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高注金匱要略】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4
標題: 【高注金匱要略】

高注金匱要略


書名 高注金匱要略

作者 高學山

朝代 清

年份 公元1872年分類 金匱品質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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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4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凡十七條) 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


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客氣邪風。中人多死。千般疚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


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


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 以此詳之。


病由都盡。若人能養慎。不令邪風乾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臟腑。即醫治之。


四肢才覺重滯。即導引、吐納、針、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不遣形體有衰。病則無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紋理也。


(舊本俱列本篇第二條。余玩其文義。確是開章語氣。且有內外因。及不內不外之病由。然後有上工之問。並啟色脈診法。


如後文所云。


故特僭移於篇首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4

五常


即五行。其名本內經五常政論來。東方生氣。動而為風。人稟東方之生氣而生。


故曰因風生長。風又為六淫之首。百病之長。


故曰亦能害生。生害而廣言萬物者。見人在萬物之中而不可逃也。


觀於浮舟覆舟之水。其理益可信矣。


元真者。五臟之元陽真氣也。


此句為養生治病之要。學人當吃緊著眼。蓋元真通暢。衛氣自固。經絡自不受邪。豈能入臟腑。是無臟腑之內因。 又元真通暢。而神機流貫。四肢九竅。血脈不致壅塞。是無皮膚之外因。言欲避風氣之害。惟有珍重元真。養生者可以保其不病。治病者可以救其已病。 不特為後文二十五篇之綱。亦且為本篇一十七條之大綱也。


客氣。謂五常政、六微旨中加臨之氣。邪風。謂天地虛邪之風也。


二句仍合內外因而言。猶言不知珍重元真。則內氣不充於外。 外邪深入於內。而必死矣。


直者為經。橫者為絡。經絡外通皮毛。內通臟腑。臟腑之元真不充。中邪。必致入臟。


故曰內因。手、足為四肢。耳、目、口、鼻以及二陰、為九竅。俱以元真通暢。而使血脈相傳。倘血脈壅塞。則是外邪中之。


遂使元真不貫。


故曰皮膚所中。是不言外因。 而實為外因可知。房室、女色也。


金刃、非殺戮之謂。


如古之宮腐、刖足者是。玩下文病由字自見。蟲獸、指爪牙角毒而言也。


言除卻臟腑元真之氣不充。血脈元真之氣不貫。惟有如此。則成不內不外病由。


故曰不越三條也。


今就內因而言。上之養元真。慎起臥。使邪不干經絡。次之雖已受邪。預為醫治。使之不流臟腑。就外因而言。受邪必由四肢而漸至九竅。才覺重滯。或搖動為導引。以利其機。或呼吸為吐納。以清其氣。或針以出其血。或灸以壯其火。或膏藥以活其凝聚。或按摩以散其郁結。邪去氣行。九竅焉得閉塞哉。


治內外因者如此。王法即上文金刃而廣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4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如鞭朴笞杖之類。禽獸。即蟲獸。


如今之云、廣。所謂孔雀糞能致瘴者皆是。災傷、指墜溺種種也。


言不內不外之因。雖曰天數。亦可謹慎。


故曰更能。若房室嗜欲之多寡。衣服飲食之冷熱。 五味之於形體。雖各有所喜。亦各有所惡。偏好、則偏衰者。理也。


並能慎之。


則病由安得入其腠理乎。


語氣已完。後二句。又就腠理而自釋其義耳。皮肉之窈冥虛空為腠。五臟之元真。各自開門。由其本經而出於皮肉之窈冥虛空。又三焦之陽。亦各從上中下。而氤氳於此。


故曰通會之處。夫氣之所注。血即隨之。


故為血氣之所注也。


理者。皮膚之紋。與肉輪並其絲綹相應者。自然皆從本臟腑之形質化出。


故曰。 皮膚、臟腑之紋理也。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


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


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 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


余臟仿此。 (舊本屬第一條、今交互移於此。)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6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承上文言內外因。及不內外因之病由。


凡後文二十四篇之證。俱宜如此治未病之法也。


言一肝。而其余臟腑之補法可類推矣。


故曰余臟仿此。言一補肝。而其余臟腑之瀉法。又可反悟矣。


故曰補不足。損有餘。上工治未病。上古醫經之文。仲景特借為問答以發論耳。見肝之病者。


如經所云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又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


如人將捕之之類。是肝氣已虛。勢必挾其虛木之氣。以凌脾土。將來脾必受病。法當實脾。以治脾之未病也。


土寄王於四時之季月。人之臟氣。與天時相應。逢季月。則脾氣王而足以自持。


故不用此例。中下之工不知。


故知之者為上工也。


答語已完。此下十九句。又就實脾而自申其奧耳。肝實、如兩脅下痛引少腹。或滿。善怒。及驚。氣逆。則頭痛員員。耳聾等類。肝虛二句。與四季脾王三句同意。上文言王月即不可補。此言肝實。斷不宜補。否則、違虛虛實實之經旨。而非補不足、損有餘之義矣。


按素問五味之於五臟。順之者為瀉。逆之者為補。仲景以酸補肝。以苦助心。以甘益脾。是以順之者為補。而與經旨相背矣。


不知內經以逆為補。補其臟中之神志。仲景以順為補。補其臟中之氣血也。


即以木論。木性之所喜者。陽和雨露耳。投其所喜。則氣暢津榮。然而花葉外蕃。則精華之內蘊者鮮矣。


又木之所畏者。陰寒霜雪耳。克以所畏。 則枝柯雖暫為凋謝。而根株之神自全。此大聖大賢之妙用。學人分別遵行可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6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問曰。病有氣色見於面部。愿聞其說。師曰。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


設微赤非時者死。其目正圓者 不治。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此及下五條。俱暗承前條。言欲治未病。何以審知五臟之本病。而且先實其所勝也。


是非望色、聞聲、切脈、不可。


故又設為問答而言曰。鼻頭為面王。於內屬中土。望色者最為要緊。色青。是木凌土位。鼻為腹。又下文曰青為痛。


故知其腹中痛也。


所賴陽氣燠土。生金子以制木鬼。則青色可退。腹痛可愈。若更苦冷。則衛陽衰敗。 命門之陽可知不能復溫。


故主死。黑為北方水色。鼻頭微黑。是水反乘土。


故主有水氣。土氣憑肺德而氤氳於胸中。以為宗氣。則脾胃之氣舒展。胸上有寒。則阻扼土氣。不能上布。而鬱於中宮。亦遂於本位上現其本色。


故色黃者。知胸上有寒也。


脾胃為後天精悍之原。夭然色白。


故知亡血。而生機不榮也。


非其時。兼秋冬而言。微赤為火氣。凌金焦土。其死於所不勝之春夏乎。


若微赤而且目正圓者。微赤為土無津液。目正圓為肝腎枯燥。夫精汁短少而得風熱者。則病 。 病在經。宜開玄府以發散。在腑。宜驅胃實以攻下。鼻微赤而目正圓者。兩皆不可。


故曰不治。痛、則陽氣不通。而陰寒切責。


故色青應之。


勞、則神氣虛耗。而精氣外薄。


故色黑應之。


風為陽邪。氣從上炎。且能化熱。


故於色赤者。知其中風也。


脾胃之氣不下通。則火土之光外浮。


故於色黃者。知其便難也。


此句。與胸上有寒句。同義。蓋中焦之氣。總以上舒下暢為運化之妙。上不舒。固現黃色。下不暢。亦現黃色。合而詳之。


則庶幾矣。


留飲與水不同。水、為積聚之外水。飲、則膈中之液。或因風寒濕熱所成。 而不能流行者。是也。


然留飲久必成熱。


故色則紅白鮮明者。水火之兼色耳。以上俱跟鼻頭而言。推而廣之。


則自庭與闕上。以及闕中下極等處。各可類診矣。


此望而知之之上工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7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師曰。病患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 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成文為語。不成文為聲。寂然者。久而不聞也。


驚呼。


忽然如受驚而呼叫之狀。蓋骨屬少陰腎臟。節者。神氣游行出入之所。少陰性沉。


故病則喜寐。語聲寂然。喜寐之應。


故知其病在骨也。


神氣者。火也。


忽然驚呼者。是游行出入之火。有以致其忽然疼痛。


故知其病在骨之節也。


不明之象。不徹者。呻吟才出而即回。猶言不透徹也。


夫病患痛楚。聲喚以開泄其氣者。心為之主令也。


今 不徹。是心膈有剝膚之痛。而不暇聲喚。


故中道而自廢耳。啾啾、尖浮之義。加之聲出細長。是從下而上托其疾苦之象。


故知其頭中痛也。


明以寂然之突呼。


言腎家之下部。以 不徹之短聲。言心膈之中部。以尖而浮細之長聲。言頭中之上部。由此推之。


夫亦可從五音之陰陽凌替。而神會其臟腑之玄機矣。


此聞而知之之上工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7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吐沫。 息、兼呼吸而言。息之吸氣。從口鼻而入。先由肺管。而遍歷肺葉之小竅。復還胸中。而下歷肝腎。以應命門之伏機。伏機者。真息之吸也。


命門之伏機鼓還。則息之吸氣。乃應鼓動之機。而送出為呼氣。呼氣由胸中而歷肺竅者亦如之。


命門伏機之鼓還者。真息之呼也。


然必胸中之陽氣充滿。則如晴明太空。高遠無暨。而息道裕如矣。


倘胸中之陽氣虧損。而下焦肝腎之陰氣上乘。則心下痞塞甚而心中遂堅息搖肩者。氣道狹而氣機滯。假搖動以行之也。


故知之。


心中非有形之物可堅。舊注謂邪實。誤甚。息引胸中上氣。謂氣粗而有聲也。


肺性喜溫喜燥。肝腎中有寒濕之氣上衝者。則肺管不清。而氣粗有聲矣。


肺管不清。


故知其必咳也。


肺為呼吸之門戶。門戶堅固。則出入細而長且遠矣。


今張口短氣。是肺無關鎖之權。譬之吹竹筒者。竅大則吹短。


故知肺痿而不為息道用也。


肺得干溫之養。而展布之化始成。然後行其津液於臟腑。今肺痿。


故並知其津液上浮而吐涎沫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7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


當下之。


即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 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中焦胃腑。為息道之所經。呼不數。則鼓動之真呼無病。且無搖肩上氣等候。則肺與肝腎又無病。而吸獨微數。是吸為中焦所經之胃腑。熱入而不容下引之故。


故知下之而愈。蓋胃實去。而氣機相安於下引也。


虛者。 即指胃不實而言。吸微數而胃不實。是命門鼓伏之機。伏氣偏短。元陰大損之診。


故不治也。


上焦吸促。謂呼長於吸。伏機不能引氣歸根。下焦吸遠。謂吸長於呼。


鼓力不能載氣報息。挽回上絕下脫之候。十中不得二三。


故曰皆難治。呼吸動搖至振振者。經所謂以肩息者死。喘而其動應衣者死。


故不治。此與上條。又合言望聞二診。以為上工也。


但上條兼言呼吸之病在上焦者皆生。此條單言吸氣之病在中焦者易愈。吸氣之單病在上下二焦者多死。呼吸之兼病在上下二焦者。萬不得生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8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師曰。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王色青。四時各隨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時色脈。皆當病。 此言色脈之互詞也。


先言脈以互色。次言色以互脈。


故結則合言色脈也。


寸口。指手太陰之三部而言。動、非動搖之謂。指春弦、夏鉤、秋浮、冬營、因時而變動之義。寸口脈動。古醫經之文。仲景解之曰。寸口脈之變動。各有其時。上工因其王時。而察其變動之色脈。則病情見矣。


夫色與脈之變動相同。言色而脈即可概見。假如春月。肝木氣王。色宜青如翠羽。


如蒼璧之澤。


如以縞裹絳。並其脈之變動。宜應青而弦。弦者。濡弱、輕虛、而滑。 端直、以長也。


春肝之色脈如此。推而至於夏月。心火氣王。色宜赤如雞冠。


如以縞裹朱。並其脈之變動。宜應赤而鉤。鉤者、來盛去衰也。


秋月肺金氣王。色宜白如豕膏。


如鵝羽。


如以縞裹紅。並其脈之變動。宜應白而浮。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8

浮者


來急去散也。


冬月腎水氣王。色宜黑如烏羽。


如重漆色。


如以縞裹紫。並其脈之變動。宜應黑而營。營者。 沉以搏也。


四季之月脾土氣王。色宜黃如蟹腹。


如羅裹雄黃。


如以縞裹栝蔞實。並其脈之變動。和柔相離。


如雞踐地。又難經曰。太陰之至。緊大而長也。


此謂四時各隨其色脈而無病。若肝色宜青而反白。白、金色也。


是木當王時。而猶受金之克。則木至休囚。而肝必病。甚且至所不勝之時。而必死於秋令矣。


三時仿此。但此句、單言色也。


其動脈又可類推矣。


比如肝之動宜弦。而反得浮脈。其理一也。


非其時色脈句。又合色脈而推展之。


不但春不得青者。為肝病。青不及春者。為脾病。而且不如翠羽蒼璧者。為本臟之血病。不如縞裹絳者。為本臟之氣病。甚至青侵他部位者。即以各臟腑之病斷之。


蓋非其地與非其時同診也。


又如濡弱輕虛而滑。 端直以長。合為弦脈。夫濡弱。為脾土之氣。木之所養也。


輕虛。為肺金之氣。木之所成也。


滑。為腎水之氣。木之所滋也。


然後端直以長。自露其調達暢茂之本性。


故不特春不弦。弦不春。為非時。而且不濡弱為脾病。不輕虛為肺病。不滑。為腎病。不端重則輕浮而為上焦暈眩脹滿等病。不正直。則橫肆。而為中下二焦沉墜切痛等病。不勻長。則短滯。而為本臟郁結等病。


故曰。皆當病者。其旨深矣。


此又合言色脈二診之上工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8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問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謂也。


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陽之時。陽始生。天氣溫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


以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也。


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


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此條承上文非其時色脈句來。言非時之色脈。雖為人病。實為天氣使然。上工負裁成輔相之任。所貴知天時之變。而補救其偏弊之色脈也。


夫天以從溫而熱。以至大熱。復從清而寒。以至大寒。一歲凡十二月。以統二十四節。人亦由少陽、歷陽明、而至太陽。復由太陰、歷少陰、而至厥陰。手足凡十二經。以應二十四氣。天之初溫。起於冬至後之甲子。則人之微陽。應於足少陽之膽經。歷冬至後之四節。而終手足少陽之氣焉。


天之初熱。交於雨水後之甲子。則人之正陽。應於足陽明之胃經。歷雨水後之四節。而終手足陽明之氣焉。


天之大熱。交於穀雨後之甲子。則人之亢陽。應於足太陽之膀胱經。歷穀雨後之四節。而終手足太陽之氣焉。


三陰仿此。仲景假古經之文。而設為問答者。蓋謂除卻冬至後之甲子。天氣溫和。所謂時至而氣即至者為平氣。天氣平。則人之色脈俱應。而病者少矣。


若夫早至。遲至。寒氣不去。熱氣太過。皆為天地乖舛之氣。而生人遂多非時之色脈。大乖舛、則大不應。小乖舛、則小不應。知此。則寒熱之宜。五味之用。施之各當。業此者其可忽乎。


舉一冬至後之甲子。則夏至後之甲子可反悟矣。


舉一冬至後之甲子。則雨水穀雨等節後之甲子。又可類推矣。


舊注不特膚陋。且將此條。注為本經閑文。全用不著。以致如來放五色毫光之佛手。竟同贅疣息肉。悲哉。


師曰。病患脈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後。其病在裡。腰痛、背強、不能行。必短氣而極也。


上文所言之脈。因四時非時而見。從未病而診其將病。此後言脈。是從既病而尋其病處。並診其生死也。


故曰病患。前後。指關之前後而言。關前為表。關前見浮。是表氣為風寒所傷。或暑濕燥火犯之。


故表氣不內附而脈浮也。


故曰病在表。關後為裡。關後不當浮而見浮。是陰精內傷。陽無所附。而浮之象。


故曰病在裡。腰為腎之府。背為足太陽膀胱之經。而五臟之俞穴附之。


虛陽上炎。直逼腰俞。


故腰痛背強也。


足脛者。腎氣之所下強者也。


腎氣虛。


故不能行也。


真氣生於真精。真精內傷。


故短氣。極者。急切之義。但言在裡而不言在表之病。另於太陽傷寒論中。詳其症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8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問曰。經云厥陽獨行。何謂也。


師曰。此為有陽無陰。


故稱厥陽。 此合下條。俱言厥症。神昏氣阻。猝不知人者為厥。厥陽。猶言厥於陽也。


肝腎之陰血虛於下。而陽氣以無輔而上浮胸膈。


故曰有陽無陰。但胸膈者。心君出神明之治。肺氣司百脈之全。心肺氣實。則神明塞而百脈阻。 故不知人而厥。即下文實氣相摶之脈。是也。


然氣機有升降。氣暴聚、則厥。氣漸散、則厥自回矣。


不言生死者。 以有下入臟入腑之論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9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摶。血氣入臟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何謂也。


