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平脈法第二】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10-18 18:44
標題: 【平脈法第二】

平脈法第二


心脈來盛去衰為平,來微去大,是反本脈。


《內經》曰:大則邪至,小則平。


微為正氣,大為邪氣。


來以候表,來微則知表和;


去以候裡,去大則知裡病。


《內經》曰:心脈來不盛去反盛,此為不及,病在中。


頭小本大者,即前小後大也。


小為正氣,大為邪氣,則邪氣先在裡,今復還於表,故名曰復。


不云去而止云來者,是知在表。


《脈經》曰:在上為表,在下為裡。


汗者心之液。


上微為浮之而微,頭小為前小,則表中氣虛,故主汗出。


下微(醫統本有「為」字)沉之而微,本大為後大,沉則在裡,大則病進。


《內經》曰: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


今邪甚下行,格閉小腸,使正氣不通,故不得尿,名曰關格。


《脈經》曰:陽氣上出,汗見於頭,今關格正氣不通,加之頭有汗者,則陽氣不得下通而上脫也。


其無汗者,雖作關格,然陽(醫統本有「氣」字)未衰,而猶可治。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


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脈。


若得緩遲者,皆愈;


若得數者,則劇。


何以知之?


數者南方火,火克西方金,法當癰腫,為難治也。


輕虛浮曰毛,肺之平脈也。


緩遲者,脾之脈,脾為肺之母,以子母相生,故云皆愈;


數者,心之脈,火克金,為鬼賊相刑,故劇。


肺主皮毛,數則為熱,熱客皮膚,留而不去,則為癰瘍。


經曰:數脈不時,則生惡瘡。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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