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明志書院】
清代臺灣北部最早設立的書院。
有泰山明志書院、新竹明志書院之分。
1763年(乾隆28年)福建汀州客籍貢生胡焯猷,因早年來臺開墾土地致富,在興直堡(今臺北縣(註1)泰山鄉(註2))捐資設立義學,取名明志。
同年,淡水廳同知胡邦翰,將義學改建成書院。
因是清代北臺第一所書院,象徵興學之始,頗受地方官重視,閩浙總督楊廷璋在1764年親自題碑勒石記之。
興直堡與淡水廳治竹塹(今新竹市)距離太遠,1765年淡水廳同知李俊原建議將書院遷建至廳治竹塹。
1781年同知成履泰遷建於竹塹之西門,1829年(道光9年)同知李慎彝又加以改建,成為規模宏偉的書院,有「開臺進士」之稱的鄭用錫,即曾主講於此。
18世紀末期,泰山明志書院的學田分布於今臺北縣(註1)泰山鄉(註2)、淡水鎮(註3)、新莊市(註4)、三重市(註5),所收學租每年約有番銀4,600圓,折合庫平銀3,174兩。
當時一名綠營兵丁之月餉平均1.5兩,可知明志書院財力之雄厚。
書院遷往竹塹後,舊地轉為義塾。
1875年(光緒元年)設臺北府,淡水廳劃分成淡水縣與新竹縣,使得坐落在艋舺(今臺北市萬華)的學海書院,趁機提出瓜分明志書院學田的要求,最後官署判定對分。
1895年以後,臺灣總督府將新竹市的明志書院改為新竹國語講習所,後因市區改正之故,將其拆除。
現今所存者,為泰山明志書院。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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