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殺船長 陸漁工判15年】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5日電)高雄籍遠洋鮪釣漁船太發三號2月發生海上喋血案,雄院今天審結,依殺人罪判處大陸漁工魏華林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表示,477噸的太發三號2月在大西洋海域作業時,魏華林因誤會顏姓船長會把他送走,或找人把他丟入海中,心裡不安。
判決書表示,魏華林2月15日到冷凍庫持殺魚刀在船尾與顏姓船長相遇,船長問魏華林拿刀用途,魏華林回說「要做衣架」,隨後誤以為顏姓船長要打他,持刀砍殺船長18刀致死,魏華林被其他船員制伏。
海上喋血案發生後,船長母親因傷心過度過世,海巡隊於4月1日將漁船押回高雄港,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聲押魏華林獲准,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審結,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30805/20130805661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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