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淡水械鬥】
淡水河流域在1853年到1859年之間斷斷續續發生分類械鬥。
分類狀況可分為漳州籍、泉州同安籍、泉州的晉江、惠安、南安三邑籍。
同安籍又稱廈郊;
三邑籍稱為頂郊,故此次的分類械鬥又稱為頂廈郊拚。
分類械鬥發生原因,一般以經濟因素為多。
當時沿淡水河地區主要商業碼頭均由三邑人士把持,同安人士居八甲和大稻埕,八甲地方的同安人士想爭奪頂郊的商業地帶,遂與三邑人士互鬥,漳人要攻擊泉人,乃先買收大稻埕的同安人,以便由大稻埕到艋舺,漳、同乃合成一氣。
8月艋舺、新莊等地,漳籍、泉籍同安縣(廈郊)與泉籍晉江、惠安、南安三縣(頂郊)分類械鬥,地方上稱為頂廈郊拼。
至於同安人與漳人共同對付三邑頂郊因物質、人力均占優勢,戰事亦占上風。
但是其居住地與廈郊的八甲庄之間被池塘阻隔,無法攻破對方的大本營。
後頂郊向中立之安溪人借道,放火燒毀後來同安人所聚的八甲,同安人見大勢已去,乃背奉城隍,逃往大龍峒、大稻埕等處,並在淡水河下游大稻埕地方建立新的聚落,並建立霞海城隍廟供奉自艋舺地區帶來的神明。
後來因為開港貿易,同安人雖然分類械鬥失敗,但卻因禍得福,其所居住的大稻埕取代艋舺成為商業中心。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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