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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卡拉OK擾鄰新規定 北市不必測分貝數就可罰3萬】 [打印本頁]

作者: 虎嘯    時間: 2013-7-26 13:00
標題: 【卡拉OK擾鄰新規定 北市不必測分貝數就可罰3萬】

卡拉OK擾鄰新規定 北市不必測分貝數就可罰3萬

 

 

記者曾少甫/台北報導


台北市去年民眾檢舉營業卡拉OK噪音擾鄰的案件高達1,368件,但是經現場實際測量噪音分貝超過標準而開罰的卻只有1件,環保局表示,將修正「台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公告,未來只要店家不是許可登記有案「視聽歌唱業」,並在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設備讓客人使用,不必經過噪音分貝測量就可直接開罰,最高可罰3萬元。


圖說:台北市政府。(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市常有民眾陳情於住宅區的小吃店附設卡拉OK店噪音問題,環保局統計,去年北市有1,368件營業卡拉OK噪音檢舉案,其中11件被要求限期改善,1件被罰款。環保局過去都認定這些地點為「營業場所」,須現場量測噪音分貝,未超過標準就不能罰。


為此,該局修正公告,除「視聽唱歌業」外,針對營業或非營業「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行為」之營業場所,皆屬規範管制對象,其行為發生於管制時段內,不需量測音量立即可開罰。


依據台北市這一次修正統一各類管制時段,以往管制時段為晚上11時至隔日7時,修正為晚上10時至隔日早上8時,另卡拉OK增列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為管制時段,不得有使用非營業用卡拉OK行為,以減輕噪音擾鄰問題。


環保局表示,該局衛生稽查大隊在接獲市民檢舉時將派員前往稽查,若發現有違反前述規定行為以致妨礙安寧情形時,將依法進行告發,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後仍未停止其噪音製造行為者,可按次連續處罰。

 

 

引用:http://n.yam.com/taiwanhot/place/20130725/20130725637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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