之義也。


熱自發。汗自出。即所以申上文發熱汗出也。


脈法以浮候屬陽。沉候屬陰。謂之陽浮者。衛行脈外。陽邪中之。則脈盛於外。故陽脈浮也。


陰弱者。營行脈中。


營未受邪。則覺脈弱於內。故陰脈弱也。


若總言之。浮候實。則沉候虛。唯其沉候虛。乃見其為浮脈也。


蓋以陽受邪而實。陽實則陰虛也。


熱自發。汗自出之兩自字。皆易詞也。


言風為陽邪。衛為陽氣。二陽兼並。


邪正不容。主客相爭。氣鬱而熱自發。非若寒邪之客於腠理。至陽氣不得發泄。必待郁甚而始發熱也。


衛為表之表。營為表之裡。衛統皮毛。風邪中之。則毛孔不閉。營中陰液。內為熱邪所蒸。外為衛氣固密。故汗易出。又非若寒邪入腠。玄府緊閉。陽氣不得外泄而無汗也。


夫衛陽不能外固。則營陰不能自持。如婦之無夫。失其蔽護。無以自立。唇亡則齒寒。故陽浮熱自發。則陰弱汗自出也。


蓋衛主皮毛。猶門戶之司開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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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0:58

中風證治第一


風邪客衛。如有物之梗礙於門中而不得闔也。


不得闔。則入者一任其入。出者一任其出矣。


任其入。故惡風寒也。


任其入。則汗自出矣。


嗇嗇。猶言颯颯。如風寒之侵逼也。


淅淅。猶言淅瀝。若風聲之微動也。


嗇嗇惡寒。


營陰弱於內也。


淅淅惡風。衛陽疏於外也。


中風而亦惡寒者。衛傷而營弱也。


陽強陰弱。營衛不得和諧。故風寒皆惡也。


翕翕。熱從外發。覺熱氣烘灼於皮膚之間也。


肺主皮毛。開竅於鼻。風在皮毛。內通於肺。故氣寒熱壅鼻息嘶鳴也。


乾嘔。惡心也。


胸屬太陽。風邪在衛。邪氣犯膈而嘔也。


此皆風邪傷衛之證。當解肌發汗。


宜桂枝湯主之。主者。主其治也。


凡見以上脈證。皆當以桂枝湯主其治。即有變證。亦以此方為主而損益之。如下文桂枝加桂。及桂枝加附子湯。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之類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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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0:58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湯方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仲景云。桂枝者。取枝上皮也。


後人不知藥性氣味。而曰去皮。誤矣。


不知桂味皆在皮。若曰去皮。


則木心有何氣味乎。肉桂亦大樹身皮耳。豈亦舍其皮而用其木心耶。然必以氣味甜辣者。方有辛溫發散之功。


無氣味者。非真桂也。


不可入藥。


上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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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0:59

中風證治第一


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役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


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桂。陽木也。


生長於東南。蓋得東南震巽發生之全氣者。故能補助命門。生發中州。益下焦氣化之功。


宣通百脈。而為氣血之要藥。其枝則得陽氣而暢茂條達者也。


夫木性之陽春生發。為天地發散其三冬伏藏之郁結者也。


況桂為純陽之木。氣味皆濃。且又生發新長之枝乎。故能達衛陽之分而散解其鬱滯之風邪。


是以辛溫發散之陽。以解陽分之陽邪也。


陰陽應象論所謂辛甘發散為陽也。


東垣謂桂枝湯為陰經營藥。


而能閉衛氣。使陰氣不泄。方有執謂桂枝固衛而善走陰。均失之矣。


臣之以芍藥者。收陰氣而斂津液。所以救營陰之弱而滲泄也。


佐之以甘草者。甘以緩之。佐桂枝則甘溫能除大熱也。


使之以薑棗者。薑以助其辛散而止嘔。棗以和其中氣而調停之也。


將佐皆得其人。操縱各適其用。則衛不覺其強。而營不患其弱。邪解氣平而自和諧矣。


適寒溫者。恐太熱則不能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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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0:59

中風證治第一


若徐飲則其勢已分。太寒則熱氣衰而無以鼓動其陽氣也。


啜熱稀粥以助藥力者。桂枝不過解肌。原非發汗之猛劑。恐其力綿。故以熱稀粥為後勁。所以助其溫散之功也。


內經云。汗出皆生於穀。故以穀充其氣也。


身熱汗欲出貌。氣蒸膚潤之情狀也。


微似有汗。言汗微而似有。似有而實微也。


衛在皮毛。邪氣浮淺。使肌膚暫開。僅令衛分之風邪消散。而不使過多。有傷營分之弱陰也。


若強逼太過。使汗出如水流漓。是發盡營中之汗。衛邪仍不能解。適足以愈弱其陰。故曰病必不除也。


小促役者。方土之語。楊雄郭璞所謂方言也。


謂暫停半日許。如可令人催促之頃也。


又小促役。宋板作小從容。禁臭惡等物者。使清穀入胃。則清濁之升降得宜。


營衛之流行無滯。庶漸得安和而無反復之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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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2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


頭痛雖見之於太陽總證。而未見於中風之首條。首條雖具脈證。以正中風之名。而尚未顯言其治法。此條雖有證無脈。而前後互見。並詳明其治法矣。


其脈症治法。於三處互見。仲景立言。或詳或略。忽現忽隱。正神龍見首不見尾。見尾不見首之妙。開後學辨證施治之法門。其為天下後世慮也深矣。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脈浮弱。即前陽浮陰弱之義也。


外證。即前發熱汗出。頭項強痛。惡寒等證也。


言凡見外證未解而脈浮弱者。


無論為日多少。未經傳變者。其病猶在太陽不可誤以麻黃發汗。及犯下早之戒。仍當用解肌之法。以桂枝湯汗解之。此所以示叮嚀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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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2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主之。


衛以受邪而覺強。營未受邪而覺弱。太陽經之有營衛。如衣之有表裡也。


表以垢膩而覺濃。裡無垢膩。


故反覺薄耳。以發熱汗出為衛強營弱。即所以申明陽浮熱自發。陰弱汗自出也。


邪風即風邪。顛倒反復。皆以明桂枝湯之用也。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爾。以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此又言營氣和。以明營弱衛強。為陰弱汗自出之故。而詳言其治法也。


言太陽中風之所以汗常自出者。


此為營氣本未受邪而自和。然營氣雖和。而營外之衛氣。則為風邪所中。邪氣附著於衛而鬱熱受困。不得與內之營氣。兩相和諧浹洽之所致爾。蓋營為穀氣之清者。其精專之氣。出自中焦。化而為赤。行於脈中。故曰脈者。血之府也。


然非謂營即血也。


乃血中之氣也。


以血非氣則無以流行。氣非血則無所依附。血本屬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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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2

中風證治第一


故血中之氣。亦為陰氣也。


衛為穀氣之濁者。降於下焦。為命門真火之所蒸騰。其真陽 悍之氣。不循經脈。


直達皮膚而行於脈外。營則浸灌滋潤。衛則溫暖固密。一營一衛。兩相和協。故無病也。


生氣通天論云。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以此推之。即可以該衛強營弱而汗自出之義矣。


然衛氣之不與營氣和諧。因風中之而強也。


治之之法無他。勿以汗常自出之故而疑之。仍當以桂枝湯復發其汗。使衛分之邪解。則營衛和諧而愈矣。


病患臟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為衛氣不和也。


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上文但言營氣和而外不諧。猶未宣明外不諧者。即衛氣不和也。


此條復補出衛不和。以反復詳盡中風用桂枝湯之義也。


臟無他病。謂平日五內並無他病也。


時發熱者。謂其發熱有時也。


言病患臟無他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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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2

中風證治第一


唯表中於風。以致有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為風邪載於衛氣之中。邪正不相和也。


若至已發熱時。


則邪氣已動而汗自出。是治之失其時矣。


不若乘其未發熱時。則邪伏於衛。用桂枝湯先其時發汗。則衛邪可去。營分無傷。邪隨汗出而愈矣。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服桂枝湯法。有一服不解而至三服者。有病重一劑不解而至二三劑者。此條乃初服桂枝湯。其邪未得即解。亦常有之事耳。曰反煩。則不止於不解。是藥後轉加煩悶矣。


煩則風邪鬱於肌表。煩悶不得發越。陽邪熾盛。充塞於太陽之經。服湯不能驟解。故用刺法以分泄之也。


夫太陽之經脈四行。


挾督脈而行於兩旁者也。


風府一穴。本督脈穴也。


在項上入發際上。同身寸之一寸。在大筋宛宛中。


疾言則其肉立起。言休則立下。乃督脈陽維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而禁灸。風池二穴。本足少陽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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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3

中風證治第一


在耳後發陷中。為足少陽陽維之會。針入七分。留七呼。三穴雖非太陽本經脈穴。而氣府論云。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其浮氣在皮者凡五行。而風池風府三穴。皆五行中之穴也。


以其為風邪出入之門戶。


故刺之以泄風邪之盛而殺其勢也。


正王啟玄所謂浮氣而通之。可以去熱者也。


刺之而邪氣分泄。卻仍以桂枝湯汗解之。則愈矣。


此又以邪氣太盛。用刺法為助以兩解之也。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風家表解。是服桂枝湯而表邪已解也。


了了決也。


不了了言了而未了也。


謂中風家表邪已解。猶有餘邪故未得遽安。汗之則不須更汗。攻之則裡內無邪。雖欲治之。無可治也。


方注及喻氏。皆以為當靜養以需。不可喜功生事也。


十二日愈者。言經盡兩周。邪去而正自復也。


此內經立法之常經。若至過經不解。則又為法外之變。又當別論矣。


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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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3

