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陳鴻鳴】
(1876年~1950年)陳鴻鳴;
臺南人,字子襟,生於臺南善化。
祖先來自中國福建的泉州。
明末,陳鴻鳴祖先族氏多為鄭成功鄭家軍成員,跟隨鄭成功展開抗清戰爭。
1662年,鄭成功征台時,祖先擔任征台部將前來台灣,驅荷戰事底定後,族人被授官田於臺南善化,陳家自此定居,成為陳氏大姓開台祖之一。
1890年代初,陳鴻鳴赴府城考取秀才(惟根據「揚文會會員名簿」和日治時期戶政資料,陳鴻鳴並非秀才)。
1895年,乙未戰爭爆發,陳鴻鳴的兄長陳子鏞輔助劉永福對抗日軍,擔任台灣民主國臺南籌防總局長。
同年10月,日軍攻佔台南,兄陳子鏞內渡廈門,惟陳鴻鳴迎日軍於善化,並將住所借予日軍,幫助日軍「接收」台南。
日軍控制台灣,成立台灣總督府後,論功封賞陳鴻鳴。
1896年,聘署陳鴻鳴為堡長,掌理善化地方政事。
之後,他歷任任灣裡辨務署參事兼佩授紳章、善化里東區長、臺南廳參事、臺南州協議會員。
1930年,他擔任總督府評議員;
是為生涯巔峰。
綜觀台灣日治時期政壇中,他是少數日政府刻意培植的台籍政治樣板人物。
除了政治之外,陳鴻鳴亦受日政府優待,掌理糖、鹽、酒業專賣權。
1904年創「臺南製糖公司」;
擔任專務取締役。
除此,亦歷任永興製糖會社社長、灣里製酒組合長、糖蜜會社取締役、興業信託、輕鐵會社取締役及臺南製鹽會社取締役,據記載,家產曾被估計為「六萬圓」之多,而當時百斤米不到十圓。
除了政經地位及家產受矚目外,陳鴻鳴也曾協助總督府參與「斷髮」、設置「女校」、公學校教育等社會改革。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後,臺灣日治時期結束;
進入中華民國時期。
在1945年-1950年間,他轉任臺南市第四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
1950年去世,年75。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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