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野煙】
野煙
野煙,一名煙草、小煙草。
味辛、麻,性溫。
有大毒。
治熱毒疔瘡,癰疽搭背,無名腫毒,一切熱毒惡瘡;
或吃牛、馬、驢、騾死肉中此惡毒,惟用此藥可救。
蓋此藥性之惡烈也,虛弱之人忌服。
授以此草,煎服,瘡潰,調治痊愈。
後人起名氣死名醫草。
以單劑為末,酒和為丸,又名青龍丸。
──務本卷二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6%B ... C%AC%E8%8D%89/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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