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臟。即死。


如身和汗自出。為入腑。即愈。 此條即上文厥陽之脈證也。


沉為在裡。大為陰虛。滑為氣並於上。而血熱隨之之診。今見於寸口。寸口應膻中胸中之部。膻中為心神之所出入。胸中為宗氣之所氤氳。神氣一時閉阻。


故猝然而厥。臟、指心肺而言。腑、指三焦而言。膻中胸中內逼心肺。外通三焦。厥氣入臟。則神氣不能復通。


故死。厥氣入腑。則陽熱可以渙散。 故愈。唇口者。內應脾胃。脾胃為後天諸陽之根蒂。青為肝色。又為冷。厥逆不論寒熱。俱起於肝。而極於脾胃。 木邪克土之義。


故除卻寒厥。盡見色青之外。其陽厥之重症。亦見色青者。陽極似陰之理也。


身冷者。衛陽解散之象。內外之陽俱絕。


故知其為入臟而即死也。


身和者。衛陽無病之診。汗為胃中之津液。運於三焦之陽氣。是厥陰入腑。而腑力足以送之出表也。


夫卒厥、為實氣相摶。而並於上之候。玄府自開。則實氣散而厥自平矣。


故知即愈。寸脈沉大七句。亦古經文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9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問曰。脈脫。入臟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


師曰。非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 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裡者即死。 脈脫、與傷寒條中之脈伏不同。脈伏有二。一則陽明胃腑之熱實太甚也。


脈之營氣生於胃。營氣不能灌注。 故熱深厥深、而脈伏者。下之以通其胃氣。則出矣。


一則少厥二陰之肝腎。寒邪凝閉也。


脈之至去。根於命門之鼓伏。成於脾陽之應動。是靈火之神機。以為不息之妙。寒邪直入肝腎。陰凌陽氣。微明欲熄之象。


故一時寒戰厥逆而脈伏者。溫之以回其臟陽。則出矣。


本文之脈脫。既非寒極熱極之伏。並與上文卒厥不涉。蓋因入臟入腑之類而連及之耳。舊注大謬、脈之來去、如貫珠循環自是不斷。脈脫者。一時斷而不續。


如脫落之義。


故曰脫。然仲景之意不指內因。是就不內不外因而言也。


蓋內因而至脈脫。百不一生。何得有入腑即愈之候耶。此言脈脫者。除腹痛、蛔厥等症外。是就跌、仆、笞、杖、種種重傷。一時昏迷脈絕者而言。入臟。則氣血內並。臟中之神志自去。


故死。入腑。則氣行瘀散。


故愈。此下文浸淫瘡。亦止就皮肉傷損者而言。其不指內因可見矣。


浸淫瘡。俗注為今之黃水瘡、非。以黃水瘡。並無入口不治之禁故也。


大概濕熱流爛。俗所謂白蛇纏之類是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9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


師曰。頭痛。(句)項、(句)腰、(句)脊、(句)臂、(句)腳。(句)掣痛。 陰病十八。何謂也。


師曰。咳、上氣。(句)喘、(句)噦、(句)咽、(句)腸鳴腹脹。(句)心痛拘急。 五臟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濁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裡。 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


五邪中人。各有法度。 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頭為諸陽之首。項、指後發際及肩而言。為太陽並督脈所經之部。腰、指脊下中行之皮腠。非謂兩腎之腰眼也。


腰脊痛、亦即經絡之板強酸痛而言。非兩腎中及脊內刺痛之謂。蓋腰脊內中刺痛。即後文勞傷等之陰病。而非陽病也。


臂腳為陽氣之充。掣痛、兼承項腰脊臂腳而言。臂腳掣痛、謂手足之外 。陽經所行之處。牽引而痛也。


夫頭痛項腰脊臂腳之掣痛。俱風寒等氣。中於經絡之症。其病在表。


故曰陽病也。


咳為肺臟病。咳而上氣。為肝腎之氣虛而上浮。即前條胸中上氣而咳者。是也。


喘、見吸促吸遠下。噦、呃逆也。


但有二因。經謂新舊食不相浹者。言平人之噦也。


今兒童飯後常有之。


病患呃逆者。是命門真呼之氣自虛。不能送呼滿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39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中道伏還之象。咽者。飲食噎塞。是臟中之津液枯槁。


故胃脘中之潤機澀滯耳。臟腑之陽虛。而外氣客之。


則腸鳴。又臟腑之陽虛。而下陰乘之。


則脹滿。肝腎之賊陰。凌犯心位。則切痛而拘急。六者俱臟腑之病。臟腑視經絡。則為裡為陰。


故曰陰病也。


夫三焦之治。以火為用。內與五臟之元陽相通。外與十二經之表陽相會。陰陽六症。各從上中下為三變。六三則十八也。


下文一百八病。又從陰陽各十八病而申之。


蓋五臟之元陽精汁。除自榮本臟外。其余緒亦旁出而與三焦交會。則陰病十八。各臟俱有之。


合五臟而計之。


總得九十病。此申言上氣等之陰病十八也。


六微者。六腑之氣。外行本經經絡之末。行遠力微。


故謂之微。但六微之氣。亦與三焦相貫。腑各一微。微分三部。


故亦有十八病。此申言頭痛等之陽病十八也。


李氏舊注。謂六微取之於合。 引內經胃合於三裡等穴。是以針而刺微之病。非六微之為病。且微各一穴。無十八之數矣。


膚謬。五勞者。心勞神損。肺勞氣損。脾勞食損。肝勞血損。腎勞精損。七傷者。大飽傷脾。大怒氣逆傷肝。強力舉重。久坐濕地傷腎。形寒飲冷傷肺。憂愁思慮傷心。風雨寒暑傷形。大怒恐懼傷志。六極者。肝傷筋極。心傷脈極。脾傷肉極。肺傷氣極。腎傷骨極。臟腑氣衰。視聽已卸。為精極也。


婦人三十六病。舊注謂千金方載十二症、九痛、七害、五傷、三痼。於理頗順。未知是否。不在其中者。謂一百八病。為內因外因之正病。五勞、七傷、六極、及婦人三十六病、以首條房室災傷服食等按之。


仲景俱為不內不外因之病。


故不入正病之例。清濁大小。兼下文之風寒霧濕熱。所謂五邪者。是也。


風霧為清邪。天之陽氣。動而為風。地之陽氣。升而為霧。


故其邪屬陽。陽主輕清。


故曰清邪。


凡動而升者。其性炎上。


故清邪居人之上焦。以極於頭面也。


寒濕為濁邪。天之陰氣。凝而為寒。地之陰氣。結而為濕。


故其邪屬陰。陰主重濁。


故曰濁邪。


凡凝而結者。其性流下。


故濁邪居人之下焦。以極於足脛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0

大邪者


兼清濁邪之風寒而言。風為百病之長。寒為生陽之害。


故曰大邪。然風寒之邪。善傷營衛。


故曰中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0

小邪者


兼清濁邪之霧濕。並下文之熱邪亦在內。蓋霧橫於太虛。於人為胸中。濕流於坎澤。於人為骨節。以視風寒之傷營衛者。則為中裡。


故曰小邪中裡。下文曰。熱傷絡。視經亦為裡。


故曰熱邪亦在內。 字無所考。 未詳。成無己作穀字。亦無所據。或曰。當是馨字之脫去其半也。


然以象形會意按之。


上半為古罄字。器之象也。


禾為稻屬。以器覆稻。其為飯類可知。 、餅屬也。


五穀原以養生。冷熱飢飽。經宿不行。則邪生矣。


以上七句。 為末段之綱領。蓋謂除宿食外。不過風寒霧濕熱之五邪為病耳。法度、非治病之法度。言五邪中人。


如有規矩繩墨之義。前、日前也。


風為木邪。木氣王於寅卯日前之風邪自盛。


故風中於前也。


暮則人身之火氣入墓。 寒邪易入。


故寒中於暮也。


濕傷下、霧傷上、注已見。風令脈浮。寒令脈急。別詳傷寒論注。霧者。土氣也。


人身以皮腠為土。濕者。水氣也。


人身以關節為澤。


故各以其類應也。


食傷脾胃。即宿食也。


經血多而惡寒。寒則經血泣。


故寒極傷經。絡血少而惡熱。熱則絡血燥。


故熱極傷絡。自五邪中人十三句。或言其時。或言其處。或言其脈。或言其害。錯綜反復。正所以言陰陽十八病之因。且開後文二十四篇之治法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0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問曰。病有急當救裡救表者。何謂也。


師曰。病醫下之。


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體疼痛。 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此條與傷寒之文相似。入此、則迥別矣。


蓋傷寒三陽傳變。重在急救其表。


故治法宜先表後裡者。恐陽邪外盛。而陰津內傷也。


此為治內因之法。當重看前半條。救表。特雜症中之帶說耳。下利清穀。因醫下之者。尚宜急救。則未經誤下者。更可知矣。


夫衛氣根於胃中之精悍。下利清穀者。則衛氣衰薄。而六淫易犯。雖亦有身體疼痛之表症。必俟救裡後議及者。恐早則更傷表氣。而為上下兩脫之候也。


注詳傷寒本條下。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 痼疾者。堅固之義。經久之宿病。卒病者。猝然之病。


如風寒之類。


凡新感者皆是。不特痼疾之根深。法當緩取。 猝病之氣銳。勢必蔓延。且譬之積薪。後來者居上。而易於搬運。


故當知先後之治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0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師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所不喜者為病。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


必發熱也。


各有得、心病得肝氣。肝病得腎氣。腎病得肺氣。肺病得脾氣。脾病得心氣者。一也。


五臟各乘其王時。二也。


心肝脾肺腎之各有所喜者。三也。


此單指得其所喜者而言。得其所喜者而愈。傷寒論謂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


令胃氣和則愈。是其義也。


所惡、謂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並各臟之所不勝者皆是。不喜、即所惡。謂心惡熱。熱乘之。


則心病。心不勝腎。腎乘之。


則病且危矣。


余臟仿此。不應食、指五味而言。人於五味中。素有所偏惡者。所不勝之臟氣虛也。


忽反暴思之。


則是此臟因邪氣實之。


故知其必發熱也。


首言得五臟之性。則病者愈。次言失五臟之性。則不病者致病。末言變其素不喜、為暴喜。則可以占病。然則變其素所喜者、為暴不喜。亦非細故也。


夫諸病在臟。欲攻之。


當隨其所得而攻之。


如渴者與豬苓湯。余皆仿此。 所得、即五臟之各有得。詳上條。隨所得而攻之者。因所喜之氣味。而各寓以攻病之藥。則直走其臟。所謂將欲取之。


必姑與之之道也。


古法古方中。豬苓湯之治渴。特其一耳。


故曰。余皆仿此。湯義、見傷寒注。本湯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0

濕病脈證第二


窒也。


拘也。


有窒塞拘牽之義。前人俱謂痙字之訛。以內經但有痙而無 。且痙與 頗似。


故後人傳寫致訛耳。鄙見以為不然。嘗按古人名病。或抉其病由。或肖其病狀。不必盡仍從前之舊。即如仲景傷寒之名。並其症之傳變。原從熱病論來。而現易其名為傷寒。然則以仲景傷寒等字。為熱病之訛也得乎。


當曰。 病、即內經痙病為合。不必抹卻 字。但其病由。殊多疑竇。幾令後人不知所守。


如內經、以痙為濕因矣。


爾雅注痙為風強病。則又為風因矣。


及按本文諸條。並傷寒內所問及者。則又皆燥因也。


反復思維。神明告我。始知內經言濕。爾雅言風。俱言外來之因。而尚有所未備。仲景言燥。是言本身之因。而實總 病之全也。


蓋人身以陰陽相得。則柔和通暢。即或中邪。尚賴陰陽滋息。以為捍御。若津液素短。一遇風寒暑濕之邪中之。


則邪從太陽陽經之性而化熱。陽熱相摶。津液不足以供其殘暴。則窒塞拘牽而 矣。


甚至反張抽掣者。風火燥。萬物之變動也。


或曰。子以古人為濕因風因。是矣。


仲景並不言燥。而子以為燥者。敢問何說也。


答曰。以因致之變病。遂以知 家之本病。且有方本三道可據也。


夫本篇四條曰。發汗太多因致 。是 因汗多而液燥也。


五條曰。風家下之則致 。是 因誤下而液燥也。


六條曰。瘡家汗之則致 。是 因冒汗下而液燥也。


其余除一條二條三條七條為正 。不列方外。十條泄營衛之邪熱以救津液。十一條泄分肉之邪熱以救津液。十二條瀉胃腑之邪熱以救津液。則病 之因。治 之用。不昭然可想見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1

一條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 。 太陽病。指頭項強痛而言。太陽為寒邪所傷。邪從陽經之性而化熱。


故發熱。寒邪凝閉。則毛竅實。


故無汗。惡寒者。太陽被邪之本症也。


曰反惡寒者。正就 病而言。 病因津液短少。而陽熱在經之症。理宜不該惡寒。 故曰反也。


發熱無汗。其經絡之拘強。更甚於有汗者。


故曰剛 也。


此條之症。全是傷寒。卻曰剛 者。當合後文伏堅之脈而言。蓋 與傷寒之外症頗同。惟伏堅與浮緊之脈為辨耳。此寒邪化熱之 。 之正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1

二條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 。 太陽病同上。太陽為風邪所傷。風為陽熱。


故發熱。風性疏洞。


故汗出。不惡寒者。陽熱在經。而無陰氣在上在外故也。


名柔 者。以汗出而經氣之勁直。少遜於寒邪也。


此條全是太陽傷風。略並陽明之候。而曰柔 者。 當合後條沉遲之脈而言。蓋 與傷風之外症頗同。惟沉遲與浮緩之脈為辨耳。此風邪陽熱之 。亦 之正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3

三條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為難治。 太陽病。發熱。見上條。不言有汗無汗者。兼上二條之風寒而言。言太陽見發熱之表症。其脈多浮者。以陰陽之氣兩出。而與邪摶故也。


若見表症。而脈又沉。是裡陰短少。不出而附其陽。而經絡獨得干熱之應。


故。然治經表干熱之邪。非發表不能散其勢。若沉而更見細。細為無陽之診。發表以去邪熱。剛柔之陽或解。而厥逆瀉利之陰將復作矣。


故曰難治。陰、即俗所謂慢驚風者。是。詳見後注。並有方治擬補。此亦之正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3

四條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 此及下文三條。俱非病。因誤治以傷陰。遂亦成者也。


發汗太多。不特火熨等治。令其大汗。


凡表藥過劑。 及發汗後更發汗者皆是。汗雖陽液。而經隧絡脈。實賴以為和軟。因致者。木出津而勁。土去水而板之象。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3

五條


夫風病下之則。復發汗。必拘急。 風家不特原燥。且疏泄而多自汗。其液已傷。下之。


則津液更傷。亦上條因致之義也。


復發汗。當承風病言。 非下後成。而復發汗也。


蓋謂風家津液已傷。下之固。不下而復汗之。


亦必拘急。拘急者。之漸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3

六條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 瘡家素多膿血。膿血者。津液之所化也。


夫身疼痛者。為邪在經絡。法當發表。然其津液素傷於膿血。若再令汗出。則其經血益枯。亦上文因致之義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4

七條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病也。


若發其汗者。寒濕相得。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其脈如蛇。暴腹脹大者。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 此症須先詳太陽隧道。則絲絲入扣。否則極力強解。終屬隔靴搔癢。夫太陽者。從目內。上頭角。復下經牙車。上繞腦後。歷頸項。循背部之夾脊。而下走足外之後側者也。


