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書名 類經圖翼
作者 張介賓
朝代 明
年份 公元1368-1644年
分類 難經
品質 0%
引自:http://jicheng.tw/jcw/book/%E9%A1%9E%E7%B6%93%E5%9C%96%E7%BF%BC/index
【序】
內經者,三墳之一。
蓋自軒轅帝同岐伯、鬼臾區等六臣,互相討論,發明至理,以遺教後世,其文義高古淵微,上極天文,下窮地紀,中悉人事,大而陰陽變化,小而草木昆蟲,音律象數之肇端,臟腑經絡之曲折,靡不縷指而臚列焉。
大哉!
至哉!
垂不朽之仁慈,開生民之壽域,其為德也,與天地同,與日月並,豈直規規治疾方術已哉?
按晉皇甫士安甲乙經敘曰:黃帝內經十八卷,今針經九卷,素問九卷,即內經也。
而或者謂素問、針經、明堂三書,非黃帝書,似出於戰國。
夫戰國之文能是乎?
宋臣高保衡等敘,業已辟之,此其憶度無稽,固不足深辨。
而又有目醫為小道,並是書且弁髦置之者,是豈巨慧明眼人歟?
觀坡仙楞伽經跋云:經之有難經,句句皆理,字字皆法。
亦豈知難經出自內經,而僅得其什一,難經而然,內經可知矣。
夫內經之生全民命,豈殺於十三經之啟植民心,故玄晏先生曰:人受先人之體有八尺之軀,而不知醫事,此所謂游魂耳。
雖有忠孝之心,慈惠之性,君父危困,赤子塗地,無以濟之,此聖賢所以精思極論盡其理也。
由此言之,儒其可不盡心是書乎?
奈何今之業醫者,亦置靈素於罔聞,昧性命之玄要,盛盛虛虛,而遺人夭殃;
致邪失正,而絕人長命。
所謂業擅專門者如是哉?
此其故正以經文奧衍,研閱誠難,其於至道未明,而欲冀夫通神運微,印大聖上智於千古之邈,斷乎不能矣。
自唐以來,雖賴有啟玄之注,其發明玄秘盡多,而遺漏亦復不少。蓋有遇難而默者,有於義未始合者,有互見深藏而不便檢閱者。
凡其闡揚未盡,靈樞未注,皆不能無遺憾焉。
及乎近代,諸家尤不過順文敷演,而難者仍未能明,精處仍不能發,其何裨之與有。
初余究心是書,嘗為摘要,將以自資,繼而繹之,久久,則言言金石,字字珠璣,竟不知孰可摘而孰可遺,因奮然鼓念,異有以發隱就明、轉難為易、盡啟其秘而公之於人,務俾後學了然,見便得趣,由堂入室,具悉本原,斯不致誤己誤人,咸臻至善。
於是乎詳求其法,則唯有盡易舊制,顛倒一番,從類分門,然後附意闡發,庶晰其韞;
然懼擅動聖經,猶未敢也。
粵稽遠古,則周有扁鵲之摘難,晉有玄晏先生之類分,唐有王太仆之補削,元有滑櫻寧之撮鈔。
鑒此四君子而後意訣,且此非十三經之比,蓋彼無須類而此欲醒?指迷,則不容不類以求便也。
由是,遍索兩經,先求難易,反復更秋,稍得其緒,然後合兩為一,命曰類經。
類之者,以靈樞啟素問之微,素問發靈樞之秘,相為表裡,通其義也。
兩經既合,乃分為十二類。
夫人之大事,莫若死生,能葆其真,合乎天矣,故首曰攝生類;
生成之道,兩儀主之,陰陽既立,三才位矣,故二曰陰陽類;
人之有生,臟氣為本,五內洞然,三垣治矣,故三曰臟象類;
欲知其內,須察其外,脈色通神,吉凶判矣,故四曰脈色類,臟腑治內,經絡治外,能明終始,四大安矣,故五曰經絡類;
萬事萬殊,必有本末,知所先後,握其要矣,故六曰標本類;
人之所賴,藥食為天,氣味得宜,五宮強矣,故七曰氣味類;
駒隙百年,誰保無恙,治之弗失,危者安矣;故八曰論治類;
疾之中人,變態莫測,明能燭幽,二豎遁矣,故九曰疾病類;
藥餌不及,古有針砭,九法搜玄,道超凡矣,故十曰針刺類;
至若天道茫茫,營運今古,苞無窮協惟一,推之以理,指諸掌矣,故十一曰運氣類;
又若經文連屬,難以強分,或附見於別門,欲求之而不得,分條索隱,血脈貫矣,故十二曰會通類。
匯分三十二卷;
此外復附著圖翼十五卷,蓋以義有深邃而言不能該者,不拾以圖,其精莫聚;
圖象雖顯而意有未達者,不翼以說,其奧難窺。
自是而條理分,綱目舉,晦者明,隱者見,巨細通融,歧二畢徹,一展卷而重門洞開,秋毫在目,不惟廣裨乎來學,即凡志切尊生者,欲求茲妙,無不信手可拈矣。
是役也,余誠以前代諸賢,注有未備,聞多舛錯,掩質埋光,俾至道不盡明於世者迨四千余祀矣;
因敢忘陋效 ,勉圖數負,固非敢弄斧班門,然不屑沿街持缽,故凡遇駁正之處,每多不諱,誠知非雅,第以人心積習既久,訛以傳訛,即決長波,猶虞難滌,使辨之不力,將終無救正日矣,此余之所以載思而不敢避也。
吁!
余何人斯,敢妄正先賢之訓,言之未竟,知必有闞余之謬而隨議其後者,其是其非,此不在余而在乎後之明哲矣。雖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斷流之水,可以鑒形,即壁影螢光,能資志士,竹頭木屑,曾利兵家,是編者倘亦有千慮之一得,將見擇於聖人矣,何幸如之。
獨以應策多門,操觚只手,一言一字,偷隙毫端,凡歷歲者三旬,易稿者數回,方就其業。
所謂河海一流,泰山一壤,蓋亦欲共掖其高深耳。
後世有子云,其憫余勞而錫之斤正焉,豈非幸中又幸,而相成之德,謂孰非後進之吾師云。
時大明天啟四年歲次甲子黃鐘之吉景岳子自序於通一齋
夫生者,天地之大德也。醫者,贊天地之生者也。
人參兩間,惟生而已,生而不有,他何計焉?
故聖人體天地好生之心,闡明斯道,誠仁孝之大端,養生之首務,而達人之必不可廢者。
惟其理趣幽深,難於窮究,欲徹其蘊,須悉天人。
蓋人之有生,惟天是命,天之所毓,惟人最靈。
故造化者天地之道,而斡旋者聖人之能,消長者陰陽之幾,而燮理者明哲之事,欲補天功,醫其為最。
惟是死生反掌,千裡毫厘,攸系匪輕,譚非容易。
故不有精敏之思,不足以察隱;
不有果敢之勇,不足以回天;
不有圓融之智,不足以通變;
不有堅持之守,不足以萬全。
凡此四者,缺一不可,必欲備之,則惟有窮理盡性,格物致知,以求聖人之心斯可也。
然心法之傳,止賴內經一書,苟欲舍是而言醫,不過索方書、求糟粕以圖僥幸,皆苟且之流耳。
醫而苟且,害可勝言哉!
故扁鵲采靈素之精要,設為八十一難以開來學,而邵庵虞先生曰:未必經之當難者,止此八十一條。
蓋亦有感而云然。余因醉心有年,遂通為類注並圖翼、附翼等義,雖辭多煩贅,俚鄙不文,蓋亦慮初學之難明,而求悉於理耳。
昔人云:醫者意也,意思精詳則得之。
余曰:醫者理也,理透心明斯至矣。
夫扁鵲之目洞垣者,亦窺竅於理耳。
故欲希扁鵲之神,必須明理;
欲明於理,必須求經;
經理明而後博采名家,廣資意見,其有不通神入聖者,未之有也。
高明者以謂然否?
通一子又序。
【卷一】
運氣(上)
太極圖論
太虛圖
太虛者,太極也,太極本無極,故曰太虛。
天元紀大論曰:太虛廖廓,肇基化元。此之謂也。
太極者,天地萬物之始也。
太始天元冊文曰:太虛廖廓,肇基化元。
老子曰:無名天地之始,有名天地之母。
孔子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邵子曰:若論先天一事無,後天方要著工夫。
由是觀之,則太虛之初,廓然無象,自無而有,生化肇焉,化生於一,是名太極,太極動靜而陰陽分。
故天地只此動靜,動靜便是陰陽,陰陽便是太極,此外更無余事。
朱子曰:太極分開,只是兩個陰陽,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凝聚則為陰,消長進退,千變萬化,做出天地間無限事來,以故無往而非陰陽,亦無往而非太極。
夫太極者,理而已矣。
朱子曰:象數未形理已具。
又曰:未有天地之先,畢竟先有此理。
先儒曰:天下無理外之氣,亦無氣外之理。
故理不可以離氣,氣不可以外理,理在氣亦在,氣行理亦行。
夫既有此氣,則不能無清濁而兩儀以判;
既有清濁,則不能無老少而四象以分。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動靜有機,陰陽有變。
由此而五行分焉,氣候行焉,神鬼靈焉,方隅位焉。
河洛布生成之定數,卦氣存奇偶之化幾。
有死有生,造化之流行不息;
有升有降,氣運之消長無端。
體象有常者可知,變化無窮者莫測。
因而大以成大,小以成小,大之而立天地,小之而悉秋毫,渾然太極之理,無乎不在。
所以萬物之氣皆天地,合之而為一天地;
天地之氣即五物,散之而為萬天地。
故不知一,不足以知萬;
不知萬,不足以言醫。
理氣陰陽之學,實醫道開卷第一義,學人首當究心焉。
【陰陽體象】
陰陽圖
陰陽應象大論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五物之紀綱,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體象之道,自無而有者也。
無者先天之氣,有者後天之形。
邵子曰:天依形,地附氣;
氣以造形,形以寓氣。
是以開物者為先天,成物者為後天;
無極而太極者先天,太極而陰陽者後天;
數之生者先天,數之成者後天;
無聲無臭者先天,有體有象者後天。
先天者太極之一氣,後天者兩儀之陰陽,陰陽分而天地立,是為體象之祖,而物之最大者也。
由兩儀而四象,由四象而五行。
程子曰:四象者,陰陽剛柔也。
陰陽生天,剛柔生地。
朱子曰:天之四象,日月星辰是也;
地之四象,水火土石是也。
邵子曰:天生於動,地生於靜。
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
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
陰陽之中,又有陰陽,故有太陰太陽,少陰少陽;
剛柔之中,又有剛柔,故有太剛太柔,少剛少柔。
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日月星辰交而天體盡;
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水火土石交而地體盡。
又曰:物之大者,莫若天地。
天之大,陰陽盡之;
地之大,剛柔盡之。
陰陽盡而四時成,剛柔盡而四維成。
四象既分,五行以出,而為水火木金土。
五行之中,復有五行,陰根於陽,陽根於陰,陰陽相合,萬象乃生。
本乎陽者親上,本乎陰者親下。
在天為風云雷雨,在地為河海山川,在方隅為東南西北,在氣候為春夏秋冬。
東有應木之蒼龍,西有屬金之白虎。
南方赤鳥,得火氣而飛升;
北陸玄龜,得水性而潛地。
人稟三才之中氣,為萬物之最靈,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
故二五之氣,無乎不具;萬有之技,無乎不能。
天之四象,人有耳目口鼻以應之;
地之四象,人有氣血骨肉以應之。
三百六十骨節,以應周天之度數;
一萬三千五百息,以通晝夜之潮汐。
故邵子曰:頭圓象天,足方履地,面南背北,左東右西,直立兩間之中,正居子午之位。
又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
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
得氣之清而正者,為聖為賢;
得氣之偏而濁者,為愚為不肖。
近東南者多柔而仁,近西北者多剛而義,夷狄亦人而暴悍無札,以地有偏正,氣有純駁,稟賦所使,不期而然。
故左氏以民之善惡,本乎六氣,謂陽稟多者剛而烈,陰稟多者懦而柔,躁戾者陽中之惡,狡險者陰中之乖。
是以水性主動而偏則流,火性主急而偏則烈,木性多和而偏則柔,金性多剛而偏則狠,土性多靜而偏則愚。
至若禽獸草木,動植飛潛,無情有性,莫不皆然。
禽獸橫生,草木倒生,橫生者首東尾西,倒生者枝天根地,亦皆有五氣之殊,四方之異。
以動者而言,得木氣則角而仁柔,得金氣則齒而剛利,火性者飛而親上,水性者潛而就下,土性者靜而喜藏。
西北之蟲,鱗甲而多蟄;東南之蟲,羽毛而常騰。
以植者而言,得東氣者多長而秀,得南氣者多茂而鬱,斯二者春夏榮而秋冬落;
得西氣者多強而勁,得北氣者多堅而曲,斯二者春夏落而秋冬榮。
凡萬物化生,總由二氣。
得乾道者,於人為男,於物為牡;
得坤道者,於人為女,於物為牝。
乾類屬陽者多動,坤類屬陰者多靜。
方隅歲月,氣有不同,萬物適值其氣,隨所受而成其性。
氣得中和,則天為至粹,地為至精,人為至德,飛為鸞鳳,走為麒麟,介為龜龍,草為芝蘭,木為松柏,石為金玉;
氣得偏駁,則天有至眚,地有至幽,人有至戾,飛有鴟梟,走有野狼虎,介有虺蜴,草有毒吻,木有枳棘,石有礓礫,孰匪陰陽之體象。
再自其形跡之有無而言,則晝夜旦暮,朔晦望弦,陰晴寒熱,大小方圓,高下升降,左右後先,夫婦男女,言動語默,呼吸表裡,浮沉出入,俯仰向背,血氣臟腑,輕重粗細,前後頭尾,皆體象之有形者也;
又如動靜幽顯,盈虛消息,聲音律呂,志意善惡,曰鬼曰神,曰魂曰魄,曰變曰化,曰微曰極,皆體象之無形者也。
然有此必有彼,有對必有待。
物各有父母,分牝牡於蜉蝣;
物各一太極,包兩儀於子粒。
如蚊喙至微,能通血氣;虱睛最眇,亦辨西東。
用是而推,則至廣至極,至微至精,隨氣而聚,觸幾而生,大不可量,小不可測,何莫非陰陽之至德,化工之精妙,亦豈可以造作而形容者歟!
至若奇偶相銜,互藏其宅;
一二同根,神化莫測。天為陽矣,而半體居於地下;
地為陰矣,而五岳插於天中。
高者為陽,而至高之地,冬氣常在;
下者為陰,而污下之地,春氣常存。
水本陰也,而溫穀之泉能熱;
火本陽也,而蕭丘之焰則寒。
陰者宜暗,水則外暗而內明;
陽體宜明,火則外明而內暗。
聲於東而應於西,形乎此而影乎彼。
浴天光於水府,涵地影於月宮。
陽居盛暑,而五月靡草死;
陰極嚴寒,而仲冬薺麥生。
此其變化之道,寧有紀極哉?
第陰無陽不生,陽無陰不成,而陰陽之氣,本同一體。
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
夫始者天地之立心,生者天地之作用。
惟其以無心之心,而成不用之用,此所以根出於一而化則無窮。
故有是象則有是理,有是理則有是用。
孰非吾道格致之學,所當默識心通者哉?
余嘗聞之滑伯仁云: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體用一原,顯微無間,得其理則象可得而推矣。
使能啟原而達流,因此而識彼,則萬化之幾,既在吾心,而左右逢原,頭頭是道矣。
孰謂陰陽體象之理為迂遠,而可置之無論哉?
【五行生成數解】
五行生成數圖
此即河圖數也。五少者其數生,五太者其數成,土常以生,故不言十,有解。
五行圖
木火土金水,相生謂之順。
木土水火金,相克謂之逆。
干支所屬五行圖
東方甲乙寅卯木,南方丙丁巳午火,西方庚辛申酉金,北方壬癸亥子水,辰戌丑未王四
季,戊己中央皆屬土。
六十花甲納音圖
五行之理,原出自然,天地生成,莫不有數,聖人察河圖而推定之。
其序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
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夫五行各具形質,而惟水火最為輕清,乃為造化之初。
故天以一奇生水,地以二偶生火。若以物理論之,亦必水火為先,以小驗大,以今驗古,可知之矣。
如草木未實,胎卵未生,莫不先由於水,而後成形,是水為萬物之先,故水數一。
化生已兆,必分陰陽,既有天一之陽水,必有地二之陰火,故火次之,其數則二。
陰陽既合,必有發生,水氣生木,故木次之,其數則三。
既有發生,必有收殺,燥氣生金,故金次之,其數則四。
至若天五生土,地十成之,似乎土生最後;
而戴廷槐曰:有地即有土矣。
若土生在後,則天三之木,地四之金,將何所附?
且水火木金,無不賴土,土豈後生者哉?
然土之所以言五與十者,蓋以五為全數之中,十為成數之極。
中者言土之不偏而總統乎四方,極者言物之歸宿而包藏乎萬有,皆非所以言後也。
再以方位陰陽之理合之亦然。
如水王於子,子者陽生之初,一者陽起之數,故水曰一。
火王於午,午者陰生之初,二者陰起之數,故火曰二。
木王東方,東者陽也,三者奇數亦陽也,故木曰三。
金王西方,西者陰也,四者偶數亦陰也,故金曰四。
土王中宮而統乎四維,五為數中,故土曰五。此五行生數之祖,先有生數而後有成數,乃成一陰一陽生成之道,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雖河圖列五行之次序,而實以分五行之陰陽,陰陽既有次序,氣數必有盛衰,如六元正紀大論云寒化一、寒化六、災一宮、災三宮之類,皆由此數而定。
岐伯曰: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土常以生也。
謂如甲丙戊庚壬五太之年為太過,其數應於成;
乙丁己辛癸五少之年為不及,其數應於生。
惟土之常以生數者,蓋五為數之中,土居位之中,而兼乎四方之氣,故土數常應於中也。
雖易系有天十成之之謂,而三部九候論曰:天地之數,始於一,終於九焉。
此所以土不待十而後成也。
先聖察生成之數以求運氣者,蓋欲因數以占夫氣化之盛衰,而示人以法陰陽、和術數、先歲氣、合天和也。
其所以關於生道者非淺,觀者其毋忽之。
【五行統論】
五行者,水火木金土也。
五行即陰陽之質,陰陽即五行之氣,氣非質不立,質非氣不行。
行也者,所以行陰陽之氣也。
朱子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
其實元初,只一太極,一分為二,二分為四。
天得一個四,地得一個四,又各有一個太極行乎其中,便是兩其五行而已。
故河洛圖書具陰陽之象,分左右中前後以列五行生成之數焉。
先儒曰:天地者,陰陽對待之定體;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陰陽流行之次序。
對待非流行不能變化,流行非對待不能自行,此五行所以流行於天地中而為用也。
故大撓察天地之陰陽,立十干十二支以著日月之象。
十干以應日,天之五行也,甲陽乙陰為木,丙陽丁陰為火,戊陽己陰為土,庚陽辛陰為金,壬陽癸陰為水;
十二支以應月,地之五行也,子陽亥陰曰水,午陽巳陰曰火,寅陽卯陰曰木,申陽酉陰曰金,辰戌陽丑未陰曰土。
干支出而六甲成,運氣分而時序定。
所謂天地相臨,陰陽相合,而生成之道存乎其中。
故五行之化無乎不在,精浮於天則為五星:水曰辰星,火曰熒惑,木曰歲星,金曰太白,土曰鎮星。
形成於地則為五方:水位於北,火位於南,木位於東,金位於西,土位於中。
其為四時:則木王於春,火王於夏,金王於秋,水王於冬,土王於四季。
其為六氣:則木之化風,火之化暑與熱,土之化濕,金之化燥,水之化寒。
其為名目:則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
其為功用:則水主潤,火主?,木主敷,金主斂,土主溽。
其為形體:則水質平,火質銳,木質長,金質方,土質圜。
其為賦性:則水性寒,火性熱,木性溫,金性清,土性蒸。
其為五帝:則木曰太,火曰炎帝,土曰黃帝,金曰少?,水曰顓頊。
其為五神:則木曰勾芒,火曰祝融,土曰後土,金曰蓐收,水曰玄冥。
其為五則:則火以應衡,水以應權,木以應規,金以應矩,土以應繩。
至若五穀、五果、五畜、五音、五色、五臭、五味、五臟之類,無非屬於五行也。
又如五行氣數之異,陰陽之辨,亦有所不同者。
若以氣言時之序,則曰木火土金水,如木當春令為陽稚,火當夏令為陽盛,金當秋令為陰稚,水當冬令為陰盛,是木火為陽,金水為陰也。
若以數言生之序,則曰水火木金土,如天一生水為陽稚,天三生木為陽盛,地二生火為陰稚,地四生金為陰盛,是水木為陽,而火金為陰也。
此外如洛書、樂律、劉向、班固等義,序各不同,無非變化之道,而運用之機,亦無過生克之理耳。
故自其相生者言,則水以生木,木以生火,火以生土,土以生金,金以生水。
自其相克者言,則水能克火,火能克金,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
自其勝復者言,則凡有所勝,必有所敗,有所敗,必有所復,母之敗也,子必救之。
如水之太過,火受傷矣,火之子土,出而制焉;
火之太過,金受傷矣,金之子水,出而制焉;
金之太過,木受傷矣,木之子火,出而制焉;
木之太過,土受傷矣,土之子金,出而制焉;
土之太過,水受傷矣,水之子木,出而制焉。
蓋造化之幾,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
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生克循環,營運不息,而天地之道,斯無窮已。
第人知夫生之為生,而不知生中有克;
知克之為克,而不知克中有用;
知五之為五,而不知五者之中,五五二十五,而復有互藏之妙焉。
所謂生中有克者,如木以生火,火勝則木乃灰燼;
火以生土,土勝則火為撲滅;
土以生金,金勝則土無發生;
金以生水,水勝則金為沉溺;
水以生木,木勝則水為壅滯。
此其所以相生者,實亦有所相殘也。
所謂克中之用者,如火之炎熾,得水克而成既濟之功;金之頑鈍,得火克而成?煉之器;
木之曲直,得金克而成芟削之材;
土之曠墁,得木克而見發生之化;
水之泛濫,得土克而成堤障之用。
此其所以相克者,實又所以相成也。
而五常之德亦然,如木德為仁,金德為義,火德為禮,水德為智,土德為信。
仁或失於柔,故以義斷之;
義或失於剛,故以禮節之;
禮或失於拘,故以智通之;
智或失於詐,故以信正之。
是皆生克反用之道也。
所謂五者之中有互藏者,如木之有津,木中水也;
土之有泉,土中水也;
金之有液,金中水也;
火之熔物,火中水也。
夫水為造化之原,萬物之生,其初皆水,而五行之中,一無水之不可也。
火之互藏,木鑽之而見,金擊之而見,石鑿之而見;
惟是水中之火,人多不知,而油能生火,酒能生火,雨大生雷,濕多成熱,皆是也。
且火為陽生之本,雖若無形,而實無往不在,凡屬氣化之物,非火不足以生,故五行之中,一無火之不可也。
土之互藏,木非土不長,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生,水非土不蓄,萬物生成,無不賴土,而五行之中,一無土之不可也。
木之互藏,生於水,植於土,榮於火,成於金。
凡發生之氣,其化在木。
即以人生而言,所衣所食皆木也,得木則生,失木則死,故曰人生於寅,寅者陽木之位也。
由人而推,則凡動植之類,何非陽氣?
