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食】
夾食
《傷寒論》胸滿條,有煩熱胸中窒,用梔子豉湯。
又有胸中痞硬,氣衝咽喉不得息,當吐之。
此二條,言胸前胃家滿悶,一以清胃熱,一以吐胃痰主治也。
至心之下腹之中硬滿,則曰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
又云從心下至小腹硬滿而痛,大陷胸湯主之。
此二條,一言心腹硬滿,用承氣下腸胃燥屎。
一言心下至小腹硬痛,用陷胸湯下胸腹痰飲。
至論病後新瘥,強與穀食,故令微煩,當捐穀則愈。
此言病後食復之症也。
舍此別無食滯中焦,胸膈飽悶,而用消導之法。
不知今之患傷寒熱病, 痧疫毒,因食滯中焦,凝結胃陽,不能敷布作汗,內外結紐,互相蒸釀,久熱不解,至死者比比,良由世有夾食傷寒之名,前賢未有夾食治法。
余今參悟方法主治。
夫食滯中焦,外冒表邪,病因不一。
有先因感冒,而食滯不消者,此因感冒停食,外感為本,食滯為標。
有先因食滯,感冒風寒,食滯為本,外感為標。
二者雖有標本之分,然當擇其急者先治。
二者皆急,當以二者並治。
古人云急則治標,人多錯解。
此言重在急字,言治病當先治本。
若標病急,當舍本先治標矣;
若不急,仍先治本。
進而詳之,更有說焉。
例如表熱食滯,必得表汗外出,表熱外解,則食始消。
不知欲發表邪,必得胃陽敷布,方能作汗,故以一半消食,一半發表治之。
若胃氣衝和者,則能作汗外解。
若痰涎食重,膠固胃中,而以表裡和平治之,則不應矣。
於是家秘立保和散細研為末,以散胸前凝結,又以升陽解表湯煎湯調服,蒸助胃汁,則作汗外解。
若表邪未解,表熱方盛,食滯不消,而裡已熱結,且唇焦口燥,用不得快膈末藥者,則以前方同煎,以湯潤燥。
夫胸前食滯,膠固不開,不用消化,則熱久神昏,必至於死。
消化之藥太燥,則熱得燥而燥愈甚,亦必至死。
用潤不及,則偏於燥而熱不減。
用潤太過,則偏於潤而結愈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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