此條系太陽經血不足之人。寒濕濁邪。兩中於下。於是郁寒鬱濕而兩化為熱。化熱循太陽而上衝。太陽之經血不足以御之。


故見種種干熱之症。而也。


身熱足寒者。本寒標熱之應。玩下文寒濕相得。則言寒而濕在其中。


故曰寒濕之濁邪。兩中於下也。


頸項、頭、面、目、與牙車、下至背部、俱太陽之所經。


故頸項強急。頭熱。面目時赤。獨頭動搖。牙關卒噤。並背反張者。俱經血不足。而干熱逼之之應。


故知為也。


惡寒為太陽之本症。時頭熱時字。與口之卒噤相應。蓋化熱之邪。終不若風熱之盛實。


故但時熱、時赤、時動搖、卒噤、卒反張也。


以鄙見擬其方。或當主桂枝倍芍藥湯。外加花粉術附為合。蓋桂枝本湯以解標熱。加花粉以滋其經血之干。朮附以逐其本寒本濕。倍芍藥者。使之直走足脛以上散也。


若以為太陽表熱。罔顧寒濕之本病。但發其汗。則寒濕之本氣。以汗空而相得於表。表陽之虛氣。以汗疏而益虛於上。寒濕與虛陽。相薄於在上在表。


故惡寒益甚也。


此發汗而病不服之變動如此。 其脈如蛇。謂伏而堅直之脈。已如如有外出之勢。暴腹脹長。是寒濕之邪。入腑為即愈。其愈於自下利乎。


夫之為病。


如盛夏之時。陽熱酷於上。逼陰氣於下。而不得上升之象。若陽光少薄。則地氣自騰矣。


發汗以散其在上在表之熱。則下之陰液。有上滋之勢。


故脈起如陰蛇之外出。腹脹如嵐霧之上浮。殆陰陽交泰之漸乎。


人氣與天地之道相同。其欲解也宜矣。


此發汗而病狀之變動又如此。脈如故。即下文之伏脈也。


猶言脈伏如故。而反加弦之謂。夫弦為緊滑之合脈。緊為寒。滑為濕。寒濕伏於下。則陽熱之不解於上可知。


故曰者。言病之已成也。


此發汗而病不理之變動又如此。全條總言寒濕病之常變。亦之正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4

八條


病有炙瘡。難治。 炙瘡之人。先受外火。次傷膿血。液愈熱愈干。


故難治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4

九條


脈經曰。病。其脈伏堅。直上下行。 伏者。潛伏在下。堅者。凝斂之象。上下。指尺寸而言。直上下行。謂潛伏凝斂。單從傍骨而直行尺寸。並無浮起之意。蓋之為病。雖在經絡之陽熱。而其所以為病。卻在陰不與陽俱。而自沉伏也。


若陰起而應陽。則入風寒暑濕之正例。而非矣。


大概病象盛夏。責在外無陰也。


脈象隆冬。責在裡無陽也。


其天地之不交。火水之未濟耶。若陽中有陰。則陽隨陰精而下降。陰中有陽。則陰隨陽氣而上升。左右者。陰陽之道路。


故病之死。多死於左肝右肺之不能升降也。


此總言病之脈。蓋就之正病。及因致之兼症。而兩言之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4

十條


太陽病。其症備。身體強。KTKT然。脈反沉遲。此為。栝蔞桂枝湯主之。


栝蔞桂枝湯方 栝蔞根(二兩)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頃。啜熱粥發。 太陽病。其症備者。


如頭項強痛而惡風發熱之謂。非指上文之症備也。


身體強三句。始入病。身體指後發際。及夾脊而言。KTKT。驚禽伸頸之象。傷寒之陽明病。亦以此為狀。但陽明之經脈在前。人迎以下邪盛。


故頸項支於前而KTKT然。太陽之經脈在後。風池以下邪盛。


故頸項強於後而KTKT然也。


見如此太陽症。脈若見浮。則脈症相對。而為太陽中風正病。乃反見沉遲。沉為在裡。遲為無陽。裡無陽氣。則不能領津液以上滋。 而此太陽諸症。為干熱可知。


故曰為。主栝蔞桂枝湯者。以桂枝本湯。能解營分之熱邪。使不至熱枯陽液。 一也。


且太陽之陽熱。從汗渙散。使在下之陰津吸起。二也。


栝蔞蔓生。性走經絡。而氣清滋潤。且根善上行。是從裡陰而引其精汁於太陽之經脈者也。


以之治有汗之柔。宜矣。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4

十一條


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能語。欲作剛。葛根湯主之。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芍藥(二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湯法將息及禁忌。 太陽病。同上條。無汗者。寒邪傷營而凝閉其衛氣也。


小便反少者。正照病而言。蓋謂傷寒化熱之病。熱邪盛於表分。逼陰氣於下。理宜小便清利。而今反少也。


氣上衝胸者。人之毛竅。隨呼吸而喑為開辟。今毛竅為寒邪所閉。氣機塞於旁引。但爭胸分出入之路故也。


口噤者。太陽經道。循牙車。寒邪能令筋惕。


故口噤而不得語也。


以上俱太陽傷寒之症。而曰欲作剛。必其脈不浮緊。而見沉伏。或且緊直可知矣。


但以全症而論。似當主麻黃湯以發表。加茯苓以利小便。加半夏以降逆氣矣。


即合沉伏之脈而論。宜於麻黃湯中。加升陰之品。


如膠、麥、歸、地。重以升麻等類矣。


況之為病。原系化熱之邪在經。而津液不供之症。葛根輕浮滲泄。最為燥家所忌。乃竟主葛根湯而無所顧忌者。神哉仲景。幾令人不可思議矣。


不知當日。一眼看定小便反少。氣上衝胸二症。隨便用此。借水行舟。因糧殺賊之妙而已。蓋之所以為病。所慮者。天地不交。水火未濟耳。今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其裡陰之機。尚在向表。主葛根湯以發汗。則泄其上者。下氣必從。疏其表者。裡陰自動。將津液之氣可升。而沉伏之脈自起矣。


且攻邪之法。自有層次。寒傷營分。為太陽之第二層。二門之象也。


則太陽衛氣。為第一層之大門。陽明分肉。為第三層之堂陛。與其就第二層。即賊以驅賊。不如從三層堂陛之間。振臂一呼。


而賊易去耳。此不用麻黃湯而用葛根湯之深意也。


至於直任葛根而不畏其疏泄者。 以其無汗。並小便反少二症故也。


無汗而小便少。胃中必有積飲。借積飲以為汗。既不虞其損傷津液。且內飲去而表熱解。


故曰借水行舟。因糧殺賊之妙也。


詳傷寒論太陽與陽明合病條下。參看自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5

十二條


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必齒。可與大承氣湯。 此太陽病。從胸中移熱於胃腑而熱實。


凡太陽之表症俱罷者也。


胃腑熱實。


故與大承氣以下之。


表症俱罷。


故不曰太陽病。而但曰為病耳。胸滿者。胃實而實氣上浮之應。口噤者。胃系絡唇口並齒中。實氣上浮。 則胃系急。


故口噤也。


臥不著席者。反側不寧之貌。胃實而神氣不能歸伏土中也。


下焦足脛之氣。嘗休養於大腸之空處。胃實而大腸亦實。腸實、則腳下之氣血不容轉舒。


故攣急也。


齒者。即口噤之義。與大承以下之。


則熱實去。而上下通和矣。


或問曰。此條之症。子何以知其不屬傳經。而為胸中移熱。且云太陽表症俱罷者也。


答曰。若系太陽傳經。則陽明必有經絡表病。何得單見胃腑內實。


故曰此胸中移熱也。


若有頭痛、發熱、惡寒等表症。必不徑情攻下。致犯下早結胸之戒。


故曰太陽表症俱罷者也。


附錄仲景具菩薩之慈。泄神仙之秘。著此病方論。以垂萬世。後人不知為金科玉律之文。置之覆瓿。及遇此症。妄立驚風名色。除一切香燥藥外。惟是蜈蚣、全蠍之大毒。朱砂、金箔之重墜。巴豆、牽牛之猛悍。麝臍、冰片之犀利而已。訛以傳訛。 殺人無算。嗚呼、病一燈。千年塵土。誰復知有淨瓶甘露。玉液還丹也。


夫之為病。小兒十居其九。產婦十居其一者。以小兒純陽之體。津液未充。產婦亡血之余。津液未復。一遇風寒等邪。犯其太陽。則化熱傷經。筋脈因干熱而短縮。反弓抽掣。所自來也。


其猶能勝此香燥。並一切大毒等藥乎。


余嘗按仲景病方法。以治俗名急驚、慢驚之症。無不應劑而起。揭明篇後。蓋欲同志者共遵之。


則所活無窮矣。


但剛柔二。即今人所謂急驚者。皆陽也。


其病脈症治。已詳本篇。另有陰一症。即俗所謂慢驚者。本篇不具論條方藥。或以散見於傷寒論故耶。今不揣鄙陋。竊傷寒之旨。擬論五條。移方四道。皆屢試屢驗。高明者萬勿以僭妄而漠視之也。


病、寒熱往來。寒則瀉利厥逆。熱則嘔咳煩驚者。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無太陽症。乳食如故。但嘔吐。面色微黃。或瀉青綠者。將作陰也。


小兒素靈慧。忽目遲而神機阻滯者。 病患身不熱。時反弓。或抽掣而厥。卒口噤。不得出聲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驚者加龍骨、牡蠣。乳食急不到口者。膻中干熱而煩悸故也。


當歸四逆合黃連阿膠湯主之。


(以上方。俱見傷寒論。) 病。小便色白。厥不止者。死。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5

十三條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太陽病。詳已見。二經交通之處為關。兩骨相續之處為節。關節者。人之坎澤也。


故濕氣多入於此。濕氣入關節。則氣血滯而不利。


故疼痛。煩者。郁濕化熱之應也。


沉為在裡。細為陽虛。人身惟陽氣充足。則濕不能傷。今在裡之陽虛。則關節煩疼。明系濕邪滯其氣血。而太陽之頭痛發熱等症。又明系濕邪化熱。上衝經表之候。 故知為濕痹也。


痹者卑也。


濕著關節。有不能舉動之義。


故曰濕痹。裡陽既虛。則不能分布水氣。


故小便不利。 關節之濕氣。內淫腸胃。


故大便反快也。


利其小便。則濕去而關節疼痛等症自止矣。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5

十四條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也。


凡言家者。俱指夙病。


如酒家、風家、亡血家之類。上條是初病濕。此系濕久而成家者。


故曰濕家也。


濕流關節。 故初病則關節煩疼。濕久化熱。而熱充經表。


故一身盡疼而發熱也。


黃為土色。身色如熏黃者。濕熱傷脾。在上之汗孔不疏。在下之小便不利。


故蒸其濕土之色於外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5

十五條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 以丹田有熱。胸上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濕家。已見頭汗出者。濕熱上衝。而蒸其氣血於上之義。背強者。濕持經表而不得汗也。


欲覆被且欲向火者。 太陽被傷之本症也。


濕家俱陽氣不足。


故不能以汗送濕。若更以寒藥下之。


則元陽更虛。而真呼於中道自伏。


故噦。胸為陽氣之署。陽氣以寒下而虛餒。則下陰上乘陽位。


故胸滿也。


小便不利者。氣機奪於後陰之下故也。


舌苔、當指白苔而滑者。丹田以濕化之熱在下。胸中以攻藥之寒在上。下熱、故渴欲得水而口煩燥。上寒、故不能飲也。


此條言濕家誤下之小逆如此。條中下早早字。疑是衍文。以濕家前後禁下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5

十六條


濕家下之。


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濕家化熱上衝。症見頭汗微喘者常也。


但在下之之後。則逆矣。


蓋下之則裡空。而在上之陽液陽氣。理當下陷。今陽液反上而額上汗出。陽氣反上而微喘。


故逆也。


小便利。亦濕家去濕之一路。特見於誤下而額汗微喘之後。則逆甚矣。


蓋下後則液奪於後陰。小便之不當利者。一也。


額汗微喘。氣機已經上浮。而不應下送。此小便之不當利者。二也。


兼見、則上脫下絕之勢已成。而中無所蘊。


故主死也。


下利不止。當承微喘以上等句。 蓋謂下後而前症具。縱小便不利。若大便下利不止者。亦死。言與小便利者。同為下絕也。


此條言濕家誤下之大逆、又如此。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6

十七條


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


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


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風濕。即後文第八條。所謂汗出當風者是也。


蓋津液已離經絡。化而為汗。即如天地氤氳之氣。已化成雨之象。雨著地而為水。與汗伏皮而為濕。同一義也。


汗出當風。汗之將出未出者。即便伏住。加之汗出而毛竅已開。風邪襲其玄府。則風與不出之汗相搏矣。


不必中風而復中濕之謂也。


久傷取冷。亦能落汗。汗客為濕。濕生熱。熱生風。此雖濕風。亦可名為風濕。


故八條並及之。


後凡言風濕者俱仿此。無著處、而煩熱者曰疼。是為風因。有著處而沉滯者曰痛。是為濕因。若單濕化熱以生風。則疼痛亦有時而互見者。一身、指手足太陽之部而言。濕從當風而汗不出。


故其法仍宜出汗以解濕。並解其風也。


陰雨不止。是天地濕勝之時。乘此而以汗去濕。是騰一內濕之空。而仍為外濕入之之地也。


況汗大而不得其法乎。


其不能盡解宜也。


蓋風性輕浮。 理或可以驟泄。濕性凝滯。勢必燥於熏蒸。此汗大而愈風不愈濕之道也。


故治風濕者。乘晴明之日。已應天地之燥化。又微微似汗。則得熏蒸之法。而濕自去。濕去而風亦與之俱去者。濕本而風標故也。


意者主桂枝加朮湯乎。


抑即八條之麻杏薏甘。或九條之防加桂湯耶。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6

十八條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 病在頭中寒濕。


故鼻塞。納藥鼻中。則愈。 此條當是裹濕枕濕。而濕中於頭之症。


故無事於發汗。及利小便。但納藥鼻中。使濕從嚏涕而出也。


身、指太陽之夾脊而言。身疼痛者。濕中於頭。濕性將下流。而太陽之經氣阻滯也。


發熱者。濕雖在頭。然已阻滯其經氣。皮毛為經氣之合。郁濕化熱。


故發熱也。


面黃者。陽氣不充之應。若面色紅而不黃。則陽氣力能蒸濕外解。 而身疼發熱。便不得謂之濕因矣。


喘者。濕滯太陽之皮毛。皮毛內合肺竅。而不能通暢也。


頭痛者。太陽之經。 上聚於頭。今為濕所把持而悶冒也。


鼻塞者。濕滯氣機。即上文喘症之義。煩亦單指鼻而言。蓋謂鼻因塞而煩熱也。


脈大者。濕持其上。太陽之經氣。欲浮不得。而悶為旁鼓之象。自能飲食六句。謂濕在頭而腹中無病。 若發汗及利小便。則徒傷中下二焦之氣。是反招頭上之濕。使之下流也。


豈如納藥鼻中。因涕以去其濕。得高者越之之旨乎。


不列方者。或失之耶。王氏謂宜瓜蒂散為細末。


如大豆許。縮入、則出黃水。夫瓜蒂入鼻以出黃水。未驗。且云忌吹。當令縮入。似與本文納字之旨有礙。附錄鼻淵一方。


凡頭痛鼻塞。而稠黃濁涕不止者。用鵝不食草一味。干為細末。納鼻中少許。令嚏出穢物。數次則愈。雖非漢時古方。而鼻淵一症。頗似久濕在頭。而化為風熱之候。用此甚神。


故並記之。


以資同志者之會悟云。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6

十九條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6

麻黃加朮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杏仁(七十個去皮尖)白朮(四兩)甘草(一兩炙)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天地當五六月時。地氣上浮。階潮礎潤。不得天氣泄而為雨。則燥蒸鬱冒者。濕之象也。


天地之燥蒸鬱冒解於雨。與人身之煩疼解於汗。其理同也。


外火攻之。


則經絡關節之濕。因火逼而內入於臟腑矣。


此洒物之濕聚於下。蒸物之氣浮於上之義也。


主麻黃加朮湯者。濕氣能塞毛竅。


故濕家每皆無汗。用麻黃者。所以疏衛表之云翳也。


桂枝善行營氣。得東方風木之正。所謂風以燥之也。


五臟惟肺最惡濕。且其臟與皮毛相合。


故皮毛受濕。肺管先為之不利。加杏仁者。所以通肺竅也。


白朮性溫。與甘草同用。則善理脾胃土氣。土得甘溫。 則蒸濕於上而為汗。此治外濕之正藥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7

二十條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7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方


麻黃(半兩去節湯泡)杏仁(十個去皮尖炒)薏苡仁(半兩)甘草(一兩炙) 上銼麻豆大。每服四錢匕。水一盞。煮八分。去滓。溫服。有微汗。避風。 病者。即濕病也。


一身盡疼、發熱。詳已見。日晡為陽明經氣之旺時。有自振以推濕出表之勢。而濕邪不受其驅逐。遂相持於太陽陽明之界。


故劇也。


風濕三句。見本篇五條注。主麻杏薏甘湯者。甘草屬土。為內主脾胃。 外主肌肉之藥。以之為君。蓋欲其由脾胃以達肌肉之意。薏苡甘溫。善燥中土。且趁甘草浮緩之性。則能從下從裡。而熏蒸其濕於在上在表也。


