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前總統涉強姦跟性侵 被判7年徒刑】
更新日期:2011/03/22 18:55
以色列前總統卡塞夫,因為曾經涉及強姦及其他性侵犯指控,被特拉維夫地方法庭判處7年有期徒刑。
這名65歲的前任國家元首被指控在任觀光部長期間,兩次強姦了一名女子,在位總統期間,又性侵犯和騷擾了另外兩名女子。
之後,卡塞夫與總檢察長達成認罪協商,卡塞夫於2007年就任期滿前2周辭去總統職務,承認性騷擾等比較輕的罪名指控,而檢察人員則撤銷他有關強姦及其他較重的指控。
但是到2008年4月,卡塞夫又撤銷了之前與檢察部門達成的認罪協商,並強調要維護自己的清白。
在以色列,強姦罪最長可判16年刑期。
不過他的律師請求法院免除卡察夫的牢刑,並敦促三名法官將媒體對他的抨擊、他在公眾面前所遭受的羞辱及永遠都無法恢復的名譽考慮在內。法庭最終還是做出7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2/1/2oi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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