中風證治第一


其後必吐膿血句。乃未至而逆料之詞也。


言桂枝性本甘溫。設太陽中風。投之以桂枝湯而吐者。知其人本陽邪獨盛於上。因熱壅上焦。以熱拒熱。故吐出而不能容受也。


若邪久不衰。熏灼肺胃。必作癰膿。故曰其後必吐膿血也。


此以不受桂枝而知之。非誤用桂枝而致之也。


乃各注家俱言胃家濕熱素盛。更服桂枝。則兩熱相摶。


中滿不行。勢必上逆而吐。熱愈淫溢。蒸為敗濁。必吐膿血。此一大禁也。


不知桂枝隨已吐出。何曾留著於胸中。豈可云更服桂枝。兩熱相摶乎。前人遂以此條。列為桂枝四禁。豈不謬乎。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此條辭義明顯。不須注解。其特設此義者。所以別上文服桂枝湯吐者之不同也。


前以熱邪上壅胸膈而吐。此以酒客之濕熱。常在胸膈而嘔。前以不受溫而吐。此以不喜甘而嘔。如此則吐膿血與不吐膿血。亦自明矣。


凡酒客中風。


風性本溫。酒性濕熱。此真所謂兩熱相合也。


至真要大論云。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以辛散之。但不必以甘緩之矣。


其於桂枝湯。則當謹避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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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3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


當須識此。勿令誤也。


此一條。真乃桂枝湯之禁例也。


浮緊。傷寒之脈也。


發熱汗不出。傷寒之證也。


具此脈證。其為寒傷營而為麻黃證也明矣。


桂枝湯之本義。蓋以桂枝辛溫發散。為解肌和衛之藥。芍藥酸收斂液。所以救營弱而汗自出者也。


唯其衛強。


故以桂枝汗解其衛分之風邪。唯其營弱。故以芍藥收斂其營中之陰液。今寒既傷營。則寒邪閉於營分。鬱而為熱。


汗不出而頭痛項強。身腰骨節皆疼。惡風而喘矣。


寧可仍用桂枝。舍營分之陰邪不發。反空發衛分之陽邪乎。更不知肅殺之寒邪在營。而反以酸寒收斂之芍藥固之。豈非誤治反治乎。故曰不可與也。


當須識此。勿令誤也。


非謂桂枝反能收汗固衛也。


歷代名家。如成無己。但隨文順釋而不能辨。王好古謂麻黃治衛實。桂枝治衛虛。以致方氏之辨。有風中衛而衛不固。發熱汗出而惡風。桂枝救護之。熱粥釋散之。曾不思風中於衛。若非桂枝發汗解肌。豈一粥之所能釋散乎。遂至世俗不曉其中意義。更忘桂枝湯原文中。有復發其汗。當以汗解句。及服桂枝湯法中云。汗出病瘥。不汗更服等語。而謂麻黃發汗。桂枝閉汗。故一遇汗出。便用桂枝。不知麻黃汗解營分之寒邪。桂枝僅解衛分之風邪。所以桂枝與芍藥同行。一以汗解其衛邪而衛氣和。一以救其營弱而汗液收矣。


若必以為桂枝止汗。豈不見麻黃湯中亦有桂枝乎。豈有用麻黃而欲發其汗。又以桂枝收之乎。唯此義未明。所以方氏於麻黃湯論中。有用麻黃而監之以桂枝。為節制之妙。此皆相沿相習之惑也。


蓋麻黃為肺經之專藥。杏仁所以助麻黃而利肺氣。開皮毛而定喘者也。


皆為發泄魄汗之要藥。其所以亦用桂枝者。既欲泄脈中營內之寒邪。有不先開脈外一層之衛氣乎。此皆仲景制方之妙。深得內經客者除之。結者散之。開之發之之意也。


尚論不知桂枝湯義。亦但云使寒邪漫無出路。貽患無窮。豈亦仍方氏之舊說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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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4

中風證治第一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此二條。所以辨既非傷寒。亦非中風也。


然證同而治亦同。又以一汗一下為言者。蓋示人以病不在表。


徒汗無益。病不在裡。徒下亦無益。又不可更疑其邪在表。而更行桂枝湯以致誤也。


汗出而喘者。肺主皮毛。邪熱但在肺臟也。


無大熱者。言表裡皆無邪也。


邪在表。則發翕翕之熱。邪在裡。則發蒸蒸之熱。


此不言不熱。又不言微熱。而曰無大熱者。蓋肺主皮毛。因邪熱在肺。或時有微熱。未可知也。


然非若表裡有邪之熱也。


既汗既下。仍然汗出而喘。足見邪不在表裡。治非其治矣。


不可更行桂枝湯者。恐助熱而斂邪也。


言肺為人身之天氣。所以通呼吸。主皮毛而司開闔者也。


熱邪實於肺中。則肺氣滿而喘矣。


肺病而清肅不行。失其治節。皮毛不密。開闔失司。是以汗出也。


若疑似之間。誤認為太陽中風之汗自出。則桂枝之辛溫。能不助肺家之熱。芍藥之酸收。寧不斂肺分之邪乎。故曰不可更行桂枝湯。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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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4

中風證治第一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麻黃(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研) 甘草(二兩) 石膏(半斤研)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辨誤 成氏之說。固為背謬。方氏謂不當用桂枝固衛。故用麻黃以發之。喻氏亦謂誤用桂枝固衛。


寒不得泄。故變青龍之制。允為的對。不思若邪果在太陽而汗出。可復用麻黃以發之耶。汗出而加之以喘。豈猶未知為肺病乎。此所謂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者。所以解肺家之邪熱。非所以發太陽之汗也。


若仍用麻黃以發之。則不必另立一名。


當命之曰麻黃去桂枝加石膏湯。不然則又當曰青龍去桂枝芍藥湯矣。


何必另立名義乎。其別立一名者。


所以別乎其非青龍麻黃之汗劑耳。李時珍云。麻黃乃肺經專藥。雖為太陽發汗之重劑。實發散肺經火鬱之藥也。


杏仁利氣而能泄肺。石膏寒涼。能肅西方金氣。乃瀉肺肅肺之劑。非麻黃湯。及大青龍之汗劑也。


世俗不曉。


惑於活人書。


及陶節庵之說。但見一味麻黃。即以為汗劑。畏而避之。唯恐不及。不知麻黃湯之制。欲用麻黃以泄營分之汗。必先以桂枝。開解衛分之邪。則汗出而邪去矣。


何也。


衛在營外。營居衛中。欲泄其內。必先開其外也。


前人每謂桂枝能固衛止汗者。誤甚。若果能固衛止汗。何仲景又以此解太陽中風之邪。使 似汗。


而又警人以如水流漓之戒。且又云一服汗出病瘥。止後服。若不汗更服。若汗不出者。服至二三劑。其第四條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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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5

中風證治第一


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非其明訓乎。所以麻黃不與桂枝同用。止能泄肺邪而不至大汗泄也。


況服麻黃湯法。原令微似汗而未許人大汗出也。


觀後賢之麻黃定喘湯。皆因之以立法也。


若夫大青龍之制。則以寒溫並感。故以麻黃全湯。合桂枝去芍藥湯以兩解之。又以熱鬱煩躁之溫邪。更入之以白虎之半。以解其煩熱耳。注家俱不知其義。又烏足以窺仲景哉。以上十四條。皆太陽中風之脈證。及應用桂枝湯之情形方法禁例也。


正治之法。已盡於此。其誤治失治之變。逐門條列於後。即壞病條中之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之誤治而仍不解者之變也。


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之法也。


從來正治誤治。雜亂不分。混淆於一篇之中。不知誤汗吐下。即壞病也。


誤汗吐下之治。即壞病治法也。


又另立壞病一門。而謂仲景壞病治法。


失而不傳。遂為千古恨事。今讀之者眩目惑心。用之者茫然無措。謂非從前編次之失。何可得歟。余為分其緒端各立條目。使正治誤治之法。井井不紊。庶可為將來之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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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5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


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太陽中風之三日。邪猶在表。當用桂枝湯取微似汗以解之。乃為正治。若曰已發汗。是以麻黃湯誤汗之矣。


與夫若吐若下若溫針而誤用之於邪氣在表之時。皆足以致裡虛邪陷之變。故仍不解也。


何以言之。以本未壞之太陽病。而以誤汗吐下溫針壞之。乃為醫所壞也。


故曰壞病。非前注所謂過經不解。日久不痊。


亦非治法多端。無一定可擬。而謂之壞病也。


既因汗吐下溫針之誤。必有變證蜂起。非復桂枝之舊證矣。


故曰桂枝不中與也。


但觀其所變之脈證。即知其所犯因何而變逆。隨其見證而治之可也。


論中凡屬誤汗吐下之變。


皆壞病也。


故治之之法。即下文誤汗誤吐誤下誤燒針諸條是也。


辨誤 從來立言諸家。俱謂仲景既有壞病一則。惜其不立治法。但曰隨證治之。以法治之而已。使後人臨證束手。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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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25

中風證治第一


誠為缺典。或曰仲景。有法必有方。大約因久遠遺亡。遂成不全之書。良可嘆也。


不知仲景本意。原以太陽病三日之一條。以冠中風誤治之前。又以本太陽病不解一條。列於少陽誤治之始。其下文誤汗誤吐誤下誤溫針諸條。即其治也。


向因王叔和編次之失。致雜亂於正治誤治之中。紛紜難辨。故使後人有此疑嘆耳。初非不立治法也。


豈意後賢殫心竭慮。終不可得。故又別立壞病一門。而其治法。究無所措。是以知讀仲景書之不易也。


然六經之中。仲景獨以陽經之太少為言者。蓋以在表之誤治居多。在裡之誤治少也。


且二經之表裡虛實。疑似多端。難於察識。


其誤治獨多。變逆尤甚。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故特立此一法。以重其事也。


學人其可忽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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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30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 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主之。