杏仁通利肺竅。以引其機。為薏甘熏蒸之接應。麻黃發越毛孔。以開滯郁之障。譬之驅賊。薏甘為內室之傳呼。


杏仁為中途之援引。麻黃直開大門以放其去路耳。與前條麻黃加朮湯同意。特其制之大小略殊。並少桂枝一層症候而已。上條曰濕家。則為病既久。非小劑可愈者。


故大其制。此條曰病者。則其濕尚淺。


故不必用大劑。以過傷其氣。且麻黃加泡。杏仁加炒。止用其輕清之氣。而已足矣。


又本條較前條。多日晡而劇一症。日晡而劇。為肌肉當王時。而有自振之氣。則營分尚未受濕。


故不必用桂枝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7

二十一條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7

防己黃湯方


防己(一兩)黃(一兩一分去蘆)白朮(七錢半)甘草(一兩) 上銼麻豆大。每抄五錢匕。生薑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良久再服。喘者。加麻黃半兩。 胃中不和者。加芍藥三分。氣上衝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冰。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以下。溫令微汗。瘥。 此條。病則雙名風濕。症則頗似單風。湯意卻又全治單濕。仲景心細如發。學人透得此關。則入木三分矣。


蓋汗出當風。是汗郁於風而成濕。


如上條所云。


故曰風濕。則風濕之病。濕為本而風為標矣。


夫郁濕化熱。濕熱與虛陽相並於外。


故脈見浮。虛陽外並。則陰無健主。而坤呈地象。


故身重。脈浮身重。系虛陽為濕熱熏蒸。


故汗出。汗出。則毛竅疏洞。


故惡風也。


濕家必由汗解。汗出而濕自去者。常也。


今脈浮、身重、惡寒如故。則知汗出。 為虛陽自越。而濕邪自在也。


濕邪自在。


故主防術甘草以燥之。


虛陽自越。


故君黃以斂之耳。雙言風濕者。 兼及其標也。


脈症頗似單風者。得標之病也。


單治濕邪者。專責其本也。


按四分為一兩。一分當是二錢半。 方中黃一兩一分。為一兩二錢五分也。


方後加減之三分。即正方白朮之七錢半。以銖數計之。


一分得六銖。古人以二十四銖為一兩也。


後仿此。五錢匕。謂以一錢之匕首。五抄其藥也。


喘為濕邪傷肺。而肺竅不利之應。


故加麻黃以發之。


胃不和者。濕氣滯脾。能使胃中脹。或雷鳴溏泄之類。芍藥酸斂。下行入臟。能引防術溫燥之性。下入脾中。使之溫中以燥土。


故加之。


氣上衝者。胸中陽氣虛餒。而下氣乘上之應。桂枝甘溫。 能填胸分之陽。


故加之。


細辛辛溫而香細。善達下焦氣分。寒能召濕。陳寒者必積濕。加此者。亦猶加芍藥之義也。


如蟲行。言上身。


如冰。言下體。坐被繞被。總以溫暖為熏蒸去濕之法耳。微汗瘥。當兼小便言。蓋腰上之濕解於汗。腰下之濕解於小便利。


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7

二十二條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


若(傷寒論多其人二字)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傷寒論多枝字)加白朮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8

桂枝附子湯方


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劈)附子(三枚炮去皮切八片)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三服。(傷寒作水六升。煮二升。以後方諸藥減半之水數計之。


則此方之三升一升。恐為錯誤。當從傷寒為是。)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48

白朮附子湯方


白朮(二兩)附子(一枚半炮去皮)甘草(一兩炙)生薑(一兩半切)大棗(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三服。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 此條頭一症。系風寒兼濕。第二症。系單寒兼濕。然俱在太陽經表。而不干腑臟者也。


身體指軀殼而言。煩疼為熱因。以風為陽熱。寒濕二邪。俱能化熱故也。


陽主健用。濕主沉滯。陽虛而濕邪中之。


沉滯而失其健用。


故不能轉側也。


不嘔者。內無寒也。


不渴者。裡無熱也。


蓋謂傷寒至八九日。已過六七日自愈之期。即宜見表邪入裡之候。乃外不見解。裡不見傳。加之脈浮為在表。浮而且虛。則虛從浮斷。是為表無陽氣。更兼澀脈。澀為濕診。明系表陽虛微。不能送邪出表。以致濕與風寒相搏。


故日久不解。而亦不傳也。


是則表陽虛微。為病之本。風寒與濕。為病之標。


故君附子至三枚者。一以溫陽。一以散寒。一以驅濕也。


加於桂枝湯中者。桂枝行營衛之氣。風從汗解。而寒濕亦與之俱去矣。


獨去芍藥者。以為在經表。不欲其酸斂也。


下文三句。緊頂傷寒八九日六句。猶言前症具而脈既如此之人。若大便堅硬。又為寒燥津液。


如水凍冰之象。平脈所謂陰結者。是也。


小便自利。為肺與小腸。氣微而不能提守之應。桂枝行津泄氣。


故去之。


白朮苦溫。能滋脾胃肌肉之陽液。 以消客濕。


故加之。


冒者。軀殼浮虛散大之貌。詳傷寒注。減諸藥於前方之半者。前方注意在汗。猶之以風雨解潮濕。利於疏爽。


故大其制。此方注意在濕。猶之以旭日解寒濕。義取熏蒸。


故半其制耳。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1

二十三條


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 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1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二兩炙)附子(二枚泡去皮)白朮(二兩)桂枝(四兩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一本有解能食汗出五字)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此條當重看風字。症則以汗出惡風為主。蓋以風為本。而濕為標者也。


故方意君桂枝者。一則取其行營衛之汗以解風。隨便令其領術附以解濕也。


濕流關節而能化熱。風又為陽熱之邪。兩熱相持於骨節。


故煩疼也。


風火之性。以動而張。


故掣痛。風濕鼓滿於骨節之上下。


故不得屈伸。並不可近也。


風邪疏衛表。


故汗出。濕邪滯肺竅。


故短氣。小便不利者。風濕以熱相得。而氣機浮壅也。


惡風者。汗出表疏。畏風所襲也。


表疏惡風。


故不欲去衣。微腫者。風濕阻其經氣之應。此因風為重。


故於甘草術附。溫脾燥濕之外。不得不尊桂枝以解其風濕耳。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1

二十四條


太陽中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 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其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


則淋甚。 即下條所云中熱是也。


人身之陽氣。托根於命門。分光於臟腑。各從其本經。而熏蒸於在上在外。乃於皮腠之間。與太陽之氣。匯成一片。而包裹於軀殼之表。是為衛氣。衛氣周密。不特以陽拒陰。寒邪不能入。即熱邪亦不能入者。裡氣充。而外氣不敢犯故也。


此條是臟腑之陽虛。而衛氣衰薄。


故邪得以熱傷其表氣也。


熱傷其表氣。


故發熱。衛氣衰薄而受傷。


故惡寒也。


陽主輕清。陽虛而且見傷。


故身重。疼痛者。熱邪逼其經氣。 而不得上浮外鼓之應。夫太陽之脈宜浮。夏月之脈宜洪。今見弦細芤遲。弦細為減。減者瘦削之義。是陽氣之不能充其脈體也。


遲為在臟。是臟陽氣微。


故不能健應於脈至也。


芤者。無陰之診。陽生於陰。明系陰精短少。而熱之邪充之。


故以芤見。陽氣因之而弱。


故以弦細與遲同見也。


太陽外主皮毛。內通小便。小便已。則膀胱氣空。而皮毛之氣。爭赴空處。


故洒洒然毛聳也。


手足、為陽氣之充。陽虛且病。


故不能貫於四末。而逆冷也。


勞則神浮。神者火也。


火浮。


故身熱。口開者。虛陽為邪所逼。有下陷而不能收攝其唇口之象。板齒為督脈之所入處。督脈兩界於太陽。而與之為合。太陽傷。


故督脈熱於所入而燥也。


發汗。則陽益虛。


故惡寒甚。 溫針。則外火與邪相襯。


故熱甚。數下之。


則氣機奪於後陰。而膀胱之治化不能傳送。且邪因虛下沉。


故淋甚者也。


本經不列方。以鄙意擬之。


炙甘草湯滋陰以實其芤。合四逆湯扶陽以益其弦細與遲之脈。陰陽充暢。邪或解於自汗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1

二十五條


太陽中熱者。是也。


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2

白虎加人參湯方


石膏(一斤碎)知母(二兩)甘草(二兩)人參(三兩)粳米(六合)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大熱在內。


故蒸其液出而為汗。又逼其陰出而惡寒也。


身熱者。熱外蒸皮腠之應。渴者。熱內鑠陰津之應。此系太陽陰精短少。而大熱傷其津液之症。


故主白虎。以救大熱。白虎加參。以救大熱所傷之津液耳。湯意見傷寒本湯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2

二十六條


太陽中。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一物瓜蒂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2

一物瓜蒂湯方


瓜蒂(二十個銼) 以水一升。煮五合。去滓。頓服。 此亦陽虛、而熱傷氣之症也。


身熱。為太陽中之本症。疼重。即下文水行皮中之候。蓋疼為熱因。重為濕因。濕熱相搏。


故疼重也。


微弱為陽虛之診。若陽氣充足。邪不能相犯。即或犯之。


便於渴飲涼水中。送為汗解矣。


豈有身熱疼重之症乎。


今以脈微弱審之。


則知身熱疼重。始以陽虛而受熱於前。復以陽虛而不能運涼水於後之應。


故直斷之曰。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主瓜蒂湯者。瓜蒂苦寒。苦則能令胃系急而不下。寒則能拒熱之邪內侵。且此藥善涌。涌則開提陽氣。能使微弱之脈自振。將水氣運為自汗。而身熱疼重。俱可盡解。是去行水之權。只用一涌以提其陽氣、而已足矣。


其言一物者。不欲以余藥牽制其性耳。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2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


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欲。聞食臭時。


如寒無寒。


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痢。


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 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疼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頭眩者。三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始見。或病至二十日。或一月後見者。各隨症治之。


百合病者。宗氣血脈。百不合之病也。


以百不合之病。而合之以百合。以藥名病。猶云柴胡症。桂枝症之義。


故曰百合病也。


百脈者。百骸之血脈。就上中下三焦而言。一宗者。一身之宗氣。就心肺之夾空而言。然氣主乎血。血抱乎氣。嘗有夫唱婦隨。君令臣供之妙。若陰血一傷。則其氣自為渙散。而氣血失合一之用。


故悉致其病也。


是則氣原無病。所病者。惟是血不足以副之。


故見夫若無家。君幾失國之象。下文欲食、欲臥、欲行、欲飲食、或有美時。及無寒無熱等。一半、俱陽氣未病之候。而不能食、不能臥、不能行、或飲食有不用。而且食聞臭。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2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及如熱等。一半症候。俱陰不能為陽以贊厥成耳。默默。神機以失依而有消阻之狀。口苦者。陽浮於上也。


小便赤者。陽陷於下也。


藥不對症。


故不能治。蓋行諸藥者。以脾胃之陰陽相得。然後能使之內走臟腑。外達經表耳。今陽有餘而弛。陰不足而縱。陽弛。


故得陽藥則劇吐。陰縱。


故得陰藥則劇利也。


如有神靈。指預知暗識之類。蓋陰不能宅陽。而魂離神蕩。往往有在家而預知行人之至。靜臥而潛通竊議之言者是也。


此條神機不守。為百合病之最重者。俗解頂上文之得藥吐痢為言。則謬甚矣。


身形如和者。陽氣無病之應。脈微數者。 陰血干熱之應。陰短陽長之人。每當溺時。則膀胱一空。而陰氣下流。其陽熱愈浮於上。


故頭痛六十日。為六氣轉換之候。五行之鬼氣。滿則必移。而平氣接之。


是為子制其鬼也。


故期其愈。若頭不痛。但淅然及溺快。而但頭眩者。其陰虛陽浮之候。遞減而愈期亦各較速也。


其症。統指欲食至頭眩等症而言。未病而見。謂不因他病而自成百合病者。即下文第五條百合地黃湯症是也。


病四五日三項。謂不論新舊。先因他病而致虛陰氣以成此病。即下文二條之百合知母湯。三條之百合滑石代赭湯。四條之百合雞子黃湯等症是也。


或有問余者曰。子何以知此症之陽氣無病。但病陰虛而陽自渙散也耶。答曰。以本篇方意知之。


諸方中用藥。 俱就上中下而峻補其陰。至於氣分。但用百合一味以招來收攝之而已矣。


見諸方下。客首肯而去。 百合病見於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3

百合知母湯方


百合(七枚劈)知母(三兩切)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後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發汗後者。猶言發汗之後。因而成百合病也。


發汗。則心肺之陰液大傷。而上焦神氣。有懶散不完之象。


故見首條諸症。知母滋陰清熱。善走肝腎。肝為心之母。腎為肺之子。合子母而兩補心肺之陰精。然後以形象心肺。瓣瓣朝宗之百合。收攝其神氣而抱攏之。


則知母滋陰以調百脈。百合斂陽以歸一宗。針鋒逼對矣。


先必別煎者。各完其性也。


然後合和者。相與有成也。


煎用泉水者。取其上泛而流長。蓋上泛之性歸宗。流長之性貫脈也。


百合病見於下之後者。滑石代赭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3

滑石代赭湯方


百合(七枚劈)滑石(三兩、碎綿裹)代赭石(如彈丸大一枚、碎、綿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渣。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 取一升。去渣。後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溫服。 百合病下之後者。猶言因下後而成百合病也。


下後。則脾與肝腎之津液大傷。而下焦神氣有懶散不完之象。


故見首條種種等症也。


滑石甘寒鎮重。甘能聚氣。寒能養陰。鎮重。則能令招攝神氣之百合。下斂三陰散亡之氣。分別水穀。又其治下後之余事也。


下後。必多陰氣上逆。


故加代赭以鎮之耳。 百合病見於吐之後者。百合雞子黃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3

百合雞子黃湯方


百合(七枚劈)雞子黃(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納雞子黃。攪勻。煎五六沸。分溫服。 百合病吐之後者。猶言因吐後而成百合病也。


吐後。則脾胃之陰液大傷。而中焦神氣有懶散不完之象。


故見首條種種諸症也。


雞蛋黃。血液渾全。且色黃而居中。為大補土液之聖藥。能使百合收攝中宮之氣。聚為一宗。


故主之。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3

百合地黃湯方


百合(七枚劈)生地黃汁(一升) 上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渣。內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當如漆。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者。猶言不因吐下發汗而成百合症也。


病形如初。具首節全症之謂。不因汗吐下之誤治。而自成其症。則其人之上中下三焦。陰液皆虛。陽氣以無偶而參錯故也。


生地黃。體直味重。氣濃液全。 通補三焦十二經之血脈。用汁一升。以為之主。而令完神聚氣之百合為佐。是補百脈。而通其氣。以輔一宗也。


中病勿更服。恐地黃甘寒之性。過傷陽氣也。


大便如漆。所以驗中病之法。蓋液短者。則地黃之汁。滲走百脈。


故大便無所見。大便如漆。則百脈不受地黃而自下。


故知中病也。


時解謂淤血行下。未是。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3

百合洗方


百合(一升) 上一味。以水一斗。漬一宿。洗身。洗已。食煮餅。勿以鹽豉也。


百合病為宗氣渙散之症。氣散、則陰液與之俱散。而為汗者理也。


況一月不解之久。其變成渴也宜矣。


以百合之收攝真氣者。漬水以洗之。


則外散之氣內抱。而陰液得全。渴將自止矣。


麥形象心。為少陰之穀。性能聚液。


故可作煮餅為食也。


鹽能令器津泄。非洗毛竅以收津氣者之所宜。


故戒食鹽也。


豉為養性之味。鹽豉且戒。況其他乎。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蔞牡蠣散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4

栝蔞牡蠣散方


栝蔞牡蠣(熬等分) 上為細末。米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不瘥。承上文而言。用百合洗方。而渴仍不解之謂。洗之而渴不瘥。是中焦之營陰渙散。不能上供喉舌。而陽獨亢之應。牡蠣靜藏水底。有收攝真壬之象。栝蔞滋陰清熱。且根性上蔓。是又升其清潤於廉泉舌本者。加之服以米飲。則引入胃中。而胃液立起。其主之也。


不亦宜乎。


百合病變成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4

百合滑石散方


百合(一兩)滑石(三兩) 上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者止服。熱則除。 膀胱之化機不運。則陽熱由小腸而上浮胸膈。


故上條見渴症。又從胸膈而外浮於表分。


故此條見熱症也。


滑石分理陰陽。為中下二焦清利之品。配百合以收攝其氣。則水道下泄。而陽熱自除矣。


微利。即止服。陰虛。 不得過以分消傷津液也。


首條言本症曰欲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是百合病原無渴症。又曰如熱無熱。是百合病原無熱症。則前條之渴。此條之熱。俱因一月不解變出。


