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
此本柴胡證,下之而(趙本作「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趙本有「此」字)非其治也。
潮熱者實也,先宜(趙本有「服」字)
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趙本有「柴胡加芒硝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傷寒十三日,再傳經盡,當解之時也。
若不解,胸脅滿而嘔者,邪氣猶在表裡之間,此為柴胡湯證;
若以柴胡湯下之,則更無潮熱自利。
醫反以丸藥下之,虛其腸胃,邪氣(醫統本作「熱」)乘虛入腑,日晡所發潮熱,熱已而利也。
潮熱雖為熱實,然胸脅之邪未已,故先與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以下胃熱。
傷寒十三日不解,(趙本無「不解」二字)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
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
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傷寒十三日再傳經盡,謂之過經。
譫語者,陽明胃熱也,當以諸承氣湯下之。
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滲,大便當硬,反下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也。
下利,脈微而厥者,虛寒也,今脈調和,則非虛寒,由腸虛胃熱,協熱而利也,與調胃承氣湯以下胃熱。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
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趙本有「其」字)
外。
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方。
(趙本注:「後云:解外宜桂枝湯」)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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