而又何非木化?
此五行萬物之中,一無木之不可也。
金之互藏,產於山石,生諸土也;
淘於河沙,隱諸水也;
草有汞,木有?,藏於木也;
散可結;
柔可剛,化於火也。
然金之為用,堅而不毀,故易曰乾為金。
夫乾象正圓,形如瓜卵,柔居於中,剛包乎外。
是以天愈高而愈剛,地愈下而愈剛。
故始皇起墳驪山,深入黃泉三百丈,鑿之不入,燒之不毀。
使非至剛之氣,真金之體,乃能若是其健而營運不息乎?
故凡氣化之物,不得金氣,無以堅強。
所以皮殼在外而為捍衛者,皆得乾金之氣以固其形。
此五行萬物之中,一無金之不可也。
由此而觀,則五行之理,交互無窮。
故甲丙戊庚壬,天之陽干也,而交於地之子寅辰午申戌;
乙丁己辛癸,天之陰乾也,而交於地之丑亥酉未巳卯。
天地五行挨相交配,以天之十而交於地之十二,是於五行之中,各具五行,乃成六十花甲;
由六十花甲而推於天地萬物,其變可勝言哉?
然而變雖無窮,總不出乎陰陽;
陰陽之用,總不離乎水火。
所以天地之間,無往而非水火之用。
欲以一言而蔽五行之理者,曰乾坤付正性於坎離,坎離為乾坤之用耳。
【每日氣數百刻六千分解】
二十四向八刻二十分圖
每日十二時,每時得八刻二十分,每刻分為六十分。
分八刻為前後,則前四刻為初四刻,後四刻為正四刻。
分二十分為前後,則前十分為初初刻,後十分為正初刻。
二十分者,即每刻六十分之二十也。
每日氣數百刻六千分圖
按周禮總義,每刻分為六十分,正合天元紀大論所謂天以六為節也。
今遵此數推衍之,則每日百刻,總計六千分。
分六千分為十二時,則每時各得五百分。
又分百刻於十二時,則每時各得八刻二十分。
總計歲有六步二十四氣,則每氣得十五日二時五刻十二分半。
計數得九萬一千三百一十二分半。
積四氣而成步,則每步得六十日十時四刻一十分,計數得三十六萬五千二百五十分,即六微旨大論所謂六十日八十七刻半者是也。
又積六步而成歲,則每歲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計數得二百一十九萬一千五百分,乃為一歲之定數。
然以每月三十日計之,則每歲止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六日,則止三百五十四日,共少於前數者十一日。
乃積余日,大約六十五氣有零,當得一閏,統十九年以成七閏,而歲氣成矣。
故六節藏象論曰: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余而盈閏矣。(六節藏象論義,詳運氣類第一章。)
二十四氣晝夜長短百刻之圖
【四季日躔宿度晝夜長短刻數】
冬至十一月中,日躔箕四度,出辰初初刻,入申正四刻,晝長四十一刻,夜長五十九刻。
小寒十二月節,日躔斗十度,入酉初初刻,後六日日出卯正四刻,晝四十二刻,夜五十八刻。
大寒十二月中,日躔牛三度,後四日晝四十三刻,夜五十七刻,後十一日日入酉初一刻,後十三日日出卯正三刻,晝四十四刻,夜五十六刻。
立春正月節,日躔虛一度,後六日晝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後十二日日入酉初二刻,後十三日日出卯正二刻,晝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
雨水正月中,日躔危六度,後六日晝四十七刻,夜五十三刻,後十二日日入酉初三刻,十三日日出卯正一刻,晝四十八刻,夜五十二刻。
驚蟄二月節,日躔室六度,後六日晝四十九刻,夜五十一刻,後十二日日入酉初四刻,十三日出卯正初刻,十四日入酉正初刻,晝五十刻,夜五十刻。
春分二月中,日躔壁三度,出卯初四刻,後七日晝五十一刻,夜四十九刻,後十五日日入酉正一刻,晝五十二刻,夜四十八刻。
清明三月節,日躔奎九度,出卯初三刻,後七日晝五十三刻,夜四十七刻,後十五日日入酉正二刻,晝五十四刻,夜四十六刻。
穀雨三月中,日躔婁六度,出卯初二刻,後七日晝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
立夏四月節,日躔胃九度,入酉正三刻,晝五十六刻,夜四十四刻,後三日日出卯初一刻,後十一日晝五十七刻,夜四十三刻。
小滿四月中,日躔昴八度,後十日日入酉正四刻,晝五十八刻,夜四十二刻。
芒種五月節,日躔畢十一度,出卯初初刻。
夏至五月中,日躔參九度,出寅正四刻,入戌初初刻,晝五十九刻,夜四十一刻。
小暑六月節,日躔井十三度,出卯初初刻,後七日日入酉正四刻,晝五十八刻,夜四十二刻。
大暑六月中,日躔井二十八度,後六日晝五十七刻,夜四十三刻,後十三日日出卯初一刻。
立秋七月節,日躔柳十度,入酉正三刻,晝五十六刻,夜四十四刻,後十日晝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
處暑七月中,日躔張五度,出卯初二刻,後二日入酉正二刻,晝五十四刻,夜四十六刻,十一日晝五十三刻,夜四十七刻,十五日日出卯初三刻。
白露八月節,日躔翼二度,後二日日入酉正一刻,晝五十二刻,夜四十八刻,後十日晝五十一刻,夜四十九刻。
秋分八月中,日躔翼十七度,出卯初四刻,後二日日入酉正初刻,三日日出卯正初刻,晝五十刻,夜五十刻,後五日入酉初四刻,後十日晝四十九刻,夜五十一刻。
寒露九月節,日躔軫十三度,後三日日出卯正一刻,晝四十八刻,夜五十二刻,後五日日入酉初三刻,後十日晝四十七刻,夜五十三刻。
二十四氣斗綱圖
五日謂之一候,積三候十五日有零謂之一氣,積六氣九十日有零為一時,
積四時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為一歲。
霜降九月中,日躔角九度,後三日日出卯正二刻,晝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後五日日入酉初二刻,後十一日晝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
立冬十月節,日躔氐二度,後五日日出卯正二刻,晝四十四刻,夜五十六刻,六日日入酉初一刻,十三日晝四十三刻,夜五十七刻。
小雪十月中,日躔房一度,後十一日日出卯正四刻,晝四十二刻,夜五十八刻。
大雪十一月節,日躔尾六度,入酉初初刻。
十二次會中星圖
二十八宿過宮分野圖
此二圖當合觀
【二十四氣七十二候】
【正月】
立春:初候,東風解凍;(陽和至而堅凝散也。)
二候,蟄蟲始振;(振,動也。)
三候,魚陟負冰。
(陟,音職,升也,高也。陽氣已動,魚漸上游而近於冰也。)
雨水:初候,獺祭魚;(此時魚肥而出,故獺先祭而後食。)
二候,候雁北;(自南而北也。)
三候,草木萌動。(是為可耕之候。)
【二月】
驚蟄:初候,桃始華,(陽和發生,自此漸盛。)
二候,倉庚鳴;(黃鸝也。)
三候,鷹化為鳩。(鷹,鷙鳥也。此時鷹化為鳩,至秋則鳩復化為鷹。)
春分:初候,玄鳥至;(燕來也。)
二候,雷乃發聲;(雷者陽之聲,陽在陰內不得出,故奮激而為雷。)
三候,始電。(電者陽之光,陽氣微則光不見,陽盛欲達而抑於陰,其光乃發,故云始電。)
【三月】
清明:初候,桐始華;
二候,田鼠化為?,牡丹華;(?,音如,?鶉屬。鼠,陰類。陽氣盛則鼠化為,陰氣盛則?復化為鼠。)
三候,虹始見。(虹,音洪,陰陽交會之氣,純陰純陽則無。若云薄漏日,日穿雨影,則虹見。)
穀雨:初候,萍始生;
二候,鳴鳩拂其羽;(飛而兩翼相拍,農急時也。)
三候、戴勝降於桑。(織之鳥,一名戴?,降於桑以示蠶婦也,故曰女功興而戴?鳴。)
【四月】
立夏:初候,螻蟈鳴;(螻蛄也,諸言蚓者非。)
二候,蚯蚓出;(蚯蚓陰物,感陽氣而出。)
三候,王瓜生。(王瓜色赤,陽之勝也。)
小滿:初候,苦菜秀;(火炎上而味苦,故苦菜秀。)
二候,靡草死;(葶藶之屬。)
三候,麥秋至。(秋者,百穀成熟之期。此時麥熟,故曰麥秋。)
【五月】
芒種:初候,螳螂生;(俗名刀螂,說文名拒斧。)
二候,?始鳴;(?,居畜切,伯勞也。)
三候,反舌無聲。(百舌鳥也。)
夏至:初候,鹿角解;(陽獸也,得陰氣而解。)
二候,蜩始鳴;(蜩,音調,蟬也。)
三候,半夏生。(藥名也。陽極陰生。)
【六月】
小暑:初候,溫風至;
二候,蟋蟀居壁;(亦名促織,此時羽翼未成,故居壁。)
三候,鷹始摯。(摯,音至。鷹感陰氣,乃生殺心,學習擊搏之事。)
大暑:初候,腐草為螢;(離明之極,故幽類化為明類。)
二候,土潤溽暑;(溽,音辱,濕也。)
三候,大雨時行。
【七月】
立秋:初候,涼風至;
二候,白露降;
三候,寒蟬鳴。(蟬小而青赤色者。)
處暑:初候,鷹乃祭鳥;(鷹,殺鳥。不敢先嘗,示報本也。)
二候,天地始肅;(清肅也。)
三候,禾乃登。(稷為五穀之長,首熟此時。)
【八月】
白露:初候,鴻雁來;(自北而南也。一曰:大曰鴻,小曰雁。)
二候,玄鳥歸;(燕去也。)
三候,群鳥養羞。(羞,糧食也。養羞以備冬月。)
秋分:初候,雷始收聲;(雷於二月陽中發聲,八月陰中收聲。)
二候,蟄蟲坯戶;(坯,音培。坯戶,培益其穴中之戶竅而將蟄也。)
三候,水始涸。(國語曰: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辰角者,角宿也。天根者,氐房之間也。見者,旦見於東方也。辰角見九月本,天根見九月末,本末相去二十一日余。)
【九月】
寒露:初候,鴻雁來賓;(賓,客也。先至者為主,後至者為賓,蓋將盡之謂。)
二候,雀入大水為蛤;(飛者化潛,陽變陰也。)
三候,菊有黃花。(諸花皆不言,而此獨言之,以其華於陰而獨盛於秋也。)
霜降:初候,豺乃祭獸;(孟秋鷹祭鳥,飛者形小而殺氣方萌;季秋豺祭獸,走者形大而殺氣乃盛也。)
二候,草木黃落;(陽氣去也。)
三候,蟄蟲咸俯。(俯,蟄伏也。)
【十月】
立冬:初候,水始冰;
二候,地始凍;
三候,雉入大水為蜃。(蜃,腎慎二音,蚌屬。)
小雪:初候,虹藏不見;(季春陽勝陰,故虹見;孟冬陰勝陽,故藏而不見。)
二候,天氣上升,地氣下降;
三候,閉塞而成冬。(陽氣下藏地中,陰氣閉固而成冬。)
【十一月】
大雪:初候,?不鳴;(?,音曷旦,夜鳴求旦之鳥,亦名寒號蟲,乃陰類而求陽者,茲得一陽之生,故不鳴矣。)
二候,虎始交;(虎本陰類,感一陽而交也。)
三候,荔挺出。(荔,一名馬藺,葉似蒲而小,根可為刷。)
冬至:初候,蚯蚓結;(陽氣未動,屈首下向,陽氣已動,回首上向,故屈曲而結。)
二候,麋角解;(陰獸也,得陽氣而解。)
三候,水泉動。(天一之陽生也。)
【十二月】
小寒:初候,雁北鄉;(一歲之氣,雁凡四候。如十二月雁北鄉者,乃大雁,雁之父母也。正月候雁北者,乃小雁,雁之子也。八月鴻雁來,亦大雁,雁之父母。九月鴻雁來賓,亦小雁,雁之子也。蓋先行者其大,隨後者其小也。此說出晉‧干寶,宋人述之以為的論。)
二候,鵲始巢;(鵲知氣至,故為來歲之巢。)
三候,雉?。
(,句?二音,雉鳴也。雉火畜,感於陽而後有聲。)
大寒:初候,雞乳;(雞,水畜也,得陽氣而卵育,故云乳。)
二候,征鳥厲疾;(征鳥,鷹隼之屬,殺氣盛極,故猛厲迅疾而善於擊也。)
三候,水澤腹堅。(陽氣未達,東風未至,故水澤正結而堅。)
【斗綱解】
一歲四時之候,皆統於十二辰。
十二辰者,以斗綱所指之地,即節氣所在之處也。
正月指寅,二月指卯,三月指辰,四月指巳,五月指午,六月指未,七月指申,八月指酉,九月指戌,十月指亥,十一月指子,十二月指丑,謂之月建。
天之元氣,無形可觀,觀斗建之辰,即可知矣。
斗有七星,第一曰魁,第五曰衡,第七曰杓,此三星謂之斗綱。
假如正月建寅,昏則杓指寅,夜半衡指寅,平旦魁指寅,余月仿此。
【十二辰次六合解】
十二辰次者,如星紀、析木之類,十二次也;
斗杓所指之月,十二建也;
日月所會之次,十二辰也。
如子月日月會於星紀,乃在牛宿度中;
丑月日月會於玄枵,乃在虛宿度中。
天地之氣建在子,會在丑;
建在丑,會在子;
建在寅,會在亥;
建在亥,會在寅。
十二宮相合皆然,所以謂之六合。
前二圖當參看。
【二十八宿過宮歌】
奎二過戌胃四酉,畢七從申未井九。
柳四方才過午行,張十五度歸蛇首。
軫十過辰氐二卯,尾三到寅斗四丑。
女星二度入子宮,危十三兮從亥走。
【二十八宿說】
二十八宿,史記作二十八舍。
如角亢氐房心尾箕,為東方七宿,位應蒼龍,共計七十五度。
斗牛女虛危室壁,為北方七宿,位應玄武,共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
奎婁胃昴畢觜參,為西方七宿,位應白虎,共八十度。
井鬼柳星張翼軫,為南方七宿,位應朱雀,共一百一十二度。
自房至畢十四宿為陽主晝,自昴至心十四宿為陰主夜,此經星之不動而分主四方晝夜者,總計一百六十八星,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成周天之額數,而凡陰陽氣數之變化,莫不昭著於此,醫家不可不知。
【中星歲差考】
中星者,所以驗歲時之氣候,每於平旦初昏,見於南方正午之位者是也,四時十二月以次而轉。
第在堯時天心建子,甲辰冬至,日次虛鼠;
漢太初冬至,日次牽牛;
唐大衍冬至,日次南斗;
宋至今冬至,日次南箕。
又堯時中星昏中昴,今則昏中近奎矣。
古今不同如此,始見歲差有度也。
歲差者,以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歲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天度行四分之一而稍有餘,日行四分之一而頗不足,故天度常舒,日度常縮,天漸差而西,日漸差而東,此所以古今有導,自堯時至今已差五十余度。
東晉虞喜謂約以五十年差一度,何承天以為太過,乃倍其年而又覺不及,至隋劉焯取二家之說而折中之,謂七十五年差一度,自後諸說不同,至元世祖用郭守敬所造授時歷,謂六十六年有奇差一度者,似為近之;
然歲久時更,恐尚有未能必者。
茲並錄之,以見歲差之概。
【奎壁角軫天地之門戶說】
五營運大論曰:所謂戊己分者,奎壁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
夫奎壁臨乾,當戊土之位;
角軫臨巽,當己土之位。
遁甲經亦曰: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
然而曰門曰戶,必有所謂,先賢俱未詳及。
予嘗考周天七政躔度,則春分二月中,日躔壁初,以次而南,三月入奎類,四月入胃昴畢,五月入觜參,六月入井鬼,七月入柳星張;
秋分八月中,日躔翼末,以交於軫,循次而北,九月入角亢,十月入氐房心,十一月入尾箕,十二月入斗牛,正月入女虛危,至二月復交於春分而入奎壁矣。
是日之長也,時之暖也,萬物之發生也,皆從奎壁始;
日之短也,時之寒也,萬物之收藏也,皆從角軫始。
故曰春分司啟,秋分司閉。
夫既司啟閉,要非門戶而何?
然自奎壁而南,日就陽道,故曰天門;
角軫而北,日就陰道,故曰地戶。
又如春分日躔壁初,故言奎壁;
秋分日躔翼末,何以不言翼軫而言角軫?