故兩曰變成也。


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


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


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


此亦為逆。 見於陰。謂百合病之成於下後者。蓋下後。則真陰損傷。而真陽渙散。陽法救之。


即滑石代赭。及百合洗方之類。其意在斂氣歸宗。


故曰陽法也。


見於陽。謂百合病之成於汗吐後者。蓋汗吐後。則陽液損傷。而陰氣渙散。 陰法救之。


即百合知母。及栝蔞牡蠣之類。其意在添精潤脈。


故曰陰法也。


反此則逆。總見百合病之始終不可汗下。況用吐乎。


李氏舊注。以陽亢陰盛。解見陰見陽。大謬。蓋陽亢之說。猶於變渴變熱二條。影射得去。至陰盛一邊。試問本篇諸條治法。將何所指乎。


皆以不知百合一病。盡因傷損陰陽二液。以致或陰或陽。為之懶散浮蕩故也。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起臥不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嗄。甘草瀉心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4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四兩)人參(三兩)半夏(半升)黃芩(三兩)黃連(一兩)乾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以日三服計之。


則再煎下。當有取三升三字。) 此虛邪陰火。逼傷胃中真陽。而為上浮下陷之症也。


狐性善疑。惑、炫惑也。


言或眠或起。或上或下。或前或後。 令病者自疑。醫者炫惑之義。狀如傷寒。指頭疼發熱而言。默默欲眠者。胃中真陽。為虛邪陰火所傷。不能自振。而有遁伏少陰之象。


故下文不欲飲食。惡聞食臭二症。同一根蒂也。


目不能閉。臥起不安者。虛熱上衝。而陽氣又有雖微而不能自伏之勢也。


蝕者。非真有蟲食之義。謂陰熱敗物。有濕朽霉爛之象。


如蟲之食物者然也。


蓋虛邪陰火之氣。由中焦而上衝。則歷胃脘及肺。而喉嗓為結聚之處。下陷則歷小腸至膀胱。或由大腸。而前後二陰為結聚之處。


故皆為蝕也。


面目為神氣之所會。火升。則烘然而赤。陽伏。則黧然以黑。氣陷。則夭然以白。邪熱有升降。氣機有起伏故也。


喝者。聲出自閉。


如吆喝之狀。蓋所以自禁其上衝之氣耳。上部、凡喉舌牙花皆是。主甘草瀉心湯者。甘草甘能守中。重用之以為君。則乾薑之溫。在胃陽。人參之補。在中氣。半夏降上逆。芩連清標熱。則中焦之真陽復。而虛邪陰火自熄矣。


或曰。陽與火似為同類。今曰虛邪陰火。逼傷真陽。敢問其所以異。且既曰火。而復用辛熱之乾薑。何也。


答曰。真陽。體溫用醇。不焦不殺。三春太和之氣也。


虛邪陰火者。不特與真陽不同。亦與實邪陽火有辨。陽火有根有焰。生於木而死於水。


故天地之酷熱。可以風散。可以雨解。陰火無起無止。生於水而伏於金。


故雷電之火光。陰雨則見。晴明則藏。乾薑辛溫。辛為金之味。辛溫。又為晴之象。此古聖人本先天庚金伏丙火之理。以定方也。


於乾薑又何疑焉。


蝕於下部。則咽乾。苦參湯洗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4

苦參湯方


苦參(一斤) 上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下部。


凡前陰及腿縫皆是。陰火毒於下。則陽液干於上。以少陰上系咽喉故也。


夫陰熱朽爛。皆屬氣血弛縱所致。苦參。味苦氣寒。苦以堅之。


寒以斂之耳。 蝕於肛者。雄黃散熏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5

雄黃散方


雄黃(一兩) 上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


燒向肛熏之。


雄黃氣重。能排邪而引正。加之火燒煙性。又能驅穢燥濕故也。


二條俱承首節諸症。及面目之或赤或黑或白而言。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


赤豆當歸湯主之。


(湯字當作散字)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5

赤豆當歸散方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乾)當歸(十兩) 上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此陰火之結於下焦血分者。營行脈中。血熱而短。


故脈數。氣不病。


故無熱也。


胸中液短者必煩。然因無表熱。 故雖煩而亦微也。


默默欲臥。少陰受熱之應。下焦陰血中結熱。


故移其熱於少陰耳。汗出者。血得熱而蒸其液於外。猶之地得熱而潮其濕於上也。


肝之為臟。開竅於目。肝統血。


故血熱者。目赤如鳩。赤為火之色。黑為燼之氣。初得之為初炎之火。


故赤。七八日四黑者。火亢甚。而呈煙煤之象也。


下焦血熱而短。血熱甚。則上移其熱於胃。血短甚。又借資津液於胃。


故善飢殺穀而能食也。


夫以血熱血短之故。以致善能殺穀而食。豈非氣壅血敗而成膿。有以見此抽吸胃精之症耶。


故知之。


赤小豆味甘。臍黑而色正紅。甘則解毒。臍黑則走下焦陰分。色正紅則其入血可知。加之浸令芽出。芽性上銳而走氣分。與補血之當歸相配。明系欲其直走下焦之血分。既補其血。並解其毒。且使之上銳而行提其血中之結氣。服以漿水者。漿水味酸性寒。酸則取其入肝。寒則取其解熱也。


下卷十六篇、下血而在大腸之近處者。亦主此湯。則其從下焦而補之升之清之散之之義。可並見矣。


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吐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5

升麻鱉甲湯方


升麻(二兩)鱉甲(手指大一片炙)當歸(一兩)甘草(二兩)雄黃(半兩研)蜀椒(炒去汗一兩)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老小再服。取汗。 此陰火之郁於上焦氣分。而殘暴其血中之清陽者。氣分屬陽而受毒。


故曰陽毒。與俗稱陽火亢熱之毒不涉。陽氣受陰火之毒。不能載血流行。面為諸陽之合。


故獨赤。斑斑如錦紋。氣病而不與血相入之象也。


咽喉。 為清氣上出之道。氣從陰火之化。


故痛。氣傷則膿。氣傷而血亦與之俱傷者。


故吐膿亦吐血也。


五日可治。五日以內尚可治。七日不可治。謂七日以外則不可治矣。


見急宜治之。


遲則必死。警惕之詞也。


蓋此及下文二條。系邪火銷鑠真水之症。五日以內。為五行之生數。生而未成。則邪火尚易撲滅。


故可治。七為火之成數。燎原之勢。便不可向邇矣。


況七日以外乎。


故不可治也。


所謂五日可治。而主升麻鱉甲湯者。妙哉仲景。誠聰明睿智。高視九天九地之下。而秋毫不遺者也。


夫此症。原為陰邪之火。郁於上焦氣分。而殘暴其血中之清陽。 故用鱉甲為主。以鱉為水族疥蟲。得金水之正。後天之水能制火。先天之丙伏於庚。合先後天而兩治。陰邪之火。焉有不服者哉。


且鱉性屬陰。而其甲屬天象。是為陰中之陽。與補血之當歸相合。則峻補殘暴之陰。而尤能行血中之氣矣。


雄黃、蜀椒。俱屬味辛氣重之品。味辛則能制伏陰火。氣重。則又能專引鱉甲、當歸。而入於氣分矣。


且雄黃之氣重於散。而不使陰火之毒。內郁於氣機。蜀椒之氣重於斂。而不使陰火之毒。上炎於喉咽。然後以甘緩守中之甘草。兜托諸藥之性。高理於上焦。以輕浮疏泄之升麻。薄引陰火之邪。分散於玄竅。頓服者。取其力並也。


老小再服。非老人小兒另行作服。蓋一升分作再服之義。舊注謬甚。 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此陰火之郁於上焦營分。而殘暴其血中之清陽者。營血屬陰而受毒。


故曰陰毒。與傷寒陰邪中臟之毒。不涉。營血受陰火之毒。色不上華。


故面青。又肝藏血。而開竅於目。營血傷於陰熱。而肝氣外應。


故目亦青也。


營行脈中。營血熱而脈絡之氣不舒。


故身痛如被杖也。


膻中為陽腑而多熱。其別絡。則內通心主之血。而外絡咽喉。陰火逼營陰。而膻中更熱。


故上逆於咽喉而刺痛也。


五日以內可治。七日以外不可治。以陰火之毒。


如陰險陰毒之人。其陰狠忍酷。不問中氣中血。俱不得因循養禍以待斃也。


即主本湯而獨去雄黃蜀椒者。以陰火熱邪。其中傷血分而耗血。與中傷氣分而耗血頗同。


故只消去其氣分之使藥。而已足矣。


舊注牽扯疫熱陰寒。以釋陰陽二毒。略無是處。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5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師曰。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遲者多寒。弦小緊者。下之差。弦遲者。可溫之。


弦緊者。可發汗針炙也。


浮大者。可吐之。


弦數者。風發也。


以飲食消息止之。


李氏舊注曰。瘧者。虐也。


寒熱暴侵。有虐政之象。


故名瘧。或曰。瘧、謔也。


寒去熱休。與平人無殊。其病有如戲謔之狀故也。


考之內經。皆由風寒暑濕之邪。客於太陽背部。及督脈諸穴中。而發為此病者也。


其症先寒後熱者居多。蓋因陽氣逐邪。而內並於陰。則陽分外虛。而陰內盛。陽虛陰盛。其寒栗也宜矣。


至於陽窘而極。則怒將奮發。此剝極必復之道。且以衛外虛而吸之。


則陽氣引陰。而復並於外。陰虛陽實。陽實故熱。陰虛故渴也。


陽者。正氣也。


正起則邪伏。


故熱反而瘧漸解矣。


此先寒後熱。及熱而後解之理也。


瘧邪嘗格陽而順陰。人身陽氣。日則行為衛而在外。夜則伏於臟而在內。太陽背部。及督脈諸穴者。陽氣出入之所經也。


陽與邪搏。邪勝則寒。陽勝則熱。熱則陽已過邪所據之地。而邪遂解。然氣機之流行有常度。而瘧邪之占據無挪移。


故明日至此則又作。而時刻不爽者。此也。


若邪氣已離背部及督脈。而其頭則內薄五臟。尾尚橫連募原。募原者。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6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內為五臟通衛氣之沖。而外為背部督脈行陽之驛。夫諸臟屬陰而行遲。且道遠氣深。


故其微陽。嘗以兩周。 而始得從募原以與衛氣相值。是衛氣如天行之速。一日一周。臟氣如月與日之行遲。而以月會歲會之道也。


然臟氣既出而與衛會。則邪亦隨之而與衛陽相搏矣。


故間日又作。


凡此皆瘧之大概也。


陽氣削弱。其脈則弦。又少陽之主脈亦弦。病瘧之人。受邪而不能推出。陽氣既已削弱。況少陽系三陽之樞。為衛氣起伏升降之路。是衛與邪相角於少陽之部。而寒熱渴嘔之諸症見焉。


故瘧脈自弦也。


熱勢躁急。


故弦數之脈多熱。 寒氣痿頓。


故弦遲之脈多寒。二句是主。以下十一句。俱從此而抽出言之也。


小即細脈。有斂束之象。緊。即弦脈之急者。言弦而細且急之脈。是斂束其飲食而至有急切之狀。


如脾約裡急之義。此足陽明太陰。飲食積於中焦。悍氣不能充周則寒。精氣不能滋息則熱。下之。


則積滯去而精悍貫通。


故瘥也。


此承弦數多熱句來。 猶云弦數而小緊之謂。蓋弦而不數。雖小緊不可下故也。


弦為脈體不充。遲為動機不續。俱陽虛之應。陽虛。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6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則氣機內並而寒。外並而熱。或但寒而無熱。


如五條之症者。溫之而陽氣自滿。使有升降之沖和。而無起伏之偏弊。


故可愈。此足少陰及三焦之瘧。溫之而大氣一轉。其病乃散也。


二句承弦遲多寒。本文自明。弦緊四句。


凡兩段。又雙頂弦數弦遲而兼言之也。


蓋謂弦數而緊者。緊為寒診。數為熱應。是本因感寒。而標則化熱。 故寒熱迭見。而且先寒後熱者。從標本之性也。


夫祛寒固宜發汗。祛寒之化熱者。尤宜發汗。


故曰可發汗。


如邪在太陽陽明之經。日久不傳。針之既奪其傳路。復瀉其余邪。


如傷寒三陽經之例。


故並亦可針也。


至若弦遲而緊者。緊為寒邪凝斂。遲為真陽衰息。弦又為衛氣削弱之診。是三陽部竭。而寒邪中之。


不能依臟腑經絡之陽以化熱。即經所謂牝瘧寒瘧之類。灸之者。以外火暖其真陽。


如傷寒三陰經之例。


故曰可灸也。


但言灸而不言藥者。以上文有用溫之法。


故僅言灸以互之耳。脈浮。為邪欲上涌。脈浮而大。為邪欲外泄。弦數而浮大。以吐能散氣。


故可吐之以解其熱。弦遲而浮大。以吐能提氣。


故可吐之以去其寒也。


弦數為熱。熱則風生。


故不曰中風。而曰風發者。蓋指風從內熱而生之謂。風邪發乎肝膽。而其氣善逆。


故寒熱交作而瘧矣。


飲食消息。


如積飲而為濕熱者。其消息必渴。可去其熱飲以止之。


積食而為實熱者。其消息必能食而不大便。 可去其實熱以止之也。


病瘧。以月一日發。當以十五日愈。設不瘥。當月盡解。


如其不瘥。當云何。師曰。此結為瘕。名曰瘧母。 急治之。


宜鱉甲煎丸。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6

鱉甲煎丸方


鱉甲(一十分炙)柴胡(六分)人參(一分)半夏(一分)黃芩(三分)桂枝(三分) 芍藥(五分)乾薑(三分)阿膠(三分炙)丹皮(五分去心)桃仁(二分)厚朴(三分)赤硝(十二分) 葶藶(一分熬)瞿麥(二分)大黃(二分)烏扇(三分燒)蜣螂(六分熬)蜂窠(四分炙) 紫葳(三分)鼠婦(三分熬)蟲(五分熬)石韋(三分去毛) (鼠婦色如鶯背白足。俗呼為濕屎蟲。北地坑席下長有之。


蓋亦走隙縫之陰類也。


蟲北方未見。浙江陰濕灰土中最多。大者徑寸。栗殼色。形如壁虱而大。亦縫絡中之陰蟲類也。


上二十三味。為末。取鍛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俟酒盡一半。著鱉甲於中。煮令泛爛如膠漆。絞取汁。納諸藥。煎為丸。


如梧桐子大。空心服七丸。日三服。(清酒一斛五斗。猶云以五斗斛一斛之謂。) 此謂瘧邪之在下焦血分者也。


病瘧之人。假如以月之初一日發。月之初一。為逐漸生明之候。是其邪在陽分矣。


至十五則將生魄而屬陰矣。


陽分之病氣。滿而將移。則陰分之平氣。更而用事。此二十四氣中之一氣為病。氣盡則邪無所憑。而所承之治氣。又格而驅之。


故當愈。設此期不瘥。則又以瘧為陰邪。月屬陰象。


故瘧邪嘗依月之明晦。以為聚散。且十二經與月。各有所屬。此月既盡。則次經之治氣代之。


故當月盡解。是十五日愈者。則云一經中之氣分為病。月盡解者。則云一經中之陰陽俱病。


如其再不瘥。當云此邪在何地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6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者。征也。


如往跡未化。而可征驗之象。瘕者。瑕也。


如美玉未純。而有瑕疵之象。夫瘧邪中人。不離氣血。氣血勝。 則流行無滯。譬諸風之飄葉。水之流花。終歸烏有。而風與水無著也。


若其人氣血不勝。則瘧邪沉於下焦陰分。寒熱交煎。則大腸之絡血。及腸外肝腎所管之孫絡血。有為邪所結。而無流行之妙。比之大化中有未化之跡。純粹中有未純之疵。


故曰結為瘕。瘧之所以自愈者。以血氣流行。而能托邪外出故也。


今血與邪相結而為瘕。不特不能外托。而且有卵翼之義。


故曰瘧母。是瘧母者。本身下焦孫絡中之死血為之也。


夫瘧為外邪。外邪內薄。以氣血為之關隘。


故陽瘧不逾陰分。經瘧不傳他經。有十五日月盡自愈之例。瘧之母為內邪。內邪外薄。則本身敗血之氣。與瘧並行為祟。復何氣候經絡之限乎。


故雖月盡不瘥也。


治之或緩。則死血老而堅不可破。瘧將與死俱休矣。


故宜急治之。


但細按鱉甲煎丸。連灶灰清酒。


凡二十五味。為傷寒金匱中第一大方。品類既繁。冷異復伙。致使庸陋者望而畏卻。間或有以知味自居。稱賞詮釋。亦止大口嚼江瑤柱。而於仲景制方之精意。無有是處也。


不知其妙想入微。以為血結瘕一症。合男婦凡三處。而攻去瘕諸法。合前後凡兩路。其間攻血者。非理氣則偏。


故輔之以辛溫。攻血者。非補血則弊。


故佐之以滋潤。然後兼以治瘧之例。則瘧之母去。而瘧自無所容矣。


至其用藥。縱橫錯雜中。卻條分縷晰。而眼光處處不離下焦血分。真如鴻門劍色。人第驚其掣電翻虹。而不知其微芒注意。俱在沛公也。


何謂血結瘕。合男婦凡三處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7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一則大腸之絡血是也。


