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杖傷】
薛立齋治文刑部用晦,伏闕諫南巡,受杖,瘀血已散,壞肉不潰,用托裡之藥,稍潰而膿清,此血氣虛也,非大劑參、 不能補。
文君亦善醫,以為恐腹滿,強之飲食稍思,遂加大補劑,飲食日進,肉潰膿稠而愈。
嘗治江翰林姚、王、鄭三吏部,李、薑、陳三禮部,南、吳二刑部,皆與文同事者,先散其瘀血,漸用排膿托裡之藥俱愈。
夫叫號則傷氣,忍痛則傷血,此氣血之虛明矣。
況脾主肌肉,脾氣受傷,飲食必減,血一冰,則肌肉不旺,故必理脾,脾健肉自生。
若非參、朮、歸、 之類,培養脾土,則肌肉何由而生?
然又須分病患虛實,及有無瘀血停積。
蓋打撲墜墮,皮肉不破,肚腹作痛者,必有瘀血在內,宜以復元活血湯攻之。
老弱者,四物東加紅花、桃仁、穿山甲補而行之。
若血去多而煩躁,此血虛也,名曰亡血,以獨參湯補之。
有損傷稍輕,別無瘀血等症,但瘀痛不止者,惟和血氣,調經脈,其痛自止。
更以養血氣,健脾胃,無有不效。
亦有傷痛胃氣作嘔,或不飲食者,以四君子東加藿香、砂仁、當歸治之。
若有瘀血,不先消散,而加補劑,則成實實之禍。
設無瘀血,而妄行攻利,則致虛虛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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