脈之陰陽有關以前為陽。關以後為陰者。蓋寸口為陽。主乎上焦天氣。尺中為陰。主乎下焦地氣。而關則陰陽之分界也。


此所謂陰陽者。即辨脈首章所云。大浮動數滑為陽。沉澀弱弦微為陰也。


謂之陽者。邪氣在表之脈。謂浮候也。


謂之陰者。邪氣在裡之脈。謂沉候也。


停者。停止之謂。猶暫停略停少停之義也。


振 者。


振動而戰 也。


以太陽病未解之時。陰陽脈俱忽然停止而不見。乃正氣本虛。難於勝邪。致正邪相爭。陰陽擊搏。振 將作。所以陰陽脈皆暫時潛伏。乃正氣欲復。邪氣將解之征。故必先振 。則陽氣鼓動。正氣得伸。然後汗出而解也。


若邪止在表。但見浮大動數之表脈。而忽見微弱者。為陽脈已微。則知表邪已衰。必先汗出而解。


其所以先汗出而解者。以表邪既衰。腠理自通。故知必先汗出而解也。


若邪止在裡。但見沉實弦滑之裡脈而忽見微弱者。為陰脈已微。則知裡邪已弛。下之而邪氣解矣。


若欲下之。以陰脈既微。為邪氣已衰。不必力攻大下。


故止宜以調胃承氣湯主之。然裡邪必下之而後解者。以有形之滓。必須假借藥力。方能決去。非比無形之表邪。


可自行渙汗而解也。


所以仲景但有下法而無汗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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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31

中風證治第一


辨誤 此條自成注以來。諸家俱以停字作均停解。而曰陰陽兩停。補無偏勝。若果如此。則是無病之脈矣。


邪氣安在。何庸汗解乎。唯程氏之再辨有云。陰陽俱停止者。是陰極而陽欲復也。


其義頗精。可稱卓識。


但惜其一篇之中。唯此一句耳。至於脈之陰陽。成氏又引辨脈法中之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以證之。誤矣。


此乃關前為陽。關後為陰之說也。


若以寸口為陽。則尺中為陰矣。


設尺陰既微。汗且仲景以為不可。況下之乎。不知此所謂陰陽也。


以一寸口而分陰陽。豈非大浮動數為陽而主表。沉澀弱弦為陰而主裡乎。各注家俱畏難而置之不辨。使後學安所適從。且仲景之文。容光必照。豈容終晦乎。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裡證。渴欲飲水。水入即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此因不早解肌。久而不解。致邪氣入裡而變逆也。


六七日。經盡當解之候也。


猶不解而煩者。蓋因不用桂枝湯汗解。風邪不得外泄。表邪猶在。故仍發熱而不解也。


為日已多。不解之表邪。透漏入裡。已在胸膈之間。


故作煩悶也。


靈樞五亂篇云。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胸中。是為大。故氣亂於心。則煩心者是也。


外熱裡煩。故曰有表裡症。渴欲飲水者。邪入胸膈。熱在上焦也。


水入則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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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31

中風證治第一


邪未入胃。裡無熱邪也。


上熱所以渴欲飲水。裡寒所以雖入不受。而為寒格之證。故曰水逆。夫病在太陽而渴。


乃膀胱之氣化不行。非胃熱而渴也。


李東垣以渴為膀胱經本病者。何也。


蓋太陽者。膀胱之經也。


膀胱為津液之所藏。水濕之道路也。


然必藉命門之真陽。化三焦之運用。蒸騰其水濕之氣。上行而為涕唾。則不渴矣。


靈樞決氣篇所謂上焦開發。蒸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者是也。


下焦則蒸動其水濕之濁氣。滲入膀胱而為小便。靈樞衛生會篇云。下焦者。別回腸。注於膀胱而滲入。


故蘭靈秘典云。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此其義也。


以太陽之經邪不解而內犯膀胱。則下焦不蒸而氣液不得上騰。無津液之潤。故渴欲飲水。又以胃無熱邪。且下焦之火不蒸。所以水入則吐。寒格而為水逆也。


故以五苓散主之。以助其下焦蒸騰之用。使氣液升而渴自止。又恐其表症之發熱未解。故又飲暖水。


使汗出邪解而愈矣。


此條有證無脈。故難於擬議。以理測之。尺中微弱。量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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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31

中風證治第一


辨誤 原文中。仲景以發熱不解為表證。以煩為裡證。故云有表裡證。皆責人以不早汗解。而致入裡之意也。


至渴欲飲水。水入則吐。然後用五苓散主之。以桂助其下焦蒸騰之陽氣。使津回氣潤。以治其渴而止其水逆。仍以表邪未解。多服暖水。令汗出而愈。並非以一五苓散。而能使表裡之邪盡解也。


成氏不知此義。


以煩為表邪。已屬誤謬。又以原文有表裡症句。遂謂與五苓散和表裡。及本篇誤汗首條發汗後大汗出。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亦以脈浮為表未解。而曰以五苓散和表裡。豈既發其汗而大汗出。表邪猶未解耶。至於傷寒誤汗條中。有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亦以脈浮數為表邪未盡。云與五苓散和表潤燥。致後人皆以五苓散為兩解表裡之劑。而以桂枝易桂。究竟原方中。仍是桂去粗皮半兩。則桂豈解表之藥乎。一人之誤。令後世千萬人皆誤。非成氏作俑之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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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31

中風證治第一


五苓散


豬苓(十八銖去皮) 茯苓(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銖) 白朮(十八銖) 桂(半兩去粗皮)


古以二十四銖為一兩。漢之三兩。準今之一兩。以後凡見銖兩者皆準此。


上五味為散。以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


術性燥濕扶土制水。使脾氣健而足以散精。胃氣強而津液自運。李時珍云。朮除膀胱之濕。則氣得周流。又云。茯苓氣味淡而滲。其性上行。生津液。開腠理。滋水之源而下降利小便。潔古謂其屬陽。


浮而升。言其性也。


東垣謂其為陽中之陰。降而下。言其功也。


潔古又云。淡為天之陽。陽當上行。


何以反利水而瀉下。氣薄者。陽中之陰。所以茯苓利水瀉下。不離陽之體。故入手太陽。豬苓淡滲。令氣升而又能降。故能開腠理。利小便。與茯苓同功。但不入補藥耳。澤瀉氣平而味甘淡。淡能滲泄。氣味俱薄。所以利水而泄下。脾胃有濕熱。滲去其濕。熱亦隨去。而土得令清氣上行。使天氣清爽。愚按陽中之陰者。天氣也。


人身之肺氣也。


唯其地有陽氣上升。然後天有陰氣下降。天氣下降。然後有雨霈露零之妙。所以諸利小便之藥。皆氣味輕薄而上行於肺。至肺氣下行而小便滲利。故肺為水之化源也。


世人不知氣交升降之義。但曰水出高原。僅以肺為化源。淺矣。


邵子皇極經世之遠取諸物篇云。羽族八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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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32

中風證治第一


以無肺之一臟。故無小便也。


桂性辛熱而下行。入腎而走命門。膀胱者。腎之腑也。


經云。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以膀胱為津液之府。而三焦能決其水者。何也。


蓋三焦為命門真陽之火氣。總領臟腑經絡營衛內外左右之氣。而游行於上中下一身者也。


故命門為三焦之原。


三焦為命門之使。所以命門為體而三焦為用也。


所謂氣化者。濕化為氣而上騰。氣化為水而下出。桂者。


所以助下焦之陽氣上蒸。而使地氣上升者也。


升已而上焦之天氣。還而下降。其氤氳之氣。入胞中而滲入膀胱。是為便溺也。


是皆由氣化而入。更由氣化而出者也。


若非下焦陽氣之蒸騰。惡得有氣化而為升降出入之妙乎。是以五苓之有桂。猶釜底之有薪火也。


其率淡滲以為功。猶兵之有將帥也。


人皆不知此義。畏其熱而不敢用。有改而為四苓者。有更桂而用桂枝者。故前人方論中。


皆曰以桂枝之辛甘發散和其肌表。互相傳習。眾論雷同。於雜證中猶知用桂。於傷寒家。無不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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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1:32

中風證治第一


孰知仲景桂枝湯中。必曰桂枝三兩。五苓散內。但曰桂去粗皮半兩。試思果用桂枝。因何止一桂字。


況桂枝豈有粗皮可去。此一可辨也。


倘五苓散中可稱桂枝為桂。則桂枝湯中。亦可止用一桂字矣。


又何必以兩字稱之耶。一字兩字之稱。定之於前人。而後人終不能改。何議論中。偏改桂為桂枝耶。且東垣李氏曰。桂性辛熱。陽中之陽也。


氣之薄者。桂枝也。


氣之濃者。桂肉也。


氣薄則發泄。桂枝上行而發表。氣濃則發熱。桂肉下行而補腎。此天地親上親下之道也。


豈有以五苓滲濕下泄之劑。而反用上行發表者乎。此皆未燭其理。所以畏熱而不敢用。故亦更張其議論也。


然仲景原云。桂枝者。取枝上皮也。


今方書皆注曰去皮。此不知者之訛耳。深所以誤後人者也。


桂之氣味在皮。豈反去之而用淡然無氣味之木心。亦何益乎。不然則肉桂亦當去皮而貨其木矣。


有是理乎。蓋肉桂之外皮。以霜皮為無味而去之也。


曰去內外皮而為桂心者。亦失之矣。


夫桂之甜辣而有氣味者在內。寧可內外皆去耶。


所謂桂心者。外去其無味之皮。內除其無味之木。其皮內之著於木上者。氣味俱濃。乃為桂心耳。此義從來誤謬。而李瀕湖先生本草綱目之正誤下。亦有去內外皮之一語。豈非智者之一失乎。故並識之。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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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23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裡急也。


病在太陽而小便利者。以熱邪未犯太陽之腑。膀胱無恙。所以飲水雖多。其氣化流行。故小便利也。


然雖欲飲水。當少與之可也。


若飲水過多。小便雖利。裡無熱邪。水寒傷胃。停蓄不及即行。必令心下悸動。心下者。胃之部分也。


悸者。


水滿胃中。氣至不得流通而動惕也。


若飲水多而小便少者。是下焦無火。水濕不流。膀胱蓄水。不得氣化而出。必苦裡急。蓋指五苓散證而言也。


辨誤 前注皆以心下悸為水乘心火。心受制而悸者。俱失之矣。


蓋驚悸者。因驚駭而心為之悸動。故為心病。


如炙甘草湯之心動悸。及小建中湯之心中悸而煩。雖亦可謂之心病。然炙甘草湯之悸。乃氣血皆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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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23