大腸為多血之腑。瘧邪燒之。


則干熱下結。干則從絡而吸血。熱則從絡而傷血。吸而傷之。


其結在絡。


故以性喜推糞。而善走大腸之蜣螂為主。以鹹寒破血結之赤硝佐之。


則其用意在大腸之旁絡可見矣。


一則肝腎孫絡中之幽隱血是也。


肝腎屬陰臟。孫絡為細竅。幽隱之血在隙縫中。瘧邪以寒熱結之。


則其血先泣而終敗。


故以濕土中善藏善穴之陰類。而又能續筋活血之蟲(蟲一名灰鱉。亦名土鱉。兒童戲斷其腹。能復完合。拳棍家以為跌撲秘藥。)為主。以形則扁生。功則消瘀之烏扇。(烏扇即蝴蝶花葉。以其形似故名。但其葉從中扁開。


故有扁竹花之名。仲景用之以走縫絡宜矣。


根行石縫。性復通利之石韋佐之。


則其用意在陰竅及扁縫中。又可見矣。


此二者。男子與婦人之所同也。


其一則婦人之子宮。 及血室之血是也。


子宮清窈。非受胎則血室之血不注。而但有朝會之候。瘧邪乘之。


則血得邪熱而滯結。


故以多管多子而形似子宮血室之蜂窠為主。而以聶聶潛行。性能動血之鼠婦佐之。


則其用意在系胞等處。 更可見矣。


何謂攻去瘕。合前後凡兩路乎。


除桃仁動血破血。為兩路公藥之外。其用逐瘀之大黃者。則直從腸中而下血於後陰。此一路也。


其用利竅之瞿麥。佐以削堅瘦結之葶藶者。則旁從血管而下血於前陰。 此又一路也。


(血管細小。恐結血成塊而不能下。


故佐葶藶以瘦削之。


妙甚細甚。下血結於前陰。惟女子則可。以男子之前陰無血路故也。


讀此則知從來女子之因瘕而死於血枯經閉者。良可惜也。


或問。既云肝腎孫絡中之血。男婦相同。又云男子前陰無血路。則其血當從何道去之。


答曰。仍從大便去。傷寒少厥二陰之結血。俱主桃核承氣。其例不可類推乎。


然後以下走之芍藥。監行陽之桂枝、丹皮。而並入陰分。所謂理氣以攻血。領養陰之阿膠、紫葳。而深滋其津液。所謂補血以治結者是也。


至於攻擊下焦之藥。其性陰翳。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7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反而上乘。必生脹。濟之以開痞之乾薑、厚朴。又所以防其漸而已。以上六隊。


凡十八味。俱治瘧之母。而未及於瘧。瘧之寒熱嘔渴。必由少陽。


故但以少陽之例。用小柴輕輕引之。


則瘧邪自散。小柴湯論。見傷寒注。獨去甘草者。以邪在下焦。欲其從下以升發。


故於甘浮者無取焉。


鱉甲滋陰。配以咸溫之灶灰。蓋取咸能潤下。 溫能破結之義。煮以清酒者。既用其善行。復用其滋潤也。


以鱉甲煎包裹諸藥而為丸。運窮工極巧之跡。降為甘露和風。其潛滋默化之妙。能令窮泉之枯稿。乘春而復動矣。


所結之瘕。寧有不散者哉。


師曰。陰氣孤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若但熱不寒者。邪氣內藏於心。外舍分肉之間。令人銷鑠肌肉。(照古本較正。有白虎加桂枝人參湯主之一句。而無下四句。)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7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凡五邪中人。陽氣御其寒。陰氣御其熱者。常也。


若陽不足以御寒。而陰外乘之。


則惡寒。陰不足以御熱。而陽下從之。


則發熱。然惡寒。則陽氣作勢而熱勝寒。發熱。則陰得主令而正勝熱。是陰陽相抱之妙也。


若其人平素陰氣。原自孤絕。及瘧邪中之。


陽氣與邪獨發。而無陰以濟之。


則一發便熱。且胸中正氣。為亢熱所傷。比之三伏晴干。田禾之生意。有垂頭卷葉之象。


故不足以息而少氣也。


心有所虧。氣有屈者。冤之義也。


今陽伸陰縮。火長水短。皆內虧裡屈之象。


故殊覺干煩而如有所冤抑矣。


手足。指手心足心而言。蓋勞宮、涌泉。為手足少陰之經穴。熱則陰氣孤絕之征。欲嘔者。火性上炎。陽氣獨發之症也。


名曰癉瘧。癉者。單也。


熱也。


陽氣單病而獨熱之謂。與內經之所謂癉瘧同義。但其症不因邪而因人。人身陰液一虛。不論風寒暑濕之邪中之。


俱能從其有餘之氣而化熱。熱邪相搏。而陰氣不足以濟之。


則癉瘧成矣。


然就下文若但熱不寒觀之。


則癉瘧多先熱而後寒者。蓋陽氣自盛。既不逐邪而內並。且無陰氣出而夾呈於陽分。


故不先寒而先熱。至於氣盛則滿。滿則必衰。此盈虛自然之道。


故熱後生寒者。病癉瘧者所必至之勢也。


況內經所論溫瘧。以為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熱衰則氣復返入而寒。夫癉瘧之名。就人身之陰虛言之。


溫瘧之名。就天時之化氣言之。


其實則一也。


不寒。指熱之前後而言。承上文陰氣孤絕。陽氣獨發。而見種種等候之癉瘧。若是既不先寒而熱。 復不熱後生寒。是但熱不寒矣。


夫癉瘧與癉瘧復有辨。以五臟各能藏邪。肝腎固多逆寒。而脾肺主氣。氣起則熱。而伏則寒。惟心為陽臟而屬火。熱後不寒。是火熄尚有餘熱之象。


故知邪氣之內藏於心也。


又瘧之作也。


不外乎出三陽之舍。太陽則寒熱並見。少陽則寒熱往來。惟陽明不惡寒而惡熱。分肉為陽明之部。


故知邪氣之舍於陽明分肉間也。


津液不足御邪熱。而以肌肉當之。


則其如銷鑠也宜矣。


溫瘧者。其脈如平。身無寒。但熱。骨節疼煩。時嘔。白虎加桂枝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8

白虎加桂枝湯方


石膏(一斤)知母(六兩)甘草(二兩炙)粳米(六合)桂枝(三兩去皮)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申言上文但熱不寒之病脈症治也。


溫瘧。上條所謂癉瘧。而先熱後寒者即是。陰虛陽盛之人。冬中風寒諸邪。深藏骨髓。至春。則其氣感而化溫。至夏。則其氣感而化熱。此蓋銅山外崩。鐘聲遙應。木華於春。栗芽於室之理。因時序之變。而邪亦隨之。


故有牡瘧溫瘧等名。其實皆陰虛陽盛之癉瘧也。


溫瘧之熱邪。在陽氣中兩火不相照曜。且比之大暑大熱之天象。其暑熱之氣。在太虛而不可見。非若清冷陰寒之化。有云物風霧之可憑也。


故其脈。除當發時數大之外。未發及發後之脈。


如平人也。


身無寒。但熱者。亦兼熱之前後而言。骨節為人身之坎澤。陰液之所注也。


邪熱客而鼓之。


故疼。津液供之不給。


故疼而且煩也。


陽無陰以自伏。而時時有上炎上衝之勢。


故嘔。主白虎加桂枝湯者。前條不曰舍於分肉之間乎。


分肉屬陽明。


故以辛涼而走胃之石膏為主。使浮緩之甘草以托之。


佐以甘溫而善補胃液之粳米。以滋胃中之陰。然後憑潤肺之知母。徐徐上引之。


則白虎本湯。是涼雨如酥而潤稿。加桂枝。是秋風掃熱以除煩。至其所謂邪氣內藏於心一半。則合下條蜀漆散以治之。


另有奧義。仲景之心法。真於淵微莫測之中。卻又一絲不紊者矣。


瘧多寒者。名曰牝瘧。蜀漆散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8

蜀漆散方


蜀漆(洗去腥)雲母(燒二日夜)龍骨(各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未發前。以漿水服半錢匕。溫瘧加蜀漆半分。臨發時。服一錢匕。 寒時長而熱時短。寒多於熱。


故曰多寒。非但寒不熱之謂也。


按內經寒瘧論。夏傷於暑。汗出而腠理開發。因遇淒愴之小寒。藏於腠理皮膚之中。秋傷於風。而益其寒。則病成矣。


夫寒者。陰邪也。


風者。陽邪也。


先傷於寒。 而後傷於風。


故先寒後熱。愚謂寒裡風表。是寒主而風客。


故且寒多於熱矣。


金匱之名牝瘧。即經所謂寒瘧者是也。


俗解硬將多寒多字抹煞。而以但寒無熱為牝瘧。謬矣。


蓋瘧邪未有不見熱者。特有熱多熱少之異耳。況牝牡雌雄。禽獸之陰陽。猶人之曰男女也。


誠如所言。因牝瘧之名。便謂有寒無熱。則將謂女人身中。全無陽氣溫熱也得乎。


主蜀漆散者。其意以為心氣出而御夏。肺氣出而御秋。此五臟與四時。各以類應之道也。


今夏傷於暑。是心陽為熱邪所傷。秋傷於風。是肺氣又為風邪所傷。心陽肺氣。兩傷於上。


故不能推散風寒。而致寒多熱少之牝瘧也。


其治例只消將命門中之陽氣。升而上之。


使其氣勻滿於心肺之間。則大氣一轉。其邪乃散。


故以雲母、龍骨。體質沉重之石類。將蜀漆監至下焦。使之溫溫。上通下吸。而已足矣。


蓋雲母之性。遇陰晦。則吐氣生云而善升。遇晴明。則吸氣歸云而善攝。燒至二日夜。是以火力奪晴明之造化。迨不用其善吐而升陰晦之云。特取其善吸以攝風寒之氣者也。


龍骨。前人俱誤認為龍蛇之蛻。其實乃龍脈之石骨。所以通山川之靈道者。用以入藥。為手少陰心主。斂神聚氣之真品焉。


蜀漆。東垣稱其上補心氣。有飛針走線之功。蓋言其神速也。


明明先以沉重石類。墜下蜀漆。然後俟龍骨、蜀漆。本天親上之性。從下焦升發其陽神以充心部。所以治其多寒之標也。


俟雲母。本地親下之性。從上焦吸取其陰邪以歸子虛。所以治其牝瘧之本也。


各用等分者。使勢均力敵。不相牽制。可以各行其性也。


未發先服者。乘風寒之陰翳未起。而使陽光升滿膈中。逼陰邪於下。俾雲母之就近吸之者。尤易易也。


至於溫瘧亦主此散。特加蜀漆半分。直是壺天勝境。恍惚間另是一番世界。吾不知仲景當日。從何得此妙用耶。蓋溫瘧之邪氣。內藏於心。服白虎加桂湯以治其分肉之所舍。而未及其所藏也。


故以飛走心經之蜀漆。用至折半而為君。龍骨之入手少陰。原屬本性。又得蜀漆之兼力以趨之。


則其入心。更與之同速矣。


夫蜀漆、龍骨。同心合德。以奉心主。則雲母亦因之而上浮。於是雲母則倒吸陰精以上滋。龍骨則通提腎氣以相濟。而所謂陰氣孤絕。陽氣獨發者。可得其平矣。


然後蜀漆以飛走之性。散其所藏。則少氣煩冤之諸症亦解。一湯一散。合表裡而兩治之。


則癉瘧中之但熱不寒。而名溫瘧者。寧有不冰釋者哉。


臨發時服。以發則所藏盡出。而去之無所留遺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8

中風歷節病脈證治第五

 

一條


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為痹。脈微而數。中風使然。 本經之中風。與傷寒論中之中風。其不同者有二。以傷寒論之所謂中風者。單是冬月之寒風。


故其遺暑濕燥火。而獨入寒門者此也。


寒風兩襲經絡。而交爭於營衛。


故立見發熱等之表症。此則三時之風。以其不兼寒氣。


故但覺營血微煩。而衛氣不密。因循時日。而不即發者。一也。


又傷寒所言之風寒。單是外邪。


故外邪一散。了無余事。本經所言者。又是三時之風。平素襲入。風氣通於肝。因而外邪與肝臟之虛相結。及上焦之陽一虛。不拘經絡腑臟。隨其虛處。而肝以陰臟之氣。變動生風。且挾外邪而暴中之。


如二條三條之症矣。


是比傷寒所言之風。多一肝臟之虛邪。二也。


知此二者。則傷寒金匱。其中風之名同症異。並遲速微甚之機。俱洞徹矣。


此陽虛之人。外風中入經絡。而營衛痿頓。未經勾結臟邪。而為中風之輕症者也。


蓋謂人身肢體。惟是衛陽外密。營陰內主。


故得乾健坤順之用。而輕便靈動者此也。


若陽氣原虛。外風中入。則風邪持陽而耗陰。 陽氣受持。則失其健用而軟弛。陰液漸耗。則失其順正而硬強。此不遂之所由致也。


但風屬陽邪而善走。不拘或左或右。中則從巔至末。而半邊之身。俱不遂者勢也。


若或但見一臂不遂。則是痹著之病。另見痹門。不可誤認為陽邪善走之風因矣。


下文又言不遂之脈以證之。


夫風性疏洞而善汗。且屬陽熱之邪。善汗。則汗泄而衛陽益虛。


故脈微。陽熱。則液傷而營陰自短。


故脈微而且數也。


言半身不遂之症。診其脈又微數。則是確為中風使然。而非痹病無疑矣。


微數、就營陰衛陽而言。則知脈亦指寸口。與下文二條三條同一診法。然則主桂枝湯以散風。加人參、附子、以補其微。加當歸、阿膠、以滋其數。或不失仲景之意乎。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2 23:59

二條


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寒虛相搏。邪在皮膚。浮者血虛。絡脈空虛。賊邪不瀉。 或左或右。邪氣反緩。正氣即急。正氣引邪。僻不遂。邪在於絡。肌膚不仁。邪在於經。即重不勝。邪入於腑。 即不識人。邪入於臟。舌即難言。口吐涎。 此平時外風中入。而與肝臟之虛邪相結。於是皮膚經絡腑臟。各隨虛處。而外鼓上浮以暴中之者也。


上條是未經勾結臟邪之風。


故直曰風之為病。又曰中風使然。此則已經內通肝氣。變動而出。


故但曰邪而已矣。


脈之寸口。在表。應皮膚經絡。在上。應頭目口鼻。在內。則腑應膻中。臟應心肺者也。


今其脈舉之得浮。按之而緊。緊則寒氣凝斂之象。浮則陰血空虛之象。寒虛兩相搏於寸口。以寸口之在表者斷之。


則先是皮膚之大血空虛而見浮。肝木之陰邪外鼓而見緊。


故知邪在皮膚也。


此時若主桂枝湯以走皮膚。外加補血之當歸。以平其浮。加祛寒之附子、麻黃。以緩其緊。則賊邪猶可瀉也。


夫浮者。分肉之大血虛也。


大血既虛。則托於皮膚中之絡脈。其營血之虛更可知。彼皮膚猝暴之邪。


如同流賊。經久不瀉。則乘虛而貫入絡脈。於是從絡而或左或右。各隨所注而上頭目。邪勝。則正不能束邪。


故受病一邊。反覺寬緩。正不勝。則邪反乘正。


故不受邪一邊。便覺緊急。邪滿正虧。常相侵犯。


如正氣之引邪以自就者然。則口鼻反向不受病一邊而僻。且莫能自主而不遂矣。


邪在於絡四句。又補言浮者血虛一段。以申明首條當半身不遂之意。蓋謂血虛而絡虛者。不特一僻已也。


或左則左俱病。或右則右俱病。小絡少血。而以氣通肌肉者。


故受邪。則捍格而氣不通。 此不仁所由見也。


大經少氣。而以血養筋骨者。


故受邪。則遲謾而血不周。此重而不勝所由見也。


蓋善行數變之風邪。病則半身不遂。有必至之勢者、此耳。下文入腑入臟兩段。又從浮緊之脈。推展而言其重症也。


夫即寸口而診其內。左手之腑屬膻中。膻中如政府。為心君出入之靈道。浮則心氣上虛。緊則寒斂而神明內閉。


故邪入其腑。即不識人。右寸之臟屬肺。肺金主聲音。系靈機出納之橐龠。浮則肺氣內虛。緊則寒切而管簧勁急。


故邪入其臟。舌即難言。且此臟主游溢精汁之權。浮則有升無降。浮而緊。為寒液上泛之象。


故口吐涎。左寸不言心而獨言其腑者。以入心則死。無症可言故也。


門人問曰。中風為臟邪。各因虛處。而外鼓上浮以中之者。既聞其義矣。


夫入臟入腑之症。並見皮膚經絡等候。是從下焦而上入腑臟。因而由腑臟之胸分。溢出於經絡皮膚之表。其理可以神會。每見皮膚經絡之症。識人能言。則腑臟之未病。鑿鑿可據。若謂上從太陽之胸分而外出者。則膻中及肺。一臟一腑。皆麗胸中。邪既從此經過。則腑臟安得不病。而獨皮膚經絡乎、既不從胸分而外出。敢問何由而中於表。竟與腑臟不涉耶。答曰。太陽管皮膚經絡。固矣。


