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要求達成 跨海取證圓滿】
歷經行前一波三折,我調查小組昨晚在詢問涉嫌下令開槍掃射廣大興28號的菲律賓海巡署指揮官後,跨海調查任務結束,成功帶回關鍵事發錄影帶、航程記錄器(VDR)資料、凶嫌筆錄等重要證物,行前提出的十項司法互助請求一一達成。屏東地檢署將依據雙方調查資料,追訴開槍凶嫌的刑事責任。
台灣的十一人調查小組,四天以來在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的全力配合調查之下,順利地完成任務。帶隊的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表示,菲方的態度開誠布公,肯定此次台菲合作調查成效。
由於台菲雙方簽有保密協定,我調查小組擔心橫生枝節導致合作再度夭折,此行口風甚緊,只由我駐菲代表處(TECO)發表簡陋新聞稿。調查小組擔心遭媒體包圍動輒得咎,四天下來都靠外賣果腹不敢外出用餐,全心投入調查工作。
我方行前向菲方提出登船、驗槍、檢視事發錄影帶、協助訊問涉案人員、檢視筆錄、安全維護與航程記錄等十項司法互助請求。
調查小組抵菲首日即在NBI就公務船上八把M16步槍、六把M14步槍與三○機槍進行彈道測試,取回七十五顆彈頭,並取得涉案官兵與目擊者筆錄。
翌日,調查小組勘驗關鍵事發錄影帶,歷時約一小時;午後隨即轉往馬尼拉碼頭,登船勘驗菲國漁業署公務船MCS-3001,並登上小艇勘驗船身,成功發現右側有擦撞痕跡,當場拍照攝影存證,並刮下部分船漆以備比對。
調查小組前日詢問菲國農業部漁業局(BFAR)三名公務員與未開槍的八名海巡官員作證,同日取得事發錄影帶備份。
接下來,調查小組昨續詢問包括指揮官在內的九名海巡官員,另詢問一BFAR證人,也取得VDR、肇事公務船原始油漆樣本,跨海取證工作大功告成,預定今日返國。
引用:http://n.yam.com/chinatimes/politics/20130531/20130531524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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