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瘴】
蓋其氣浮空而過,不著於地也。
若有檳榔及蒜,服之亦可。
(《漱石閑談》。)
瘴疾吐下,皆不可治。
治之法,惟灸中脘、氣海、三裡三處,並灸大指,再用針多刺額及上唇,令多出血,又以楮葉擦舌,令出血,然後用藥解楮葉之毒,內熱即除,瘴毒自消矣。
(《粵擁》。)
友人言粵西某縣瘴殊甚,縣令赴任即死,無逾三月者。
一丞至任,歷十余年,家口染疾,死亡殆盡,此丞久無恙,無他術,獨嗜燒酒,終日沉醉而已。
(《粵擁》。)
周公謹云:香附四兩,去黑皮微炒,片子薑黃,湯浸一宿,洗淨二兩,甘草四兩,炒研細末,入鹽點服,辟嵐瘴之氣極妙。
(《志雅堂雜錄》。)
王珍、張衡、馬均,冒重霧行,一人無恙,一人病,一人死。
問其故,曰:我飲酒,病者食,死者空腹。
(《博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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