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奉辯陰陽證】
夫病發熱而惡寒者。
發於陽也。
不發熱而惡寒者。
發於陰也。
發於陽者。
可攻其外。發於陰者。
可溫其內。發表以桂枝湯。溫裡以四逆湯。凡陰病宜與四逆理中輩。皆自愈。若夏月得陰證。亦慮四逆太熱。宜與理中最佳也。
又云。大抵發熱惡寒者。
是表證。屬太陽也。
只惡寒。是陰證也。
然陰證即有發熱者。
蓋是表熱裡寒。其脈必沉遲。或手足微厥。或下利清穀。更以別證驗之可知也。
又云。本是陰病。醫與熱藥過多。卻見熱證者。
亦斟酌以涼藥解之。
又云。陰證形靜。無發狂者。
惟餌溫藥過多。胸中熱實。或大便硬。有發狂者。
亦宜用承氣輩下之。
但不可輕用。本是陽病熱證。醫誤吐下過多。遂成陰證者。
卻與理中四逆輩溫之。
琥按上論。實發仲景未發之義。仲景云發熱惡寒云云。原論中無治法。王氏以桂枝四逆二湯主之。
又云夏月得陰證。亦慮四逆太熱。宜與理中最佳。此即仲景辯霍亂病。寒多不用水者。
同一治法。又云。陰證服溫熱藥過多。亦斟酌以涼藥解之。
或用承氣下之。
此即仲景太陽病例中云。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云云。服甘草乾薑湯。若胃氣不和。譫語者。
少與調胃承氣湯。及證象陽旦云云。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二條論。即陰病過服溫熱藥之意。其用承氣本相仿也。
至若陽病熱證。誤吐下過多。遂成陰證者。
此即仲景云。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云云。
若微惡寒者。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
又下之後。復發汗云云。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
乾薑附子湯主之之類是也。
後之學人。能於此等證。一一細辯。則知陰證不專用熱藥。亦有時用涼瀉之劑。陽證不專用寒藥。
亦有時用熱補之方。大率不可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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