蓋自角以後十四宿,計一百七十三度四分度之一;
自奎以後十四宿,計一百九十二度。
度有不齊,此秋之所以在翼末,而經言角軫者,正以翼度將完而角軫正當其令。
且奎壁角軫為對待之宿,而奎壁為西北之交,角軫為東南之交,故經云奎壁角軫,天地之門戶也。
是以伏羲六十四卦方圖,以乾居西北,坤居東南,正合天門地戶之義。
凡候之所始,即道之所生,有不可不通也。
【氣數統論】
氣者天地之氣候,數者天地之定數。
天地之道,一陰一陽而盡之,升降有期而氣候行,陰陽有數而次第立。
次第既立,則先後因之而定;
氣候既行,則節序由之而成。
節序之所以分者,由寒暑之再更;
寒暑之所以更者,由日行之度異。
每歲之氣,陽生於子而極於午,陰生於午而極於子,陽之進者陰之退,陽之退者陰之生,一往一來,以成一歲。
朱子曰:冬至前四十五日屬今年,後四十五日屬明年。
子時前四刻屬今日,後四刻屬明日。
邵子曰: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
是俱言一歲之氣,終始皆在於子半,而冬至之日,正當斗柄建於子中,是為一歲之首尾也。
歲有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者,以周天之度,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
天之行速,故於一晝一夜,行盡一周而過日一度。
日行稍遲,每日少天一度,凡行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少天一周,復至舊處而與天會,是為一歲。
故歲之日數,由天之度數而定;
天之度數,實由於日之行數而見也。
歲有十二月者,以月之行天,又遲於日,每日少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又曰:百分度之三十七。)
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與日合朔而為一月。
歲有十二會,故為十二月。
斗有十二建,故為十二辰。
斗之所建地上辰,辰之所會天上次,斗與辰合而月建昭然矣。
故十一月建在子,一陽卦復;
十二月建在丑,二陽卦臨;
正月建在寅,三陽卦泰;
二月建在卯,四陽卦大壯;
三月建在辰,五陽卦?;
四月建在巳,六陽卦乾;
五月建在午,一陰卦?;
六月建在未,二陰卦遁;
七月建在申,三陰卦否;
八月建在酉,四陰卦觀;
九月建在戌,五陰卦剝;
十月建在亥,六陰卦坤,是為一歲之氣而統言其月日也。
月日既定,時序乃分,四而分之,是為四季,曰春、曰夏、曰秋、曰冬。
春為陽始,陽始則溫,故曰少陽,少陽數七,陰中陽也,其氣木,自東而西,其令生,自下而上,春者蠢也,言萬物之蠢動也。
夏為陽極,陽極則熱,故曰老陽,老陽數九,陽中陽也,其氣火,自南而北,其令長,自長而茂,夏者大也,言萬物之盛大也。
秋為陰始,陰始則涼,故曰少陰,少陰數八,陽中陰也,其氣金,自西而東,其令收,自上而下,秋者收也,言萬物之收斂也。
冬為陰極,陰極則寒,故曰老陰,老陰數六,陰中陰也,其氣水,自北而南,其令藏,自下而閉,冬者終也,言萬物之盡藏也。
土為充氣,其位象君,故不主時,分王四季,各一十八日。
以五分而分四季,每分各得七十二日,以成一歲之數。
然而一歲之氣始於子,四季之春始於寅者何也?
蓋以建子之月,陽氣雖始於黃鐘,然猶潛伏地下,未見發生之功,及其歷丑轉寅,三陽始備,於是和風至而萬物生,萌芽動而蟄藏振,遍滿寰區,無非生意,故陽雖始於子,而春必起於寅。是以寅卯辰為春,巳午未為夏,申酉戌為秋,亥子丑為冬,而各分其孟仲季焉。
由四季而分為八節,則春秋有立而有分,夏冬有立而有至。
四季何以言立?
立者建也,謂一季之氣,建立於此也。
春秋何以言分?
分者半也,謂陰陽氣數,中分於此也。
故以刻數之多寡言,則此時晝夜各得五十刻,是為晝夜百刻之中分。
以陰陽之寒暄言,則春分前寒而後熱,秋分前熱而後寒,是為陰陽寒熱之中分。
以日行之度數言,則春分後,日就赤道之北,(赤道者,天之平線,居兩極之中,各去九十一度三分度之一,橫絡天腹,以紀經緯之度數也。日行之路,謂之黃道。月行之路,謂之白道。)
秋分後,日就赤道之南,是為日行南北之中分。
故春分曰陽中,秋分曰陰中也。
夏冬何以言至?
至者極也,言陰陽氣數,消長之極也。
故以刻數之多寡言,則夏至晝長五十九刻,夜長四十一刻,冬至晝長四十一刻,夜長五十九刻,是為晝夜長短之至極。
以陰陽之寒暄言,則冬至陰極而陽生,夏至陽極而陰生,是為陰陽寒熱之至極。
以日行之度數言,則冬至日南極而北返,夏至日北極而南返,是為日行南北之至極。
故冬至曰陽始,夏至曰陰始也。
至真要大論曰,氣分謂之分,氣至謂之至,至則氣同,分則氣異者是也。
由四季而分為二十四氣,則每季各得六氣。
如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為春之六氣,而四季各六也。
由二十四氣而分為七十二候,則每氣各得三候,如禮記。
月令及呂氏春秋云,立春節,初五日東風解凍為初候,次五日蟄蟲始振為二候,後五日魚陟負冰為三候也。
候之所以五日者,天數五以竟五行之氣也。
六節藏象論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也。
然而一歲之中,復又有大六氣以統之者,曰風熱暑濕燥寒,分司天在泉,左右間氣,以行客主之令。
斯天地之氣,如環無端,周而復始,而億萬斯年,營運不息矣。
然而既有其氣,亦必有其數,數非氣不行,氣非數不立,故易傳曰,天地之數,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者。
然太極未動,氣未見也,數何有焉?
及自動而生陽,便有一數,自動而靜,便是二數,靜極復動,便是三數,動極復靜,便是四數。
朱子曰:兩儀者,始為一面以分陰陽;
四象者,次為二面以分太少也。
是數之所起,亦惟陰陽而已。(老子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夫一者太極也,二者陰陽也,三者陰陽之交也,陰陽交而萬物生矣。)
陽數奇而屬天,陰數偶而屬地。
天圓徑一而圍三,三各一奇,故曰參天,三三而九,陽數從此而流行;
地方徑一而圍四,四為二偶,故曰兩地,二四合六,陰數從此而凝定。
三二相合,是為五數,故圖書之數,皆以五居中也。
河圖以天一生水,一得五而六,故地以六成之而居北;
地二生火,二得五而七,故天以七成之而居南;
天三生木,三得五而八,故地以八成之而居東;
地四生金,四得五而九,故天以九成之而居西;
天以五生土,五得五為十,故地以十成之而居中。
生數為主而居內,成數為配而居外,此則河圖之定數也。
若以陰陽之次第老少參之,則老陽位一而數九,少陰位二而數八,少陽位三而數七,老陰位四而數六。
陽主進,故由少陽之七,逾八至九而其進已極,故曰老陽;
陰主退,故由少陰之八,逾七至六而其退已極,故曰老陰。
陽數長,故少陽之七長於六,老陽之九長於八;
陰數消,故少陰之八消於九,老陰之六消於七。
此陰陽老少,消長進退之理也。
故河圖以老陽之位一而配老陰之數六,少陰之位二而配少陽之數七,少陽之位三而配少陰之數八,老陰之位四而配老陽之數九,是又河圖陰陽互藏之妙也。
故伏羲則之以畫八卦,孔子推之而為大衍,而三百八十四爻,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而乾坤萬物之數備矣。
洛書之數,則陽為君而陰為臣,君居正而臣居側。
故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於中,而縱橫之數皆十五。
一居正北,得中為六,而合南方之九為十五;
三居正東,得中為八,而合西方之七為十五;
二居西南,得中為七,而合東北之八為十五;
四居東南,得中為九,而合西北之六為十五。
故大禹則之以敘九疇:一曰五行,二曰五事,三曰八政,四曰五紀,五曰皇極,六曰三德,七曰稽疑,八曰庶徵,九曰福德。
皇極居中,而八者環列於外。
河圖之數,分生成而言其全,以生數為主而以成數合之,故河圖之位十,而數凡五十五;
洛書之數,分奇偶而言其變,以四正之陽而統四隅之陰,故洛書之位九,而數凡四十五。
合河洛二數,共成一百,乃為天地自然之全數。
然二數雖有異同,而理則相為迭用,是以天地之數,始於一而全於十。
天數五,一三五七九是也;
地數五,二四六八十是也。
天數二十五,五其五也;
地數三十,六其五也。
小衍為十,兩其五也;
大衍五十,十其五也。
故又曰五為數祖。
邵子曰:天地之本起於中。
夫數之中者,五與六也。
五居一三七九之中,故曰五居天中,為生數之主;
六居二四八十之中,故曰六居地中,為成數之主。
天元紀大論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
是以萬候之數,總不離於五與六也。
而五六之用,其變見於昭著者,尤有顯證。
如初春之桃五其瓣,天之所生也;
深冬之雪六其出,地之所成也。
造化之妙,夫豈偶然?
故以五而言,則天有五星,地有五岳,人有五常,以至五色、五味、五穀、五畜之類,無非五也。
而十根於一,百根於十,小之而厘毫塵秒,大之而億兆無量,總屬五之所化,而皆統於天之五中也。
以六而言,則天有六合,歲有六氣,卦有六爻,以至六律、六呂、六甲、六藝之類,無非六也。
而老陽之數三十六,老陰之數二十四,合之而為六十;
少陽之數二十八,少陰之數三十二,合之亦為六十。
總屬六之所化,而皆統於地之六中也。
總之五為陽也,而五實統乎陰之六;
六為陰也,而六實節於陽之五。
天元紀大論曰: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
得非天地之氣,總皆五六之所生成者歟?
試舉一歲之氣及干支之數而言,從天用干,則五日一候,五陰五陽而天之所以有十干,甲戊以陽變,己癸以陰變,五之變也;
從地用支,則六日一變,六剛六柔而地之所以有十二支,子巳以陽變,午亥以陰變,六之變也。
十干以應日,十二支以應月。
故一年之月兩其六,一月之日六其五,一年之氣四其六,一氣之候三其五。
總計一年之數,三十六甲而周以天之五,三十子而周以地之六。
故為十二月、(以二因六,得此。)
二十四氣、(以十五日,歸三百六十,得此。)
七十二候、(以五日,歸三百六十,得此。)
三百六十日、(以三十日,因十二月,得此。)
四千三百二十辰、(以十二辰,因三百六十日,得此。)
十二萬九千六百分,(以三百六十日,因三百六十分,得此。)
何非五六之所化?
一歲之數如此,而元會運世之數亦如此。
如一歲之統十二月,一月之統三十日,一日之統十二時,一時之統三十分;
故一元之統十二會,一會之統三十運,一運之統十二世,一世之統三十年,而天地氣運之道,概乎此矣。
惟是數之為學,圓通萬變,大則彌綸宇宙,小則纖悉秋毫。
若夫拆一為二,拆二為四,拆四為八,拆八而十六,拆之到底,何有窮已。
譬之因根而干,因干而枝,愈多則愈細,愈細則愈繁,固茫然莫可測其徼,而實則各得其一耳。
故凡象之在天下,形之在地上,鬼神居幽冥之間,無不麗乎數。
而先王所以察河洛之圖書,垂奇偶之名目,數天以度,數地以裡,數神鬼以陰陽,數氣候以律呂,輕重者數以權衡,方圓者數以規矩,長短者數之以度,淺深者數之以量,歸除可以數消,因乘可以數長。
然則仰而觀,俯而察,上而蒼天,下而黃泉,大含元氣,細入無倫,亦有能逃於數之外者否乎?
故以天地而觀人,則人實太倉之一粟;
以數而觀天地,則天地特數中之一物耳。
數之為學,豈易言哉!
苟能通之,則幽顯高下,無不會通,而天地之大,象數之多,可因一而推矣。
明乎此者,自列聖而下,惟康節先生一人哉。
【附:元會運世總數】
(邵子皇極經世。)
一分統十二秒。
一時統三十分,三百六十秒。
一日統十二時,三百六十分,四千三百二十秒。
一月統三十日,三百六十辰,(三十個十二辰。)一萬八百分,十二萬九千六百秒。
一年統十二月,三百六十日,(十二個三十日。)四千三百二十辰,十二萬九千六百分。
一世統三十年,三百六十月,(三十個十二月。)四千三百二十日,十二萬九千六百辰。
一運統十二世,三百六十年,(十二個三十年。)四千三百二十月,十二萬九千六百日。
一會統三十運,三百六十世,(三十個十二世。)一萬八百年,十二萬九千六百月。
一元統十二會,三百六十運,(十二個三十運。)四千三百二十世,十二萬九千六百年。
上九州十二宮天星分野。
內經止言九宮分數,未有九州詳載。
按殷周以下之制,皆以揚州隸丑,青州隸子,徐州隸戌,如前圖之類,莫解所謂。
且天星周於六合,而欲以中國盡配之,其義何居?
及考奇門諸家,則合於禹貢,復有此九宮分野,與前十二宮者有所不同,抑又何也?
此其中恐有誤者,蓋不在此則在彼矣。
今並圖於此,以便考正。
十干起子建寅圖
十干起子歌
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始?
壬子是直途。
求正月建寅法:於子上進二位。
如甲子至寅,即丙寅也。
余仿此。
二十八宿五行所屬圖
九宮分野圖
【禹貢丸州分野】
(爾雅有徐幽營,而無青梁並,青入於徐,梁入於雍,並入於冀,此殷制也。職方有青幽並,而無徐梁營,分冀為並而並營於幽,復禹之青而以徐入青也。)
〔冀州〕今屬北直隸,山西,兼河南省彰德、衛輝、懷慶三府。
禹貢曰:冀州。(冀州三面距河,兗河之西,雍河之東,豫河之北,周禮職方河內曰冀州是也。又曰幽州,而營並於幽,營即遼東也。)
〔兗州〕今屬山東省兗州、東昌二府。
禹貢曰:濟河惟兗州。(其界東南距濟,西北距河。)
〔青州〕今屬山東省青州、濟南、登州、萊州四府,並遼東。
禹貢曰:海岱惟青州。(其界東北至海,西南距岱。岱,泰山也。)
〔徐州〕今屬南直隸徐州。
禹貢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其界東至海,南至淮,北至岱。而西不言濟者,以岱之陽,濟東為徐,岱之北,濟東為青,言濟不足以辨,故略之也。爾雅濟東曰徐州者,商無青,並青於徐也。周禮正東曰青州者,周無徐,並徐於青也。)
〔揚州〕今屬南直隸、浙江、江西、福建、廣東五省。
禹貢曰:淮海惟揚州。(其界北至淮,東南至於海。)
〔荊州〕今屬湖廣、廣西、貴州三省。
禹貢曰:荊及衡陽惟荊州。(其界北距南條荊山,南盡衡山之陽。唐?孔氏曰:荊州以衡山之陽為至者,蓋南方惟衡山最大,以衡陽言之,見其地不止此山,而猶包其南也。)
〔豫州〕今屬河南省,兼湖廣襄陽、鄖陽二府。
禹貢曰:荊河惟豫州。(其界西南至南條荊山,北距大河。)
〔梁州〕今屬四川、雲南二省,兼貴州省貴陽、思州、普安等州。
禹貢曰:華陽黑水惟梁州。(其界東距華山之南,西距黑水。)
〔雍州〕今屬陝西省。
禹貢曰:黑水西河為雍州。(其界西距黑水,東距西河。謂之西河者,主冀都而言也。)
【卷二】
運氣(下)
五運圖
天元紀大論曰:甲己之歲,土運統之;
乙庚之歲,金運統之;
丙辛之歲,水運統之;
丁壬之歲,木運統之;
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五營運大論義亦同。
五天五運圖
五天歌
木蒼危室柳鬼宿,火丹牛女壁奎邊,土?心尾軫角度,金素亢氐昴畢前,水玄張翼婁胃是,下為運氣上經天。
【五天五運圖解】
此太古占天之始,察五氣,紀五天,而所以立五運也。
五天五氣者,謂望氣之時,見丹天之火氣,經於牛女壁奎四宿之上,下臨戊癸之方,此戊癸之所以為火運也。
?天之土氣,經於心尾角軫四宿之上,下臨甲己之方,此甲己之所以為土運也。
蒼天之木氣,經於危室柳鬼四宿之上,下臨丁壬之方,此丁壬之所以為木運也。
素天之金氣,經於亢氐昴畢四宿之上,下臨乙庚之方,此乙庚之所以為金運也。
玄天之水氣,經於張翼婁胃四宿之上,下臨丙辛之方,此丙辛之所以為水運也。
是知五運之化,莫不有所由從,蓋已肇於開辟之初矣。
詳太始天元冊文及天元紀大論中。
【又:五運圖解】
自太始初分,陰陽析位,雖五運之象昭於五天,然尚有月建之法及十二肖之說,則立運之因是又一理。
月建者,單舉正月為法。
如甲己之歲,正月首建丙寅,丙者火之陽,火生土,故甲己為土運。
乙庚之歲,正月首建戊寅,戊者土之陽,土生金,故乙庚為金運。
丙辛之歲,正月首建庚寅,庚者金之陽,金生水,故丙辛為水運。
丁壬之歲,正月首建壬寅,壬者水之陽,水生木,故丁壬為木運。
戊癸之歲,正月首建甲寅,甲者木之陽,木生火,故戊癸為火運。
此五運生於正月之建者也。
十二肖者,謂十二宮中,惟龍善變而屬辰位,凡十干起甲,但至辰宮,即隨其所遇之干而與之俱變矣。
如甲己干頭,起於甲子,至辰屬戊,戊為土,此甲己之所以化土也。
乙庚干頭,起於丙子,至辰屬庚,庚為金,此乙庚之所以化金也。
丙辛干頭,起於戊子,至辰屬壬,壬為水,此丙辛之所以化水也。
丁壬干頭,起於庚子,至辰屬甲,甲為水,此丁壬之所以化木也。
戊癸干頭,起於壬子,至辰屬丙,丙為火,此戊癸之所以化火也。
此又五運之遇龍而變者也。
又一說謂甲剛木,克己柔土為夫婦而成土運。
乙柔木,嫁庚剛金而成金運。
丁陰火,配壬陽水而成木運。
丙陽火,娶辛柔金而成水運。
戊陽土,娶癸陰水而成火運。
此二說者、義各不同,今並存之,以備參校。
五運三氣之紀圖
三氣歌
敷和發生委和水,升明赫曦伏明火,審平堅成從革金,備化敦阜卑監土,靜順流衍涸流水,平氣太過不及數。
義詳運氣類十三。
【五音建運圖解】
五音建運太少相生圖
運氣全書云:五音者,五行之聲音也。
土曰宮,金曰商,水曰羽,木曰角,火曰徵。
晉書曰:角者觸也,象諸陽氣觸動而生也,其化丁壬。
徵者止也,言物盛則止也,其化戊癸。
商者強也,言金性堅強也,其化乙庚。
羽者舒也,言陽氣將復,萬物將舒也,其化丙辛。
宮者中也,得中和之道,無往不蓄。
又總堂室奠阼謂之宮,所圍不一。
蓋以土氣貫於四行,王於四季,榮於四臟而總之之謂也,其化甲己。
故天干起於甲土,土生金,故乙次之;
金生水,故丙次之;
水生木,故丁次之;
木生火,故戊次之;
火又生土,故己又次之;
循序以終於癸而復於甲也。
十干以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
在陽則屬太,在陰則屬少;
太者為有餘,少者為不及。
陰陽相配,太少相生,如環無端,共成氣化。
但氣有太少,則至有遲速,故六元正紀大論曰: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運有餘其至先,運不及其至後,非有餘非不足,是謂平歲,其至當其時也。
六微旨大論曰:至而至者和;
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
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又如太過被抑,不及得助,皆為平氣。
所謂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
【五音五運太少相生解】
運氣有三,曰大運、主運、客運,皆有五音之屬。
大運者,中運也,主一歲之氣,如甲己之年,土運統之之類也。
主運者,四時之常令也,如春木屬角,夏火屬徵,秋金屬商,冬水屬羽,土寄四季屬宮,歲歲相仍者是也。
客運者,十年一周,如甲年陽土,則太宮起初運,乙年陰金,則少商起初運,五運不同,迭相用事者是也。
然三運之中,俱有太少相生之異。
蓋太者屬陽,少者屬陰,陰以生陽,陽以生陰,一動一靜,乃成易道。
故甲以陽土,生乙之少商;
乙以陰金,生丙之太羽;
丙以陽水,生丁之少角;
丁以陰木,生戊之太徵;
戊以陽火,生己之少宮;
己以陰土,生庚之太商;
庚以陽金,生辛之少羽;
辛以陰水,生壬之太角;
壬以陽木,生癸之少徵;
癸以陰火,復生甲之太宮。
大運不離於陰陽,主客不離於大運。
主運之氣,每歲相同,故春必始於角,而冬則終於羽。
客運之氣,各以本年中運為初運而以次相生也,故六元正紀大論列各年運氣,如太陽、少陽、少陰之政,子午、寅申、辰戌之紀,三十年運皆起於五太,太陰、陽明、厥陰之政,丑未、卯酉、巳亥之紀,三十年運皆起於五少者,所以紀客運也。
又如角下注一初字,羽下注一終字,凡甲乙丙壬癸五年,皆以太角為初,戊己庚辛丁五年,皆以少角為初者,所以紀主運也。(主客運圖如下。六十年運氣之紀,詳運氣類十七。)
【五運主運圖說】
五運主運圖
六元正紀大論曰:夫五運之化,或從天氣,或逆天氣,或從天氣而逆地氣,或從地氣而逆天氣,或相得,或不相得。
又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金木水火土營運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御之化,則天道可見,民病可調。
此經衣冠文物言五運之化有常數,客主之運有逆順也。
蓋六氣之有主客,而五運亦有主客;
六氣之有六步,而五運之氣,豈一主其歲而四皆無用,不行生化者乎?
