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衝繁疲難】 淸雍正間,由廣西布政使奏准,分定全國州縣爲沖、繁、疲、難四類,以便選用官吏。
淸雍正間,由廣西布政使奏准,分定全國州縣爲沖、繁、疲、難四類,以便選用官吏。
沖謂地方沖要;
繁謂事務繁重;
疲謂民情疲頑;
難謂民風強悍難治。
太平天國洪仁玕『誅妖檄文』:“凡有美缺要任,皆係滿妖補受,而衝繁疲難者則以華人當之。”
參閱淸淩揚藻『蠡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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