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勞瘵】
吳橋治吳氏婦,瘵三年,鄰家有事庖廚,相去百步,必先言食品,乃求食。
其母憐之,日饋一雞飼之。
橋曰:此傳尸蟲下之便。
家人曰:凡死於是者七人矣,愿除之。
飲藥三日,腹甚痛,下二蟯,尺有咫,大如箸,赤首黝背 腹,狀如玳瑁。
然七日乃下七蟯,其後者差小爾。
蟯既下,婦不復求食,母餉之雞,則以餉之御人,其母叱御人,攘吾女而自啖也。
卒強之食,遂作瀉而終。
然其家故病傳尸,迄今無患矣。
(《太函集》。)
方大HT 故病瘵且成,賴橋而治。
既病食痹幾殆,亦復賴橋。
會橋出疆,其人不戒而病作,虛火中痞,恃粥而啜二三碗。
陰火上騰自涌泉起,喉喑咳血,盜汗夢遺,舉身潮熱而羸,泄瀉不止。
橋歸,復診之,六脈沉數而弦,蟲內蝕爾。
下之得群蟯,皆異狀,並去 瘕,尋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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