故每歲於客運之外,仍有每歲之主運,皆起於角而以次下生者也。
如木主春令而為角;
木生火,故火次之,主夏令而為徵;
火生土,故土又次之,主長夏令而為宮;
土生金,故金又次之,主秋令而為商;
金生水,故水又次之,主冬令而為羽。
每歲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以五分分之,則每運得七十三日零五刻,(云七十二日者,以三百六十日為言也。)
亦與六步之主氣同,而皆始於大寒日,但歲氣分陰陽而主運有太少之異耳。
假如甲年為陽土,運屬太宮用事,而上推至初運之角,則其生太宮者少徵也,生少徵者太角也,是以甲年之主運起太角,太少相生而終於太羽。
己年為陰土,運屬少宮用事,而上推至初運之角,則其生少宮者太徵也,生太徵者少角也,是己年之主運起少角,亦少太相生而終於少羽也。
又如乙年為陰金,運屬少商,而上推至初運之角,則其生少商者太宮也,生太宮者少徵也,生少徵者太角也,是乙年之主運起太角而終於太羽。
庚年為太商,上推至角屬少角而終於少羽也。
余年仿此。
此主運之氣,必始於角而終於羽,一定不易,以時交司,而為每歲之常令也。
【各年五運交司時日】
〔申子辰年〕
初運,大寒日寅初初刻起。
二運,春分後第十三日寅正一刻起。
三運,芒種後第十日卯初二刻起。
四運,處暑後第七日卯正三刻起。
五運,立冬後第四日辰初四刻起。
〔巳酉丑年〕
初運,大寒日巳初初刻起。
二運,春分後第十三日巳正一刻起三運,芒種後第十日午初二刻起。
四運,處暑後第七日午正三刻起。
五運,立冬後第四日未初四刻起。
〔寅午戌年〕
初運,大寒日申初初刻起。
二運,春分後第十三日申正一刻起。
三運,芒種後第十日酉初二刻起。
四運,處暑後第七日酉正三刻起。
五運,立冬後第四日戌初四刻起。
〔亥卯未年〕
初運,大寒日亥初初刻起。
二運,春分後第十三日亥正一刻起。
三運,芒種後第十一日子初二刻起。
四運,處暑後第七日子正三刻起。
五運,立冬後第四日丑初四刻起。
【五運客運圖說】
五運客運圖
客運者,亦一年五步,每步各得七十三日零五刻。
假如甲己之年為土運,甲屬陽土為太宮,己屬陰土為少宮。
故甲年則太宮為初運;
太生少,故少商為二運;
少又生太,故太羽為三運;
太又生少,故少角為四運;
少又生太,故太徵為終運。
己年則少宮陰土為初運,少宮生太商為二運,太商生少羽為三運,少羽生太角為四運,太角生少徵為終運。
太少互生,凡十年一主令而竟天干也。
但主運則必春始於角而冬終於羽,客運則以本年中運為初運而以次相生,此主運客運之所以有異也。
夫五運六氣者,無非天地之氣候,六氣有司天在泉以主歲,五運有大運以主歲,六氣有主客氣以主歲時,五運亦有主客運以行天令。
運氣全書云:地之六位則分主於四時,天之五運亦相生而終歲度。
天元玉冊截法中亦有歲之客運,行於主運之上,與六氣主客之法同。
雖本經未有明言,而運氣生化之理,在所必至,當以天元玉冊為法。
【五運太少齊兼化逆順圖解】
五運太少齊兼化圖
六十年氣運相臨逆順圖
氣運有盛衰之殊,年干有太少之異。
陽年曰五太,因其氣旺有餘也;
陰年曰五少,因其氣衰不及也。
太過則己勝,反齊勝己者之化;
不及則己弱,以致勝己者來兼其化。
上應於天,有星辰倍減之象;
下應於地,有動植耗育之征。
蓋以五運之休囚旺相不同,而萬物之成熟災傷有濃薄也。
然而不及之年,得助合則同其正化;
太過之紀,被制抑則得其平和。
此生化勝復之理,所以無窮;
而方月應變之妙,豈容執一。
要非知權達變之士,有不可以易造者也。
條略於下:太過歲?凡五運陽年,各主六年,五六共三十年。
太過之年,反齊勝己之化。
如太宮土運,反齊木化;
太角木運,反齊金化;
太商金運,反齊火化;
太徵火運,反齊水化;
太羽水運,反齊土化也。
不及歲 五運陰年,各主六年,五六共三十年。
不及之年,則勝者來兼其化。
如少宮土運,木來兼化;
少角木運,金來兼化;
少商金運,火來兼化;
少徵火運,水來兼化;
少羽水運,土來兼化也。
太宮 六甲年也。
太商 六庚年也,金運太過。
若逢子午君火、寅申相火司天之年,則太商被天之抑,乃得其平,所謂上徵與正商同也。
正商者,如乙酉比和之類。
余仿此。
若逢辰戌寒水司天,亦為小逆,以水為金子,子居父上,故曰逆。余仿此。
太角 六壬年也,木運太過。
若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則為逆,以子居父上也。
太徵 六戊年也,火運太過。
若逢辰戌寒水司天,則太徵被抑,乃得其平,所謂上羽與正徵同也。
太羽 六丙年也。
少宮 六己年也,土運不及。
若逢丑未濕土司天,為中運得助,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若逢巳亥風木司天,則木兼土化,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少商 六乙年也,金運不及。
若逢卯酉燥金司天,為中運得助,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若逢巳亥風木司天,以金不及,火來兼化,則木得其政,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少角 六丁年也,木運不及。
若逢巳亥風木司天,為中運得助,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若逢卯酉燥金司天,則金兼木化,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若逢丑未濕土司天,以木不及,金來兼化,則土得其政,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少徵 六癸年也,火運不及。
若逢卯酉燥金司天之年,以火不及,水來兼化,則金得其政,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少羽 六辛年也,水運不及。
若逢丑未濕土司天,則土兼水化,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齊化 凡陽年太過,則為我旺,若遇克我之氣,其有不能勝我,我反齊之。
如戊運水司天,上羽同正徵,是以火齊水也。
庚運火司天,上徵同正商,是以金齊火也。
兼化 凡陰年不及,則為我弱,我弱則勝我者來兼我化,以強兼弱也。
如己運木司天,上角同正角,是以木兼土也。
辛運土司天,上宮同正宮,是以土兼水也。
丁運金司天,上商同正商,是以金兼木也。
平氣 如運太過而被抑,運不及而得助也。
如戊辰陽年,火運太過而寒水司天抑之;
癸巳陰年,火運不及而巳位南方助之;
辛亥水運不及而亥位北方助之。
又如丁運木司天,上角同正角也;
己運土司天,上宮同正宮也;
乙運金司天,上商同正商也。
皆曰平氣,而物生脈應,皆得平和之氣也。
得政 如乙年陰金,木司天,金運不及,火來兼化,則木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丁年陰木,土司天,木運不及,金來兼化,則土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癸年陰火,金司天,火運不及,水來兼化,則金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商同正商也。
此雖非亢則害,然亦以子救母,而實則承乃制之義。
干德符 謂新運初交之月日時,與運相合者,亦得其平。
如丁亥年初交之月日時得壬者,則壬與丁合之類是也,非初交之時日則不相濟。
所謂合者,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也。
又如陰年勝氣未至,及被勝既復之後,得六氣初交之時日及月建之干相助合者,即得正位,亦獲平氣也。
上凡諸言上者,司天為上也。
諸言正宮、正商類者,乃五運之平氣為正也。
五運本少,所紀各不同者,蓋有遇有不遇也。
又如君火、相火、寒水,例屬陽年之司天;
風木、濕土、燥金,例屬陰年之司天。
六十年中各有上下臨遇,或天勝運,或運勝天,或太過者不務其德,或不及者逢其所勝。
故五營運大論曰: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
相得者,如木火相臨,火土相臨,土金相臨,金水相臨,水木相臨,以上生下,司天生運者是也。
不相得者,如木土相臨,土水相臨,水火相臨,火金相臨,金木相臨,以上克下,司天克運者是也。
又如土臨火,火臨木,木臨水,水臨金,金臨土,以下生上,雖曰相生,然子居母上,亦為小逆而主微病。
又如木臨金土,火臨水金,土臨木水,金臨火木,水臨土火,乃天運相克,為不相得,故其病甚。
其他若太乙天符、歲會、同天符、同歲會,則其符會,雖皆曰平氣,然而純駁固自不同,逆順亦有輕重。
且司天既有臨遇,在泉豈無臨遇?
天地既有臨遇,六步豈無臨遇?
玄理無窮,一隅三反,貴在因機推測也。
此當與天符歲會圖及六十年運氣政令之紀相參看。
【天地六氣圖解】
天地六氣之圖
天元紀大論曰: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又曰: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又曰;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
在天為熱,在地為火;
在天為濕,在地為土;
在天為燥,在地為金;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
夫六氣之合於三陰三陽者,分而言之,則天地之化,有氣有形;
合而言之,則陰陽之理,標由乎本。(所謂標本者,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標。有本標中氣圖解,見後第四卷。)
如主氣之交司於四時者,春屬木為風化,夏初君火為熱化,盛夏相火為暑化,長夏屬土為濕化,秋屬金為燥化,冬屬水為寒化,此六化之常,不失其常,即所謂當其位則正也。
如客氣之有盛衰逆順者,則司天主上,在泉主下,左右四間,各有專王,不時相加以為交合,此六化之變,變有不測,即所謂非其位則邪也。
故正則為德化政令,邪則為災變眚傷。
太者之至徐而常,少者之至暴而亡,而凡為淫勝、邪勝、相勝、相復等變,亦何莫非天地六化之氣所致歟!
【正化對化圖說】
六氣正化對化圖
六氣分上下左右而行天令,十二支分節令時日而司地化。
然以六氣而加於十二支,則有正化對化之不同。
如厥陰之所以司於巳亥者,以厥陰屬木,木生於亥,故正化於亥,對化於巳也。
少陰所以司於子午者,以少陰為君火,當正南離位,故正化於午,對化於子也。
太陰所以司於丑未者,以太陰屬土居中,王於西南未宮,故正化於未,對化於丑也。
少陽所以司於寅申者,以少陽屬相火,位卑於君,火生於寅,故正化於寅,對化於申也。
陽明所以司於卯酉者,以陽明屬金,酉為西方金位,故正化於酉,對化於卯也。
太陽所以司於辰戌者,太陽為水,辰戌屬土,然水行土中而戌居西北,為水漸王鄉,是以洪范五行以戌屬水,故正化於戌,對化於辰也。
一曰正司化令之實,對司化令之虛。
一曰正化從本生數,對化從標成數。
皆以言陰陽之衰盛,合於十二辰,以為動靜消息者也。
此說詳具玄珠,今錄之以備參考。
【交六氣節令圖解】
交六氣節令圖
歌曰:大寒初氣春分二,小滿三兮大暑四,秋分交著五之初,小雪為終六之次。
四時六氣,節有常期;
溫暑涼寒,歲有當令。
運氣全書云:陰陽相遘,分六位而日月推移;
寒暑弛張,運四時而氣令更變。
故凡一歲之氣,始於大寒日交風木之初氣,次至春分日交君火之二氣,次至小滿日交相火之三氣,次至大暑日交濕土之四氣,次至秋分日交燥金之五氣,次至小雪日交寒水之終氣,每氣各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是謂六步,每步中各有節序四氣,是謂二十四氣而所以節分六步者也,總六步而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以成一歲。
故六微旨大論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者,正以言六位之主氣也。
顯明者,謂日出之地,即卯位也。
右者,謂卯在東方,面東視之,君火當二之氣,位在卯之右也。
退行者,謂君火又右一步,當三氣相火之位也。
余仿此。
義詳運氣第六。
【主氣圖解】
逐年主氣圖
此逐年主氣之位次也。
六氣分主四時,歲歲如常,故曰主氣。
主氣者,地氣也,在地成形,靜而守位,謂木火土金水,分主四時而司地化,以為春夏秋冬,歲之常令者是也。
然主氣以五行相生為序,而太陰土所以居少陰火之後也。
如厥陰木之所以主初氣者,以春木為方生之始也,主春分前六十日有奇,自斗建丑中起,至卯中止,天度至此,風氣乃行。
春木生火,故少陰君火為二氣,主春分後六十日有奇,自斗建卯中起,至巳中止,天度至此,暄淑乃行。
君相以同氣相隨,故少陽相火,繼君火而為三氣,主夏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自斗建巳中起,至未中止,天度至此,炎熱乃行。
夏火生土,故太陰濕土為四氣,主秋分前六十日有奇,自斗建未中起,至酉中止,天度至此,云雨乃盛,濕蒸乃作。
長夏之土生金,故陽明燥金為五氣,主秋分後六十日有奇,自斗建酉中起,至亥中止,天度至此,清氣乃行,萬物皆燥。
秋金生水,故太陽寒水為終氣,主冬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自斗建亥中起至丑中止,天度至此,寒氣乃行。
此為一歲之主氣,有常而無變者也。
至於年神有太少之異,六步有正對之殊,客氣布行天令,以加臨於主氣之上,斯上下相召而變生矣。
主客二圖當參看。
【客氣圖解】
逐年客氣圖
此逐年客氣也。
如子午年則太陽為初氣,厥陰為二氣,少陰為司天為三氣,太陰為四氣,少陽為五氣,陽明為在泉為六氣。
丑未則厥陰為初氣,以次而轉。
余可仿此類推也。
客氣者,天氣也,在天為氣,動而不息,乃為天之陰陽,分司天在泉左右四間之六氣者是也。
故三陰三陽之氣,更迭主時而行天令,以加臨於主氣之上,而為一歲之變化。
然客氣以陰陽先後之數為序,故太陰土所以居少陽火之前也。
如三陰之序,以厥陰為始者一陰也,次少陰者二陰也,又次太陰者三陰也;
三陽之序,以少陽為始者一陽也,次陽明者二陽也,又次太陽者三陽也。
濕土一也,而客氣之濕居火前,主氣之土居火後,雖若前後有不同,而實皆處乎六者之中,正以見土德之位也。
凡客令所至,則有寒暑燥濕風火非常之化,故冬有爍石之熱,夏有淒?之涼,和則為生化,不和則為災傷,此蓋以客氣所加,乃為勝制郁發之變耳。
故五營運大論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先,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
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
又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
氣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侮反受邪,侮而受邪,寡於畏也。
此客氣有不時之加臨,而主氣則只當奉行天令耳。
故凡客主之氣,則但有勝而無復也。
總而言之,司天通主上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此客氣之概也;
析而言之,則六氣各有所主,此分六氣之詳也。
司天在上,在泉在下,中運居中,通主一歲。
如司天生克中運,謂之以上臨下為順;
運氣生克司天,謂之以下臨上為逆。
在泉亦然。
順分生克之殊,逆有大小之別。
此古人舉運氣之端倪耳。
若其二氣相合,象變迥異,千變萬化,何有窮盡?
如四時有非常之化,常外更有非常;
四方有高下之殊,殊中又分高下。
百步之內,晴雨不同;
千裡之外,寒暄非類。
故察氣候者必因諸天,察方宜者必因諸地。
圓機之士,又當因常以察變,因此以察彼,庶得古人未發之玄,而盡其不言之妙歟。
【司天在泉圖解】
司天在泉左右間氣圖
司天歌
子午少陰為君火,丑未太陰臨濕土,寅申少陽相火王,卯酉陽明燥金所,辰戌太陽寒水邊,巳亥厥陰風木主,初氣起地之左間,司天在泉對面數。
司天、在泉、四間氣者,客氣之六步也。
凡主歲者為司天,位當三之氣。
司天之下相對者為在泉,位當終之氣。
司天之左為天之左間,右為天之右間。
在泉之左為地之左間,右為地之右間。
每歲客氣始於司天前二位,乃地之左間,是為初氣,以至二氣、三氣而終於在泉之六氣,每氣各主一步。
然司天通主上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故又曰歲半以前,天氣主之,歲半以後,地氣主之也。
五營運大論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
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
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
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
見陽明,左太陽,右少陽;
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所謂面北而命其位也。
面北命位者,謂司天在上,位在南方,面北而命其左右,則東南為司天之右間,西南為司天之左間也。
又曰:何謂下?
曰: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陽明,右太陰;
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太陽,右少陽;
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
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右太陽;
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
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所謂面南而命其位也。
面南命位者,謂在泉在下,位在北方,面南而命其左右,則東北為在泉之左間,西北為在泉之右間也。
上者右行,自西南而降,下者左行,自東北而升,左右周天,余而復會。
故上下相遘,天地相臨,而變化逆順,由茲生矣。
雖同類相和、氣化相生者謂之順,異類相臨、氣化相制者謂之逆;
然有氣雖同類而亦為病者,以相火臨於君火,為不當位故也。
故六微旨大論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病近害速,順則病遠害微,所謂二火者是也。
此當與前五運太少齊兼化圖解參看。
六微旨大論曰: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
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
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
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
厥陰之右,少陰治之;
少陰之右,太陰治之;
太陰之右,少陽治之。
此言客氣陰陽之次序也。
【指掌解】
司天在泉指掌圖
推六氣法:凡司天前二位即初氣,前一位即二氣,本位司天為三氣,後一位為四氣,後二位為五氣,後三位為終氣,即在泉也。
掌中一輪,六氣燎然在握。
六氣以厥陰為一陰,少陰為二陰,太陰為三陰,少陽為一陽,陽明為二陽,太陽為三陽,故但記厥少太、少陽太六字,則六氣盡矣。
厥少太為三陰,少陽太為三陽也。
其法以巳亥為始,即起厥陰司天,故於巳亥位起厥字,子午位為少字,丑未位為太字,順數到底,皆其年分之司天也。
其余五氣,循次可推矣。
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
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於掌矣。
一曰:手仰本乎天親上,足方俯乎地親下。
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陽能兼陰,陰不能兼陽也。
掌之後高前下,象地之西北多山,東南多水也。
聚為川澤,掌中之文如川象也。
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脛肢至胯,各三節,三四應十二次也。
四肢應天四時,應地四方。
一手四指各三節,應十二辰;兩手合之,應二十四氣;
拇指三節,二節為陰陽,隱者為太極;
掌,大物也;
合之而三十二,應天卦;
並手足為六十四,兼地卦。
地體極於十六,一手有十六數而顯者十五,一者太極,隱於大物之間也。
人之四肢各有脈,應四時之氣也;
一脈三部,應一時三月也;
一部三候,應一月三旬乾策也。
素問以十二節氣出於天氣,而應人之十二經脈,謂手足各有三陰三陽也。
陰陽家以十二支分於指之周圈十二節,謂之十二支掌;
以洛書數分於食中名三指各三宮,謂之九宮掌;
以八卦分於食中名三指,去中宮不用,乾起名指根西北方位,以次而終兌於正西,謂之八方掌;
以一坎起食指根,逐節而上,二坤三震四巽五中六乾七兌八艮九離而終於名指根,謂之排山掌;
以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亦如前法,謂之紫白掌;
以甲起寅位而癸終於亥,去子丑兩宮不用,謂之十干掌;
用食中名上下六節,謂之六壬掌。
由是觀之,是天地之理,舉掌可盡,邵子固非欺我,而天之生人,又豈偶然哉?