中風證治第一


小建中湯之悸。乃中氣不足也。


至於心下悸。則在心之下矣。


以心在膈膜之上。胃在膈膜之下。故曰心下。此條之心下悸。即水停心下之義也。


若夫臍下悸者。去心已遠。與心何涉。而亦謂之心氣虛乎。此皆不經之論也。


其所以亦謂之悸者。不過言其跳動之狀。如心病之動悸而已。不可皆謂之心病也。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欲申火劫之誤。先示警戒之詞。蓋此條以本虛而禁灸也。


言虛人受邪。鬱而不散。本虛邪實。則其脈微細而數。


微者。細小而無力也。


數者。熱鬱之脈也。


微則為虛。數則為熱。微則正氣已虛。數則陰不勝陽。凡見此者。慎不可灸。


灸之則陽邪因火而愈盛。令人煩悶而為火逆之證矣。


蓋因不察其為陽強陰弱之證。陰氣本虛。乃乘虛追逐其衛分之實邪。驅使內入營分。營氣本行於脈中者也。


經云脈者。血之府也。


邪受火迫。風乘火勢。排闥直入。以陰血而遇火逼之陽邪。能不為之流散乎。然自外觀之。則若火氣甚微。而不知其內攻於皮肉筋骨之中。則甚有力也。


慎勿視一灸為微而誤犯之。必令人筋骨焦傷。將來脈中之陰血。必難克復也。


可不慎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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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27

中風證治第一


脈浮熱甚。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此以邪實而禁灸也。


言邪實而熱甚者。當以汗解。若不循法度而反以火灸之。不知此為衛強邪實之病也。


灸法中雖有補瀉之分。然但宜用之於虛寒。而不宜施之於實熱。此而灸之。是實症而以虛治之。此所謂實其實也。


所以熱邪因火勢而上炎。故令咽中干燥。陽盛搏陰。故血菀於上而為唾血也。


諸血證中。唯血之唾者屬腎。


咽燥唾血。蓋以火熱太甚。傷腎家之真陰故也。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清當作圊)血。名為火邪。


太陽中風。不用汗解。以火熏逼而終不得汗。陽邪被火。熱鬱愈甚。其人必煩躁不寧。至七日以上。行其經盡之時。當解而不得解。則熱邪必入裡而內傷陰血。火熱煎逼。故溢入腸胃。下行而圊血也。


此非太陽本病。即上文所謂因火為邪。故曰名為火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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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28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譫語。十余日振 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


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硬。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


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二日反躁者。非成氏所謂熱氣行於裡也。


乃陽邪怫鬱。不得汗泄而躁也。


因欲發汗。而反以火熨其背。乃得大汗出。


即火劫之謂也。


然因火熨之誤。而大熱之邪。即乘大汗之虛。遂陷入陽明胃腑。故胃中之津液皆枯竭也。


枯燥燔灼。故發躁煩。躁則汗後陽虛而陰動於下。煩則熱邪歸胃而陽盛於上。胃熱神昏。必發譫語矣。


若此者十余日。邪氣漸衰。正氣將復。故忽發戰 。戰 者。即戰汗也。


以大汗出而大熱入胃。胃中之水已竭。


又能自下利者。津液還胃而大便出也。


大凡寒戰。已為邪氣欲解。而胃熱躁煩譫語之症。本應以承氣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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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29

中風證治第一


今得自利。熱邪下泄。故為欲愈也。


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者。言前大汗出時。若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有汗。


則下半截之邪。不得外泄。因汗後陽虛。下焦之氣化不行。故欲小便不得。氣上逆而反嘔也。


欲失溲者。邪鬱下焦。陽虛不固。腎不能司二陰之竅。啟閉失常。故既如癃閉。又欲失溲也。


足下惡風者。腰以下無汗。


風邪未去。下焦陽氣不通。故足下惡風也。


大便硬。小便當數而反不數者。邪歸陽明也。


陽明篇云。本自汗出。


醫更重發汗。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此條亦以大汗出後。大熱入胃。胃中水竭。故令大便硬。然熱邪在裡。小便當數而反不數。所以津液當還入胃而大便當出矣。


及大便出而且多。則熱邪盡從下泄矣。


大便已而頭卓然痛者。熱邪驟從下泄。上焦乍虛。故虛陽上浮而覺卓卓然痛也。


足心為涌泉穴。足少陰腎脈之所自出。下焦真陽之所自始也。


靈樞謂水穀入胃。穀之濁氣下走。為下焦之陽氣所蒸。清陽騰越而為衛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常從足少陰而行於五臟六腑者也。


前因邪熱據胃。阻絕穀氣而不得下行。


下焦之陽氣不得旋轉。故足下惡風。邪氣既去。經脈流通。陽氣從足少陰而出。所以足心必熱也。


穀氣者。衛氣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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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29

中風證治第一


衛氣乃胃中穀氣下流之所化。實即胃氣也。


故曰有胃氣者生。無胃氣者死。此則胃氣已行。故云穀氣下流也。


靈樞終始篇云。凡刺之屬三。必刺至穀氣。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已知穀氣至也。


詳推經義。乃穀入於胃。化而為精微沖和之氣也。


雖有宗氣營氣衛氣之分。實穀之一氣所化。故曰穀氣。豈方氏所謂食氣也哉。


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而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此亦言不用汗解。而以火劫致誤也。


蓋風為陽邪。不當以火劫之法取汗。以邪風而被火熱煎迫。則熱傷陰分。使血氣沸騰。不循其常行之經脈隧道。而橫流妄溢。故曰失其常度。邪風又得火熱。故為兩陽相熏灼。


陽邪不得外泄。故內走陽明。熱傷血分。胃土鬱蒸。熱瘀肌肉。故其身發黃也。


陽邪熾盛。血熱妄行。故欲衄。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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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29

中風證治第一


衛氣乃胃中穀氣下流之所化。實即胃氣也。


故曰有胃氣者生。無胃氣者死。此則胃氣已行。故云穀氣下流也。


靈樞終始篇云。凡刺之屬三。必刺至穀氣。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已知穀氣至也。


詳推經義。乃穀入於胃。化而為精微沖和之氣也。


雖有宗氣營氣衛氣之分。實穀之一氣所化。故曰穀氣。豈方氏所謂食氣也哉。


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而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此亦言不用汗解。而以火劫致誤也。


蓋風為陽邪。不當以火劫之法取汗。以邪風而被火熱煎迫。則熱傷陰分。使血氣沸騰。不循其常行之經脈隧道。而橫流妄溢。故曰失其常度。邪風又得火熱。故為兩陽相熏灼。


陽邪不得外泄。故內走陽明。熱傷血分。胃土鬱蒸。熱瘀肌肉。故其身發黃也。


陽邪熾盛。血熱妄行。故欲衄。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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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30

中風證治第一


陽盛則陰虛而津液涸。故小便難。曰陰陽俱虛竭者。以小便難。已知其為陰氣虛竭矣。


上文曰陽盛。似不當言陰陽俱虛竭。然前所謂陽盛者。蓋指陽邪而言也。


此所謂陽虛者。以正氣言也。


以熱邪過盛。陽氣亦為之銷鑠矣。


經所謂壯火食氣。故陽氣亦虛竭也。


如此則陰液消亡。無以滋養灌溉而身體枯燥也。


若陽盛而得衄。則陽邪得泄。當漸解矣。


既不得汗。又不得衄。邪氣壅塞。至於陰陽離異。邪熱獨盛於陽。故但頭汗出。劑頸而還。


靈樞云。諸陰脈皆至頸。從胸中而還。諸陽脈皆上至頭。以陽邪熾盛於陽分。與陰氣阻絕。所以頭汗劑頸而還。


自頸以下陰脈所至之處。皆不得汗泄也。


經云。陰陽離決。精氣乃絕。陰陽既不流通。邪並於胃。在外則不得汗泄。在內則不得下出。故腹滿而喘。膻中為氣之海。上通於肺而為呼吸者也。


陽邪蓄積於中。其氣不得流布於臟腑經絡。故盛滿而為喘。所謂滿則必喘也。


陰陽應象論云。


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干以煩冤。腹滿死者是也。


胃開竅於口。咽為胃之門戶。


胃熱鬱蒸。故口乾而咽爛也。


或久不大便。則實熱久留於胃。煎熬熏灼。致神昏而譫語也。


甚者至於實邪上逆而為噦。噦者。呃逆也。


宣明五氣篇云。胃為氣逆為噦。非王太仆所謂噫。亦非李東垣所謂乾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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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30

中風證治第一


夫四肢為諸陽之本。陽邪盛則四肢實。故手足躁擾而為捻衣摸床。此九死之證也。


若其人小便猶利者。


則真陽猶未盡虛。尚能施其氣化。陰氣猶未盡竭。尚能滲其津液。猶或可以速逐陽邪。急救陰氣也。


故曰其人可治。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


燒針者。燒熱其針而取汗也。


玉機真藏論云。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


或痹不仁腫痛。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觀此則風寒本當以汗解。


而漫以燒針取汗。雖或不至於因火為邪。而針處穴孔不閉。已被寒邪所侵矣。


八正神明論云。天溫日明。


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


天忌不可不知也。


離合真邪論云。吸則納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


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瀉。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呼盡納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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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56

中風證治第一


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夫針之為道。合天地之至數。通不測之神機。其法至精至妙。苟不能造其精微。則必有誤人之害。所以燒針取汗。邪氣已泄。大氣皆出。而不知氣至之後。


