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律本】
律呂之本,指黃鍾。
古以黃鍾爲十二律之本,其余十一律皆據之以生。
『漢書·律曆志上』:“<黃帝>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
其雄鳴爲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爲律本。”
顏師古注:“可以生之,謂上下相生也,故謂之律本。”
『宋史·樂志六』:“黃鍾者,陽聲之始,陽氣之動也,故其數九……及斷竹爲管,吹之而聲和,候之而氣應,而後數始形焉。
均其長,得九寸;
審其圍,得九分;
積其實,得八百一十分。
長九寸,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爲律本,度量權衡於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損益焉。”
參閱『呂氏春秋·古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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