地理之應六節圖
此圖上者右行,下者左行,自初至終,乃為地之主氣,靜而守位者也。
義出六微旨大論中。
【天符歲會圖說】
天符之圖
天符者,中運與司天相符也。
如丁年木運,上見厥陰風木司天,即丁巳之類,共十二年。
太乙天符者,如戊午年以火運火支,又見少陰君火司天,三合為治也,共四年。
歲會之圖
歲會者,中運與年支同其氣化也。如木運臨卯木,火運臨午火之類,共八年。
同天符同歲會圖
同天符同歲會者,中運與在泉合其氣化也,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會。
如甲辰年陽土運而太陰在泉,則為同天符;
癸卯年陰火運而少陰在泉,則為同歲會。
共十二年。
天符歲會者,氣運相符之謂也。
六微旨大論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曰歲立。
氣運相臨,而天符歲會、盛衰虛實所由生矣。
故每歲天地之令,各有上中下三氣之分:司天者主行天令,行乎上也;
歲運者主生化運動之機,行乎中也;
在泉者主地之化,行乎下也。
遇而同其氣者化之平,遇而異其氣者化之逆。
故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邪則變甚,正則微也。
又曰: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
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
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
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雖天符歲會,皆得純正之氣;
然其過亢,則未免中邪亦有輕重。
故中歲會者為輕,以行令者之權輕也;
中天符者為重,以執法者之權重也;
中太乙者為尤重,以三氣皆傷而貴人之不可犯也。
故天元紀大論曰知迎知隨,氣可與期也。
天符者,天元紀大論曰:應天為天符。
謂中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相同者,命曰天符,符之為言合也。
如六微旨大論曰木運之歲,上見厥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水運之歲,上見太陽者是也。
又六元正紀大論曰: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
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
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
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
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
前三者,言三太也。
後三者,言三少也。
上者,言司天也。
臨者,天運相臨也。
二論之詞不同,而義則一也。
天符共十二年,而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四年又是歲會,然既為天符,又為歲會,是天氣運氣歲支三者俱會,乃為太乙天符也。
如戊午年戊為火運,午年君火司天,又午屬南方火位,故曰三合為治也。
太乙天符者,尊之之號也,故太乙天符稱貴人,共四年,即戊午己丑己未乙酉是也。
詳見前天符論中。
歲會者,天元紀大論曰:承歲為歲值。
乃中運之氣,與歲支相同者是也。
六微旨大論曰: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
不分陰年陽年,但取四正之支與運相合,乃為四直承歲。
四正支者,子午卯酉是也。
如辰戌丑未四年,土無定位,寄旺於四時之末,各一十八日有奇,則亦通論承歲也。
歲會共計八年,而四年同於天符,是即太乙天符也。
按八年之外,猶有四年類歲會而實非者,如壬寅皆木,庚申皆金,癸巳皆火,辛亥皆水,亦是運與年支相合,而不為歲會者,以不當四正之位故也。
然除壬寅庚申二陽年不相和順者無論,至若癸巳辛亥二陰年,雖不為歲會,而上下陰陽相佐,亦得平氣,其物生脈應,亦皆合期也。
同天符同歲會者,言中運之氣與在泉相合也;
但分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會。
六元正紀大論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
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
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
三者,謂三太之年為同天符也。
又曰: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
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
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
三者,謂三少之年為同歲會也。
故又曰太過而加同天符,即三太之年也;
不及而加同歲會,即三少之年也。
下加者,在泉為下也。
右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歲會八年,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三十六年。
然太乙天符四年,已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歲會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故合而言之,六十年中,止得二十八年也。
六元正紀大論曰凡二十四歲者,蓋止言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歲會共十二年,總為二十四年,而不言歲會及太乙天符也,亦所當審。
【天符歲會總歌】
天符中運同天氣,太乙全兼運會支。
歲會運支須四正,辰戌丑未亦相宜。
同天同歲泉同運,陰歲陽天不必疑。
甲子歲六氣終始日刻圖
六微旨大論曰,甲子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者,言每歲六步,每部各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也。
如甲子歲初之氣,始於寅初初,終於子初四,乃交春分二之氣,正合此數。
余仿此。
乙丑歲六氣終始日刻圖
六微旨大論曰,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者,言大寒日寅後二十六刻也。
及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乃交於春分節二之氣。
余步仿此。
丙寅歲六氣終始日刻圖
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者,言大寒日寅後五十一刻也。
同前。
丁卯歲六氣終始日刻圖
丁卯歲終之氣,終於水下百刻,是子丑寅卯四年而一周之數已盡,至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水下一刻,而與甲子歲氣同矣。
詳義見後三合會同圖說。
六十年歲氣三合會同圖
【水下一刻三合會同解】
六微旨大論曰:甲子之歲,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
謂起於艮中之南,寅初一刻,蓋寅為歲日之首,如靈樞衛氣行篇曰,常以平旦為紀者是也。
一晝一夜凡百刻,司天者紀以漏水,故曰始於水下一刻。
歲氣三合會同者,如甲子歲,初之氣始於水下一刻,以至終之氣終於二十五刻,所謂初六,日行一周也。
乙丑歲,初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終之氣終於五十刻,所謂六二,日行再周也。
丙寅歲,初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之氣終於七十五刻,所謂六三,日行三周也。
丁卯歲,初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之氣終於水下百刻,所謂六四,日行四周也。
四周謂之一紀。
次至戊辰壬申歲,復皆始於一刻,與甲子歲同,所以申子辰,歲氣會同三合也。
此後巳年酉年,俱同丑年,午年戌年,俱同寅年,亥年未年,俱同卯年,故申子辰、巳酉丑、寅午戌、亥卯未,歲氣皆同如此,所以謂之三合。
以是類推,則六十年氣數,可指諸掌矣。
【南北政說】
(附:陰陽交、尺寸反。)
南北政圖
南北政者,五運以土為尊,居中央而統於金木水火。
故十干以甲己年土運為君象,主南面行令而為南政;
其余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八年為臣象,皆北面受令而為北政。
南政北政,脈當各有不應。
若當應不應,不當應而應者,乃謂之陰陽交,尺寸反,斯為害矣。
南政年脈不應圖
甲己年為南政
北政年脈不應圖
乙丁辛癸丙戊庚壬年為北政
南北二政,運有不同,上下陰陽,脈有不應。
五營運大論曰: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也。
倘粗工不知而呼寒呼熱,妄施治療,害莫大矣。
南北政者,即甲己為南政,余為北政是也。
至真要大論曰:陰之所在寸口何如?
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
謂南政之年,南面行令,其氣在南,所以南為上而北為下,司天在上,在泉在下,人氣應之,故寸為上而尺為下,左右俱同。
北政之歲,北面受令,其氣在北,所以北為上而南為下,在泉應上,司天應下,人氣亦應之,故尺應上而寸應下,司天應兩尺,在泉應兩寸,地之左間為右寸,右間為左寸,天之左間為左尺,右間為右尺,正與男子面南受氣,女子面北受氣之理同也。
脈有不應者,謂陰之所在,脈乃沉細,不應本脈也。
陰者,言六氣有三陰三陽,而三陰之位,則少陰居中,太陰居左,厥陰居右。
脈之不應者,乃以三陰之中少陰所居之處言之,而又分南北二政以定其上下也。
故至真要大論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
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
又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正以北政之年,司天應尺而在泉應寸也。
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右者右寸也,以少陰居厥陰之左,而以地之左間為右寸也。
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左者左寸也,以少陰居太陰之右,而以地之右間為左寸也。
南政之年,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寸口者兩寸也,正以南政之年,上為寸而下為尺也。
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右者右寸也,以少陰居厥陰之左,而當右寸之位也。
太陰司天則左不應,左者左寸也,以少陰居太陰之右,而當左寸之位也。
此經文雖未盡言,然北舉在泉,則天在其中矣;
南舉司天,則泉在其中矣。
故又曰: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反其診者,謂南北相反而診之,當自見矣。
故北政之年,少陰司天則兩尺不應;
太陰司天則少陰在右,所以右尺不應;
厥陰司天則少陰在左,所以左尺不應。
南政之年,少陰在泉則兩尺不應;
太陰在泉則少陰在右,所以右尺不應;
厥陰在泉則少陰在左,所以左尺不應也。
陰之所在,義詳運氣類五。
陰陽交、尺寸反者,如其年少陰在左,當左脈不應,而反見於右;
陽脈本在右,而反互移於左,是少陰所易之位,非少陽則太陽脈也,故曰陰陽交,交者死,惟辰戌丑未寅申巳亥八年有之。
尺寸反者,如其年少陰在尺,當尺不應,而反見於寸;
陽本在寸,而反移於尺,故曰尺寸反,反者死,惟子午卯酉年有之。
然必也陰陽俱交,始為交也;
尺寸俱反,始為反也。
若但本位當應而不應者,乃陰氣之不應也,止疾而已,不在陰陽交、尺寸反之例,不可膠柱。
【南北政歌】
(前二句言寸,後二句言尺。)
南政子午兩寸沉,丑未巳亥左右尋。(左右寸也。)
卯酉兩尺寅申左,(左尺。)
辰戌右尺真分明。
北政陽明沉兩寸,太陽少陽左右應。(左右寸也。)
少陰兩尺厥陰左,(左尺。)
太陰右尺何須問。
南北政指掌圖
其法以南政子年起中指端,北政子年起中指根,俱逆行輪之,凡年辰所值之處,即其不應之位。
如南政子起中指端,即兩寸不應,丑年左寸,寅年左尺,右數到底,皆南政不應之位。
北政子年起中指根,如前右數到底,皆北政不應之位。
【推原南北政說】
愚按南北政之義,諸說皆以甲己屬土,為五行之尊,故曰南政,似屬牽強。
夫干支相合而成花甲,十干之中,復各有所統十干。
如六甲干頭,必起甲子,至戊末而六十花甲盡;
及至六己,復起甲子,至癸末而六十花甲盡。
故甲己年必起於甲子月,甲己日必起於甲子時。
此甲己二干,所以為十干之首,故象君而為南政,其余則北面象臣而為北政,人之血脈,故亦應之。
即奇門諸家,亦獨以甲己為符頭。
此花甲自然之理,固不待土為五行之尊而分南北也。
晰理者以謂然否?
九宮八風圖
九宮八風篇曰: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四十六日。
立春居天留,春分居倉門,逐節挨宮各居四十六日,惟巽乾兩宮止四十五日,至乾而復反於坎。
如是無已,終而復始。
【九宮星野說】
九宮星野圖
此即洛書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也。
此數上中下三層,橫皆十五;
左中右三層,縱皆十五;
巽中乾,坤中艮,四隅皆十五。
故奇門家曰:縱橫十五在其中也。
天元紀大論曰:九星懸朗,七曜周旋。
此星曜之所以有象也。
而六元正紀大論中,凡不及之年,則有所向災宮,五行九星,咸有分野,不可不察。
如少羽歲云災一宮者,以少羽屬辛,為水之不及,而一乃正北坎位,天蓬水星司也。
少角歲災三宮者,以少角屬丁,為木之不及,而三乃正東震位,天沖木星司也。
少宮歲災五宮者,以少宮屬己,為土之不及,而五乃中宮,天禽土星司也。
少商歲災七宮者,以少商屬乙,為金之不及,而七乃正西兌位,天柱金星司也。
少徵歲災九宮者,以少徵屬癸,為火之不及,而九乃正南離位,天英火星司也。
此皆以五運不及之方,故災及之。
若甲丙戊庚壬年,乃為歲運太過之年,則無災宮矣。
然經文止言五正之宮,而不詳言九宮者,乃概舉五方為言也。
使能再兼五行不盡之意而推展之,則四隅之外,及五太之年,豈無所傷,亦可意會而通矣。
按天元玉冊九星注曰:天蓬一,水正之宮也。
天芮二,土神之應宮也。
天衡三,木正之宮也。
天輔四,木神之應宮也。
天禽五,土正之宮也。
天心六,金神之應宮也。
天柱七,金正之宮也。
天任八,土神之應宮也。
天英九,火正之宮也。
九星有位,以應九州之分野,即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禹貢九州之次也。
天地陰陽升降圖
假如亥年,太陽寒水原在天之右間,太陰濕土原在地之右間,至子年則太陽降而入地,為地之左間,太陰升而上天,為天之左間。
丑寅以後,循序皆然。
此客氣之一定者,舉此子年為例,其他年司天在泉遷正退位之序,可類推矣。
【唐會要九宮九星】
天蓬(太乙,坎水白。)
天芮(攝提,坤土黑。)
天沖(軒轅,震木碧。)
天輔(招搖,巽木綠。)
天禽(天符,中土黃。)
天心(青龍,乾金白。)
天柱(咸池,兌金赤。)
天任(太陰,艮土白。)
天英(天乙,離火紫。)
天地五星圖
五星之在天地,名號各有不同。
木星在天曰天沖,在地曰地蒼。
火星在天曰天英,在地曰地彤。
土星在大曰天芮,在地曰地阜。
金星在天曰天柱,在地曰地晶。
水星在天曰天蓬,在地曰地玄。
以分主東南西北中,而土則寄位西南也。
【五星升降不前解】
五星窒抑不升不降圖
凡氣候有升降不前者,謂天氣不得降,地氣不得升也。
如本年司天之氣不及者,未得遷正,故地之右間不得升天;
舊年司天之氣有餘者,不肯退位,故天之右間不即入地。
至真要大論曰:主歲者紀歲。
可見逐年升降之權,皆由司天為主也。
六微旨大論曰:至而至者和;
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
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也。
如子午之歲,太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沖抑之不得前;
太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阜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少陰未得遷正,則太陰不得升天;
舊歲厥陰未得退位,則太陽不得降地。
如壬子壬午木運太過,則中運勝土而太陰不得升;
甲子甲午土運太過,則中運勝水而太陽不得降也。
如丑未之歲,少陽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蓬抑之不得前;
厥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晶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太陰未得遷正,則少陽不得升天;
舊歲少陰未得退位,則厥陰不得降地。
如辛丑辛未水運有餘,則中運勝火而少陽不得升;
乙丑乙未金運有餘,則中運勝木而厥陰不得降也。
如寅申之歲,陽明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英抑之不得前;
少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玄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少陽未得遷正,則陽明不得升天;
舊歲太陰未得退位,則少陰不得降地。
如戊寅戊申火運太過,則中運勝金而陽明不得升;
丙寅丙申水運太過,則中運勝火而少陰不得降也。
如卯酉之歲,太陽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芮抑之不得前;
太陰當降為地之左聞,而地蒼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陽明未得遷正,則太陽不得升天;
舊歲少陽未得退位,則太陰不得降地。
如己卯己酉土運有餘,則中運勝水而太陽不得升;
丁卯丁酉木運有餘,則中運勝土而太陰不得降也。
如辰戌之歲,厥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柱抑之不得前;
少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玄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太陽未得遷正,則厥陰不得升天;
舊歲陽明未得退位,則少陽不得降地。
如庚辰度戌金運太過,則中運勝木,而厥陰不得升;
丙辰丙戌水運太過,則中運勝火,而少陽不得降也。
如巳亥之歲,少陰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天蓬抑之不得前;
陽明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地彤窒之不得入。
又遇本歲厥陰未得遷正,則少陰不得升天;舊歲太陽未得退位,則陽明不得降地。
如辛巳辛亥水運有餘,則中運勝火,而少陰不得升;
癸巳癸亥火運有餘,則中運勝金,而陽明不得降也。
【卷三】
經絡(一)
十二經臟腑圖
十二經歌
太陽小腸足膀胱,陽明大腸足胃當,少陽三焦足膽配,太陰手肺足脾鄉,少陰心經足為腎,厥陰包絡足肝方。
此歌上者為手。
十二經臟腑表裡圖
【十二經納甲歌】
(此歌諸腑配陽,諸臟配陰。)
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鄉。
庚屬大腸辛屬肺,壬屬膀胱癸腎臟。
三焦陽腑須歸丙,包絡從陰丁火旁。
舊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絡同歸入癸方。
雖三焦為決瀆,猶可言壬;
而包絡附心主,安得云癸?
且二臟表裡,皆相火也。
今改正之。
【十二經氣血多少歌】
多氣多血惟陽明,少氣太陽同厥陰。
二少太陰常少血,六經氣血須分明。
【周身骨部名目】
仰人骨度部位圖
伏人骨度部位圖
巔(頂巔也。)
腦(頭中髓也。)
囟(音信,腦蓋骨也。嬰兒腦骨未合,軟而跳動之處,謂之囟門。)
額顱(囟前為發際,發際前為額顱。)
顏(額上曰顏。說文曰:眉目之間也。)
(音遏,鼻梁,亦名下極,即山根也。)
(音拙。目下為?。)
顳?(顳,柔涉切。?,音如。耳前動處。蓋即俗所云兩太陽也。一曰鬢骨。)
(音坎,又海敢切。釋義曰:飢而面黃。與經義未合。詳見經絡類十三。)
(音求,顴頰間骨。)
頰(耳下曲處為頰。)
頤(音移,頷中為頤。)
頷(何敢切,腮下也。虎頭燕頷義即此。)
目系(目內深處脈也。)
目內 (目內角也。)
目銳 (目外角也。)
人中(唇之上,鼻之下也。)
齒牙(前小者曰齒,後大者曰牙。)
舌本(舌根也。)
咽(所以通飲食,居喉之後。)
喉(所以通呼吸,居咽之前。)
嗌(音益,喉也。)
會厭(在喉間,為音聲啟閉之戶。)
肺系(喉嚨也。)
頏顙(頏,音杭,又上去二聲。顙,思黨切。咽顙也。)
頸項(頭莖之側曰頸,頭莖之後為項。又腦後曰項。)
天柱骨(肩骨上際,頸骨之根也。)
肩解(膂上兩角為肩解。)
肩胛(胛,音甲,肩解下成片骨也。亦名肩?。)
巨骨(膺上橫骨。)膺(音英,胸前為膺。
一曰:胸兩旁高處為膺。)
胸中(兩乳之間也。)
膈(膈膜也。義詳經絡三。膈上為宗氣之所聚,是為膻中。)
腋(脅之上際。)
腹(臍之上下皆曰腹。臍下為少腹。)
季脅(脅下小肋。)
(區去二音,腋之下,脅之上也。)
鳩尾(蔽心骨也。)
(音結於,即鳩尾別名。)
中(?音秒,季脅下兩旁空軟處也。)
脊骨(脊,音即。椎骨也。)
胂(音申,膂內曰胂,夾脊肉也。)
膂(呂同,脊骨曰呂,象形也。又曰:夾脊兩旁肉也。)
骨(?,音魚,端也。肩端之骨。)
腰骨(尻上橫骨也。)
腰髁(髁,苦瓦切,中原雅音作去聲,即腰?骨,自十六椎而下,挾脊附著之處也。)
毛際(曲骨兩旁為毛際,其動脈即足陽明之氣衝也。)
睪(音高,陰丸也。)
篡(初貫切,屏翳兩筋間為篡。篡內深處為下極。)
下極(兩陰之間,屏翳處也。即會陰穴。)
臀(音屯,機後為臀,尻旁大肉也。)
機(挾腰 骨兩旁為機。)
髖(音寬,尻臀也,曰兩股間也。)
尻(開高切,尾 骨也,亦名窮骨。)
肛(音工,又好綱切,俗作綱,大腸門也。)
(儒、軟二音,又奴刀切,肩 下內側對腋處,高起 白肉也。)
肘(手臂中節也。一曰:自曲池以上為肘。)
臂(肘之上下皆名為臂。一曰:自曲池以下為臂。)
腕(臂掌之交也。)
兌骨(手外踝也。)
寸口(關前後兩手動脈,皆曰寸口。)
關(手掌後動脈高骨處曰關。)
魚際(在手腕之前,其肥肉隆起處形如魚者統謂之魚。寸之前,魚之後,曰魚際穴。)
大指次指(謂大指之次指,即食指也。足亦同。)
小指次指(謂小指之次指,即無名指也。足同。)
髀(比、婢二音,股也。一曰股骨。)
髀關(伏兔上交絞處曰髀關。)
髀厭(捷骨之下為髀厭,即髀樞中也。)
髀樞(捷骨之下,髀之上,曰髀樞,當環跳穴。)
股(大腿也。)
伏兔(髀前膝上起肉處曰伏兔。)
臏(頻、牝二音,膝蓋骨也。)
(音國,膝後曲處曰?。)
輔骨(膝下內外側大骨也。)
成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
(音篆,一名腓腸,下腿肚也。)
腓腸(腓,音肥,足肚也。)
?骨(?音杭,又形敬切,足脛骨也。)
(音干,足脛骨也。)
脛(形景、形敬二切,足脛骨也。)
絕骨(外踝上尖骨曰絕骨。)
(劬允切,筋肉結聚之處也。直音云:腸中脂。王氏曰:肘膝後肉如塊者。)
踝骨(踝,胡寡切。足跗後兩旁圓骨,內曰內踝,外曰外踝,俗名孤拐骨。手腕兩旁圓骨,亦名踝骨。)
跗(附、敷二音,足面也。內筋內踝上大筋,在太陰後,上踝二寸所。)
足岐骨(大指本節後曰岐骨。)
跟骨(跟音根,足根也。)
骨(?,亥陌切,又胡骨、亥不二切。一作核骨,足大指本節後,內側圓骨也。)
踵(足跟也。)
(音?,足跟也。本經與?通用。)
臚(閭、盧二音,皮也。一曰:腹前曰臚。)
三毛(足大指爪甲後為三毛,毛後橫紋為?毛。)
【骨度】
(下文皆骨度篇古數,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耳。)
〔頭部〕
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發所覆者,顱至項一尺二寸。(顱,額顱。覆者,言前發際至後項發際也。)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頷中為頤,頷,腮也。)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耳上側旁曰角。肩胛上際頸根曰柱骨。)
兩顴相去七寸。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完骨,耳後發際高骨也。)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三寸半。(自後發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頭部折法,以前發際至後發際,折為一尺二寸。
如發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
此為直寸。
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比為一寸。
頭部橫直寸法並依此。
督脈神庭至太陽曲差,曲差至少陽本神,本神至陽明頭維,各開一寸半。
自神庭至頭維,共開四寸半。
【胸腹部】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
缺盆以下至?之中,長九寸。
?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橫骨。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法為當。)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主,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
自?上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
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
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
胸腹橫直寸法並依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尾?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
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 通折三尺。
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
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節與臍平;
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
不足四厘者,有零未盡也。
直寸依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內闊一寸。
凡云第二行挾脊一寸半,三行挾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
【側部】
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柱骨,頸項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小肋也。)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捷骨之下,大股之上,兩骨合縫之所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
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四肢部】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臂掌之交曰腕。)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
橫骨上廉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
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
(踝骨,足掌後兩旁高骨也,俗名孤拐骨,內曰內踝。外曰外踝。)
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膝?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腿彎也。跗,足面也。膝在前,?在後。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手足折量,並用後中指同身寸法。
【同身寸說】
同身寸者,謂同於人身之尺寸也。
人之長短肥瘦各自不同,而穴之橫直尺寸亦不能一,如今以中指同身寸法一概混用,則人瘦而指長,人肥而指短,豈不謬誤?
