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法教】
道教兩大流派之一。
又稱法派,與道派並列道教兩大系統。
道派的神職人員稱為道士,法派的神職人員稱為法師,二者相輔相成,道士與法師可互易角色。
道法二門的文獻最早從明朝《正統道藏》的〈道法會元〉中便可見其端倪。
臺灣法教雖源於中國,但自成系統,法師遍及各地,是民俗信仰的特徵。
(參見圖1)臺灣宮廟的神譜大致屬於法教系統,天神以玉皇大帝為至尊,各宮廟有主神與配祀神,主神稱為恩主、主公、佛公。
法教的神壇以主神為主,由中壇元帥統領五營將軍把守。
(參見圖2、圖3)臺灣法教派別眾多,以閭山派與普菴派為兩大系統。
神職人員通稱為法師,主法者稱為法師長或壇頭,基層法師稱為法官、福官、小法。
法教科儀分為大法與小法兩類。
大法指王醮、安厝等一朝、三朝、五朝科儀。
小法指濟世小科儀,常見的有收驚、祭煞、安座等。
法教注重師承,以師徒傳授咒法、符法、指法等三壇大法。
法教的宇宙觀是道法自然,人生觀是性、命雙修,修行次第要依練精化氣、練氣化神、練神還虛、練虛合道等幾個修練程序,最終才能到達與道合一的境界。
法教以「雷法」為核心,講求身、口、意一致的丹法修練,俗話「法師不練功,到頭一場空」便說明要成為法教大法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參見法師、法官、小法條)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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