其陽明等五經之氣。各另開門而自出其經絡。以附於太陽之表。此蓋由本臟之經。而出之太陽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1

三條


寸口脈遲而緩。遲則為寒。緩則為虛。營緩則為亡血。衛緩則為中風。邪氣中經。則身癢而癮疹。心氣不足。邪氣入中。則胸滿而短氣。 遲、就至數之不及四五至而言。緩、就體狀之懈弛松寬而言。陽氣微。而鼓動之機不能貫珠連續。則遲。


故曰遲則為寒。精悍衰。而不能充滿脈體。則緩。


故曰緩則為虛也。


夫寸口之外應者。則主營衛經絡。今其部位見緩。若系中取之而在營分。則精血衰而不能充於脈中。


故為松寬不飽之象。則知緩為亡血所致矣。


此句是客。若系浮取之而在衛分。則是悍氣衰而不能令於脈外。


故為懈弛不挺之象。則知緩為中風所致矣。


此句是主。以下文單言氣而不言血故也。


營衛屬經表。是邪已中其經矣。


於是經氣自虛之因。則經大氣小。而串動如蟲行皮中。


故身癢。中風之因。風為陽邪而善化熱。則傷其絡血。而發為忽起忽落。半含半露之癮疹矣。


又寸口之上應者。則主心肺胸膈。今其部見緩。則是心肺夾空之氣不足。以致風邪入於其中。胸中為真氣氤氳之位。邪氣乘之。


則相犯而不容。


故滿。又胸中為息道游溢之鄉。邪氣入之。


則機滯而艱澀。


故短氣也。


此承首節。而言陽虛之人。外風中入經絡。而為未經勾結臟邪之症也。


但細按本篇前後。共論九條。計方二道。除下文等六條。俱論歷節外。而論中風者。止此三條。又除第一條及第三條。言單中外風之外。其言兼中臟邪者。僅有第二一條。且後文兩方。俱確系歷節治例。而中風一門。並無方藥。殘缺無疑。嗟乎、照妖之寶鏡失圓。垂世之鼎彝折足。真令人飲恨無窮也。


海內藏仲景全書之古本。或原文具在。或論條方治。有坊本所遺失而未經載刻者。倘能賜教示知。以廣鄙陋。是有望於博雅之君子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1

四條


寸口脈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沉即為腎。弱即為肝。汗出入水中。


如水傷心。歷節痛。 黃汗出。


故曰歷節。 寸口。當指左心右肺而言。右寸之脈屬肺。肺主氣而配天。天者。高遠之象也。


故其脈常浮。今反浮為沉。是肺氣下郁之應。又肺腎為子母。腎藏精而主骨。肺脈下沉。是肺以金母之氣。而下伏於腎子之骨間矣。


故曰沉即主骨。沉即為腎也。


左寸之脈屬心。心主血而應夏。夏者。開張之象也。


故其脈常來盛去衰。今反盛為弱。是心血內滯之應。又心肝為子母。心脈內弱。是心以火子之液。而內結於木母之筋脈矣。


故曰弱即主筋。弱即為肝也。


夫諸筋皆屬於節。節者。神氣游行出入之所。又陽氣者。柔則養筋。今神氣內郁下伏。不能游行出入以養筋。其故何也。


惟是夏月及用力而汗出。則心肺之氣血。正在發揚。若乘此入水。則水寒之氣。束肺抑心而下結。內伏於筋骨之節縫。


故歷節痛。黃汗出者。郁水寒而成濕。郁氣血而生熱。濕熱交並於歷節之外故也。


此言歷節之成於寒濕者。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1

五條


趺陽脈浮而滑。滑則穀氣實。浮則汗自出。 此即汗自出之脈。而概言受病之因。不提歷節者。以汗自出之人。有成中風。


如本篇之一條三條症者。有成風濕。


如濕門之五條八條症者。不止一歷節。而歷節亦在其中。


故但言其脈症。以為受病之地而已。蓋謂汗出入水。其病歷節。固如上條所云矣。


但凡汗多之脈。便宜自防。不但不得入水。並亦不可被風也。


倘若趺陽之胃脈。浮而且滑。滑為津液完聚之象。滑見於胃。則胃中水穀所化之氣自實可知。浮為在表。滑從浮斷。則其津液不輸他臟別腑。而上蒸外泄以為表汗。又可知也。


夫胃中之津液。自實而不輸臟腑。則筋骨內失所養。加之汗出。則衛氣必衰。而風邪易犯。此與勞汗當風。及汗出入水。同具受病之地。雖中風、風濕、歷節等候。 未辨所成。然皆不可不防微杜漸者也。


按李氏舊注云。前節汗出。則腠理開而受風。入水。則寒氣勝而透骨。 故濕流關節。歷節而痛。是外因也。


此節趺陽脈浮滑。胃中水穀濕熱之氣。蒸發於外。以致汗出受風。亦歷節而痛。是內因也。


汗即是濕。汗出受風。是亦風濕相搏之症。全注中如此等議論。不可多得。但按本經第一篇。 仲景以從內出外者為外因。從外入內者為內因。李君倒置言之。


未免從俗而失本經之旨。當分別觀之耳。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2

六條


少陰脈浮而弱。弱則血不足。浮則為風。風血相搏。即疼痛如掣。 少陰。指尺部而言。謂足少陰腎經也。


浮脈。即瞥瞥如羹上肥之謂。非藹藹如車蓋者。蓋少陰浮而有力。則當浮出表分。不合見筋骨之歷節痛故也。


弱。


如弱水不能載羽之象。掣痛。即掣肘之義。謂痛如把持而不得屈伸也。


足少陰腎臟。其所主在骨。其經脈則由本臟出脊。下行足內之後側。而終於涌泉。且是經氣嘗不足。 而血嘗有餘者也。


其脈。


如石投水中。泛泛而悠揚下沉者為正。今其脈如羹湯上之油珠。瞥瞥然而上浮。及少按之。


則如弱水之不能載羽而又見弱。夫脈之所以不弱者。以氣能載脈。而血能載氣故也。


則氣不足以載脈而弱。謂非血不足以載氣之所致乎。


且弱從浮見。則知弱非臟中之精不足。而為本臟經脈中之血不足無疑矣。


風為陽邪。嘗欲外洞。


故浮。且浮從弱斷。則是因經脈之血短。而風邪乘空入之。


以致正氣從邪而上浮。


故曰浮則為風也。


以陽熱之風。與不足之血。兩相搏結於經脈。於是從少陰之經脈。而溢入骨節。則風熱煩疼。血虛干痛所必至矣。


此歷節之因於少陰血虛而風中之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2

七條


盛人脈澀小。短氣。自汗出。歷節疼。不可屈伸。此皆飲酒汗出當風所致。 盛人。兼肢體魁梧。肌肉豐濃而言。盛人、當陰陽兩足為合。乃其脈澀小。澀則血虛。小則氣弱。是脈不充形矣。


且驗其外症。呼吸孱而短氣。則與脈小之氣弱相應。自汗出而液傷。則與脈澀之血虛相應。合之歷節疼而不可屈伸。則因疑可以生悟矣。


夫現是盛人。則脈症不該虛弱。現病虛弱。則其人不合尚盛。是知為飲酒汗出當風所致之暴病矣。


蓋盛人原是煩熱。加以浮熱之酒性。兩熱相灼。則蒸出脾胃心肺之液而汗出。汗出則血傷。


故脈乍澀。又汗出則氣泄。


故脈乍小。且汗出而氣血兩虛。


故當風而風得以襲之。


而成歷節耳。暴病於盛人尚無所損。盛人非飲酒安能暴病。仲景之診法。何細密至此哉。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2

八條


諸肢節疼痛。身體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2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桂枝(四兩)芍藥(三兩)知母(四兩)防風(四兩)麻黃(二兩)附子(二兩炮)白朮(五兩) 甘草(二兩)生薑(五兩)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此總承上文四五六七諸條。而言其症治。


故不曰歷節。而曰諸肢節疼者。猶云寒濕、風濕、中風。諸樣肢節疼痛之謂。羸。肌肉瘦削也。


六經之用。經絡外走。骨節內通。然後使水中之壬上升。火中之丁下降。骨節病風濕。則陽液不升。


故身體羸。陽氣不降。


故腳如脫也。


風淫巔疾。


故頭眩。濕淫氣滯。


故短氣。溫溫欲吐者。風濕交持。而陽明中土。有化霧上騰之象。主桂枝芍藥知母湯者。真功極窮泉。用周天表者之所經營而得者也。


夫四條之汗出入水。是水寒抑其汗而成濕。以入骨節者。五條之胃實自汗。雖不言濕。而於言外。見自汗者為風所襲。必將郁其汗而成種種之症者。七條之酒汗當風。是風邪蔽其汗而成濕。以入骨節者。則歷節之候。除六條血虛而單中風之外。余皆濕因。以腎為水臟而主骨與濕相召。


故直入其所主之骨節。則治例當注意在腎家矣。


但腎中陰陽自足。則雖中風濕。勢必外推於自汗。下推於小便。而令其邪自去。何得安然遺於骨節。而成歷節等候乎。


則腎氣之衰弱。已鑿鑿可據。虛則補其母。離桂枝芍藥知母湯。將誰任乎。


知母色白。而味淡氣薄。色白應西金。氣味淡薄。則輕清應在天之象。


故為肺家第一專藥。此救肺之白虎湯用知母。補肺之百合知母湯用知母。又其確證也。


以辛溫之桂枝。與之平配。則桂枝因知母而直入肺家。是以桂枝之辛。挑動肺氣。而以其溫通和肺神也。


又恐辛甘之性。從上發汗。而不下入腎經之骨縫。


故又佐以酸斂之芍藥。少少下引之。


而使辛鹹溫熱之附子。一直接入腎臟。然後君以燥濕之白朮。散濕之生薑。臣以甘緩之甘草。使培骨節之土氣。總交於發越之麻黃。又從筋骨間。而徐徐透為微汗也。


殿之以防風者。防風能密衛氣。恐風濕去。而復為風所襲耳。然則以附子為入腎之向導。以白朮、生薑、甘草為除濕之中軍。以麻黃為班師之首領。以防風為留鎮之善後。以桂枝、芍藥、知母。原為後軍之督率。而不意便道中。卻收去風之奇捷矣。


神哉方也。


六條之少陰血虛。單中風而成歷節者。雖無郁汗之濕。其腎氣之虛。與中風之宜從汗解俱同。以鄙意擬之。


於本方去除濕之白朮、生薑。換補肝血之當歸。補腎血之生地。則易一主將。而全軍俱變矣。


故其曰主之者。是以此方為主。原與人以神明進退之用。而與他處之曰宜某湯者。其文例不同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3

九條


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泄。咸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斷泄。營氣不通。衛不獨行。營衛俱微。三焦無所御。四屬斷絕。身體羸瘦。獨足腫大。黃汗出。脛冷。假令發熱。便為歷節也。


病歷節。 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3

烏頭湯方


川烏(五枚、咀、以蜜二升、煎取一升、即出烏頭)麻黃(三兩)黃(三兩) 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 上五味。咀。四味以水三升。煎取一升。去滓。內蜜煎中。更煎之。


服七合不知。盡服之。


五行各具陰陽。


如甲乙壬癸等類。而其性情好惡。常相反而不相同者。以陽生則陰死。陰生則陽死。


故也。


比如甲木生於亥。乙即死於亥。乙木生於午。甲即死於午。壬水生於申。癸即死於申。癸水生於卯。壬即死於卯之類。夫肝為木臟。木中甲陽而乙陰。甲主陽神。外流其余氣以應筋。


故性喜調暢。而內經以辛補之。


以酸瀉之者是也。


乙主陰象。內固其形臟以應肝。


故性喜斂束。而金匱以酸補之者是也。


然甲生則乙死。過辛而傷其形臟之肝。乙生則甲死。過酸而傷其余氣之筋矣。


蓋酸則斂肝之陰血者。並斂其養筋之陽氣。筋失陽健之用。


故緩。名之曰泄者。肝血不與筋俱。而其氣亦漸散泄也。


腎為水臟。水中壬陽而癸陰。壬主陽神。外流其余氣以應骨。


故性喜鎮靜。而內經以甘補之。


以咸瀉之者是也。


癸主陰象。內固其形臟以應腎。


故性喜降潤。 而金匱以咸補之者是也。


然壬生則癸死。過甘而傷其形臟之腎。癸生則壬死。過咸而傷其余氣之骨矣。


蓋咸則抑腎之陰精者。並抑其強骨之陽氣。骨失陽健之用。


故痿。名之曰枯者。腎精不與骨俱。而其氣亦漸枯槁也。


骨之陽病而枯。筋之陽病而泄。兩相搏結。則是肝腎斷其所養。而筋骨之氣漸泄。名曰斷泄。不亦宜乎。


以上言肝腎筋骨之自為病也。


經絡之營氣。雖化於胃中之水穀。然實與肝腎之精血相貫通者也。


肝腎病斷泄。則營氣以不通而漸微。其胃中所化之悍氣。又乘營陰而出為外衛者。營氣既微。則衛不能獨行而自盛。


故營衛俱微矣。


此言肝腎病於內。因而營衛亦病於外也。


御。


如執御之義。上焦胸中之陽。中焦胃分之陽。 下焦命門之陽。皆以精血為車。而御之以周行者也。


肝腎之精血。內斂下伏。則三焦之氣。無所乘駕。而漸冷之意。亦在言外矣。


此言肝腎病於下。因而胸中胃分。亦病於上矣。


四屬。即指上下內外也。


承上文而言酸收咸降。使精血內斂下伏。以致肝腎之陽。內病下病。於是營衛外微。三焦上弱。而上下內外之四屬。俱捍格而有斷絕之勢矣。


經絡之營衛俱微。


故身體羸瘦。肝腎之精血。為酸鹹之味所斂伏。


故獨足腫大。黃汗出也。


陰氣自伏。則陽氣自微。


故脛冷。即上文筋緩骨痿之理也。


假令發熱。則是陽氣不獨行。而鬱於筋骨之縫。其為歷節無疑。此言歷節之外症。以證其四屬斷絕之意。主烏頭湯者。以通陽透節之烏頭為主。而用蜜熬以為煎者。取其留連胃中。以為內通外達之地。然後以甘緩之甘草。破芍藥之酸斂。而特令其引烏頭之陽氣。內入筋骨。以實表之黃。監麻黃之發越。而特令其引烏頭之陽氣。外行營衛。將肝腎之伏陽一起。則蒸其精血。而與三焦營衛。復得交通矣。


至其純用辛甘之味。不特辛以破酸。甘以救咸。且病機發於補陰而賊陽。


故方意專於升火以運水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3

血痹虛勞病脈證治第六

 

一條


問曰。血痹從何得之。


師曰。夫尊榮人。骨弱。肌膚盛。重困疲勞。汗出臥。不時動搖。加被微風。遂得之。


但以脈自微澀。在寸口關上小緊。宜針引陽氣。令脈和。緊去則愈。 皮膚及經絡中之血。凝而不流者為血痹。痹者。卑也。


著也。


正氣卑弱。而血液有沉著之象。


故曰痹。仲景設為問答。而言尊榮人欲多。則精耗髓空。


故其骨軟弱。養濃。則氣熱薄浮。


故肌膚豐盛。骨弱。則不能內強。肌膚盛。 則不勝外任。皆不堪疲勞之應。若困於鞅掌。及房室等事。疲其筋骨。勞其形體。則煩熱而其氣益浮。


故汗出而倦臥也宜矣。


然精虛氣浮。因疲勞而致煩汗者。其虛陽未及安插。而諸節煩疼。不能安臥。


故不時動搖者常也。


動搖則生微風。謂不乘汗出之隙。而被之也得乎。


夫所以行血者氣也。


今風邪所被之處。則其氣遺血而內縮。血以不得氣導而欲凝。遂得此血痹之病矣。


以上言初得之因也。


微者。陽衰氣弱之應。澀者。血流遲緩之應。人身精悍之氣。充滿流行。則血液隨之而輪轉無滯。脈自微澀。則其陽氣之鼓動。原自淺軟。因而陰血之流行亦自遲慢也。


此句言其脈之大概。小緊。即弦脈之細而微急者。弦脈屬木。於邪為風。又弦而細小。 為陽衰之診。夫寸應表而關應裡。今從寸口至關之上。則不表不裡而正應營分。於營分而得風賊陽微之脈。則其血之痹可必也。