適而自護。推闔其門之法。使熱針驟去。寒邪侵入其未闔之針孔。故腫起如核。皮膚赤色。直達陰經。


陰邪迅發。所以必發奔豚氣也。


蓋奔豚者。腎藏陰寒之氣上攻也。


豚本黑色。故屬北方亥水。戌則一陽未剝。


子巳一陽初生。唯亥純陰。故以豕喻之也。


豕性遲鈍。駭怒則奔突。腎肝之陰氣上逆。有類奔豚。亦象形取義也。


足少陰腎經之脈穴。自橫骨大赫氣穴四滿皆在任脈關元氣海之兩旁。足厥陰肝經之脈穴。循陰股。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是以奔豚之氣。從少腹而上逆衝心。即如厥陰之為病。亦氣上撞心也。


治之唯有溫經散寒而已。故即於核上各灸一壯。以驅其入處之寒邪。又即於解肌正治劑中。加桂以溫散陰經之寒邪。


乃為的治。注皆謂桂伐腎邪。然桂非伐腎邪也。


命門之火氣衰微。則寒邪為患。補益下焦之真火。即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也。


桂亦非能伐肝也。


下焦之陽氣衰弱。則木鬱不達。地中之陽氣上騰。則草本暢茂。人身腎中之元陽。即地中來復之一陽也。


其上騰之陽氣。即人身三焦之氣化也。


三焦本於腎中之陽。猶天地生化萬物之陽氣。本於黃鐘初動。一點來復之陽也。


肝乃含生於土中。勾萌未達之木也。


故猶屬厥陰。厥陰者。陰極陽生之處也。


膽即透地條達之木。故為少陽。少陽者。初生方長之陽也。


蓋天地非陽氣。則陰寒之郁結不得發散。草木非陽氣。則勾萌之生長不能條達。明乎此。則用桂之義。無不瑩澈矣。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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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2:57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加桂湯


即於桂枝湯方內。更加桂二兩。成五兩。余依桂枝湯法。


辨誤 方氏云。所加者。桂也。


非枝也。


方出增補。故有成五兩之說。經止云加減。原無載方舊本。


因後人增補成方。類附卷末而多誤謬。今依增校勘。以便用者之尋討云。以此推之。則不過於原方更加桂而已。二兩二字。已屬不經。豈有桂之辛熱。驟加二兩之理。即使漢之三兩。為今之一兩。則此二兩。亦已六錢六分。寧無太熱之慮乎。而喻氏云。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湯中。是加而又加矣。


故於本條原文下。去二兩二字。以合三倍之說。恐不能無誤謬也。


若六經條下。已有桂枝加桂一湯。至此又加。乃可云更加而謂之三倍。然後可也。


不知此所謂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者。其意蓋謂桂枝加桂湯。當於桂枝湯中。更加桂二兩而已。非謂桂枝加桂湯又更加桂也。


更有辨者。別條既無桂枝加桂之用。而獨用於此。則何不一總加入。而必一加再加乎。此又不辨自明者也。


前輩用心。偏於此等處模糊。其何以翼仲景而訓後世哉。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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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1

中風證治第一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脈浮為風邪在表。宜以汗解。乃為合法。醫反以火灸取汗而終不得汗。邪氣遂無從而出。陽邪因火而愈盛。其鬱蒸之濕熱下流。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也。


痹者。筋骨拘攣而不能屈伸。即素問生氣通天論所云。


濕熱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長之義也。


此亦因火變逆。是以名之曰火逆。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


一二日吐之者。


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此為小逆。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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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2

中風證治第一


病在太陽。自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而不惡寒。已屬陽明。然陽明當身熱汗出。不惡寒而反惡熱。今不發熱。及關上脈見細數。則又非陽明之脈證矣。


其所以脈證不相符合者。以醫誤吐而致變也。


夫太陽表證。當以汗解。自非邪在胸中。豈宜用吐。若妄用吐法。必傷胃氣。然因吐得汗。有發散之義寓焉。


故不惡寒發熱也。


細則為虛。數則為熱。誤吐之後。胃氣既傷。津液耗亡。虛邪誤入陽明。胃脘之陽虛躁。故細數也。


關上者。蓋指右關而言也。


即脈要精微論所謂附上。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也。


右關本以候脾胃。而關上則兼指氣口也。


何以知其指氣口乎。五臟別論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曰胃者。


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也。


此以誤吐損胃。故知關上兼指氣口而言也。


一二日邪在太陽之經。因吐而散。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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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2

中風證治第一


故惡寒發熱之表證皆去。雖誤傷其胃中之陽氣。而胃未大損。所以腹中猶飢。然陽氣已傷。胃中虛冷。


故口不能食。陽明篇首云。能食者為中風。不能食者為中寒。蓋有陽氣則能納能消。無陽氣則不能消納也。


三四日則邪已深入。較前已不同矣。


若誤吐之。損胃尤甚。胃氣虛冷。狀如陽明若中寒不能食。故不喜糜粥也。


及胃陽虛躁。故反欲食冷食。及至冷食入胃。胃中虛冷不化。朝則陽氣隆而猶能受納。暮則陰氣盛而脹滿。故上逆而吐也。


此雖因誤吐致變。然表邪既解。無內陷之患。不過當溫中和胃而已。此為變逆之小者也。


不若誤汗誤下火劫之變尤大也。


此條當與下文誤汗變逆第五條之病患脈數。數為熱之一節互看。此以誤吐傷胃。陽氣衰微。陽虛脈數。不能消穀而吐。彼以誤汗陽虛胃冷。客熱不能消穀而吐也。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再言誤吐之變。所以反復申明上條之義也。


言太陽表證。本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且不欲近衣者。恰似陽明證所謂不惡寒反惡熱也。


其所以然者。以吐後外邪雖去。而胃氣虛損。其虛陽在內原屬陽明之虛邪作煩故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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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3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燥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主之。


此條當作兩截解。發汗後大汗出二句。乃一條誤汗之總領。自胃中干。至胃氣和則愈。是誤汗之虛邪犯胃。故不須立治。但飲水而使胃和則愈。自脈浮小便不利。至五苓散主之。是邪氣未曾犯胃。


因太陽之經邪。誤汗而犯太陽之腑。膀胱受病。故以五苓散主之也。


言太陽中風。當用桂枝湯。取微似汗以解之。乃為正治。此曰發汗。則非解肌矣。


又曰大汗出。非誤用麻黃湯。即犯如水流漓之戒矣。


大汗出而胃中津液干枯。致燥熱而煩。不得眠者。經云。胃不和則臥不安也。


胃中干燥而煩。故欲得飲水也。


曰少少與之者。恐大汗出後。胃中陽氣已虛。不能消水而為水逆故也。


如得水之後。津回氣復。


胃氣和調則愈矣。


若大汗出後。其脈浮而小便不利者。又非入胃之虛邪矣。


夫脈浮本為風邪在表。此已發其汗而大汗出矣。


豈表邪猶未解耶。所謂脈浮者。蓋因誤汗亡陽。真陽失守。虛火上浮。故脈見浮耳。亡陽則命門無火。下焦無氣化之用。所以小便不利也。


虛陽浮越於上。故微熱而消渴也。


消渴者。飲水無度也。


陽虛則下焦無火。氣化不行。無蒸騰之用。則下焦之氣化不升。而上焦無津液之潤。與厥陰首條之消渴相似。故用五苓散中之桂。以助其下焦腎藏蒸騰之氣。四苓以沛其上焦肺家氣化之功。則三焦施化。升降流行。津回便利而愈矣。


此條當與中篇發汗已。脈浮數煩渴條互看。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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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3

中風證治第一


辨誤 成注以脈浮為表邪未解。固屬不知者之謬解。而尚論亦取方氏脈轉單浮。為邪見還表。五苓散導濕滋干等語。作一串講。而謂脈見單浮。為邪還於表。脈浮本當用桂枝。何以變用五苓耶。以熱邪得水。雖不全解。勢必衰其大半。邪既還表。其熱亦微。兼以小便不利。證成消渴。則腑熱全具。


故不從單解而從兩解。凡飲水多而小便少者。謂之消渴。裡熱熾盛。何可復用桂枝之熱。故導濕滋干清熱。唯五苓有全功耳。愚竊謂汗既大出。豈有表邪尚在之理。既云證成消渴。腑熱全具。邪氣入腑。焉有還表之時。且云消渴之裡熱熾盛。以桂枝尚憚其熱而不可復用。然則五苓散中之肉桂。又能滋干清熱否耶。若以桂枝湯為單解。五苓散為兩解。是誤認五苓散之桂為桂枝矣。


不知五苓散方中。


原云桂去粗皮半兩。桂枝湯固為解表而設。然五苓散中之桂。豈亦能解表耶。假使五苓散中亦果用桂枝。則何故偏以桂枝湯中之桂枝為熱而不可復用。以五苓散中之桂枝為滋干清熱耶。若此。毋怪其太陽中篇。傷寒發汗已。脈浮數煩渴條下。五苓散注中。有術用蒼。桂用枝之謬語。良可嘆也。


義詳五苓散方論中。此不多贅。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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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3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太陽中風。本衛不和而毛孔不閉。營陰弱而不能內守。所以陽浮熱自發。陰弱汗自出也。


而又誤發其汗。遂至衛陽愈疏而不能外固。營陰愈弱而汗漏不止也。


如此。非唯病不能除。而亡陽之變生矣。


惡風乃陽虛生外寒。非尚論所云為風所襲也。


以衛陽不密。腠理空疏不能任受風寒。雖無風而亦畏惡也。


小便難。亦非津液外泄而不下滲也。


蓋衛外之陽。即下焦真陽之所升發者也。


汗漏不止而陽氣散亡於外。則真陽敗泄於內。命門無火。三焦不能施化。氣化不行。故膀胱之水道不利也。


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素問陽明脈解云。四肢為諸陽之本。


靈樞終始篇云。陽受氣於四肢。陰受氣於五臟。邪客篇云。衛氣者。出其悍氣之 疾。而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