故必因其形而取之,方得其當。
如標幽賦曰: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
蓋謂並鄰經而正一經,聯鄰穴而正一穴。
譬之切字之法,上用一音,下用一韻,而夾其聲於中。
則其經穴之情,自無所遁矣。
故頭必因於頭,腹必因於腹,背必因於背,手足必因於手足,總其長短大小而折中之,庶得謂之同身寸法。
法附前各條之下。
而後之所謂中指同身寸法者,雖不可混用,而亦有當用之處,並列於後。
【中指同身寸法】
以男左女右手大指中指圓曲交接如環,取中指中節橫紋兩頭盡處,比為一寸。
凡手足尺寸,及背部橫寸,無折法之處,乃用此法,其他不必混用。
【古今尺寸不同說】
骨度篇曰: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蓋古之尺小,大約古之一尺,得今之八寸。其言七尺五寸者,得今之六尺;其言二尺六寸者,得今之二尺零八分也。
其余仿此。然骨大者必有太過,骨小者必有不及。凡用折法者,但隨人之大小而為盈縮,庶盡其善。
仰人全圖
伏人全圖
【經絡周流解】
十二經脈起止圖
人身正脈,十有二經。每於平旦寅時,營氣始於中焦,上注手太陰肺經,自胸中而出於中府,至於少商,以次行於手陽明大腸等十二經,終於足厥陰肝經,而復始於太陰之肺也。凡手之三陰,從臟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周流不息,如環無端。前三圖者,誦後十二經營行次序逆順歌,則其首尾一貫,按圖可悉矣。
【十二經營行次序逆順歌】
肺大胃脾心小腸,膀腎包焦膽肝續。
手陰藏手陽手頭,足陰足腹陽頭足。(此臟腑相傳之序,及上下所行之次也。)
【經絡次序】
(出十四經發揮。)
十二經絡,始於手太陰,其支者,從腕後出次指端,而交於手陽明。
手陽明之支者,從缺盆上挾口鼻,而交於足陽明。
足陽明之支者,從跗上出大指端而交於足太陰。
足太陰之支者,從胃別上膈,注心中,而交於手少陰。
手少陰無支者,直自本經少衝穴而交於手太陽。
手太陽之支者,別頰上至目內?,而交於足太陽。
足太陽之支者,從?內左右別下合中,下至小指外側端,而交於足少陰。
足少陰之支者,從肺出注胸中,而交於手厥陰。
手厥陰之支者,從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而交於手少陽。
手少陽之支者,從耳後出至目銳,而交於足少陽。
足少陽之支者,從跗上入大指爪甲出三毛,而交於足厥陰。
足厥陰之支者,從肝別貫膈,上注肺,入喉嚨之後,上額循巔,行督脈,絡陰器,過毛中,行任脈,入缺盆,下注肺中而復交於手太陰也。
【十二經脈起止歌】
經始太陰而厥陰最後,穴先中府而終則期門。
原夫肺脈,胸中始生;
出腋下而行於少商,絡食指而接乎陽明。
大腸起自商陽,終迎香於鼻外;
胃歷承泣而降,尋厲兌於足經。
脾自足之隱白,趨大包於腋下;
心由極泉而出,注小指之少衝。
小腸兮,起端於少澤;
維肩後,上絡乎聽宮。
膀胱穴自睛明,出至陰於足外;
腎以涌泉發脈,通俞府於前胸。
心包起乳後之天池,絡中衝於手中指;
三焦始名指之外側,從關衝而絲竹空。
膽從瞳子?穴,連竅陰於足之四指;
肝因大敦而上,至期門而復於太陰肺經。
【周身經絡部位歌】
脈絡周身十四經,六經表裡督和任。
陰陽手足經皆六,督總諸陽任總陰。
諸陽行外陰行裡,四肢腹背皆如此。
督由脊骨過齦交,臍腹中行任脈是。
足太陽經小指藏,從跟入會尻旁。
上行挾脊行分四,前系睛明脈最長。
少陽四指端前起,外踝陽關環跳裡。
從脅貫肩行曲?,耳前耳後連?尾。
大指次指足陽明,三裡天樞貫乳行。
腹第三行通上齒,環唇俠鼻目顴迎。
足有三陰行內廉,厥中少後太交前。
腎出足心從內踝,俠任胸腹上廉泉。
太厥兩陰皆足拇,內側外側非相聯。
太陰內側衝門去,腹四行兮挨次編。
厥陰毛際循陰器,斜絡期門乳肋間。
手外三陽誰在上,陽明食指肩?向。
頰中鑽入下牙床,相逢鼻外迎香旁。
三焦名指陽明後,貼耳周回眉竹湊。
太陽小指下行低,肩後盤旋耳顴遘。
還有三陰行臂內,太陰大指肩前配。
厥從中指腋連胸,極泉小內心經位。
手足三陽俱上頭,三陰穴止乳胸游。
唯有厥陰由顙後,上巔會督下任流。
經脈從來皆直行,絡從本部絡他經。
經凡十四絡十六,請君切記須分明。
十六絡者,自十五絡之外,復有胃之大絡名曰虛裡也。
【十二經流注時序歌】
肺寅大卯胃辰宮,脾巳心午小未中。
膀申腎酉心包戌,亥三子膽丑肝通。
此歌出子午流注等書,及張世賢等注釋。
其以十二時分發十二經,似乎近理;
然而經之長短,穴之多寡,大相懸絕,又安能按時分發?
且失五十周於身之義,今亦錄之以俟辨正。
【諸部經穴次序】
頭部中行,前後凡十穴:神庭 上星 囟會 前頂 百會 後頂 強間 腦戶 風府 喑門(上俱督脈穴。)
頭部兩旁第二行,左右凡十四穴:曲差 五處 承光 通天 絡卻 玉枕 天柱(俱足太陽穴。)
頭部第三行,左右凡十二穴。
臨泣 目窗 正營 承靈 腦空 風池(俱足少陽穴。)
側頭部,左右凡二十六穴:頷厭 懸顱 懸厘 曲鬢 率谷 天沖 浮白 竅陰 完骨(上俱足少陽穴。)
角孫?顱息脈翳風(上俱手少陽穴。)
正面部中行五穴:素 水溝 兌端 齦交(俱督脈穴。)
承漿(任脈穴。)
面部第二行,左右凡十穴:攢竹 睛明(俱足太陽穴。)
迎香 禾 (俱手陽明穴。) 巨 (足陽明穴。)
面部第三行,左右凡十穴:陽白(足少陽穴。)
承泣 四白 地倉 大迎(俱足陽明穴。)
面部第四行,左右凡八穴:本神 瞳子 (俱足少陽穴。)
絲竹空(手少陽穴。) 顴 (手太陽穴。)
側面部,左右凡十六穴:頭維(足陽明。)
客主人 聽會(俱足少陽。)
和 耳門(俱手少陽。)
聽宮(手太陽。)
下關頰車(俱足陽明穴。)
頸項部,左右凡十八穴:(中行,任脈;二行,足陽明;三行,手陽明;四行,手太陽;五行,足少陽,無穴;六行,手少陽;七行,足太陽,在項無穴;八行,督脈。)
廉泉(任脈穴。)
人迎(嬰筋之前。)
水突 氣舍(俱足陽明穴。)
扶突(嬰筋之後。)
天鼎(俱手陽明。)
天窗(扶突後。)
天容(俱手太陽。)
天牖(天容後,手少陽穴。)
肩膊部,左右凡二十八穴:缺盆(足陽明。)
巨骨 肩 (俱手陽明。)
肩中俞 肩外俞 曲垣 秉風 天宗 俞肩貞(俱手太陽穴。)
肩井(足少陽穴。)
天 肩 會(俱手少陽穴。)
側腋,左右凡八穴:淵腋 輒筋(俱足少陽。)
天池(手厥陰。)
大包(足太陰。)
側脅,左右凡十二穴:章門(足厥陰。)
京門 帶脈 五樞 維道 居 (俱足少陽。)
胸博中行凡七穴:天突 璇璣 華蓋 紫宮 玉堂 膻中 中庭(俱任脈。)
胸博兩旁第二行,左右凡十二穴:(去中行任脈二寸。)
俞府 中 神藏 靈墟 神封 步廊(俱足少陰。)
胸博第三行,左右凡十二穴:(自氣戶挾俞府旁二寸,去中行四寸。)
氣戶 庫房 屋翳 膺窗 乳中 乳根(俱足陽明。)
胸博第四行,左右凡十二穴:(自云門挾氣戶旁二寸,去中行六寸。)
云門 中府(俱手太陽。)
周滎 胸鄉 天溪 食竇(俱足太陰。)
腹部中行凡十五穴:鳩尾 巨闕 上脘 中脘 建裡 下脘 水分 神闕 陰交 氣海 石門 關元中極 曲骨 會陰(俱任脈。)
腹部兩旁第二行,左右凡二十二穴:(自幽門挾巨闕兩旁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
幽門 通谷 陰都 石關 商曲 肓俞 中注 四滿 氣穴 大赫 橫骨(俱足少陰。)
腹部第三行,左右凡二十六穴:(自不容挾幽門兩旁各一寸五分,去中行二寸。)
不容 承滿 梁門 關門 太乙 滑肉門 天樞 外陵 大巨 水道 歸來 氣衝(俱足陽明。)
急脈(足厥陰穴,夾氣衝旁各半寸,去中行二寸半。)
腹部第四行,左右凡十四穴:(自期門上直兩乳,挾不容旁各一寸五分,去中行三寸半。)
期門(足厥陰。)
日月(足少陽。)
腹哀 大橫 腹結 府舍 衝門(俱足太陰。)
背部中行凡十三穴:大椎 陶道 身柱 神道 靈台 至陽 筋縮 脊中 懸樞 命門 陽關 腰俞 長強(俱督脈。)
背部兩旁第二行,左右凡四十四穴:大杼 風門 肺俞 厥陰俞 心俞 膈俞 肝俞 膽俞 脾俞 胃俞 三焦俞 腎俞大腸俞 小腸俞 膀胱俞 中膂俞 白環俞(上俱挾脊去中行二寸。) 上 次 中下(上俱挾脊骨兩旁,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椎空中。) 會陽(夾尻骨兩旁。上俱足太陽穴。)
背部第三行,左右凡二十八穴:(去脊中行三寸五分。)
附分 魄戶 膏肓俞 神堂 膈關 魂門 陽綱 意舍 胃倉 肓門 志室胞肓 秩邊(俱足太陽。)
手太陰肺經,行臂內,左右凡十八穴:(起手大指端,行三陰之上。)
少商 魚際 太淵 經渠 列缺 孔最 尺澤 俠白 天府手厥陰心包絡經,行臂內,左右凡十六穴:(起手中指端,行三陰之中。)
中衝 勞宮 大陵 內關 間使 門 曲澤 天泉手少陰心經,行臂內,左右凡十八穴:(起手小指內側端,行三陰之下。)
少衝 少府 神門 陰 通裡 靈道 少海 青靈 極泉手陽明大腸經,行臂外,左右凡二十八穴:(起手食指端,行三陽之上。)
商陽 二間 三間 合谷 陽谿 偏歷 溫溜 下廉 上廉 三裡 曲池 肘五裡 臂手少陽三焦經,行臂外,左右凡二十四穴:(起手名指端,行三陽之中。)
關衝 液門 中渚 陽池 外關 支溝 會宗 三陽絡 四瀆 天井 清冷淵 消濼手太陽小腸經,行臂外,左右凡十六穴:(起手小指外側端,行三陽之下。)
少澤 前谷 後谿 腕骨 陽谷 養老 支正 小海足厥陰肝經,行足股內,左右凡二十二穴:(起足大指端,行三陰之前。)
大敦 行間 太衝 中封 蠡溝 中都 膝關 曲泉 陰包 五裡 陰廉足太陰脾經,行足股內,左右凡二十二穴:(起足大指內側端,行三陰之中。)
隱白 大都 太白 公孫 商丘 三陰交 漏谷 地機 陰陵泉 血海 箕門足少陰腎經,行足股內,左右凡二十穴:(起足心,行三陰之後。)
涌泉 然谷 太谿 大鐘 照海 水泉 復溜 交信 築賓 陰谷足陽明胃經,行足股外,左右凡三十穴:(起足三指端,行三陽之前。)
厲兌 內庭 陷谷 衝陽 解谿 豐隆 下巨虛 條口 上巨虛 三裡 犢鼻 梁丘 陰市 伏兔 髀關足少陽膽經,行足股外,左右凡二十八穴:(起足四指端,行三陽之中。)
前面頸穴總圖
胸腹總圖
後頭項穴總圖
背部總圖
側頭肩項總圖
側脅肋總圖
陰手總圖
陽手總圖
陰足總圖
陽足總圖
手太陰肺經圖
左右共二十二穴
肺圖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其形四垂,附著於脊之第三椎,中有二十四空,行列分布,以行諸臟之氣,為臟之長,為心之蓋。
是經常多氣少血,其合皮也,其榮毛也,開竅於鼻。
難經曰: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
華元化曰:肺者生氣之原,乃五臟之華蓋。
肺葉白瑩,謂為華蓋,以復諸臟,虛如蜂窠,下無透竅,吸之則滿,呼之則虛,一呼一吸,消息自然,司清濁之運化,為人身之橐龠。
腸圖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回腸當臍左回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傳脊以受回腸,乃出滓穢之路,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是經多氣多血。
難經曰:大腸重二斤十二兩,肛門重十二兩。
按回腸者,以其回疊也。
廣腸者,即回腸之更大者。
直腸者,又廣腸之末節也。
下連肛門,是為穀道後陰,一名魄門。
總皆大腸也。
大腸上口即小腸下口。
手陽明大腸經圖
左右共四十穴
足陽明胃經圖
左右共九十穴
胃圖
胃之上口,名曰賁門,飲食之精氣,從此上輸於脾肺,宣播於諸脈。
胃之下口,即小腸上口,名幽門。
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
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之穀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
是經多氣多血。
難經曰:胃重二斤一兩。
脾圖
遺篇刺法論曰:脾為諫議之官,知周出焉。
脾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形如刀鐮,與胃同膜而附其上之左,俞當十一椎下,聞聲則動,動則磨胃而主運化,其合肉也,其榮唇也,開竅於口,是經常多氣少血。
難經曰:脾重二斤三兩,廣扁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
主裹血,溫五臟,主藏意與智。
滑氏曰:掩乎太倉。
華元化曰:脾主消磨五穀,養於四旁。
足太陰脾經圖
左右共四十二穴
手少陰心經圖
左右共十八穴
心圖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心居肺管之下,膈膜之上,附著脊之第五椎,是經常少血多氣,其合脈也,其榮色也,開竅於耳,又曰舌。
難經曰:心重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
心象尖圓,形如蓮蕊,其中有竅,多寡不同,以導引天真之氣,下無透竅,上通乎舌,共有四系以通四臟。
心外有赤黃裹脂,是為心包絡。
心下有膈膜與脊脅周回相著,遮蔽濁氣,使不得上熏心肺,所謂膻中也。
小腸圖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小腸後附於脊,前附於臍上,左回疊積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
受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小腸上口在臍上二寸近脊,水穀由此而入,復下一寸外附於臍,為水分穴,當小腸下口,至是而泌別清濁,水液滲入膀胱,滓穢流入大腸。
是經多血少氣。
難經曰:小腸重二斤十四兩。
手太陽小腸經圖
左右共三十八穴
足太陽膀胱經圖
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膀胱圖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膀胱當十九椎,居腎之下,大腸之前,有下口,無上口,當臍上一寸水分穴處為小腸下口,乃膀胱上際,水液由此別回腸,隨氣泌滲而入,其出其入,皆由氣化,入氣不化則水歸大腸而為泄瀉,出氣不化則閉塞下竅而為癃腫。
後世諸書有言其有上口無下口,有言上下俱有口者,皆非。
是經多血少氣。難經曰:膀胱重九兩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九合,口廣二寸半。
腎圖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
腎附於脊之十四椎下,是經常少血多氣,其合骨也。
其榮發也,開竅於二陰。
難經曰:腎有兩枚,重一斤二兩,主藏精與志。
華元化曰:腎者,精神之舍,性命之根。
腎有兩枚:形如豇豆,相並而曲附於脊之兩旁,相去各一寸五分,外有黃脂包裹,各有帶二條,上條系於心,下條趨脊下大骨,在脊骨之端,如半手許,中有兩穴,是腎帶經過處,上行脊髓,至腦中連於髓海。
足少陰腎經圖
左右共五十四穴
手厥陰心包絡經圖
左右共一十八穴
心胞絡圖
心包一臟,難經言其無形。
滑伯仁曰:心包一名手心主。
以藏象校之,在心下橫膜之上,豎膜之下,其與橫膜相黏而黃脂裹者,心也;
脂漫之外,有細筋膜如絲,與心肺相連者,心包也。
此說為是,凡言無形者非。
又按靈蘭秘典論有十二官,獨少心包一官,而多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一節。
今考心包藏居膈上,經始胸中,正值膻中之所,位居相火,代君行事,實臣使也。
此一官者,其即此經之謂歟?
三焦圖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後附翼中有三焦包絡出焉。
是經少血多氣。
命門辨,宜互參考。
中藏經曰:三焦者,人之三元之氣也。
總領五臟六腑榮衛經絡內外左右上下之氣,三焦通則內外左右上下皆通。
其於周身灌體,和內調外,榮左養右,導上宣下,莫大於此。
手少陽三焦經圖
左右共四十六穴
足少陽膽經圖
左右共八十六穴
膽圖
六節藏象論曰:凡十一臟,皆取決於膽也。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難經曰:膽在肝之短葉間,重三兩三銖,長三寸,盛精汁三合。
是經多血少氣。華元化曰:膽者,中清之府,號曰將軍。
主藏而不瀉。
肝圖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肝居膈下,上著脊之九椎下,是經常多血少氣,其合筋也,其榮爪也,主藏魂,開竅於目,其系上絡心肺,下亦無竅。
難經曰:肝重二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
刺禁論曰:肝生於左。
滑氏曰;肝之為臟,其治在左,其臟在右脅右腎之前,並胃著脊之第九椎。
足厥陰肝經圖
左右共二十八穴
任脈圖
二十四穴
督脈圖
二十八穴
竅陰 俠谿 地五會 臨泣 丘墟 懸鐘 陽輔 光明 外丘 陽交 陽陵泉 陽關 中瀆 環跳足太陽膀胱經,行足股後,左右凡三十六穴:(起足小指外側端,行三陽之後。)
至陰 通谷 束骨 京骨 金門 申脈 仆參 昆侖 跗陽 飛陽 承山 承筋 合陽 委中委陽 浮 殷門 承扶
【任督解】
任督二脈,為人身陰陽之綱領。
任行於腹,總諸陰之會,故為陰脈之海;
督行於背,統諸陽之綱,故為陽脈之海。
二脈皆起於會陰。
啟玄子曰:甲乙經、圖經以任脈循背者謂之督脈,自少腹上者謂之任脈,亦謂之督脈,則是以背腹陰陽別為名目耳。
然衝脈亦起於胞中,並足少陰而上行,是任脈督脈波脈,乃一源而三歧者。
故人身之有腹背,猶天地之有子午;
任督之有前後,猶二陸之分陰陽也。
內景圖
心系七節。
七節之旁,中有小心,以腎系十四椎下,由下而上,亦七節也。
舊圖有精道循脊背、過肛門者,甚屬非理,而且無子宮命門之象,皆大失也,今改正之。
【唇口喉舌腸胃尺寸數】
唇至齒,長九分。
齒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
咽門重十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難經曰:重十二兩。)
喉嚨,難經曰: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計九節。
腸胃,自胃至腸總長五丈八尺四寸,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
自唇所入,至肛所出,共長六丈四寸四分,小大回腸,共三十二曲。(上義俱出腸胃篇,詳藏象類二十六。)
【內景賦】
嘗計夫人生根本兮由乎元氣。
表裡陽陽兮升降沉浮。
出入營運兮周而復始,神機氣立兮生化無休。
經絡兮行乎肌表,臟腑兮通於咽喉。
咽在前,其形堅健;
喉在後,其質和柔。
喉通呼吸之氣,氣行五臟;
咽為飲食之道,六腑源頭。
氣食兮何能不亂,主宰者會厭分流。
從此兮下咽入膈,臟腑兮陰陽不侔。
五臟者,肺為華蓋而上連喉管;
肺之下,心包所護而君主可求。
此即膻中,宗氣所從。
膈膜周蔽,清虛上宮。
脾居膈下,中州胃同。
膜聯胃左,運化乃功。
肝葉障於脾後,膽腑附於葉東。
兩腎又居脊下,腰間有脈相通。
主閉蟄封藏之本,為二陰天一之宗。
此屬喉之前竅,精神須賴氣充。
又如六腑,陽明胃先。
熟腐水穀,胃脘通咽。
上口稱為賁門,穀氣從而散宣。
輸脾經而達肺,誠臟腑之大源。
歷幽門之下口,聯小腸而盤旋。
再小腸之下際,有闌門者在焉。
此泌別之關隘,釐清濁於後前。
大腸接其右,導渣穢於大便;
膀胱無上竅,由滲泄而通泉。
羨二陰之和暢,皆氣化之自然。
再詳夫臟腑略備,三焦未言。
號孤獨之府,擅總司之權。
體三才而定位,法六合而象天。
上焦如霧兮,靄氤氳之天氣;
中焦如漚兮,化營血之新鮮。
下焦如瀆兮,主宣通乎壅滯;
此所以上焦主內而不出,下焦主出而如川。
又總諸臟之所居,隔高低之非類。
求脈氣之往來,果何如而相濟。
以心主之為君,朝諸經之維系。
是故怒動於心,肝從而熾。
欲念方萌,腎經精沸。
構難釋之苦思,枯脾中之生意。
肺脈澀而氣沉,為悲憂於心內。
惟脈絡有以相通,故氣得從心而至。
雖諸臟之歸心,實上系之聯肺。
肺氣何生?