以上二句。猶云但看六部大概本脈。原自微而陽虛。因之澀而血慢之人。又加寸口至關以上。弦而小緊者。便是風賊陽微。而為初得血痹之候也。


針法。以毫針作三刺入穴。候一二呼。


或三四呼。


則本經真陽之氣以護穴而裹針。使針尖堅重而不可轉。然後從緊處緩緩推運。則針之引陽。


如裊絲卷線而至穴下。


故曰針引陽氣。然陽者正氣也。


正復。則風邪自散。而所痹之血。仍從氣而俱行矣。


故曰脈和緊去則愈。然則針之而脈未和。緊未去者。其亦下條黃桂枝加生薑去甘草互詞耶。此言初得之治法。一則以所痹之血未老。


故引本身之陽氣。迎而導之。


而其痹復通。且此條重寸口關上四字。以寸口關上。為在上在表之應。在上。應肩背肘臂。在表。應經絡皮膚。其痹淺。


故可用針以引其氣耳。經穴不能備載。另詳銅人圖注。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3

二條


血痹。陰陽俱微。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外症身體不仁如風痹狀。黃桂枝五物湯主之。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4

黃桂枝五物湯方


黃桂枝芍藥(各三兩)生薑(六兩)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血痹二字。具上條尊榮人八句在內。蓋謂痹症之已成者。


故直謂之曰血痹。陰陽。指關之前後而言。微者。上文微澀之互詞也。


猶言六部之脈。大概俱是微澀。而寸口關上尤微。則其精悍之不充可見。獨於尺中。仍從微處。兼見小緊。小緊為痹脈。尺中小緊。則為在裡在下。而其痹當應胸腹腿足矣。


身體不仁。詳別見。風痹與血痹。邪同而受傷則有辨。蓋風邪傷氣。氣因避邪。挾血而縮入者為風痹。風邪傷氣。氣因避邪。遺血自縮者為血痹。是血痹之為病。委民眾父老退避三舍而去之之象。風痹之為病。讓空以與狄人之義也。


如風痹狀。但指不仁一症而言。


故外症十字當作一句讀。以血痹較風痹多掣痛故也。


主本湯者。蓋因此症。原屬氣虛血謾。風邪被之。


正氣自卑。而血液凝著之所致。則補氣為第一義。祛風為第二義。行血為第三義。


故以補氣之黃。加於祛風之桂枝湯內。而行陽活血。各得其妙矣。


倍辛溫之生薑者。所以行黃之性。而使虛陽收恢復之功也。


桂枝湯內。獨去甘草者。以小緊見尺中。痹在抱陰之胸腹。及下部之腿足。


故不欲使甘緩者浮之中上也。


不啜熱粥。


如桂枝湯之服法者。原以氣虛血滯而致痹。恐因汗而反泄其氣血故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4

三條


夫男子平人。脈大為勞。極虛亦為勞。 平人。指無故者而言。


如傷暑、酒後、等類。俱能使一時之脈浮大。是其人不平。


故脈亦以不平見也。


若其人平平無故。而脈以大見者。則知其為勞也。


蓋腎為強力之官。所以藏精而化氣者也。


精滿之人。用力。則精能鼓氣於飽滿而外施。不用力。則精又能攝氣於虛無而內伏。


故雖勞。而不覺其為勞也。


若精衰氣餒。勉強任勞。 既不能鼓以充之。


復不能攝以伏之。


則神浮氣張。而脈大矣。


此句是就其脈之外面上面而言。極虛句。又推開脈大。另就脈之裡面底面而言。猶云平人浮取而大。沉取而虛。固是勞脈。若平人浮之雖不見大。單是沉之而脈見極虛者。亦是勞脈。蓋既為無故之平人。安得極虛至此。是必先因勉力任勞。將在裡在下之微陽虛氣。盡情外騖。而中無所有之象故也。


然同一勞。而其脈有浮大極虛之別者。因凡人表裡之氣。斷不停勻。 表氣較密。則勞而無汗。


故煩熱之勞氣鬱冒在外。而脈見浮大。若表氣更虛。這一勞便汗。裡氣有一往不停之勢。


故在表。不以浮大見。而在裡。單見極虛矣。


自此至後文十七條。俱從首條重困疲勞句。而言其變脈變症也。


蓋謂勞汗被風。則風邪滯血而為血痹。其不被微風而自成勞症。則又有種種之候云。門人問曰。謹按傷寒論。惟經前經後。熱入血室。另立婦人之條。余俱男婦同論。即金匱全經。除妊娠一門。專論婦人外。余亦通論男女之條也。


獨虛勞卷中。自三條、四條、五條、及七條、十條。俱以男子冠之。


夫冠以男子者。是與婦人女子無與之義也。


且六條曰陰寒。精自出。八條曰陰頭寒。九條曰失精。十三條曰亡血失精。十四條曰夢失精。則其無男子字樣者。而所論者亦屬男子也。


雖九條曰女子夢交。十三條曰婦人則半產漏下。正惟提出女子婦人二症。而其余俱論男子益可見矣。


將以為勞。僅男子之病也。


則今之婦人女子之病勞。而且死於勞者。何多耶。若謂同稟天地之陰陽。父母之精血而生之者。其病機當無所區別矣。


仲景何獨忍於婦人女子之勞且死乎。


答曰、淵哉乎問也。


此陰陽之奧府。軒岐之玄竅。仲景獨於仰觀俯察中得之。


而著為金科玉律之文。後之君子。雖東垣、丹溪輩。猶未之或知。況其他乎。


子姑坐而語汝。夫立極於陰、而其用在陽者。天之道也。


立極於陽。而其用在陰者。地之道也。


男子得天之化。


故立極於肝腎。而以心肺為用。心肺者。神氣之所托也。


根蒂之陰。虛於下。而不能縱送。則神氣之陽。餒於上。強力而用之。


凡曰支、曰持、曰鼓、曰努者。皆氣也。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4

氣不勝


則名為勞。是勞之為病。其機雖伏於肝腎。而病實成於上焦氣分者也。


婦人得地之化。


故立極於心肺。 而以肝腎為用。肝腎者。血液之所注也。


根蒂之陽。空於上。而不能提攜。則血液之陰。瀉於下。不禁而用之。


凡曰崩、曰帶、曰漏、曰淋者。皆血也。


血不繼。則名為枯。是枯之為病。其機雖發於心肺。而病實成於下焦血分者也。


然則勞為男子之氣病。枯為女子之血病。其初症各不相蒙。


故言勞而每冠以男子者此也。


至於枯之為病。發於心肺之不能上提。而陰血下脫。久則又以陰脫之故。而陽氣益虛。則下陰之濁質上乘。而見煩熱上氣。痰涎喘咳等候。始與男子之勞症頗同。勞之為病。發於肝腎之不能下固。而陽氣上空。久則又以陽空之故。而陰精愈脫。則殘陽之虛氣下陷。而見亡血、失精、盜汗、清穀等候。始與女子之枯症頗同。


故論男子之勞。 而兼曰女子夢交。婦人則半產漏下者此也。


且子亦知婦人女子之所以無勞。並其病且死者。似勞而實非勞之故乎。


夫勞以氣言。婦人女子。本坤地之順承。其氣常主靜而不用。


故雖多欲而無房室之勞者一也。


不觀青樓中人者乎。


人盡可夫。經數十年而未聞有勞且死者。可證矣。


又婦人女子無用氣之任。


如所謂支持鼓努以傷其氣者。二也。


即山鄉窮穀。亦有操井臼之勞者。然其心思愚朴。肺氣完固。則又不能為勞所病矣。


此婦人女子所以無勞之道也。


然則子之誤認為勞者何因乎。


推原其要。皆責之手少陰。而分之。


則有順逆兩境。逆境二因。曰灰悔。曰嗔怒。順境二因。曰媲妮。曰不夫。二者。皆倉公所謂欲男子而不可得之類也。


夫先甘後苦。先逸後勞。以至事去莫追。此生難挽諸境。致不能堪。於是神息則如火之漸灰。氣卑則如心之抱悔。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4

神氣日削


而不能上提。則下泄之諸症見矣。


若夫婦姑反唇。黃紫競色。伯姊多乖。良人不德。齒上鋒芒。眉頭戈戟。情理外持。懊內積。伏嗔噎怒。木鬱成火。馬刀懸癭。腋下乳左。堅腫切痛。此猶外苦。怒鼓嗔橫。氣不中聚。陽上暈眩。陰下流注。陰陽決離。良工之所莫愈者也。


至於順境二因。其機皆發於男女。但淫火之由來。有內外之別。從內出者。並無見聞感觸。因腎精充足而自奮。壬水之氣上交。而心中丁火。始有洋溢飛走之象。 是陽道陰庭。先已動跳於下。而淫心後覺者。比之冬至之管灰吹動。而漸蒸為大地陽春之義也。


從外入者。 心腎本自空寂。因耳目見聞。入通心主。君火之愛慕熱於上。則由心系之絡腎者。


如郵傳馬遞。而交通命門。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5

命門者


相火也。


君相合德。則雷令風行而下頒。男之陽道。女之陰庭。以火氣吹之。


而動且跳矣。


是所謂外入者。由自上而下者也。


仙家以外入者。謂之種蒔藥苗。內出者。謂之天然藥苗。其逆則成丹。另有奧義不論外。 而順則成人之道。男女一交。則火從水去。氣逐精消。譬諸天地媾。而云行雨施。則煩熱躁濕之郁氣頓解。而清寧各得其所矣。


若夫白晝清虛。緣窗深奧。風流夫婿。撩鬢畫眉。輕薄郎君。簪花勻面。在男子以為乘一時之興。而不知受之者。早心怡神蕩。而飛馳外入之淫機矣。


夫君相之火。交煽於兩腎間而無所事。則其火既不能下泄。復不能上回。而橫流於帶脈。帶脈得火氣之吹噓而作脹。


故初症則兩腰沉墜而疼痛。且如欲大小便之狀而不得。繼則化為白淫而下注者。真氣推而送之也。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復起。初以心氣乍動。而腎精乍泄。久則心氣虛於上。而腎精之帶下者成路矣。


推而廣之。


同床御外家。明火焚妻。隔被調妻。暗刀刃外家。 而於天命何尤哉。


此媲妮之流毒如是也。


若乃火勝血熱。氣薄精稀。其人好淫而易泄。好淫。則多無端而勾引其生春。易泄。則每有合而拋捐於中路。此致蕙死蘭枯。較之媲妮者為尤速。謂之不夫。不亦宜乎。


凡此二因。比之天氣下施。地氣上應。云稠陰重。雨腳正懸。爾乃天氣忽收。地氣不攝。淫光燭空。虹環青紫。燠熱塞氣。 潮濕欲流。民物躁擾。臟腑烏能堪此乎。


況帶淋之所注者。陰血之變相也。


血泄則氣衰。


故月事不以時下。舊血不去。新血不生。其不成枯症而死也得乎。


夫倉公所謂欲男子而不可得者。是言無夫而生內出之因。不知有夫無事之媲妮。及有夫有事之不夫者。其外入之因。理同。而病機則一。


故曰皆其類也。


門人曰。婦人女子。無勞症而但有枯症。且其所以致枯之因。千古未聞。夫子發此精鑒之奧。請記之注後。以與男子之勞症相為發明。余不能違。


故並附於此。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5

四條


男子面色薄者。主渴及亡血。卒喘、悸。脈浮者。裡虛也。


此言勞之根源。先由於陰虛之故。一句言色。二三四句言症。五六句言脈。皆一意也。


蓋謂面者。臟腑精華之所聚。而其色者。陰陽氣血之所榮也。


但氣為外充。血為內襯。


如以素縞而裹朱紫之狀。殊覺蘊藏之無盡者。 此氣血深濃之善色也。


若面色單薄者。在女子。因其血室有盈虛消長之妙。


故不在例內。若男子。則自少至壯。俱以陰血為根蒂。而無所盛衰者。今面色單薄。是但有氣而血不足以襯之之象也。


夫色薄既為血虛。而血虛之不足以自潤者。必借滋於外水。


故知其主渴也。


男子之血不當虛。而面色以血虛見。


故知其必從或吐或衄而亡血也。


渴與亡血。是就色薄句推出。喘悸。又就亡血句推出。蓋吐衄而亡血者。皆因心肺間之宗氣虛餒。而下焦之氣上衝。


故血亦隨沖氣而出上竅耳。沖氣上突。


故知其卒喘。宗氣上虛。


故知其卒悸也。


診其脈。若以浮見。則確為裡虛。而與色症相符矣。


夫浮為浮出在外。而中無蘊藏之象。是先因上焦之氣空。而致亡血。今又以亡血之故。而血虛於裡也。


若非上服桂枝龍牡。及建中等湯。以填宗氣。下服瀉心湯。及腎氣丸等方。以救陰血。其能免於成勞而死乎。


細按此條病機之初起處。原發根於宗氣上空。因而喘悸亡血。 以致作渴而色薄。是當責在上焦之陽虛。而愚謂此言勞之根源。先由於陰虛者何也。


蓋仲景之意。以為宗氣上虛。原非重症。


凡驚駭憂思。以及大吐。俱能使心肺間。一時神損氣削而病此。倘填以桂枝龍牡及建中等湯。則實上以御下。復何沖氣下發。而致吐衄以亡血乎。


惟是血既亡去。則氣無根蒂而氣益虛。氣虛而不勝任。此正勞之所由作也。


是宗氣上空為輕症。失治而致亡血為重症故也。


色薄脈浮。兩頭是言診法。中間三症。是從色脈之診處。而逆推其病情。


故曰主。主字。直貫三句。猶言主渴。主亡血。主喘悸之謂。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3-4-13 00:06

五條


男子脈虛沉弦。無寒熱。短氣。裡急。小便不利。面色白。時目瞑。兼衄。少腹滿。此為勞使之然。 人身上下兩焦。即易之太極圖也。


上焦之陽氣具白象。而心臟之血。陽中之陰極也。


下焦之陰精具黑象。而腎臟之氣。陰中之陽極也。


黑白不相為用。而其所以牽引控制者。惟是兩極互胎。而相為消長於其際耳。比如男子以腎精為根蒂。腎主水而色黑。腎精下足。則癸黑充腴。而其中壬白之陽極。積濃流光。由肝木之上升。而化為丙丁盛大之氣。輕便健立。施應無窮。復何病勞之有。若精衰極渺。則心肺間之宗氣。遂致短淺虧空。此樹木之根株不植。而枝葉自萎之理也。


將一身之肢體。猶或不能自支。而況被之以勞乎。


此病勞之所由作也。


但勞之為病。其症多端。而其道路。不外乎四者。蓋勞則殘陽餒氣。反浮張於在上在外。而作煩熱。以致咽乾喉痛者。一也。


勞則中氣內虛。不能鼓努傳送。因而大便艱難。小水不利。且兩便下停。而逆氣上乘胸中之空。遂致痰喘咳逆。吐血衄血等候者。二也。


又勞則心氣上虛。欲得腎氣以自實者勢也。


腎虛不能從肝而順生。睡則由肺而逆責以吸之。


夫心火之見腎水。為夫之象。心火之見肺金。為妻之象。因而夢接鬼交。每致遺泄者。三也。


且勞則上焦之天氣。失包裹提挈之權。而精汁虛脫。更因泄注下空。而上中二焦衰薄之氣。 乘機下陷。而為失氣洞利者。四也。


悉此四者。則自本條及後文十四條。其序症立方。針鋒逼對之精意。昭如日月矣。


脈虛就微按而言。上面猶有一浮字在。於下沉弦字。便可見矣。


夫虛脈為陰精內耗。弦脈為陽氣外削之診。今浮虛。是上焦之陽氣。空於無陰。沉弦。是下焦之陰精。餒於生陽。可知也。


別以男子者。以婦人女子之浮虛沉弦。為行經及經後之脈。則血虛於上。而氣削於下者。平脈。非病脈故也。


但此浮虛、沉弦之脈。又與少陽受風邪而下逆。以致心下悸。而腹痛者相同。然系少陽。當往來寒熱矣。


而今又無此。則其非少陽之邪可知矣。


然則其所以短氣者。上虛逆動。而吸氣不能深入也。


裡急。


如有大便而不得。有小便而不利者。中氣虛而不能鼓努傳送也。


面色白者。精血虛於內。而氣薄於諸陽之會也。


時目瞑者。氣機之根蒂內疲。而神光時欲掩伏也。


所以兼衄者。二便浮停而不下通。則沖氣上逆。而逼經血於巔頂也。


少腹滿者。即裡急小便不利之義。而知關元氣海之轉運無權矣。


謂非房勞而下傷元精。上傷宗氣之所致乎。


故曰勞使之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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