此因誤汗亡陽。而陽氣不能充於四肢故也。


生氣通天論云。陽氣者。精則養神。


柔則養筋。無陽氣則筋寒而拘攣。故微急而難以屈伸也。


若此者。是犯誤汗亡陽之逆也。


當隨證治之而桂枝湯不中與也。


故以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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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4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依前法。


此方於桂枝湯全方內加附子者。故多一加字。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條下之桂枝附子湯。芍藥已去。


非桂枝全湯。乃另是一方。故無加字。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 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尚論取方氏之說。謂此條為誤服大青龍。因而致變者立法。誤矣。


大凡汗多亡陽。及三陰無陽之證。


皆以附子溫經復陽。乃治之大經。理之自然。一定之法也。


豈獨一青龍之誤為然哉。其所以疑之者。蓋以太陽下編之誤服大青龍。而致厥逆筋惕肉 之變者。亦以真武湯救之之故也。


然服桂枝湯而強逼其汗。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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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4

中風證治第一


遂可使如水流漓。亡陽致變矣。


況於麻黃大青龍。以及火劫乎所以謂之發汗。而不曰解肌也。


汗出不解仍發熱者。非仍前表邪發熱。乃汗後亡陽。虛陽浮散於外也。


若仍因表邪發熱。焉有全罔顧表而竟用真武湯之理乎。觀長沙立治。義自明矣。


此所謂心下悸者。


非心悸也。


蓋心之下。胃脘之上。鳩尾之間。氣海之中。靈樞謂膻中為氣之海也。


誤汗亡陽。則膻中之陽氣不充。氣不得伸而呼吸不利。所以築築然跳動也。


蓋因汗多則陽虛。陽虛則龍火上炎。無根失守。扇動君火。故心下若怔忡之狀。頭旋眩暈。身體為之 動也。


振振欲擗地。前注家皆置之不解。而方氏引毛詩注云。擗。拊心也。


言拊心而無可奈何也。


若此。是拊心而非擗地矣。


喻氏謂汗出過多。衛氣解散。其人似乎全無外廓。故振振然四顧彷徨。無可置身。欲辟地而避處其內。汗多亡陽。欲入土中。避虛就實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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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5

中風證治第一


愚謂此論又覺過於深求。不能無穿鑿之病。以意解之。則振振欲擗地者。即下文所謂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之意。言頭眩而身體 動。振振然身不能自持而欲仆地。因衛分之真陽喪亡於外。故命門之龍火飛越於上。與誤服大青龍之變無異矣。


焉得不以真武湯收其散失之陽。導使歸源。令龍潛海底。方得波恬浪息也。


故以真武湯主之。(方見青龍湯下)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此本中風而以麻黃湯誤發其汗。遂使陽氣虛損。陰液耗竭。不能充灌滋養。故身疼痛而脈沉遲。非傷寒脈浮緊而身疼痛之可比也。


浮緊則知其表邪未解。沉遲則知其陽氣已虛。陰陽應象論云。陽氣者。精則養神。


柔則養筋。生氣通天論云。聖人陳陰陽而筋脈和同。此以誤汗亡陽。無以噓培筋骨。所以身疼痛。故仍以桂枝湯和解衛陽。因誤汗之後。多加芍藥之酸收。以斂營陰之汗液。生薑以宣通其衰微之陽氣。人參以扶補其耗散之元真。故名之曰桂枝新加湯。然身疼痛而脈沉遲皆無陽之證。而不加附子以溫經復陽者。以未如肉 筋惕汗漏不止之甚。故不必真武湯。及桂枝加附子湯救急之法也。


若服而而未除者。恐亦必當加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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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5

中風證治第一


辨誤 前注家俱認作傷寒發汗後。寒邪不能盡出所致。誤矣。


夫傷寒發汗。即或寒邪未盡。既汗之後。亦無身反疼痛之理。身疼雖屬傷寒本證。設汗後未除。則脈當浮緊。何反沉遲。況桂枝本為解肌。於寒傷營之證。已在禁例。


且叮嚀告戒曰不可與也。


當取識此。勿令誤也。


若傷寒而用桂枝。豈仲景立法自犯乎。桂枝湯已在所禁。可更加芍藥人參以收補之耶。此不辨自明者也。


既曰桂枝新加。而原方不改。則知仍桂枝之舊。更加芍藥生薑人參矣。


治法不離乎桂枝。則尤知其為太陽中風矣。


復何疑乎。尚論謂名之曰新加者。明非桂枝湯中之舊法也。


恐誤。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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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5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新加湯方


桂枝(三兩) 芍藥(四兩) 甘草(二兩炙) 人參(二兩) 生薑(四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一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溫服如桂枝法。(義在注中不另立論)


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


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言病患脈數。數則為熱。若胃熱當消穀善飢而引食矣。


而反吐者。皆以發汗之故。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


靈樞經謂穀入於胃。其精專之清氣。化而為營。行於脈中。穀之濁氣。降於下焦。為真陽所蒸。其清陽之氣。 悍滑疾。


行於脈外。直達皮膚而為衛氣。其宗氣積於胸膈之膻中。上通於肺而為呼吸。然雖有營氣衛氣宗氣三者之分。實即穀之一氣所化也。


誤汗而衛外之陽氣敗亡。則膈間之宗氣。胃中之陽氣。悉隨汗出之精液而外泄矣。


素問評熱論云。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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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5

中風證治第一


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穀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


汗者。精氣也。


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


不能食者。精無俾也。


病而留者。


其壽可立而傾也。


以經義揆之。此條之義。蓋以發熱汗自出之中風。而又誤發其汗。致令衛外之陽。


與胃中之陽氣皆微。膈間之宗氣大虛。故虛陽浮動而脈乃數也。


素問陰陽別論云。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若胃脘之陽氣盛。則能消穀引食矣。


然此數非胃中之熱氣盛而數也。


乃誤汗之後。陽氣衰微。膈氣空虛。其外越之虛陽所致也。


以其非胃脘之真陽。故為客熱。其所以不能消穀者。以胃中虛冷。非唯不能消穀。抑且不能容納。故吐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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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6

中風證治第一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


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此論證有表裡。法有汗下。若顛倒錯誤。則為治之逆也。


逆之則變生矣。


夫邪氣在表。本當發汗而反下之。


必有變逆之患。此為治之逆也。


若先發其汗。則治不為逆。邪氣在裡。本當先下之而後他治。若反汗之。則必有變逆之患。故亦為治之逆。若先下之。則治不為逆矣。


此治法之先後次第也。


太陽病。下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裡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


得裡未和。然後下之。


治病雖有權變。汗下豈宜顛倒。此承上文言邪氣在表。當先以汗解。今反下之而不愈。因復發其汗。下之則先虛其裡。汗之則又虛其表。以此一下一汗而表裡俱虛矣。


其人邪氣雖未內陷。而元氣已虛。即欲得汗而邪氣鬱滯於表。一時未得發越。因而致冒。冒者。蒙瞀昏眩。若以物覆冒之狀也。


其所以冒者。以邪氣欲出而未得故也。


冒家得汗出。則邪氣得泄而自愈矣。


其所以然者。以汗出表和故也。


表氣既和之後。方審其裡有未和。


然後下之可耳。觀此。則知表邪在所必解。若夫下與不下。須察其裡之和與不和。非汗後必當下也。


況未汗之前。


可先下之乎。此長沙示人以平常顯易之法。戒人勿顛倒錯誤也。


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


誤下之後。復發其汗。陽氣大虛。必振 惡寒而脈見微細。其所以然者。以下之則胃中之陽氣已虛。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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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6

中風證治第一


汗之則表間之衛陽又損。致脈證皆見虛寒。故曰內外俱虛也。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上文言下後復發汗。必振寒而脈微細。知其為內外之陽氣皆虛矣。


而此條之下後復汗。致晝日煩躁不眠。夜而安靜者。何也。


蓋晝者。陽也。


夜者。陰也。


煩雖屬陽。而躁則陰盛迫陽之所致也。


夫衛陽與營陰和協。則能安臥。


陽虛而煩。陰盛而躁。故不得眠也。


下而復汗。陽氣大虛。陽虛則陰盛。晝則陽氣用事。且衛氣行陽二十五度之時。陽氣雖虛。尚能與陰爭。故晝日煩躁不得眠。月令仲夏仲冬二至之候。陰陽偏勝則陰陽爭。即易所謂陰凝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之義也。


夜則陰氣獨治。陽微不能與爭。故安靜也。


發熱惡寒嘔逆者。太陽之表證也。


嘔而寒熱者。少陽之表邪也。


太陽熱邪犯腑。則渴欲飲水。陽明熱邪入裡。必渴欲飲水。至於邪在少陽。則或渴或不渴矣。


不嘔不渴。則知病不在陽經矣。


況無表證。身無大熱而脈見沉微。沉則陰寒在裡。微為陽氣大虛。故當以乾薑附子為溫經復陽之治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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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6

中風證治第一


乾薑附子湯方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義具注中)


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也。


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大下之後復發汗。無他變證。但小便不利者。以汗下兩亡其津液。且陽虛而氣化不行也。


且勿治之。恐利其小便。


又下竭其津液而致變也。


姑待其下焦真氣漸復。津回氣化。得小便利。必自愈矣。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


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


未言誤下之逆。先申下早之禁。以致其叮嚀戒警之意也。


夫太陽中風。其頭痛項強。發熱惡寒自汗等表證未除。理宜汗解。慎不可下。下之於理為不順。於法為逆。逆則變生而邪氣乘虛內陷。結胸痞硬。下利喘汗。脈促胸滿等證作矣。


故必先解外邪。欲解外者。宜以桂枝湯主之。無他法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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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7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中風本應解肌。不當發汗。即用桂枝湯。亦有如水流漓而病不除者。況前條亦有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必待先刺風池風府。使風邪得泄。然後卻與桂枝湯則愈者。可見表證未解。未可遽用他法也。