根從脾胃。
賴水穀於敖倉,化精微而為氣。
氣旺則精盈,精盈則氣盛。
此是化源根,坎裡藏真命。
雖內景之緣由,尚根苗之當究。
既云兩腎之前,又曰膀胱之後。
出大腸之上左,居小腸之下右。
其中果何所藏?
蓄坎離之交?。
為生氣之海,為元陽之竇。
辟精血於子宮,司人生之夭壽。
稱命門者是也,號天根者非謬。
使能知地下有雷聲,方悟得春光彌宇宙。
十六絡穴圖
經脈篇止千五絡,平人氣象論曰,胃之大絡,名曰虛裡,是共十六絡也。
然足太陰絡曰公孫,而復有脾之大絡曰大包,足陽明絡曰豐隆,而復有胃之大絡曰虛裡,故諸經之絡皆一,而惟脾胃之絡皆二。
【宗營衛三氣解】
宗營衛三氣圖
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
決氣篇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者,是謂宗氣。宗之為言大也。
營氣者,陰氣也,水穀之精氣也。
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
營氣出於中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上注於肺,受氣取汁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
其行始於太陰肺經,漸降而下,而終於厥陰肝經,隨宗氣而行於十二經隧之中,故曰清者為營,營行脈中。
衛氣者,陽氣也,水穀之悍氣也。
其浮氣之?疾滑利而不循於經者,為衛氣。
衛氣出於下焦,漸升而上,每日平旦陰盡,陽氣出於目之睛明穴,上行於頭,晝自足太陽始,行於六陽經以下陰分,夜自足少陰始,行於六陰經復注於腎,晝夜各二十五周,不隨宗氣而自行於各經皮膚分肉之間,故曰濁者為衛,衛行脈外。
【卷四】
經絡(二)
臟腑井原不同圖
十二經井滎 原經合總圖
太陽少陽井合圖一
太陽少陽井合圖二
陽明太陰井合圖一
陽明太陰井合圖二
少陰厥陰井合圖一
少陰厥陰井合圖二
【井滎經合解】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曰:五臟五?,五五二十五?;
六腑六?,六六三十六?。
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夫所出為井者,如水源出井,其氣正深,北方水也。
所溜為滎者,滎,小水也,脈氣尚微,東方春也。
所注為?者,?,輸也,經由此而輸彼,其氣方盛,南方夏也。
所行為經者,經氣大行,正盛於此,應長夏也。
所入為合者,脈氣由此內行,歸合於腑臟,西方金也。(按六十五難曰:井者,東方春也,萬物之始生,故言所出為井也。合者,北方冬也,陽氣入臟,故言所入為合也。似亦近理,但證之本經諸篇,則皆不合,當以經旨為是,因敢僭為改正,又詳針刺類第十七。)
然經絡遍身,無往非穴,今各經之井滎?經合穴,皆在手足而不逾肘膝者,正以手肘足膝,是為四關,四關者,乃關節之處,所以系周身三百六十五節之氣也。
本篇曰: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
所言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非皮肉筋骨也。
又曰:四關主治五臟。
是知周身經絡,皆不出於四關,而十經之要穴,皆不離於手足,欲求經絡之妙者,必加意於關節之會焉。
【井滎陰陽配合五行剛柔】
靈樞本輸篇曰;
肺出於少商為井木,心出於中衝為井木,肝出於大敦為井木,脾出於隱白為井木,腎出於涌泉為井木,此五臟之井皆始於木也。
又曰:膀胱出於至陰為井金,膽出於竅陰為井金,胃出於厲兌為井金,三焦出於關衝為井金,小腸出於少澤為井金,大腸出於商陽為井金,此六腑之井皆始於金也。
此靈樞發各經金木之理,而未悉五行生合之義;
及六十四難經乃始分析五行剛柔,而滑伯仁又詳注陰井木生陰滎火,陰滎火生陰?土,陰土生陰經金,陰經金生陰合水,陽井金生陽滎水,陽滎水生陽?木,陽?木生陽經火,陽經火生陽合土也。
又如陰井乙木,陽井庚金,是乙與庚合也;
陰滎丁火,陽滎壬水,是丁與壬合也;
陽?甲木,陰?己土,是甲與己合也;
陽經丙火,陰經辛金,是丙與辛合也;
陽合戊土,陰合癸水,是戊與癸合也。
庚為陽金,故曰陽井庚者,乙之剛也;
乙為陰木,故曰陰井乙者,庚之柔也。
此其生發象四時,潮宗合河海,上下有相生之義,陰陽有相配之理,蓋其上法天時,中合人事,而下應地理者乎!
【十二原解】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云:肺之原出於太淵,心之原出於大陵,肝之原出於太衝,脾之原出於太白,腎之原出於太谿,膏之原出於鳩尾,肓之原出於脖?,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疾者也。
本輸篇乃以太淵、大陵、太衝、太白、太谿等五原為五臟之?,六腑則膀胱之束骨為?,京骨為原;
膽之臨泣為?,丘墟為原;
胃之陷谷為?,衝陽為原;
三焦之中渚為,陽池為原,小腸之後谿為?,腕骨為原;
大腸之三間為?,合谷為原。
又曰:心出於中衝,溜於勞宮,注於大陵,行於間使,入於曲澤,手少陰也。(中衝以下皆手心主經穴,本篇直指為手少陰,而少明經?,別無載者。)
邪客篇:帝曰:手少陰之脈獨無 何也?
岐伯曰: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故獨無?焉。
帝曰:少陰獨無?者,不病乎?
岐伯曰:其外經病而臟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即神門穴,手少陰?也。)
其余脈出入屈折,行之徐疾;
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也。
故王氏注氣穴論臟?五十穴,亦惟有心主井?,而無心經之五?。
惟獨繆刺篇曰:少陰銳骨之端各一?。
王氏注謂神門穴為手少陰之?者,蓋亦本於邪客篇也。
愚按前三篇之說,各有不同。
在九針十二原篇止言五臟之原左右各二,而復有膏之原,肓之原,共為十二原。
在本輸篇則以前篇五臟之原為五?,復有六腑之原,而無膏肓之原,且手少陰之脈獨無?,而以手厥陰之?代之。
在邪客篇則明指手少陰之?,在掌後銳骨之端,而亦皆無少陰井滎經合並膏肓等原。
難經亦然。及查甲乙經乃云:少衝者木也,少陰脈所出為井;
少府者火也,少陰脈所溜為滎;
神門者土也,少陰脈所注為?;
靈道者金也,少陰脈所行為經;
少海者水也,少陰脈所入為合,而十二經之井滎始全矣。
然詳求?原之義,如九針十二原篇及本輸篇所云,則陰經之原即?也;
陽經雖有?原之分,而?過於原,亦為同氣。
故陽經治原,即所以治?也;
陰經治?,即所以治原也。
六十六難曰:十二經皆以?為原者何也?
然。
五臟?者,三焦之所行,氣之所留止也。
又曰: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為原。
五臟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及考之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篇,則曰原獨不應五時,以經合之,以應其數。
然則?可合原,經亦可合原矣。
蓋?在原之前,經在原之後,穴鄰脈近,故其氣數皆相應也。
義見針刺類十七。
上中下本標中氣圖
六經之氣,以風寒熱濕火燥為本,三陰三陽為標,本標之中見者為中氣。
中氣者,如少陽厥陰為表裡,陽明太陰為表裡,太陽少陰為表裡,表裡相通,則彼此互為中氣。
義出六微旨大論,詳運氣類六。
臟腑應天本標中氣圖
臟腑經絡之標本,臟腑為本居裡,十二經為標居表,表裡相絡者為中氣居中。
所謂相絡者,乃表裡互相維絡,如足太陽膀胱經絡於腎,足少陰腎經亦絡於膀胱也。
余仿此。
【標本中氣從化解】
(詳標本類第一章。)
至真要大論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啟玄子注曰:少陽之本火,太陰之本濕,本末同,故從本也。
少陰之本熱,其標陰,太陽之本寒,其標陽,本末異,故從本從標。
陽明之中太陰,厥陰之中少陽,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手中也。
從本從標從中,皆以其為化生之用也。
此注殊欠明顯,即汪石山圖注,亦隱晦難解。
愚按少陽太陰從本者,以少陽本火而標陽,太陰本濕而標陰,標本同氣,故當從本。
然少陽太陰亦有中氣而不言從中者,以少陽之中,厥陰木也,木火同氣,木從火化矣,故不從中也;
太陰之中,陽明金也,土金相生,燥從濕化矣,故不從中也。少陰太陽從本從標者,以少陰本熱而標陰,太陽本寒而標陽,標本異氣,故或從本,或從標,而治之有先後也。
然少陰太陽亦有中氣,以少陰之中,太陽水也,太陽之中,少陰火也,同於本則異於標,同於標則異於本,故皆不從中氣也。
至若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者,以陽明之中,太陰濕土也,亦以燥從濕化矣;
厥陰之中,少陽火也,亦以木從火化矣。
故陽明厥陰不從標本,而從中氣也。
要之五行之氣,以木遇火,則從火化,以金遇土,則從濕化,總不離於水流濕,火就燥,同氣相求之義耳。
故本篇曰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必詳明標本化生之所自,則知所以調治之矣。
故張子和標本運氣歌曰:少陽從本為相火,太陰從本濕土坐,厥陰從中火是家,陽明從中濕是我,太陽少陰標本從,陰陽二氣相包裹,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萬病能將火濕分,徹開軒岐無縫鎖。
又其十二經水火分治歌,其義大同,皆本諸此,詳載儒門事親第十四卷中。
愚按六經從本從標從中者,蓋以同類相從,歸六氣於水火,總萬病於陰陽,二者而已。
此誠造化自然之道,然而經旨深邃,未易推測,自啟玄子以來,注皆未得。
及戴人張子和始發明火濕二字之義,甚得其要,意謂標本相從之理,止於是矣。
繼自劉宗濃而下,莫不宗之。
愚亦深以為然,獨惜其治法之有未盡善者,謂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也。
此概指六氣從化,皆為有餘,而欲以汗下二法盡之。
若然,則諸病之化,豈盡屬有餘而必無不及者耶?
殊失聖經本意矣。
在內經之言,蓋特舉陰陽所化之理,本非謂其有餘;
而子和之意,則但見其有餘之為病,而不知其不及之難化也。
夫六經之氣,時有盛衰,氣有餘則化生太過,氣不及則化生不前。
從其化者化之常,得其常則化生不息;
逆其化者化之變,值其變則強弱為災。
如木從火化也,火盛則木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
陽衰則木失其化,此化之不前也。
燥從濕化也,濕盛則燥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
土衰則金失其化,亦化之不前也。
五行之氣,正對俱然,此本標化生之理所必然者。
化而太過者宜抑,化而不及者不宜培耶?
治失其當,又安得謂之善哉?
知乎此,則可與言化生之妙用矣。
面部圖
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惡得無辨乎?(詳《類經》脈色類)
臟腑色見面部圖
庭者首面也,闕上者咽喉也,闕中者肺也,下極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腸也,挾大腸者腎也,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
在女子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搏為聚。
肢節色見面部圖
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裡也,巨屈者膝臏也,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
手十指應十日圖
出靈樞陰陽系日月篇
手足陰陽應十二月圖
十二經脈合十二經水圖
出經水篇
身形應九野太乙所在天忌圖
九宮八風篇以八節分八宮而稱為太一所居者,正合月建之序。
蓋月建所在之方,即時令所王之位,人身之氣,無不應之。
故凡針灸家當知避忌者,恐傷其王氣耳。
【太一人神避忌歌】
(針灸破癰切宜忌之。)
立春艮上起天留,戊寅己丑左足求。
春分左脅倉門震,乙卯日見定為仇。
立夏戊辰己巳巽,陰洛宮中左手愁。
夏至上天丙午日,正值膺喉離首頭。
立秋右手當玄委,戊申己未坤上游。
秋分倉果西方兌,辛酉還從右脅求。
立冬右足加新洛,戊戌己亥乾位收。
冬至坎方臨葉蟄,壬子腰尻下竅流。
五臟六腑並臍腹,招搖諸戊己中州。
【逐日人神所在歌】
(忌針灸。)
人神之法將何起?一日先從足大指。
二日外踝三股內,四在腰髀五口裡。
六手七居內踝次,八腕九尻十腰背。
十一鼻柱二發際,十三牙齒皆相類。
十四胃脘五遍身,六胸十七氣衝尋。
十八股內十九足,二十內踝須分明。
二十一在手小指間,二十二外踝二十三肝。(及足。)
二十四手陽明勿錯,二十五足陽明一般。
二十六在胸二十七膝,二十八陰中勿相逼。
二十九元來膝脛前,三十足趺須記得。
【血忌歌】
(忌針灸刺血。)
血忌正牛二月羊,三當避虎四猴鄉。
五兔六雞皆可畏,七龍八狗正剛強。
九在蛇宮十在亥,十一偏嫌馬伏藏。
十二月中逢鼠位,是名血忌必須防。
【十干人神所在】
甲日(在頭)。
乙日(在項)。
丙日(在肩臂)。
丁日(在胸脅)。
戊日(在腹)。
己日(在背)。
庚日(在膝)。
辛日(在脾)。
壬日(在腎)。
【十二支人神所在】
子日(在目)。
丑日(在耳)。
寅日(在胸。一云面及口)。
卯日(在鼻。一云在脾)。
辰日(在腰)。
巳日(在手。一云在頭口)。
午日(在心腹)。
未日(在足。一云在足心)。
申日(在頭。一云在肩腰)。
酉日(在背。一云在脛)。
戌日(在頭。一云在咽喉)。
亥日(在項。一云在臂脛膝)。
【十二支人神所在】
子日(在目)。
丑日(在耳)。
寅日(在胸。一云面及口)。
卯日(在鼻。一云在脾)。
辰日(在腰)。
巳日(在手。一云在頭口)。
午日(在心腹)。
未日(在足。一云在足心)。
申日(在頭。一云在肩腰)。
酉日(在背。一云在脛)。
戌日(在頭。一云在咽喉)。
亥日(在項。一云在臂脛膝)。
【十二時人神所在】
子時(在踝)。
丑時(在頭)。
寅時(在耳。一云在目)。
卯時(在面。一云在耳)。
辰時(在項。一云在口)。
巳時(在乳。一云在肩)。
午時(在胸脅)。
未時(在腹)。
申時(在心)。
酉時(在膝。一云在背脾)。
戌時(在腰。一云在陰左右)。
亥時(在股)。
上皆人神所在,並不宜針灸,慎之慎之!
