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七】
《內經》曰:熱淫於內,以苦發之。
柴胡、黃芩之苦,以解傳裡之邪;
辛甘發散為陽,桂枝、甘草之辛甘,以散在表之邪;
咸以軟之,牡蠣之咸,以消胸脅之滿;
辛以潤之,乾薑之辛,以固陽虛之汗;
津液不足而為渴,苦以堅之,栝蔞之苦,以生津液。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裡也。
脈沉,亦在裡也。
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
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傷寒五六日,邪當傳裡之時,頭汗出,微惡寒者,表仍未解也。
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邪結於裡也。
大便硬為陽結,此邪熱雖傳於裡,然以外帶表邪,則熱結猶淺,故曰陽微結。
脈沉雖為在裡,若純陰結,則更無頭汗惡寒之表證。
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不上循頭,今頭汗出,知非少陰也。
與小柴胡湯,以除半表半裡之邪。
服湯已,外證罷,而不了了者,為裡熱未除,與湯取其微利,則愈,故云得屎而解。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
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
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傷寒五六日,邪在半表半裡之時;
嘔而發熱,邪在半表半裡之證,是為柴胡證具。
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不罷者,不為逆,卻與柴胡湯則愈。
若下後,邪氣傳裡者,邪在半表半裡,則陰陽俱有邪。
至於下後,邪氣傳裡,亦有陰陽之異,若下後,陽邪傳裡者,則結於胸中為結胸,以胸中為陽受氣之分,與大陷胸湯以下其結;
陰邪傳裡者,則留於心下為痞,以心下為陰受氣之分,與半夏瀉心湯以通其痞。
經曰: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
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
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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