醫見汗後不解。疑其邪已入裡。而復下之。仍見脈浮而不愈者。何也。


因脈浮為風邪在外。不應反下之。下之而不愈者。以藥不中病。故令不愈也。


今以脈仍浮。故知邪尚在外。幸而猶未陷入也。


當須仍解其外邪則愈矣。


宜以桂枝湯主之。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之。


太陽中風。外證未解之時而誤下之。則胃氣虛損。邪氣乘之。當內陷而為痞為結。下陷而成協熱下利矣。


以下後而其氣上衝。則知外邪未陷。胸未痞結。當仍從外解。可與桂枝湯。不須加減。悉照前方服法可也。


若其氣不上衝者。恐下後邪或內入。胃氣已傷。將有逆變。尚未可知。桂枝湯不可與也。


姑待其變。然後隨證治之可耳。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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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7

中風證治第一


辨誤 條辨及尚論。皆曰以桂枝東加入前下藥內。則表邪外出。裡邪內出。即用桂枝大黃湯之互詞也。


不知彼太陰條下。因本太陽病。誤下而致腹滿時痛。故屬太陰。雖然屬太陰。而未離太陽。故仍以桂枝湯解表。


又以脾陰受傷。故倍加芍藥。直至大實痛者。已兼陽明。方用桂枝加大黃湯以兼攻其胃實耳。豈此條可比。


今以下之而但其氣上衝。未生他變。已屬幸免。寧可再用從前下藥。使一誤再誤耶。恐有識者必不以為然也。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


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


桂枝證。風傷衛也。


反下之。不汗解而反誤下之也。


利遂不止。因誤下之故。熱邪隨之而內犯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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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8

中風證治第一


脈促者。非脈來數。時一止復來之促也。


即急促亦可謂之促也。


促為陽盛。下利則脈不應促。以陽邪熾盛。故脈加急促。是以知其邪尚在表而未解也。


然未若協熱下利之表裡俱不解。及陽虛下陷。陰邪上結而心下痞硬。故但言表而不言裡也。


喘而汗出者。經脈別論云。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


蓋邪熱上盛。故脈促而氣喘也。


汗出。汗自出也。


若陰脈弱而汗自出。猶是桂枝證也。


今脈促汗出而表未解。則知為誤下之變。邪氣已誤越陽明之境矣。


喻氏所謂太陽熱邪。未傳陽明之經。已入陽明之腑矣。


所謂桂枝湯不中與也。


故以葛根解陽明之表。芩連清邪熱之盛。而和之以甘草者。所以撫定中州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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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4:58

中風證治第一


葛根黃連黃芩湯方


葛根(半斤) 黃連(三兩) 黃芩(二兩) 甘草(二兩炙)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


此亦犯誤下之禁而脈不言促。雖喘而微。此變逆之小而輕者也。


其所以致之者。亦因表邪未解而妄下之之故也。


以風邪仍在太陽。故仍用桂枝。又以誤下則胃受傷而中氣逆滿。故用厚朴之辛溫以下氣。微喘則邪壅上焦。故用杏仁之苦辛。以利上焦之肺氣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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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3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加厚朴二兩。杏仁五十個。余依桂枝湯法。


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佳。


此示人以用藥之活法。當據理合法加減。不可率意背理妄加也。


言凡作桂枝解肌之劑。而遇有氣逆喘急之兼症者。皆邪壅上焦也。


蓋胃為水穀之海。肺乃呼吸之門。其氣不利。則不能流通宣布。故必加入厚朴杏仁乃佳。


杏子。即杏仁也。


前人有以佳字為仁字之訛者。非也。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成注云。下條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此條下後脈促而復胸滿。則又不得為欲解矣。


蓋由下後陽虛。表邪漸入而客於胃中。故與桂枝湯以散客邪。通行陽氣也。


此說最為近理。尚論謂誤下脈促。與上條同。


以無下利不止。汗出等證。但見胸滿。則陽邪仍盛於陽位。此論恐未愜仲景之旨。稍不如成氏之說矣。


何也。


觀下文云。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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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4

中風證治第一


若微惡寒者。即於方中加附子。則知早已屬下後陽虛之證矣。


焉可謂之陽邪仍盛於陽位乎。蓋同一誤下脈促。上條多一下利不止。但因喘汗而知其為陽盛。尚用芩連清熱。此條少一下利不止。但因胸滿而即知其為陽虛。非唯不用寒涼。抑且於桂枝湯中。減去芍藥者。以桂枝湯中之芍藥。原因陰弱汗自出。故用之以益陰斂液。扶陰氣之孱弱也。


非邪入胸滿。陽虛者之所宜。故去之耳。可見胸滿一證。雖未成痞結。而近於痞結矣。


所以下早熱入。致結胸而硬痛者。


可與大陷胸。及大黃黃連瀉心湯。其心下氣痞者。皆下後胃陽虛損。陰邪上逆。搏結而成。即下章所云。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


故諸瀉心湯中。皆以乾薑黃連並用。以開其堅凝之痞結。及內經熱因寒用之法也。


故此條以桂枝去芍藥。以解散陽邪。流通陽氣。治下後陽虛之脈促胸滿。若增微惡寒。則陽氣大虧。致陽氣不能衛外而陽虛生外寒矣。


故加附子以溫經復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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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4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去芍藥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一味。余依桂枝湯法。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加附子。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


脈浮者。必結胸也。


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心下血。


此條詳言誤下之脈證。以盡其變。見病在太陽。決無可下之理也。


前條脈促。以喘汗而知其為陽邪上盛。故用芩連以徹其熱。次條同一脈促。以胸滿而知其為下後陽虛。表邪入客於胸中。將成結胸。故仍用桂枝去芍藥以散陽邪。


此條亦下後脈促。既不能盛於上而為喘汗。亦不至陷於內而為結胸。脈雖促而陽分之邪。已自不能為患。是邪勢將衰。故為欲解。此誤下之僥幸者也。


若誤下之後。脈仍浮者。可見表邪甚盛。不為下衰。將必乘誤下之裡虛。陷入上焦清陽之分而為結胸矣。


若下後脈見緊者。則下後陽虛。裡寒已甚。夫膀胱者。足太陽寒水之腑也。


足少陰腎者。足太陽寒水之臟也。


故太陽與少陰表裡而為一合也。


誤下之後。陽虛陰盛。下焦之虛陽。為少陰之陰寒所逼。循經上衝。必作咽痛也。


何也。


靈樞經脈篇云。足少陰之脈。其直者從腎上貫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是動則病舌乾咽腫。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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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6

中風證治第一


嗌乾及痛者是也。


弦為東方木氣。肝膽之病脈也。


下後而見弦脈。則知邪犯少陽之經矣。


經脈篇謂足少陽之脈。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轉側。素問熱論云。其脈循脅絡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所以知其邪入少陽也。


脈細數者。細則為虛。數則為熱。下後虛陽上奔。故頭痛未止。若脈見沉緊。則為下後陽虛。致下焦陰邪上逆而嘔也。


沉為在裡。沉主下焦。滑為陽動。滑主裡實。誤下裡虛。熱邪陷入。虛熱相協。中氣失守。水穀下趨。隨其誤下之勢。必為協熱下利也。


脈法云。浮為在表。滑主痰食。似與血分無涉。然誤下裡虛。若兩尺浮滑者。則邪熱下走。陰分受傷。故必下血也。


辨誤 尚論謂脈浮句。當增一促字。其浮字貫下四句。言浮而促者。浮而緊者。浮而弦者。浮而細數者為是。因論中省一個促字。三個浮字。後之讀者遂眩。未知從何考訂。豈別見之於他本歟。抑不過出之臆見歟。吾恐仲景之文。反復詳密。猶恐後人不悟。豈故吝此三四字而省之耶。且下文浮滑之浮字。又不省去。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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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7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外證未除。一誤下之。已足致變。況數下之乎。頻數下之。焉有內氣不虛者乎。裡虛而邪熱內陷矣。


正氣既虛。則不能卻邪外出。邪氣既陷。亦不能自出還表。中氣虛而無以內守。邪熱陷則勢必下攻。以虛協熱。故下利不止也。


協。合也。


同也。


言但熱不虛。但虛無邪。皆不足以致此也。


熱邪協虛。中氣不守。津液下奔。循其誤下之勢。利遂不止。致胃中陽氣虛竭。故陰氣上逆。堅結於胃中而痞硬也。


心下者。胃居心之下也。


舊注皆以正虛邪實解之。正虛固不必言。邪實則熱邪實於裡矣。


豈反有參朮乾薑之用耶。不知證雖協熱而下利。胃又因下利而陽虛。下利則熱邪下走。陽虛則陰邪上逆。


故心下痞硬也。


甘草瀉心湯條內。明言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


所以下文有心下痞。


無陽則陰獨之論。此誤下成痞。一貫之理也。


表不解者。以外證未除而言也。


裡不解者。以協熱下利。心下痞硬而言也。


若欲表裡兩解。則桂枝湯不中與也。


當以桂枝人參湯主之。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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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8

中風證治第一


桂枝人參湯方


桂枝(四兩) 甘草(四兩) 白朮(三兩) 人參(二兩) 乾薑(三兩)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更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以桂枝甘草為君者。桂枝所以解衛分之陽邪。以外證未除故也。


甘草所以緩虛痞之堅結。救中土之崩陷。猶甘草瀉心之義也。


臣之以參朮所以補正氣之虛。救下利之不止也。


然脾胃之虛寒。中焦之痞結。以及不止之下利。非以溫熱守中之乾薑佐之。不能建奇功也。


曰桂枝而去芍藥者。蓋桂枝湯中之芍藥。以陰弱汗自出。故用之以斂營氣而收陰液者也。


誤汗者宜之。誤下而表邪未解者。不可與人參並用也。


雖名曰桂枝人參湯。實桂枝人參理中湯也。


以其辛溫而能解散外邪。溫補而能守中消痞。故為兩解表裡之劑云。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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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8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


