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臺灣總督府社會教育制度】
日治時期社會教育制度之沿革。
日治時期臺灣社會教育標榜「以提升臺灣人具備國民之資質,謀求臺灣社會的改善進步」為目標,為學校教育的延長設施,與學校教育同是貫徹殖民統治政策的工具。
日治之初,臺灣總督府即舉辦各種幻燈會、物理化學實驗、村落巡迴教學,以啟迪民智。
1901年(明治34年)臺灣教育會成立之初,不時舉辦名人特別演講會。
1905、1906年之際,公學校即設有「國語夜學會」、「國語普及會」等。
其後,總督府認為有實施通俗教育之必要,乃先後設立博物館、動物園、臺灣總督府圖書館。
1914年(大正3年),臺灣教育會利用幻燈機和電影放映機舉辦「通俗教育會」。
1915年,由於放足斷髮運動順利獲致普遍放足斷髮的結果,總督府當局進而慫恿各地參事、區街庄長、保正、甲長、醫生、教師、紳商名流等社會領導階層出面倡組「國語普及會」、「風俗改良會」、「同風會」、「矯風會」、「敦風會」、「同仁會」、「敦俗會」、「家長會」、「主婦會」等社會教化團體,以推動普及日語、革新風教、矯正陋習、打破迷信等任務,促進同化之進展,由是開啟民間社教團體勃興時代,而使臺灣的「社會教化事業」進入一新階段。
關於社會教育之管理,日治前期並未設專責機關,而是在學務課中設置視學官、視學,推廣日語及通俗教育亦是其視察事項之一環,至於地方廳則由各廳庶務課負責社會教育事務。
1927年(昭和2年),總督府文教局社會課設置「社會教育係」,掌管全臺圖書館、博物館、青年團、少年團及處女會等教化團體,負責推動成人教育、推廣日語、生活改善、民眾娛樂,以及其他關於社會教育之事項;
各州內務部教育課設置「社會教育係」,廳郡由庶務課、市由教育課、街庄由庶務係等負責社會教育工作。
日治末期,臺灣社會教育制度漸次完備,配合皇民化政策,其實施要點分別為涵養日本國民精神、推廣日語、陶冶情操、灌輸各種職業智能、公民訓練、改善生活及鍛鍊體魄等。
其設施略可分為獎勵團體和教育機關,關於獎勵團體,屬於全臺性者有臺灣教育會、臺灣體育協會、恩賜財團臺灣教化事業獎勵會、恩賜財團臺灣濟美會等;
屬於地區性者有臺北州教化聯合會、新竹州教化聯合會、臺中州教化聯合會、臺南州共榮會、高雄州民風作興會。
關於教育機關,普及日語設施有國語講習所、簡易國語講習所、幼兒國語講習所等;
部落教化設施有部落教化團體、教化委員、部落集會所等;
青少年教育設施有男女青年團、青年學校、各種青年道場、青年訓練所、公民講習所、少年團、少女團等;
通俗教育設施有圖書館、博物館、動物園、植物園、各種展覽會、修養團體、音樂會、電影放映會等。
此外,特殊教育設施則有臺灣總督府國民精神研修所。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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