【禁針穴歌】
(共三十一穴。)
禁針穴道要先明,腦戶囟會及神庭。
絡?、玉枕、角孫穴,顱囟承泣隨承靈。
神道、靈台、膻中忌,水分、神闕並會陰。
橫骨、氣衝、手五裡,箕門、承筋及青靈。
乳中、上臂三陽絡,二十三穴不可針。
孕婦不宜針合谷,三陽交內亦通論。
石門針灸應須忌,女子終身無妊娠。
外有云門並鳩尾,缺盆、客主人莫深。
肩井深時人悶倒,三裡急補人還平。
【禁灸穴歌】
(四十七穴。)
禁灸之穴四十七,承光、啞門、風府逆。
睛明、攢竹、下迎香,天柱、素?、上臨泣。
腦戶、耳門、?脈通,禾?、顴?、絲竹空。
頭維、下關、人迎等,肩貞、天牖、心俞同。
乳中、脊中、白環俞,鳩尾、淵腋如周滎。
腹哀、少商並魚際,經渠、天府及中衝。
陽池、陽關、地五會,漏谷、陰陵、條口逢。
殷門、申脈、承扶忌,伏兔、髀關連委中。
陰市下行尋犢鼻,諸穴休將艾火攻。
【針灸諸則】
一,凡諸病之作,皆由血氣壅滯,不得宣通,針以開導之,灸以溫暖之,治畢須好將護,忌生冷醋滑等物,若不知慎,必反生他疾。
一,凡灸頭與四肢,必火足氣到,方能愈病;
然頭巔四肢肉薄,若並灸之,則血氣絕於下,宜時為歇火,或隔日再報,使血脈通達,火氣流行,積數充足,自然除疾。
又如本經針法多云刺入三分、灸三壯之類,乃概舉大綱,未盡心法;
且手足皮薄,宜炷小數少,腹背肉濃,宜炷大壯多,皆當以意推測。
若灸背者,宜熟斯佳也。
凡灸察生熟之候,當以人之盛衰老少肥瘦為則。
凡灸臍下久冷、疝瘕 癖、氣塊伏梁積氣,宜艾炷大。
又短劇諸方云:腹背宜灸五百壯。
四肢則但去風邪,不宜多灸,七壯至七七壯止,不得過,隨年數。
如巨闕、鳩尾,雖是胸腹之穴,灸不過七七壯。
艾炷不須大,以竹筋頭作炷,正當脈上灸之。
若灸此處而炷大灸多,令人永無心力。
如頭頂穴若灸多,令人失精神;
臂腳穴灸多,令人血脈枯竭,四肢細瘦無力。
既復失精神,又加於細瘦,即脫人真氣也。
一,凡微數之脈,及新得汗後,並忌灸。
一,凡人年三十以上,若灸頭不灸三裡,令人氣上眼暗,以三裡穴能下氣也。
凡一切病,皆灸三裡三壯,每日常灸,氣下乃止。
一,凡灸法,須先發於上,後發於下;
先發於陽,後發於陰。
凡針刺大法,多宜在午時之後,不欲在午時之前。
九針圖一
針:其頭大,其末銳,取法於巾針,去末寸半漸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用之。
圓針:筒其身,卵其鋒,取法於絮針,長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間氣滿身用之。
針:其身大,其末圓,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氣出。
鋒針:筒其身,鋒其末,取法於絮針,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用之。
九針十二原篇曰:刃三隅,以發痼疾。
九針圖二
鈹針: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用之。
圓利針:尖如?,且圓且銳,微大其末,反小其身,取法於?,針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
毫針:尖如蚊虻喙,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
九針圖三
長針:長其身,鋒其末,取法於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
大針:其鋒微圓,取法於鋒針,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
【卷五】
經絡(三)
諸部經絡發明
頭面部 喉口唇舌部 頸肩部 胸腹部 背部 脅肋部 四肢部 皮毛肌肉部 筋骨血脈部臟腑部 前後陰部
〔頭面部〕
巔:足太陽交巔。足厥陰與督脈會於巔。(俱經絡二。)
手少陽別於巔。(經絡三。)
足少陽之筋,交巔上。(經絡四。)
督脈上額交巔入絡腦。(經絡二十七。)
腦髓:足太陽直者入絡腦。(經絡二。)
足陽明循眼系入絡腦。(經絡十三。)
諸髓者皆屬於腦。
(經絡二十一。)
腦為髓之海。(經絡三十二。)
腦者陰也,髓者骨之充也。(疾病八十。)
髓者以腦為主。
(疾病三十六)。
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並為系,上屬於腦。(疾病八十一。)
額顱:足陽明循發際至額顱。
足太陽上額。
足厥陰上出額。(俱經絡二。)
足少陽之筋,直者上額角。
手少陽之筋,結於角。(俱經絡四。)
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此五絡皆上絡左角。(針刺三十。)
頭:足少陽上抵頭角。(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直者上頭。
手陽明之筋,直者上左角絡頭。
(俱經絡四。)
督脈之別散頭上。(經絡五。)
頭者精明之府。(疾病類九十一。)
面:任脈循面。(經絡二十七。)
足少陽之別,散於面。
手少陰出於面。(俱經絡三。)
諸陽之會皆在於面。(疾病三。)
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藏象二十。)
心者生之本。
其華在面。(藏象類二。)
目(附命門):目者肝之官也。(脈色三十一。)
東方色青,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象四。)
東方生風,在竅為目。(藏象五。)
敷和之紀,其主目。(運氣十三。)
任脈入目。
督脈與太陽起於目內。
其少腹直上者,上系兩目之下。(俱經絡二十七。)
蹺脈屬目內?,氣不營則目不合。(經絡二十八。)
足太陽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
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俱針刺四十四。)
足太陽起目內?。(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支者為目上網。
足陽明之筋,上合於太陽,為目下網。
足少陽之筋,支者結於目,為外維。(俱經絡四。)
足陽明還系目系。(經絡三。)
足少陽起目銳?,至銳?後。
手太陽至目銳,支者至目內?。手少陽至目銳?。
手少陰系目系。
足厥陰連目系。(俱經絡二。)
手少陰合目內?。(經絡三。)
手陽明之別者,合於宗脈。(經脈五。)
足少陽別者系目系,合少陽於外。(經絡三。)
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經絡二十二。)
平旦陰盡,陽氣出於目,目張則氣上行於頭,夜則氣行於陰而復合於目。(經絡二十五。)
其精陽氣,上走於目而為睛。(藏象二十。)
心者五臟之專精也,目者其竅也。(疾病八十。)
目者,宗脈之所聚也,上液之道也。(疾病七十九。)
諸脈者皆屬於目。(經絡二十一。)
五臟六腑,目為候。
五臟六腑之津液,盡上滲於目。(俱疾病五十八。)
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眼,血之精為絡,其窠氣之精為白眼,肌肉之精為約束。
目者,五臟六腑之精也,營衛魂魄之所常營也,神氣之所生也。
目者,心使也。(俱疾病八十一。)
命門:太陽結於命門,命門者目也。(經絡十二、三十。)
鼻(附天牝):鼻者肺之官也。(脈色三十一。)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象四。)
肺主鼻,在竅為鼻。(藏象五。)
審平之紀,其主鼻。(運氣十三。)
手陽明上挾鼻孔。
足陽明起於鼻之交中,下循鼻外。
手太陽支者抵鼻。(俱經絡二。)
足陽明之筋,下結於鼻。
足太陽之筋,結於鼻。(俱經絡四。)
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藏象二十。)
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經絡二十二。)
天牝:天牝從來,復得其往。(論治二十。)
耳:耳者,腎之官也。(脈色三十一。)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象四。)
腎主耳。在竅為耳。(藏象五。)
足太陽支者,至耳上角。
足陽明循頰車上耳前。
足少陽下耳後;
支入耳中,出耳前。
手太陽入耳中。
手少陽系耳後,出耳上角;
支入耳中,出耳前。(俱經絡二。)
手陽明之別者,入耳合於宗脈。(經絡五。)
足少陽之筋,出太陽之筋,循耳後。
足陽明之筋,其支者結於耳前。
手太陽之筋,結於耳後完骨;
支者,入耳中;
直者,出耳上。(俱經絡四。)
手厥陰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經絡三。)
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藏象二十。)
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針刺三十。)
足少陽之標在窗籠者,耳也。
(經絡十二。)
耳者,宗脈之所聚也。(疾病七十九。)
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能聞五音矣。(經絡二十二。)
枕骨:足太陽之筋,直者結於枕骨。
足少陰之筋,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俱經絡四。)
完骨:足太陽之筋,上結於完骨。
手太陽之筋,結於耳後完骨。(俱經絡四。)
手厥陰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經絡三。)
顴:手太陽斜絡於顴。(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支者下結於?。
足陽明之筋,合於?。
手陽明之筋,支者結於?。
足少陽之筋,結於。(俱經絡四。)
蹺脈入?。(經絡二十八。)
?:手太陽支者上?。
手少陽至?。
足少陽抵於?。(俱經絡二。)
足陽明上?。(經絡三。)
頰:手陽明支者貫頰。
手太陽支者,循頸上頰。
手少陽下頰。
足少陽下加頰車。
足厥陰支者下頰裡。
足陽明循頰車。(俱經絡二。)
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經絡十。)
手少陽之筋,其支者當曲頰。(經絡四。)
頤:任脈上頤。
督脈上頤。(俱經絡二十七。)
足陽明循頤後下廉。(經絡二。)
足少陽之別,出頤頷中。(經絡三。)
頷:足少陽之筋,下走頷。
手太陽之筋,結於頷。
手少陽之筋,上乘頷。
手陽明之筋,直者下右頷。(俱經絡四。)
顏:足太陽之筋,下顏。(經絡四。)
人中:手陽明交人中。(經絡二。)
承漿;
足陽明下交承漿。(經絡二。)
【喉口唇舌部】
咽喉;
任脈至咽喉。
督脈入喉。(俱經絡二十七。)
衝脈任脈會於咽喉。(藏象十七。)
足陽明循喉嚨。
手太陽循咽。
足少陽循喉嚨。
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
手少陰支者,上挾咽。(俱經絡二。)
足少陽之別,上挾咽。
足陽明上循咽。
足太陰合於陽明,上行結於咽。
手少陰之正,上走喉嚨。
手厥陰出循喉嚨。
手陽明上循喉嚨。
手太陽循喉嚨。(俱經絡三。)
足陽明挾咽之動脈。(經絡十。)
上焦並咽以上。(經絡二十三。)
嗌:足太陰脈絡嗌。(疾病十三。)
會厭:厭小而疾薄,則發氣疾,其開闔利;
厭大而濃,則開闔難,其氣出遲。
足之少陰,絡於橫骨,終於會厭。(俱針刺四十五。)
口: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象四。)
脾主口,在竅為口。(藏象五。)
備化之紀,其主口。(運氣十三。)
手陽明挾口。
足陽明上挾口。(俱經絡二。)
足陽明出於口。(經絡三。)
脾氣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經絡二十二。)
衝任之脈絡唇口。(藏象十七。)
唇: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藏象八。)
脾胃大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其華在唇四白。(藏象二。)
督脈環唇。(經絡二十七。)
足陽明環唇。
足厥陰環唇內。(俱經絡二。)
口唇者,脾之官也。(脈色三十一。)
唇舌者,肌肉之本也。(疾病九十五。)
舌:舌者心之官也。(脈色三十一。)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故病在舌本。(藏象四。)
足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疾病六十二。)
心主舌,在竅為舌。(藏象五。)
升明之紀,其主舌。(運氣十三。)
足太陰連舌本,散舌下。
足少陰挾舌本。(俱經絡二。)
足太陰貫舌中。
足少陰直者,系舌本。(俱經絡三。)
足少陰舌下。(經絡九。)
足少陰之標,在背?與舌下兩脈。(經絡十二。)
足之少陰,上系於舌。(針刺四十五。)
手少陰之別,系舌本。(經絡五。)
手少陽之筋,支者入系舌本。
足太陽之筋,支者別入結於舌本。(俱經絡四。)
上焦上至舌。(經絡二十三。)
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疾病九十五。)
其濁氣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藏象二十。)
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經絡二十二。)
齒牙:手陽明入下齒中。
足陽明下循鼻外,入上齒中。(俱經絡二。)
手陽明之別,遍齒。
(經絡五。)
手少陽之筋,支者上曲牙。(經絡四。)
足陽明循牙車。(經絡十三。)
足太陽有入?遍齒者,名曰角孫,上齒齲取之。(針刺四十四。)
齒者,骨之所終也。(氣味三。)
【頸肩部】
項頸:督脈之別上項。(經絡五。)
督脈還出別下項。(經絡二十七。)
足太陽下項。
足少陽循頸。
手太陽循頸。
手少陽上項。
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俱經絡二。)
足太陽從膂上出於項。
足少陰系舌本,復出於項。(俱經絡三。)
足陽明之別,上頭項。(經絡五。)
頸中央之脈,督脈也。(經絡十。)
足少陰之筋,挾膂上至項。
手太陽之筋,其支者循頸,出走太陽之前。
手陽明筋直者,從肩?上頸。(俱經絡四。)
衝脈上者出於頏顙。(針刺二十。)
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並為系,後出於項中。(疾病八十一。)
肩:足太陽循肩?內,下貫胛。
足少陽至肩上。
手太陽繞肩胛,交肩上。
手陽明上肩,出骨之前廉。
手少陽循?外上肩。(俱經絡二。)
手太陽之別,絡肩?。
手陽明之別,上乘肩。(俱經絡五。)
足太陽之筋,支者結於肩?。
手陽明之筋,結於?;
其支者,繞肩胛。
手太陰之筋,結肩前?。(俱經絡四。)
督脈之別,當肩胛左右走太陽。(經絡五。)
督脈循肩?。(經絡二十七。)
缺盆:足陽明入缺盆。
足少陽入缺盆。
手太陽入缺盆。
手陽明出入缺盆。
手少陽出入缺盆。(俱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上出缺盆。
足陽明之筋,至缺盆而結。
足少陽之筋,結於缺盆。(俱經絡四。)
手太陰上出缺盆。(經絡三。)
五臟六腑,心為之主,缺盆為之道。(藏象二十九。)
【胸腹部】
胸:足少陽下胸中。
足少陰注胸中。
手厥陰起胸中。(俱經絡二。)
手少陽之別,注胸中。
脾之大絡布胸。(俱經絡五。)
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經絡三。)
足太陰之筋,散於胸中。
手太陰之筋,下結胸裡。
手少陰之筋,結下胸中。
手厥陰之筋,入腋散胸中。(俱經絡四。)
衝脈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經絡二十七。)
蹺脈上循胸裡。(經絡二十八。)
膻中:手少陽布膻中。(經絡二。)
足厥陰絡於膻中。(經絡三十。)
膻中者,心主之宮城也。(疾病五十六。)
膈:手太陽下膈。
手少陽下膈。
手厥陰下膈。
足少陽貫膈。
足太陰上膈。
足厥陰上貫膈。
足陽明下膈。
足少陰從腎,上貫肝膈。(俱經絡二。)
乳:足陽明下乳內廉。(經絡二。)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經絡三。)
足少陽之筋,系於膺乳。
手少陰之筋,交太陰,挾乳裡。(俱經絡四。)
胃之大絡,名曰虛裡,出左乳下。(脈色十一。)
鳩尾:任脈之別,下鳩尾。(經絡五。)
腹:足陽明之正,入於腹裡。(經絡三。)
足陽明之筋,上腹而布。(經絡四。)
足太陰上入腹。
足厥陰抵小腹。(俱經絡二。)
任脈之別,散於腹。(經絡五。)
任脈者,循腹裡。(經絡二十七。)
小腹臍下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針刺五十三。)
臍:足陽明下挾臍。(經絡二。)
足太陰之筋,結於臍。
手少陰之筋,下系於臍。(俱經絡四。)
衝脈者,起於氣街,並足少陰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督脈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俱經絡二十七。)
【背部】
背脊:西方白色,入通於肺,故病在背。(藏象四。)
足太陽挾脊。
足少陰貫脊。(俱經絡二。)
足陽明之筋,上循脅屬脊。
足太陰之筋,內者著於脊。
足少陰之筋,循脊內。
手陽明之筋,支者挾脊。(俱經絡四。)
督脈貫脊。(經絡二十七。)
背者,胸中之府。(疾病九十一。)
邪在小腸者,屬於脊。(針刺四十七。)
膂:足太陽入循膂。(經絡二。)
足少陰之筋,挾膂上項。(經絡四。)
督脈之別,挾膂貫膂。(經絡五。)
腰:足太陽抵腰中。(經絡二。)
足少陰之別,貫腰。(經絡五。)
督脈挾脊抵腰中。(經絡二十七。)
腰者腎之府。(疾病九十一。)
【脅肋部】
腋:足少陽直者下腋。
手太陰橫出腋下。
手少陰下出腋下。
手厥陰上抵腋下。(俱經絡二。)
手太陽之正,入腋走心。
手少陰之正,別入淵腋兩筋之間。
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
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俱經絡三。)
足太陽之筋,支者從腋後外廉,入腋下。
足少陽之筋,其直者上走腋前廉。
手太陽之筋,入結於腋下。(俱經絡四。)
脾之大絡名大包,出淵腋下三寸。(經絡五。)
上焦布胸中走腋。(經絡二十三。)
脅:足少陽循脅裡,直者過季脅。
手厥陰出脅。
足厥陰布脅肋。(俱經絡二。)
足陽明之筋,上循脅。
手太陰之筋,下抵季脅。
手厥陰之筋,前後挾脅。(俱經絡四。)
脾之大絡,布脅。(經絡五。)
肋:足太陰之筋,循腹裡,結於肋。(經絡四。)
【四肢部】
四肢: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疾病十三。)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疾病十二。)
手大指:手太陰出手大指端。(經絡二。)
手食指:手太陰支者,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
手陽明起大指次指端。(俱經絡二。)
手中指:手厥陰循中指出其端。(經絡二。)
手名指:手厥陰支者,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手少陽起手小指次指之端。(俱經絡二。)
手小指:手太陽起小指之端。
手少陰循小指之內出其端。(俱經絡二。)
手掌:手太陰之別,直入掌中。(經絡五。)
手少陰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
手厥陰入掌中。(俱經絡二。)
手腕:手太陰從腕後。手太陽循手外側上腕。
手少陽循手表。(俱經絡二。)
手太陽之筋,結於腕。
手少陽之筋,結於腕。
手陽明之筋,結於腕。(俱經絡四。)
手太陰之別,名列缺,起腕上。
手少陰之別,名通裡,去腕寸半,別而上行。
手心主之別,名內關,去腕二寸,出兩筋間。
手太陽之別,名支正,上腕五寸,內注少陰。
手陽明之別,名偏歷,去腕三寸,入太陰。
手少陽之別,名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俱經絡五。)
合谷:手陽明出合谷兩骨間。(經絡二。)
寸口:手太陰之筋,循大指上行,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經絡四。)
手踝:手太陽循手外側,出踝中。(經絡二。)
肘:手太陽出肘內側兩筋之間。
手陽明入肘外廉。
手少陽上貫肘。
手太陰行心主之前,下肘中。
手少陰下肘內。(俱經絡二。)
手太陽之筋,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
手厥陰之筋,與太陰並行,給於肘內廉。(俱經絡四。)
臂:手太陽循臂骨下廉。
手陽明循臂上廉。
手少陽出臂外兩骨之間。
手太陰循臂內。
手少陰循臂內後廉。
手厥陰下臂行兩筋之間。(俱經絡二。)
手厥陰之筋,上臂陰;
其支者,結於臂。(經絡四。)
手太陽上循 外後廉。
手陽明上 外前廉。
手少陽循 外。
手太陰下循 內。
手少陰下循 內後廉。
手厥陰循 內,行太陰少陰之間。(俱經絡二。)
足: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
陰氣起於五指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疾病三十四。)
足大指:足太陰起於大指之端,循內側。
足陽明支者,入大指,出其端。
足少陽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足厥陰起大指叢毛之際。(俱經絡二。)
手少陽三焦下 ,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經絡十六。)
衝脈入足大指。(經絡十三。)
足中指:足陽明入中指內間;
其支者,入外間。(經絡二。)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經絡四。)
足名指:足少陽入小指次指之間。(經絡二。)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經絡四。)
足小指:足太陽循京骨,至小指外側。
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邪走足心。(俱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指。(經絡四。)
足心:足少陰邪走足心。(經絡二。)
衝脈入足下。(經絡十三。)
足本節:足太陰之別,名公孫,去本節後一寸,走陽明。(經絡五。)
足跗:足陽明下足跗。
足少陽循足跗上。
足厥陰上循足跗上廉。(俱經絡二。)
足陽明之筋,結於跗上。(經絡四。)
衝脈別者,出跗屬上下。(經絡十三。)
足跟:足太陽之筋,上循跟。(經絡四。)
足少陰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經絡二。)
踵:足太陽之筋,循足外踝,結於踵。
足少陰並足太陰之筋,結於踵。(俱經絡四。)
內踝:足太陰上內踝前廉。
足厥陰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俱經絡二。)
足太陰之筋,上結於內踝。
足厥陰之筋,上結於內踝之前。
足少陰之筋,並足太陰之筋,邪走內踝之下。(俱經絡四。)
足少陰之別,名大鐘,當踝後,繞跟走太陽。足厥陰之別,名蠡溝,去內踝五寸,走少陽。(俱經絡五。)
衝脈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經絡十三。)
蹺脈上內踝之上。(經絡二十八。)
外踝:足太陽出外踝之後。
足少陽下出外踝之前。(俱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上結於踝。
足少陽之筋,上結外踝。(俱經絡四。)
足太陽之別,名飛陽,去踝七寸,別走少陰。
足少陽之別,名光明,去踝五寸,走厥陰。
足陽明之別,名豐隆,去踝八寸,走太陰。(俱經絡五。)
足脛:足陽明循脛外廉。
足太陰循脛骨後。(俱經絡二。)
足厥陰之別,循脛。(經絡五。)
足少陽之筋,上循脛外廉。(經絡四。)
衝脈循脛骨內廉,溫足脛。(經絡十三。)
衝脈下者,伏行 骨內。(針刺二十。)
足太陽下貫 內。足少陰上 內。(俱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別者結於 外。(經絡四。)
三焦下 上踝五寸,別入貫 腸。(經絡十六。)
膝:足陽明下膝臏中。
足太陰上膝股內前廉。
足少陽出膝外廉。(俱經絡二。)
足太陽之筋,自外踝邪上結於膝。
足陽明之筋,上結於膝外廉。(俱經絡四。)
膝者筋之府。(疾病九十一。)
輔骨:足少陽下外輔骨之前。(經絡二。)
足陽明之筋,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
足太陰之筋,直者絡於膝內輔骨。
足少陰之筋,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
足少陽之筋,支者別起外輔骨。
足厥陰之筋,上結內輔之下。(俱經絡四。)
中:足太陽從後廉下合 中。
足少陰出 內廉。足厥陰上 內廉。(俱經絡二。)
足太陽之正,別入於 中。(經絡三。)
足太陽之筋,結於 。
(經絡四。)三焦下 ,出 中外廉。(經絡十六。)衝脈邪入 中。(經絡十三。)
上廉下廉:足陽明,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經絡十六。)
大腸合於巨虛上廉,小腸合於巨虛下廉。(針刺二十四。)
伏兔:足陽明之筋,直者上循伏兔。
足少陽之筋,前者結於伏兔之上。(俱經絡四。)
股:足少陰上股內後廉。
足厥陰循股陰。(俱經絡二。)
足太陰之筋,上循陰股。
足少陰之筋並太陰之筋而上循陰股。(俱經絡四。)
衝脈循陰股內廉。(經絡十三。)
髀:足太陽過髀樞,循髀外。
足少陽橫入髀厭中,以下循髀陽。(俱經絡二。)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
足太陰之正,上至髀。
足少陽之正,繞髀。(俱經絡三。)
足少陽之筋,其支者上走髀。
足陽明之筋,結於髀樞;其直者,上結於髀。
足太陰之筋,上結於髀。(俱經絡四。)
節:諸筋者皆屬於節。(經絡二十一。)
溪:北方黑色,入通於腎,故病在溪。(藏象四。)
四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經絡十三。)
陽受氣於四末。(針刺二十八。)
四街:四街者,氣之徑路也。(經絡十三。)
【皮毛肌肉部】
皮毛:西方生燥,在體為皮毛。(藏象五。)
肺者氣之本,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藏象二。)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藏象八。)
審平之紀,其養皮毛。(運氣十三。)
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
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俱藏象二十八。)
發:腎者主蟄封藏之本,其華在發。(藏象二。)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藏象八。)
肌: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藏象二。)
肉:脾之合肉也。(藏象八。)
中央生濕,在體為肉。(藏象五。)
備化之紀,其養肉。(運氣十三。)
脾合胃,胃者肉其應。(藏象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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