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


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二三日。表邪未解。將入裡而未入裡之時也。


不能臥。但欲起者。邪勢攪擾。坐臥不寧之狀也。


若此。則知邪已在胸次之陽位矣。


以尚未入胃。故知心下必結。必者。決詞也。


本文雖不言治法。以理推之。即梔子豉湯之類症也。


若此症而脈見微弱者。其中氣本屬虛寒。尤為不可下之證。而反下之。若利隨下止。則陷入之邪。不得乘勢下走。必硬結於胸中矣。


若三日下之而利未止者。第四日復下之。則已誤再誤。有不至中氣不守。胃氣下陷。以虛協熱而下利者乎。此所以重以為戒也。


前條誤下而利下不止。故因虛寒而成痞硬。此條誤下利止。亦因虛寒而成結胸。


均屬太陽未解之證。一痞一結。似有虛實之殊。然脈微弱而本有寒分者。其可竟以實熱待之耶。協熱二字。


當與前條不甚相遠也。


可見發於陽者而亦痞亦結。是終無一定之例也。


但當以寒熱虛實為準則可耳。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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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8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


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之經脈。起於目內 之睛明穴。上額交巔。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而終於足小趾之至陰穴。故太陽為膀胱之經。膀胱為太陽之腑。此以太陽中風之陽邪不解。熱邪內走而結於膀胱。則熱在下焦。即下文所謂太陽隨經瘀熱在裡也。


其人如狂者。調經論云。血並於陰。氣並於陽。


故為驚狂。生氣通天論云。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謂之如狂者。狂而未甚之詞。其語言動靜。


或是或非。猶未至於棄衣而走。登高而歌。逾垣上屋。妄言罵詈。不避親疏之甚也。


熱在下焦。故迫血自下。


血下則熱邪隨血下泄。故愈也。


若其血不得自下。而留蓄於少腹者。當攻之。然外證未解者。恐裡虛邪陷。故尚未可攻。必當先解外邪。得外邪已解。但覺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以桃仁承氣湯下盡蓄血。則愈矣。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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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9

中風證治第一


桃核承氣湯方


桃仁(五十個去皮) 桂枝(二兩) 大黃(四兩) 芒硝(二兩) 甘草(二兩)


桂枝二兩。是後人所改。推仲景立方本意。當是肉桂五錢。漢之五錢。即今之一錢二分也。


分三次服之。


是每服止五分而已。與硝黃同用。亦未為太過也。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承氣。即大小承氣之義。神農本經。謂桃仁主瘀血血閉。潔古云。治血結血秘。通潤大腸。破蓄血。東垣謂桃仁苦重於甘。氣薄味濃。沉而降。陰中之陽。乃手足厥陰藥也。


苦以泄滯血。甘以生新血。故破瘀血者用之。


其功治熱入血室。泄腹中滯血。除皮膚血熱凝聚。大黃下瘀血積聚。留飲宿食。蕩滌腸胃。推陳致新。芒硝鹹寒下泄。咸走血。咸軟堅。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之義也。


桂之為用。雖曰補五勞七傷。通九竅。利關節。益精補腎暖腰膝。治攣縮。續筋骨。生肌肉。引血化膿作汗等效。然通血脈。消瘀血。尤其所長也。


甘草所以保脾胃。


和大黃芒硝之寒峻耳。此即至真要大論之所謂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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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9

中風證治第一


辨誤 此條之如狂。成氏謂熱在膀胱。與血相搏。未至於狂。但不寧爾。條辨以為心主血而屬火。膀胱居下焦而屬水。膀胱熱結。水不勝火。心火無制。熱與血搏。不歸經而反侮所不勝。故走下焦而為蓄血。心雖未病。


以火無制。故悖亂顛倒。與心狂無異。又曰少腹者。膀胱也。


急結者。有形之血蓄積也。


尚論因之。遂以為熱邪搏血。


結於膀胱。膀胱為太陽寒水之經。水得熱邪。必沸騰而上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若少腹急結。則膀胱之血。蓄而不行。余歷觀注傷寒家。


動輒以驚狂譫語。及心下悸者。皆作心病論。已屬乖謬。而血蓄膀胱之說。恐尤為不經。愚謂仲景之意。


蓋以太陽在經之表邪不解。故熱邪隨經內入於腑。而瘀熱結於膀胱。則熱在下焦。血受煎迫。故溢入回腸。


其所不能自下者。蓄積於少腹而急結也。


況太陽多血少氣。陽明多氣多血。腸胃為受盛之器。傳化糟粕之濁道。百物之所匯。血熱妄行。豈有不歸腸胃者乎。且膀胱為下焦清道。其蒸騰之氣。由氣化而入。


氣化而出。未必能藏蓄血也。


即另有溲血一證。亦由腎臟受傷。下焦氣化乖離。故有氣血錯亂之病。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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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9

中風證治第一


然自小便流出者。亦非瘀蓄留滯。成形作塊之血也。


若果膀胱之血。蓄而不行。則膀胱瘀塞。下文所謂少腹硬滿。小便自利者。又何自出乎。歷見蓄血必從大便而出。未見有傷寒蓄血而出於小便者。若果出於小便。因何反用桃仁承氣。及抵當通其大便乎。恐有識者必不以為然也。


方中之桂枝。王肯堂先生已於傷寒準繩中斷云。以上證。詳玩之。當是桂。非桂枝也。


蓋桂枝輕揚治上。桂濃重治下。成氏隨文順釋未足據。觀此論。可以正千古之訛。復仲景之舊矣。


奈何以後注家。又云仍加桂枝分解外邪。


恐余邪少有未解。其血得以留戀不下耳。桃仁承氣之桂枝解外。與大柴胡湯之柴胡解外相仿。益見太陽隨經之熱。非桂枝不解耳。余詳味原文。仲景原云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觀外解已三字。則表邪已去。下文但字之義。則更無余邪。是桃仁承氣湯。未許用之於外證未解之前。但可用之於外證已解之後。外證既解。又何必仍加桂枝。以分解外邪乎。此方自成氏以來。即改桂為桂枝。其何故也。


揣其臆見。是必因熱結膀胱。迫血妄行。畏桂之辛熱而不敢用。


故易之以桂枝耳。不知血既瘀蓄。而以大黃之苦寒。芒硝之鹹寒下之。非以桂之辛熱佐之。安能流通其凝結。融化其瘀滯乎。況硝黃得桂。則無苦寒之慮。桂得硝黃。亦無辛熱之虞矣。


嗚呼。仲景醫聖。豈其立法尚有偏弊。必待後人規正耶。此非仲景誤人。乃後人誤仲景耳。嗟夫。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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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09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


抵當湯主之。


太陽中風至六七日。乃邪當入裡之候。不應表證仍在。若表證仍在者。法當脈浮。今脈反微而沉。


又非邪氣在表之脈矣。


邪氣既不在表。則太陽之邪。當陷入而為結胸矣。


今又反不結胸而其人發狂者。


何也。


蓋微為陽氣虛。沉為邪在下。以邪不在陽分氣分。故脈微。邪不在上焦胸膈而在下。故脈沉。


熱在下焦者。即上文所謂熱結膀胱也。


熱邪煎迫。血沸妄溢。留於少腹。故少腹當硬滿。熱在陰分血分。


無傷於陽分氣分。則三焦之氣化仍得營運。故小便自利也。


若此者。當下其血乃愈。其所以然者。太陽以膀胱為腑。膀胱以太陽為經。本經自為表裡。其太陽在經之表邪。隨經內入於腑。其鬱熱之邪。


瘀蓄於裡故也。


裡非三陰也。


乃太陽之裡膀胱也。


熱瘀膀胱。逼血妄行。溢入回腸。所以少腹當硬滿也。


上條不言脈。此言脈微而沉。上條言如狂。此言發狂。上條云少腹急結。此云少腹硬滿。上條之血。尚有自下而愈者。其不下者。方以桃仁承氣下之。此條之血。必下之乃愈。證之輕重。迥然不同。故不用桃仁承氣湯。


而以攻堅破瘀之抵當湯主之。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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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10

中風證治第一


抵當湯方


水蛭(三十個油熬) 虻蟲(三十個去翅足熬) 桃仁(二十個去皮研) 大黃(三兩酒浸)


上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水蛭苦鹹。與虻蟲皆為肝經血分之藥。性皆嗜血。故善咂牛馬人血。聞氣即著。其喙鋒利。所以為攻瘀破血之精銳。


合桃仁大黃而為抵當湯丸也。


抵當者。言瘀血凝聚。固結膠黏。即用桃仁承氣。及破血活血諸藥。皆未足以破其堅結。非此尖銳鑽研之性。不能抵當。故曰抵當。世俗畏水蛭入腹再活。皆不敢用。不知彼雖易生之物。若不得天地雨露之氣。泥水濕熱之助。豈得再生。況已經熬炒。絹濾去滓。已是無形。但存氣味矣。


又受人腸胃之火氣。


營運消鑠。已達病所。消化瘀血。隨大便而並出矣。


焉得更留於人腹耶。愚醫每每惑之。然則仲景肯誤人耶。殊屬可笑。成氏謂苦走血。咸勝血。凡本草醫書皆宗之。素問宣明五氣篇云。咸走血。陰陽應象論云。咸勝苦。蓋血為水類。


咸味入之。故血之味鹹。苦為火味。咸為水味。水能制火。故咸勝苦。成氏之說。終不知其何所自出也。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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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2-9 15:10

中風證治第一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


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


抵當湯主之。


此又以小便之利與不利。以別血證之是與非是也。


身黃。遍身俱黃也。


沉為在裡而主下焦。結則脈來動而中止。氣血凝滯。不相接續之脈也。


前云少腹當硬滿。此則竟云少腹硬。脈證如此。若猶小便不利者。終是胃中瘀熱鬱蒸之發黃。非血證發黃也。


故為無血。若小便自利而如狂。則知熱邪與氣分無涉。故氣化無乖。其邪在陰血矣。


又知血在下焦。所以脈沉結。少腹硬也。


如此乃為蓄血發黃。此血證最詳最審。更無差誤之真諦也。


故必以抵當湯主之。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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